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決定
發布文號 黑政發(1991)11號
發布部門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 19910202
施行日期 19910202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決定
我省是國家的重要煤炭生產基地,為國家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由於近年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不力,安全責任製沒有普遍落實,"三違"現象屢禁不止,全省煤礦02manbetx.com
接連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妨礙了社會的安定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挫傷了廣大煤礦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增加了企業和社會的負擔。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精神,保證"八五"計劃和十年規劃的順利實施,扭轉煤礦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麵,現作如下決定:
一、全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防重大02manbetx.com 的發生。凡有煤礦企業的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和所有煤礦企業,都要立即開展安全生產整頓。要從各級領導做起,組織全體人員參加,認真開展查領導、查思想、查紀律、查製度活動,針對查擺出來的問題,整頓思想、整頓作風、整頓製度、整頓紀律、整頓秩序。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製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堅決克服重生產輕安全、重當前輕長遠的思想。
二、堅持"誰主管,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責任製,實行安全目標管理。要逐級製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各市、縣政府,各主管部門、企業要將安全目標、任務層層分解,一直落實到班組、個人。
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勞務合同,禁止簽訂"生死合同"等違法合同,一經查出,要從嚴從重處理。
要把安全工作作為企業升級的重要考核條件,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製。企業升級不僅要考核傷亡指標,也要考核企業安全製度的製定和落實、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塵毒治理、隱患整改等內容。對不符合安全考核條件的企業,絕不允許升級,已經升級的也要撤下來。
三、強化法製觀念,依法治理煤礦安全工作。要廣泛深入地宣傳、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礦山安全條例》、省人大發布的《黑龍江省勞動安全條例》及《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等安全法規,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全員照辦。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要嚴肅處理。對沒有造成02manbetx.com 的違章人員,也要認真追查處理。
四、抓緊進行小煤礦的安全整頓,堅決消除不顧安全,濫采亂掘的現象。要堅決執行省政府製定的小煤礦整頓標準。各行署、市政府要認真抓好這項工作,組織煤炭、地礦、勞動、工商、公安、工會等部門,對本地各類小煤礦逐一進行檢查。凡是符合標準的,由行署、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核發《采礦許可證》、《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標準的礦井,一律停產整頓;對有嚴重隱患的礦井,要堅決取締,予以封閉。對不認真貫徹落實上述決定的地區和部門,一經發生02manbetx.com ,除追究直接責任者外,還要追究領導責任。
五、各煤礦企業必須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各地要發動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形成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環境。各類煤礦、各職能部門、各基層單位要全方位地抓安全,加強煤礦生產各環節的安全管理。
要以瓦斯管理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凡是高沼氣和有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要抓緊裝備瓦斯遙測係統和控製瓦斯、煤塵爆炸的技術裝備及隔爆設施,所有井下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配帶自救器,班組長、放炮員必須配備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或報警礦燈。
六、增加煤礦的安全投入,提高礦井安全水平。各煤礦及其主管部門必須按黑政發〔1990〕63號文件規定,在維簡費中提取20%用於安全投入。審計部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部門要嚴格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的煤礦必須嚴格遵循安全衛生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的原則。未經審查的設計不得施工;安全工程與主體工程不配套的礦井,不得移交生產。
不論統配煤礦還是地方煤礦,都必須執行省人大頒發的《黑龍江省勞動安全條例》中關於經濟處罰的規定,對煤礦企業違章等項罰款,各級財政部門要保證用於安全治理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的辦案補助費。
七、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提高煤礦企業整體安全技術素質。煤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煤礦礦(井)長的安全培訓工作,協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部門一起對其進行安全資格審查考核,合格後發給安全資格證書。煤炭主管部門經全麵審查,任命或聘任礦(井)長。礦(井)長持證指揮生產。發現未經培訓和無證上崗指揮的,除停止礦(井)長工作外,還要追究其任命者的責任。要加強對煤礦新工人入井和井下特殊工人員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教育。新工人上崗前必須保證不少於01manbetx 規定的培訓時間,達到應具備的素質;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證後方準上崗操作。如發現入井新工人未經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沒有達到應知應會標準時,要追究礦(井)長的責任。
八、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國家監察、行政管理、群眾監督"三結合"安全工作體製的作用。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領導。定期研究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不斷強化安全措施。各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除要配齊國務院核定的我省監察人員編製外,還要按省要求盡快建立和強化縣(區)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要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監察業務經費列入財政支出預算。煤炭主管部門要加強安全管理機構建設,所需人員、編製在現有編製內調劑解決,以充分發揮主管業務部門的作用。要充分發揮各級工會、職代會的監督作用,建立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議和舉報製度,對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實行的要給予重獎;對經舉報仍不改進造成事故者,要從嚴從重處理。
各產煤市、縣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據上述決定,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製訂具體實施措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會同省勞動局、煤管局、省總工會,立即深入各地督促檢查。請各地將貫徹落實本決定的情況於三月末前報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