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瓦斯等級鑒定製度
一、為了加強礦井瓦斯管理,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製定本製度。
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方案由技術負責人編製,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審查;鑒定結果報省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審批,報省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三、礦井每年進行一次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鑒定工作;
1、鑒定工作在礦井正常生產條件下進行。
2、鑒定時間:每年的8月的上、中、下旬各取一天(間隔10天)的三班進行,特殊情況經上級部門同意,可以推遲到九月份。
3、測點布置:測點分別設在礦井、一翼、水平、采區、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中;掘進工作麵測點設在所有煤巷、半岩巷,岩巷每1采區至少選1個不同岩層的巷道。
4、以上測點的上、中、下旬瓦斯相對湧出量和絕對湧出量的最大值為定級值。
5、瓦斯等級的鑒定。
(1)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小於或等於10m3/t,且絕對瓦斯湧出量小於或等於40m3/min,為低瓦斯礦井。
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3/t或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大
於40m3/min,為高瓦斯礦井。
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
(4)在正常生產條件下(采區、工作麵的回采產量不低於該區域設計產量的60%),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3/t的采區或采煤工作麵,該區域定位高瓦斯區。
四、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要求。
1、7月上旬做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方案,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查,7月底以前做好鑒定準備工作,8月份進行礦井瓦斯等級測定。9月底以前進行瓦斯鑒定總結,並將總結材料報公司主管部門。
2、每一測點分別測定風量、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溫度等原始數據。
3、每班的測定工作應當選擇在正常時進行。
4、測點可選在測風站內,也可以選在斷麵規整且無雜物的一段平直巷道。
5、檢測儀表應經過計量檢定,測量方法和次數應符合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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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五、編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方案,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礦井概況,包括目前的采掘布局和鑒定月的采掘工作麵安排情況。
2、組織機構,成立瓦斯鑒定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技術負責人負責。
3、測點布置及編號。
4、鑒定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儀器儀表準備、計量檢定、參鑒人員培訓、井下通風係統調整等。
5、測定內容及人員分工。
6、相關製度和有關安全技術措施。
7、標注瓦斯鑒定設點情況的礦井通風係統圖、
六、瓦斯等級鑒定結束,有技術負責人做出礦井等級鑒定總結,
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內容包括:
1、礦井概況,包括鑒定月采掘工作麵布局,生產情況,一年來的瓦斯湧出以及瓦斯管理情況。
2、瓦斯鑒定前的準備工作和鑒定時間。
3、測定內容、方法和測點布置。
4、瓦斯鑒定結果。礦井瓦斯等級,有無高瓦斯區。
5、礦井瓦斯來源、變化情況,包括全礦井、主要采區和“三區”(回采區、掘進區和已采區)瓦斯湧出量同上年度相比的變化情況。
(1)存在的問題及今後意見。瓦斯鑒定、瓦斯管理存在的問題和今後瓦斯管理重點區域的劃分意見。
(2)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填繪圖紙並有編製人、審核人、技術負責人簽字。
(3)瓦斯鑒定表格。按要求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