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設計技術管理製度
礦井設計技術管理製度
一、總則
所有工程開工前都必須按礦井工程設計程序進行設計,並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並做如下要求: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及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
2、礦井設計須進行方案對比,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堅持技術與經濟統一,搞好采、掘、機、運、通、抽、選綜合配套。
3、礦井延深設計、礦井井下重大技術改造設計要有安全專篇。
4、礦井設計要認真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做到“三先三後三落實”。(即:先抽後掘、先抽後采、先采氣後采煤,落實鑽孔量、落實瓦斯抽放量、落實抽放隊伍。)
5、對於突出礦井應設計底板岩中巷或頂板岩石高抽巷,以治理采掘期間的瓦斯。
6、對湧水、自燃發火、頂板、煤塵等災害須有相應的設計,確保礦井生產安全。
二、礦井設計管轄範圍劃分
1、礦管轄設計範圍:
采區設計、工作麵設計、防止煤與瓦斯突出設計及簡單的單位工程設計。
2、對於生產礦井設計資質以外的礦井工程設計,由礦搞設計人員負責對局委托,由局委托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三、礦井工程設計審批程序
1、回采工作麵設計由礦設計,礦總工程師審批,報公司備案。
2、受水害、火災嚴重威脅的回采工作麵和采用非正規采煤方法的工作麵設計由礦設計,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報公司審批。
3、采區設計由礦設計,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報公司審批。
4、對於不屬於礦管轄範圍的設計,礦必須以書麵形式上報公司,申請立項。由公司批準立項後,由礦委托設計處進行方案設計,方案設計上報公司批準後,才能進行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5、對於超出設計處設計資質的礦井設計,礦必須以書麵形式上報公司,申請立項。由公司委托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初
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6、礦井必須在工程施工前將施工圖紙上報項目建設部,項目建設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紙的會審,圖紙會審時必須有設計單位的人員參加。
7、礦委托公司設計處編製的礦井水平延深工程《安全專篇》,由礦提交公司安全監察局,公司安全監察局負責礦井水平延深工程《安全專篇》的審查,並負責《安全專篇》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報批工作。
四、設計委托所合同
1、礦總工程師是辦理對礦設計管轄範之外的工程設計委托的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礦設計人員負責辦理由公司設計處設計的工程設計委托。
2、設計處是公司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設計單位,受理設計資質範圍內的設計委托,並按照設計合同按期完成設計任務。
3、礦應按照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時辦理與設計處設計資質相符的工程設計委托,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在工程設計前與設計處簽訂設計合同。
4、礦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及有關規定,在辦理工程設計委托的同時辦理相關的安全專篇和防突設計等委托,並簽訂設計合同。
五、礦井設計管理辦法
1、礦井設計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工業礦井設計規範》以及國家安全生產德法律、法規。
2、礦井設計要有總體規劃,總體規劃由總工負責,各分管領導和業務科室共同參與,製定出礦井短期和長期發展規劃,並付諸實施。
3、礦井設計應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堅持技術與經濟統一,搞好采、掘、機、運、通、抽綜合配套設
4、地測科負責提供礦井設計所需水文、地質、測量資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各種資料的準確性,能正確指導設計工作。
5、機運科負責礦井供電、排水、運輸、提升等有關機電方麵的選型設計。
6、通防科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方麵的設計工作。
7、技術科負責井巷工程設計,並與各科室互相協調完成各項工程的最終設計。
8、各項工程設計初稿出來之後,由總工負責組織會審,提出會審意見。技術科根據會審意見進行修改,完成設計,並按規定審批。
9、各業務科室在指導各生產區隊進行生產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同時監督各生產區隊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當施工中出現問題時,應及時和總工程師及設計人員聯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10、各生產區隊主管技術員在日常工作中應嚴把技術關,切實了解本單位施工情況。在各項工程開工之前,應把按設計在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向職工特別是質量驗收員交待清楚。確保按施工要求施工。
11、在日常工作中,地測部門應根據已施工巷道資料及時進行整理,將整理結果及時上圖,及時修改等高線等,並向設計部門通報。
12、在生產施工中過程中,施工與設計不符時,地測部門要及時根據測量結果上圖(包括電子版),並通知礦領導及有關業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