煤礦安全規程試題庫-填空題
一、填空題
1、井工煤礦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圖紙有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井上下對照圖、 巷道布置圖、采掘工程平麵圖 通風係統圖 井下運輸係統圖、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係統圖、井下通信係統圖、井上下配電係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井下避災路線圖。
2、開鑿平硐、斜井和立井時,自井口到堅硬岩層之間的井巷必須砌镟,並向堅硬岩層內至少延深5m。
3、煤礦企業每年必須至少組織1次礦井救災演習。
4、對於通達地麵的安全出口和2個水平之間的安全出口,傾角等於或小於45°時,必須設置人行道,並根據傾角大小和實際需要設置扶手、台階或梯道。傾角大於45°時,必須設置梯道間或梯子間,斜井梯道間必須分段錯開設置,每段斜長不得大於10m;立井梯子間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於80°,相鄰2個平台的垂直距離不得大於8m。
5、 采區開采前必須編製采區設計,並嚴格按照采區設計組織施工。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不得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麵和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
6、 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的采煤工作麵,不得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麵必須保持至少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
7、工作麵煤壁傾角大於15°時,液壓支架必須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傾角大於25°時,必須有防止煤(矸)竄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
8、主要排水泵房至少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並應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此出口通道內,應設置易於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泵房和水倉的連接通道,應設置可靠的控製閘門。
9、綜采工作麵兩出口在 20 M範圍內的高度不得低於 1.8 m。
10、工作麵單體液壓支柱柱徑為 100 mm的,其初撐力不得小於90KN
11、當采煤工作麵傾角大於25 度時,單體支柱必須使用剛性聯柱器
12、當單體支柱鑽底量 超過 100 mm時,必須穿鐵鞋。
13、掘進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作業,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
14、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該礦井3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
15、井下爆炸材料庫每個硐室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2t,電雷管不得超過10天的需要量;每個壁槽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400kg,電雷管不得超過2天的需要量。
16、電雷管(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在發給爆破工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做全電阻檢查,並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17、在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18、井下無爆炸材料庫的礦井內可設立爆炸材料發放硐室,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發放硐室必須設在有獨立風流的專用巷道內,距使用的巷道法線距離不得小於25m。發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貯存量不得超過1天的供應量,其中炸藥量不得超過400kg。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並用不小於240mm厚的磚牆或混凝土牆隔開。發放硐室應有單獨的發放間,發放硐室出口處必須設有1道能自動關閉的抗衝擊波活門。
19、井下爆炸材料庫的布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庫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線距離:硐室式不得小於35m,壁槽式的不得小於20m。庫房距地麵或上下巷道的法線距離:硐室式不得小於30m,壁槽式的不得小於15m。
20、爆炸材料庫房與外部巷道之間,必須用3條相互直角的連通巷道相連。連通巷道的相交處必須延長2m,斷麵積不得小於4m2,在連通巷道盡頭,還必須設置緩衝砂箱隔牆。
21、井下爆炸材料庫必須砌镟或用非金屬不燃性材料支護,不得滲漏水,並應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庫出口兩旁的巷道,必須砌镟或用不燃性材料支護,支護長度不得小於5m。
22、煤礦企業必須建立爆炸材料領退製度、電雷管編號製度和爆炸材料丟失處理辦法。
23、嚴禁在1個采煤工作麵使用2台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24、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采掘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25、電雷管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6、爆炸材料庫和爆炸材料發放硐室附近30m範圍內,嚴禁爆破。
27、起爆藥包位於柱狀裝藥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是正向裝藥。
28、起爆藥包位於柱狀裝藥的裏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是反向裝藥。
29、“一炮三檢”是指裝藥前 、放炮前、放炮後分別檢查風流中的瓦斯。
30、井下放炮,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須先發出 爆破警號 ,至少等 5 秒時間,方可放炮。
31、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 ,然後在外麵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 粘土泡泥 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泡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32、采用放炮的方法處理 瞎跑 時,必須在距瞎炮至少 0.3米處另打與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33、炮眼深度小於 0.6m 時,不得裝藥放炮 。
34、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m。
35、采煤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置,發出信號點的間距不得超過15m。
36、井上、下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37、煤礦井下防爆型電氣設備主要有:礦用隔爆型(d)、增安型(e)、本質安全型(i)、正壓型(p)、充油型(o)、充砂型(q)和特殊型(s)。
38、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三無指: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指: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絲和彈簧墊,有擋板和密封圈,有接地裝置。
39、煤礦供電的“三專”、“兩閉鎖”,其中三專指: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兩閉鎖是指:瓦斯電閉鎖和風電閉鎖。
40、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
41、變電硐室內各種設備與牆壁之間應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相互之間,應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對不需從兩側或後麵進行檢修的設備,可不留通道。
42、采掘電氣設備必須采用分相屏蔽的橡套電纜。
43、井下機電硐室入口處必須懸掛標識牌:硐室內有高壓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部必須在明顯地點加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標誌牌和“高壓危險”標誌牌。
44、井下供電係統一般由輸電電纜、中央變電所、分區變電所、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采區配電點及各類電纜組成。
45、礦山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搶救工作具體負責。
46、礦山救護隊值班員必須24h值班,值班員接聽02manbetx.com 電話時,應在問清和記錄02manbetx.com 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後,立即發出警報,並向指揮員報告。
47、進入災區的救護小隊隊員不得少於6人,進入前必須檢查氧氣呼吸器,氧氣壓力不得低於18MPa,並按照規定佩帶和使用。
48、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多10%,礦燈房應用不燃性材料建築。
49、礦山救護隊至服務礦井的距離以行車時間不超過30min為限
50、炸藥爆炸的基本特征:放出熱量、生產氣體產物、化學反應和傳播的高速度
51、炮眼布置有 單排眼 、 雙排眼 、三排眼 三種布置方式。
52、不打炮眼,將炸藥藥卷用炮泥糊或不用炮泥直接靠在大塊煤、岩石表麵上放炮叫糊炮。
53、炮泥的作用是裝藥時用來封實炮眼口的,其作用在於增加眼內炸藥爆炸時眼口的抵抗力,防止炮眼內炸藥爆炸時形成的高壓氣體從眼口噴泄出來,從而達到理想的爆破效果和實現安全爆破。
54、雷管是一種提供爆炸能、用來直接起爆炸藥或導爆索的管狀起爆材料,管內裝有引火裝置、延期引爆元件、正起爆藥和副起爆藥等。
55、影響光麵爆破的參數有不耦合裝藥係數、炮孔間距、最小抵抗線、炮眼臨近係數、線裝藥密度、起爆間隔時間。
56、光麵爆破的質量要求,眼痕率,硬岩不應小於80%,中硬岩不應小於60%,兩炮銜接台階尺寸,眼深小於3m時,不得大於150mm,眼深為5m時,不得大於250mm。
57、爆破掘進工作麵炮眼布置按其用途和位置的不同可分為掏槽眼、輔助眼和周邊眼。
58、在礦井爆破作業中,常常會產生一些有毒、有害氣體,主要有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二氧化氮等。
59、現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是根據《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製定的。
60、《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煤礦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使用前必須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製定安全措施。
61、《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煤礦發生02manbetx.com 後,礦長負責搶救指揮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
62、安全水頭值是指隔水層能承受含水層的最大水頭壓力值。
63、帶式輸送機應設置的三種後備保護是指溫度保護、煙霧保護、自動灑水裝置。
64、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設置的自動灑水裝置,在超溫保護報警時或煙霧保護報警時才開啟工作。
65、礦井的備用電源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每10天至少進行一次啟動和運行試驗。
66、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1.0%以下的地點使用。
67.井下所有開關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
68、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伏特。
69、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
70、燈房人員在每班換班2h內,燈房人員必須把沒有還燈人員的名單報告調度室。
71、通過人身的安全電流是30毫安。
72、安全電壓在一般條件下為36伏。
73、燈房發出的礦燈,最低應能連續正常使用11小時。
74、接地裝置是指各接地極和接地導線、接地引線的總稱。
75、井巷交岔點必須設置路標,標明所在地點,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76、煤礦企業必須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老窯情況,並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範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
77、礦山救護隊必須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進行資質認證,取得合格證後方可從事礦山救護工作。
78、礦山救護隊員在災區工作1個呼吸班後,應至少休息8h,才能重新佩戴氧氣呼吸器工作。
79、每個礦井應有兩回路電源線路,年產量在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礦井采用單回路供電時,必須有備用電源。
80、低壓電動機的控製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和遠程控製裝置。
81、煤電鑽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鑽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
82、煤電鑽在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1次跳閘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