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煤礦新編2012年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目 錄
目 錄 1
1、總則 5
1.1、編製目的 5
1.2、編製依據 5
1.3、適用範圍 5
1.4、工作原則 5
2、危險性03manbetx 6
2.1、概況 6
2.2、生產各係統 7
2.3、礦井災害情況03manbetx 9
2.4、危險源辯識 10
3、組織體係及相關機構職責 11
3.1、應急組織體係 11
3.2、礦應急救援指揮部 12
3.3、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責任製 15
3.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19
4、應急響應 19
4.1、02manbetx.com 報告 19
4.2、接警 20
4.3、響應級別 20
4.4、應急啟動 21
4.5、救援行動 22
4.6、擴大應急 22
4.7、應急恢複 22
4.8、應急結束 22
5、各類02manbetx.com 現場應急救援 23
5.1、瓦斯爆炸應急搶險救援 23
5.2、煤塵爆炸應急搶險救援 25
5.3、水災02manbetx.com 應急搶險救援 27
5.4、礦井火災應急搶險救援 30
5.5、礦井頂板02manbetx.com 應急搶險救援 33
5.6、斜井跑車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35
5.7、地麵洪水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38
5.8、鍋爐爆炸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40
5.9、地麵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43
5.10、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搶險救援 45
5.11、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47
5.12、地震災害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48
5.13、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2
5.14、礦井大麵積停電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4
5.16、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57
5.17、井下重特大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窒息)事故應急預案59
5.18、礦區地質測量事故應急預案 61
5.19、礦區地質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62
5.20、輔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63
5.21、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64
5.22、油庫事故應急預案 65
5.23、生產技術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66
5.24、通訊事故應急預案 69
5.25、職工住宅區應急預案 72
5.26、地麵建築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75
5.27、飲用水超標事故應急預案 76
5.28、供應庫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80
5.29、機修車間事故應急預案 82
5.30、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 82
6、恢複生產 85
7、培訓 86
7.1、培訓目的 86
7.2、培訓計劃86
7.3、脫產培訓 86
7.4、業餘培訓 87
7.5、培訓要求 87
7.6、演習規定 87
7.7、演習實施 87
7.8 救災演習計劃88
7.9 《計劃》的貫徹和要求 88
8、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評審 89
8.2、管理評審要求 89
1、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災情和事故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職工與群眾的生命安全,特編製此預案。
1.2、編製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害應急預案》、《礦山事故災害應急預案》和《太原煤炭氣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預案》的有關規定,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煤礦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礦井發生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礦區重大建築事故、火災、交通事故及地質災害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職工與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機製。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成立輔助救護隊,並與臨汾市礦山救護隊簽定救護協議。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配備救援裝備,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以及預案演練工作。
2、危險性03manbetx
2.1、概況
太原煤氣化公司安泰煤礦前身為蒲縣地方國營席家溝煤礦,1988年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位於蒲縣喬家灣鄉槐樹村。2007年2月省國土資源廳頒發1400000721146號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2月,為六證齊全生產礦井,批準井田麵積為5.363km2,批準開采2#、3#、10#煤層。
2009年山西省煤炭資源重組整合,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以晉煤重組辦發〔2009〕86號文件批準,太原煤炭氣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組整合蒲縣三處煤礦(山西蒲縣安泰煤焦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蒲縣窪裏煤業有限公司、山西蒲縣東勝煤礦有限公司)為一處保留辦礦。礦井名稱預核準為山西蒲縣華勝煤業有限公司,2009年12月省國土資源廳頒發新采礦許可證,證號:C1400002009121220047349,有效期至2011年12月。開采煤層增加到2#、3#、9#、10#、11#,生產規模90萬噸/年,礦區麵積8.9611平方公裏。山西蒲縣安泰煤焦有限責任公司為華勝井田範圍內過渡期生產礦井。2#、3#、10#煤層的保有儲量合計為1854萬噸,現采2#煤層,可采儲量438.5萬噸,核定生產能力30萬噸/年,屬低瓦斯礦井。
礦井為“兩斜一立”開拓方式,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風立井。主斜井為半圓拱形,斷麵8.9 m2,傾角170,斜長286m;副斜井為半圓拱形,斷麵6.81 m2,傾角220,斜長165m。回風立井斷麵6.5 m2,垂深85m。
2.2、生產各係統
一、運輸係統
1、運輸設備及運輸方式
工作麵回采的煤通過工作麵溜子,經運輸巷超前刮板運輸機運至運輸巷皮帶機,經聯絡巷皮帶機到集中運輸巷二部皮帶機,然後進井下煤倉,經主斜井皮帶到地麵煤場。
2、運煤路線
2113回采工作麵→2113運輸巷→運輸聯絡巷(2115回風巷外段)→采區集中運輸巷→煤倉→主斜井→地麵煤場
(二)、運料、排矸係統:
1、運輸設備及運輸方式
需要的材料、設備等物資,采用JD-11.4絞車牽引、礦車、平板車等裝運,通過工作麵回風巷運至工作麵。
2、運料路線:
工作麵需用設備或材料:地麵→副斜井→井底聯絡巷→采區集中回風巷→總回風巷→2113回風巷→2113回采工作麵(排矸、設備材料回收:反向進行)
二、通風路線:
副斜井→井底車場→采區集中運輸巷→運輸聯絡巷(2115回風巷外段)→2113運輸巷→2113回采工作麵→2113回風巷→總回風巷→風井→地麵。主斜井→ 井底聯絡巷→采區集中運輸巷→運輸聯絡巷(2115回風巷外段)→2113運輸巷→2113回采工作麵→2113回風巷→總回風巷→風井→地麵。
三、綜合防塵係統
1、供水係統:地麵淨化水→副斜井→副斜井井底大巷→采區集中運輸、回風巷→2113運輸巷、回風巷→2113回采工作麵
四、供水係統:
1、供水路線:
地麵淨化水→副斜井→井底車場繞道→采區進、回風巷→工作麵兩道進、回風巷→工作麵
2、供水管路為2寸鐵管,進風巷每50m、回風巷每100m安設的防塵三通及截止閥和軟管完好齊全,供巷道定期衝洗和防滅火及生產用水。
五、排水路線:
(1)、2113回風巷水倉排水點→總回風巷→中央水倉→集中運輸巷→井底車場聯絡巷→副斜井→地麵。
(2)、2113運輸巷水倉排水點→中央水倉→集中運輸巷→井底車場聯絡巷→副斜井→地麵。
六、供電係統
供電係統:礦井供電由兩趟工業線供電,一趟喬家灣蛤蟆溝變電站813線路,另一趟蒲縣太林變電站860線路。由中央變電所安裝高爆開關一台,饋出一趟MYJV22-3× 35+1×16+4×6高壓電纜供至(集中回風巷與集中運輸巷之間聯絡巷中的)工作麵移動變電站,在工作麵移動變電站安裝KBSGZY-500/1.14KVA變壓器二台,一台供給1140V設備采煤機、另一台供給1140V乳化泵、噴霧泵及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其間電纜型號為MCPQ1140-3×95+1×25+4×6。
2、在中央變電所安裝高爆一台,KBSGZY-500/10/0.69變壓器一台,供給2113運輸、回風巷660V設備,包括運輸巷二部皮帶機、超前溜子、二台水泵等。
3、運輸巷660V總控設在運輸巷口,電源引自中央變電所660V移變,電纜選擇MY660 3×50+1×25的橡套電纜。
4、回風巷660V總控設在中央變電所,電源引自聯絡巷660V移變,負荷線采用MY660 3×50+1×25橡套電纜。
2.3、礦井災害情況03manbetx
安泰煤礦主要災害瓦斯、水、火、煤塵、頂板,相對而言,煤塵與頂板兩大災害威脅較大。
(1)瓦斯爆炸。雖然為低瓦斯礦井,但更應注意瓦斯情況。
(2)礦井水災。水文地質條件簡單,主要湧水為頂板砂岩裂隙水,地表水對礦井影響不大,但存在采空區透水的可能性。
(3)礦井火災。井田範圍內煤層屬自燃煤層,存在發生內因火災的可能。礦井火災是威脅安全生產的又一個重大危害因素。
(4)煤塵爆炸。礦井煤塵爆炸指數較高,沉積煤塵地點較多,空氣幹燥、井下空氣中遊離的煤塵濃度較高,存在著煤塵爆炸的可能性。
(5)頂板冒落。井下頂板屬中等穩定頂板,局部破碎易冒落,由於支護不及時、支護質量不符合要求或支護結構不合理,而導致片幫、冒頂事故。
2.4、危險源辯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0的辯識方法,礦組織預案編製工作組人員,參照國家標準對全礦開展現場調查和資料評估,辯識安泰煤礦潛在的種重大危險源是:瓦斯爆炸危險源、煤塵爆炸危險源、礦井火災危險源、井下水災危險源、頂板事故危險源、運輸提升危險源、電氣危險源。
具體分布是:
瓦斯爆炸危險源:回采工作麵;
煤塵爆炸危險源:回采工作麵;運輸大巷及轉載點。
礦井火災危險源:外因火災容易發生的場所:
①井下配電點、水泵房等機電硐室;
②輸送機的機頭與機尾處;
③采煤工作麵。
井下內因火災容易發生的場所:
煤層巷道或采煤工作麵的冒頂處。
井下水災危險源:采煤工作麵及運輸順槽和回風順槽。
頂板事故危險源:采煤工作麵及運輸順槽和回風順槽;井下巷道的交叉處。
運輸提升危險源:副斜井提升絞車,易發生斷繩、脫鉤跑車等事故。采煤工作麵采用刮板輸送機運輸,因而易發生絞人、頭尾翻翹傷人等事故。運輸大巷采用帶式輸送機運輸,因而易發生絞人、軋人傷害等事故。
電氣危險源:井下配電點、水泵房等機電硐房;局部通風機等機電設備處;井下各采掘工作麵。
3、組織體係及相關機構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煤礦設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由指揮管理係統,救援隊伍係統,技術支持係統和相關保障係統組成,企業的應急組織機構如圖所示:(圖1-1)
3.2、礦應急救援指揮部
在礦統一帶領下,設立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礦長任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指揮部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各副礦長擔任,成員由礦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總 指 揮:範文選
副總指揮:宋金玉、王英選、郭俊平、張誌蘭、
劉世江、郭 慶、仇富保
成 員:張啟明、楊昌德、祁 力、楊長根、
陳增義、薛武濤、姬華山、呂元和
職責:負責搶險救援的全麵工作,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布搶救救援命令。根據搶險需要合理配置人、財、物資源,組織搶險救援工作。核實遇險、遇難人員,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向上級救援機構發出救援請求。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災難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搶險指揮部保持聯係,傳達礦山應急指揮部命令;
3)調動礦山應急救援力量,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礦山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請求相關力量及設備救援;
7)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集團公司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職責:
搶險救援指揮部下設現場搶救組、現場保衛組、生活與後勤物質保障組、事故善後處理組、醫療急救組、宣傳組。
(1) 現場搶救組
組 長:礦負責人
副組長:救援隊主要負責任人、企業有關部門負責人
成 員:救援隊負責人、礦有關負責人
職 責:按照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工作地點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負責記錄、保存救援過程資料。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參與和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
(2)現場保衛組
組 長:集團公司保衛部門負責人
副組長:礦保衛部門負責人
成 員:保衛人員、公安幹警、武警、聯防隊員等
職 責:維護礦區和居民生活區的治安,做好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封閉相關場所,維護交通秩序。杜絕無關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確保事故救援的順利進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3)事故善後處理組
組 長:集團公司工會負責人和勞資部門的負責人
副組長:財務和企業相關部門負責人
成 員:集團公司有關部門、醫療機構
職 責:負責核實遇難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況並通知遇難者家屬。安排遇難者家屬。安排遇難者親屬善後處理期間的生活和遇難者喪葬事宜,負責洽談安撫條件。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4)醫療救援組
組 長:集團公司醫療機構負責人
副組長:醫療急救組織負責人
成 員:集團公司及地方醫護人員等
職 責:組織醫療救治。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負責災區消毒防疾,確保災區飲食衛生、完善指揮部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5)專家組
組 長:集團公司技術負責人
副組長:具有豐富救援經驗的救援專家
成 員:由集團公司專業技術部門負責人或指揮部聘用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職 責:提供救援技術支持,參與搶險方案擬定。搜集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技術資料,為指揮部提出建議意見及相關依據,參與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他任務。
3.3、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責任製
1)總指揮
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執行經救援指揮部研究批準的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具體的應急處理措施的審定。聯係救援相關事宜,爭取社會支援,下達搶險救援命令。
2)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工作,檢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
3)各有關副礦長
根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所需人員及時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裝備,控製入井人員,協助實施搶險救援預案。
4)調度室主任
做好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辦公室的各項應急工作。準確、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確下達接警後的初次反響調度命令,組織災區人員撤離,進行自救互救及避災。按照報告程序,快速報告事故信息。不斷收集和處理事故災情信息。通知相關單位統計遇險職工人數,通知相關人員在調度室結集待命。轉達指揮部的各項救援命令,完成各項救援協調工作。
5)礦山救援隊負責人
參與編製搶險救援方案,負責製定礦山救援隊行動方案和處置措施。具體指揮礦山救援隊和輔助救援隊執行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他救援工作任務。
6)調度室和值班員
及時準確地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部命令。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救援情況。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工程(工作)進度等有關救援信息。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組織災區人員撤離。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他任務。
7)事故區(隊)、班(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1)區(隊)長、班(組)長對本單位(區、組)應急管理的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有作業和作業人員的應急管理承擔責任。負責本單位應急組織工作和應急責任製的製定,承擔應急管理教育和宣傳培訓任務。
(2)發生災難,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是自救互救負責人,是避災的現場指揮者。
(3)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和所有現場人員承擔向調度室彙報災情的義務。要注意觀察災情的變化,查清災區人員情況,組織災區人員避災和撤離。向指揮部彙報災區情況和事故前的相關現場作業情況。
(4)現場的瓦斯員或其他現場的安全檢查人員要協助現場跟班的區(隊)長和班(組)長查清災情,判斷情況,定期檢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濃度。
8)關鍵崗位和個人
(1)現場瓦斯檢查。安檢員、井下鑽探、探水工、電氣工、各類司機、采煤工、支架工、監測監控係統維護人員。井下通信維護人員等都是煤礦井下作業的關鍵崗位和個人,以上人員必須編製對應的崗位和個人預案。
(2)發生災害事故,相關的責任崗位和個人,應承擔第一時間向礦調度室彙報的義務,判斷事故的準確地點、原因、影響範圍,提出搶救和處置的建議。
(3)根據自身的崗位特點,依靠工作崗位經驗,第一時間發現和判斷事故預兆,及時報告預警信息,必要時要帶領人員撤出可能發生事故的區域。
(4)發揮自己的崗位技能,協助現場指揮者進行自救、互救和避災,完成災害區域人員的安全的安全撤離。
9)通風部門負責人
提供通風係統圖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氣體通風情況。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係統。密切注意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應急通風工程和執行有關的通風應急措施。通風部門專職瓦檢員在發生災害事故時要協助現場跟班的生產單位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提出現場避災建議。要立即向通風部門值班人員彙報事故情況。
10)保衛部門負責人
組織人員維護事故礦井的秩序和治安,積極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信息,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護與控製,協助追捕逃逸人員等。
11)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人
協調並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參與應急救援方案製定、修訂和實施,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工作。
12)物資供應部門負責人
積極準備救援裝備和器材,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13)機電、安裝部門負責人
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實施通風機、供配電應急安裝工程,保障礦井主要電氣設備正常運轉,及時搶修和安裝搶險救災機電設備。
14)地質測量部門負責人
提供災區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災區相關測量工作。
15)技術部門負責人
參與事故災害初步評估、信息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的初步意見,參與救援方案的製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16)醫療救治單位負責人
負責提供相關醫療救治。組織醫療救治隊伍,調集藥品和醫療器材,實施現場傷員救治,參與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17)通信信息部門負責人
確保現場應急救援通信和電子信息采集傳輸工作。
18)工會和勞資部門負責人
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3.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礦長負責組織,各成員全力配合。其組成人員和搶險救災人員責任製待屬地政府決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的現場搶救組、現場保衛組、生活與後勤物資保障組、事故善後處理組、醫療急救組、在集團公司七個組的基礎上組成,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其補充和完善方案。
4、應急響應
4.1、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報告發生重大事故的情況,礦調度(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迅速向當日值班的礦領導報告、向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報告。
事故彙報程序:
井下現場人員彙報調度室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召集各應急救援成員組織人、財、物實施搶險工作。
4.2、接警
礦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立24小時不間斷接警電話“9”,並建立接警和事故通報程序,列出所有通知對象的電話號碼,將事故信息及時通報給礦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成員和上級有關應急部門、政府機構、相鄰地區。接警時應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和聯係方法等。
4.3、響應級別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與事故單位或事故現場取得聯係,根據事故報告的詳細信息,對警情作出正確判斷,由應急指揮部值班負責人或現場指揮人員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響應級別分為預警、現場應急、全體應急三個級別。
預警(一級):凡井下區隊出現下列突發性事件即為確定為預警級: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30分鍾以上,提升設備斷繩,集中皮帶、電纜或電氣設備局部著火,傾斜井跑車,部分巷道冒頂,局部瓦斯超限導致盤區區隊停工、停產,礦井中央變電所遭受雷擊、火災導致大麵積停電等各類事故事件,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並實施具體搶險救援工作。
現場應急(二級):凡井下區隊各工作麵或井下各個功能巷道發生的突發性事故事件導致數人被圍困或傷亡,但威脅程度未超出本單位所轄範圍、邊界,外鄰單位一般未受到事故的直接影響,這種級別應定為現場應急。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並實施具體搶險救援工作,但是,現場應急要立即往上報告總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處於預警狀態。
全體應急(三級):凡井下區隊各作業地點或崗位發生瓦斯、煤塵局部燃燒與爆炸,重大透水或地麵洪水淹井事故,礦井重大內因、外因火災,井下工作麵的重大冒頂事故等重特大突發性多人事故事件,急需立即進行搶險救災。除了往上報告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外,並由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並實施搶險救援工作,礦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處於主要協同、提供相應情況情報的狀態。
4.4、應急啟動
應急級別確定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迅速通知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搶險隊伍、物資和設備等),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等。
應急響應程序:
接警一響應級別確定一應急啟動一救援行動一應急恢複一應急結束。
4.5、救援行動
現場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後,應急救援隊伍要按時集結待命,或根據指揮部的命令進入事故現場,開展或協助專業救護隊員進行救助、工程搶險等有關工作。
事故搶救程序:
成立搶險指揮部一製定搶救方案一實施搶救方案一善後處理
4.6、擴大應急
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製時,迅速向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實施擴大應急響應。
委托搶險隊伍:臨汾市礦山救護大隊。
救護搶險電話:臨汾市礦山救護大隊:0357-8601211
對外救護醫院:蒲縣人民醫院和蒲縣喬家灣鄉衛生院。
4.7、應急恢複
救援行動完成後,進入臨時應急恢複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等。
4.8、應急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規定程序宣布應急響應結束(關閉)。
5、各類事故現場應急救援
5.1、瓦斯爆炸應急搶險救援
5.1.1瓦斯防治計劃
(1)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嚴格防止電氣失爆現象和電氣設備防爆失效;定期清處沉積煤塵、按要求安設隔爆水袋;設置完善的噴霧灑水裝置;嚴格按照作業01manbetx 規定使用炸藥和封堵炮眼;保證安全監控傳感器的合理安設和使用。
(2)停風的工作麵恢複施工前進行瓦斯排放,必須按照作業01manbetx 進行,防止瓦斯積聚。
(3)保證工作麵全負壓通風和充足的風量;瓦斯探頭合理布設;加強工作麵上隅角瓦斯檢查和及時排除;嚴格杜絕空班漏檢。
(4)恢複向礦井供電前必須有主通風機足夠的通風時間方可向礦井送電,應保證礦井電氣設備的本質安全性能,防止電氣設備、線路失爆。
(5)搞好機電管理消滅失爆;杜絕各類可能產生火花的火源。
5.1.2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發現人員應盡快逃離過程中,並就近用礦內部電話拔9,向礦調度台彙報詳細受害情況。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呼叫礦調度室、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瓦斯爆炸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寫好記錄。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1.3現場人員應急反應
(1)礦井發生瓦斯爆炸時,現場人員要立即臥倒,戴好自救器,待衝擊波過後,跟班隊長或工長要組織所有工作人員展開自救互救工作,在判斷無再次爆炸的危險後,迅速沿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避災路線撤到地麵,井下其他人員要從自己的崗位上,迅速自救互救,在災害預防和處理指揮部的指揮下,沿指定路線,有組織地撤到地麵。
(2)積極搶救遇難人員,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3)在證實確無二次爆炸的可能後,應迅速修複被破壞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
5.1.4地麵或井下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1)由總指揮發布命令,召集輔助救護隊按指揮部要求協同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2)營銷部提供和保管的應急物資根據指揮部要求立即到位。
(3) 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後勤部門準備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員和被困人員發放。
(4)在未接到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戰人員務必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逃。
5.2、煤塵爆炸應急搶險救援
5.2.1煤塵防治計劃
(1)設計保證足夠的巷道斷麵;加強噴霧降塵工作和采煤工作麵防塵工作。
(2)及時清掃巷道,清掃落塵;加強噴霧降塵的管理。
(3)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和防塵規範安設隔爆設施,並確實加強管理。
(4)加強煤層注水;健全綜合防降塵措施;采煤工作麵加強灑水除塵;
(5)按規定選擇有安全標誌的電纜並加強管理
5.2.2 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發現人員應盡快逃離過程中,並就近用礦內部電話拔8800,向礦調度台彙報詳細受害情況。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呼叫礦調度室、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瓦斯爆炸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寫好記錄。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2.3現場人員應急搶險救援
(1)礦井發生煤塵爆炸時,現場人員要立即臥倒,戴好自救器,待衝擊波過後,跟班隊長或班組長要組織所有工作人員展開自救互救工作,在判斷無再次爆炸的危險後,迅速沿工作麵作業規程規定的避災路線撤到地麵,井下其他人員要從自己的崗位上,迅速自救互救,在災害預防和處理指揮部的指揮下,沿指定路線,有組織地撤到地麵。
(2)積極搶救遇難人員,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3)在證實確無二次爆炸的可能後,應迅速修複被破壞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
5.2.4地麵或井下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1)由總指揮發布命令,召集輔助救護隊按指揮部要求協同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2)營銷部提供和保管的應急物資根據指揮部要求立即到位。
(3) 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後勤部門準備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員和被困人員發放。
(4)在未接到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戰人員務必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逃。
5.3、水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3.1礦井水災控製計劃
(1)堅決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後掘”,並根據探測情況采取有效的防水災措施。
(2)搞清本礦井采空區積水情況及地麵河流與礦井采區塌陷、裂縫的關係。
(3)對有突水可能的斷層、水文鑽孔和水體,按規定留設足夠的防隔水煤柱
(4)做好防治水計劃和措施的編製工作,並組織落實。
(5)認真搞好工人培訓,使工人掌握透水預兆,並熟悉避災路線。
(6)對礦周圍的小煤窯開展摸底排查,對有越層越界,威脅礦安全、侵犯礦煤炭資源的小窯,報政府部門處理。
(7)雨季之前,對礦區內各井口、河道、排洪溝等防洪設施及供電係統進行全麵檢查。對有可能使地表水進入井下的塌陷區裂縫進行及時封堵處理。同時針對汛期,製定防洪防汛工作預案,並成立防汛指揮部,確保安全渡汛。
(8)將水害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為最優,嚴格遵循“有隱患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安全措施未落實不生產”的原則,采掘過程中應嚴密觀測水文地質情況,全麵分析,確保安全生產。落實防治水安全資金的投入,在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的同時,對地表水、小窯和采空區積水實行有計劃、有重點、分步驟的防治,保證防治水工程的質量和數量;切實加強礦井水文地質基礎性工作,增補地質和防治水工作人員的數量,適時增加防治水設施、設備及探測儀器,建立水情水害監測和預報係統,不僅做到防治水工作計劃到位,更要做到防治水工作實施到位,加強全員安全教育,不斷提高煤礦全體職工的防治水意識,特別是井下一線生產作業人員的防治水意識;加強防治水安全技術培訓,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業務技術水平,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手段。
5.3.2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發現人員應盡快逃離過程中,並就近用礦內部電話拔8800,向礦調度台彙報詳細受害情況。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呼叫礦調度室、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瓦斯爆炸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寫好記錄。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3.3水災現場人員搶險
(1)報警後,所有人員迅速開展自救、互救行動,要團結一致,沿著作業規程中規定的避水災線路,撤離作業地點。
(2)如被大水堵截在地勢較高的巷道裏時,應穩定情緒,選取巷道頂板完整,支護良好的地段或站或躺,保持體力,並用敲擊管路的方法向外界發出救援信號,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或等待大水退卻後,再安全撤離,切忌自恃水性高強,盲目泅渡自救。
(3)中央水泵房、中央變電所的工作人員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如發現突水現象或接到指揮部命令,在五分鍾之內將密閉防水閘門關閉,並向礦調度室彙報,進入應急救援搶險救災狀態。
(4)中央水泵房、中央變電所的工作人員值班人員,在應急救援期間,隨時與指揮部保持聯係,將礦井的排水情況每十五分鍾彙報一次,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參數。
(5)中央水泵房、中央變電所的工作人員值班人員,在不能控製水位上漲時,應及時與指揮部聯係,隻有在得到總指揮的授權,才能放棄崗位,沿中央水泵房的斜巷安全通道升至地麵。
5.3.4地麵或井下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1)由總指揮發布命令,召集輔助救護隊按指揮部要求協同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2)營銷部提供和保管的應急物資根據指揮部要求立即到位。
(3) 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後勤部門準備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員和被困人員發放。
(4)在未接到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戰人員務必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逃。
5.4、礦井火災應急搶險救援
5.4.1礦井火災控製計劃
(1)加強通風和瓦斯檢測,防止瓦斯積聚;使截齒滿足特殊要求並避免強行截割;加強設備日常保養。
(2)膠帶輸送機安設防跑偏裝置和溫度自動監測報警裝置;定期清掃膠帶輸送機各處沉積的煤塵和煤泥;必須使用阻燃膠帶;巷道設置滅火器材和消防管路;使工人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井下滅火知識。
(3)編製專門的作業規程和措施,嚴格審批;完善消防係統;配備滅火器材;利用不燃材料支護。
(4)按規程要求選擇電氣設備,並必須具有安全標誌;加強預防性維修;設置消防工具材料庫。
(5)井口附近20m 範圍內不得出現火源;井口設置防火門或防止煙霧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6)加強檢查電纜管口,不準出現失爆和破口;加強巷道內一氧化碳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強化閉牆質量並牆麵噴漿;加強一氧化碳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落實安排滅火措施,杜絕改變火區原風流量。
(8)加強工作麵推進速度采取預防措施,停采後按《規程》規定回收、提高封閉質量。
5.4.2 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發現火災的人員,迅速判明火災性質後,應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或采取其它可以利用的手段進行滅火。如果火勢太大沒有能力控製時,就近盡快逃離火災地點,並就近用礦內部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詳細火災情況。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火災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好記錄表格。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4.3火災現場人員搶險
(1)報警後,所有人員迅速開展自救、互救行動,要團結一致,抓緊時間和機會,迅速沿著作業規程中規定的避火災線路,撤離作業地點。
(2)如被大火堵截在巷道裏時,要穩定情緒,戴好自救器,選取巷道頂板完整,支護良好的地段或站或躺,保持體力,並按時敲擊管路的方法向外界發出救援信號,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或等待火災撲滅後,再安全撤離。
(3)迅速查明並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同時探清火區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並采取措施,防止火災向其他作業巷道蔓延。
(4)切斷火區電源。
(5)切忌盲動。
5.4.4地麵或井下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1)由總指揮發布命令,召集輔助救護隊按指揮部要求協同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2)由總指揮根據已探明的火區地點和範圍確定如下通風製度
a、在主斜井、副斜井、井底車場、運輸大巷發生火災時,可采用全礦性反風措施。
b、在進風的運輸下山發生火災時,必須有防止由於火風壓而造成的主風流逆轉的措施。
c、在采煤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通風狀態,需要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d、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控製火區供風量。
(3)無論正常通風或增減風、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都必須做到:
a、不導致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源蔓延到瓦斯積聚的地方。
d、 有助於阻止火勢的擴大,抑製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e、在火災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勢,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
(4)通風隊消防庫中的消防器材、材料要根據指揮部要求立即到位,井底消防庫開啟,搶險隊員裝載消防磚、黃土。
(5)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後勤部門準備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員和被困人員發放。
(6)在未接到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戰人員務必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逃。
5.5、礦井頂板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5.1頂板塌落事故控製計劃
(1)采取防止支架歪倒措施,加防倒繩。
(2)嚴格按《作業規程》控製采高,加強頂板支護。
(3)采煤工作麵及時進行臨進支護和永久支護,加強巷幫支護。
(4)加強巷道的日常維修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加強礦壓觀測工作,及時采取采空區處理措施,同時加強工作麵支護強度。
5.5.2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發現人員應盡快撤離危險地點,並就近用礦內部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詳細受害情況。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水害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好記錄表格。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5.3頂板塌落事故現場人員搶險
(1)除報警人員外,所有人員在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的帶領下,迅速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2)探明冒頂區域範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和位置。
(3)積極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果暫不能恢複時,可利用水管、壓風管對埋壓、堵截區域輸送新鮮空氣。
(4)處理中,必須始終堅持由外向裏的方法,處理過程中加強巷道支護,防止二次冒落,必要時可開掘通向冒頂區域的專用救護巷道。將礦井的救援情況每15~30分鍾彙報一次,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參數。
(5)遇有大塊岩石威脅時,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但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岩石的堆積狀態。
(6)如被冒落矸石堵截在巷道裏時,被困人員要穩定情緒,選取巷道頂板完整,支護良好的地段或站或躺,戴好自救器,保持體力,並按時敲擊管路的方法向外界發出救援信號,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或等待疏通巷道後,再安全撤離。
(7)被壓在煤塊(或矸石)下的人員,除了有能力自救才實施自救外,否則不能亂動或強行實施自救,積極發出呼救聲(或信號),等待救援。
5.5.4地麵或井下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1)由總指揮發布命令,召集輔助救護隊按指揮部要求協同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2)營銷部的應急救援物資根據指揮部要求立即到位。
(3)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後勤部門準備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員和被困人員發放。
(4)在未接到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戰人員務必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逃。
5.6、斜井跑車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6.1斜井跑車事故控製計劃
副斜井事故故障類型:副斜井串車提升,主要危險是跑車事故。當發生跑車事故時,對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對斜井的設備、設施也會造成重大損害。
副斜井跑車事故觸發條件:鋼絲繩斷裂跑車;連接件斷裂跑車;連接竄出脫鉤跑車,工作失誤造成跑車。
副斜井跑車事故控製計劃
a、作業前和連車作業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車輛連接裝置、輪結、鋼絲繩、鉤頭、保險繩、連接是否完好;貨載捆綁是否牢固。最後由專人檢查無問題後,統一指揮,發信號提升。
b、斜井提升運輸作業,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各崗位作業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內,井下把鉤工要設好警戒,下車場不得有人。
c、定期對鋼絲繩、連接件、連接銷及閉鎖裝置的檢查檢測,設專人檢查並有記錄。
d、提升時嚴禁超掛車輛和不掛保險繩。
e、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不斷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其技術素質。加強安全現場管理,嚴格把關,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f、工作結束,必須關閉上部阻車器,並鎖上上部柵欄門。
5.6.2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副斜井上部車場的作業人員,發現跑車事故後,立即用亂鈴向井底車場通報,並就近用礦內部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詳細受害情況。
① 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受害範圍、性質,以及對煤塵爆炸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寫好記錄。
② 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③ 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④ 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6.3現場人員應急搶險救援
① 副斜井上部車場的作業人員報警後,立即將“一坡三擋”徹底關閉,向井底車場和提升機司機發出跑車信號,處於應急救援搶險狀態。
② 副斜井井底現場人員發現列車運行異常或接到通知時,要立即躲進信號躲避硐內,待所跑車穩定後,方可走出躲避硐靠近觀察情況。
5.6.4地麵或井下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① 由總指揮發布命令,召集應輔助救護隊,按指揮部要求立即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② 營銷部提供和保管的應急物資根據指揮部要求立即到位。
③ 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後勤部門準備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員和被困人員發放。
④ 由保衛部門負責井口進行戒嚴。
⑤ 在未接到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戰人員務必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逃。
5.7、地麵洪水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7.1地麵洪水事故控製計劃
安泰煤礦坐落在臨汾蒲縣槐樹村,居住區密布的排洪、排水溝基本能滿足防洪需求;但也存在雨水進入主、副斜井或衝毀地麵房屋的可能。
(1)雨季前,礦井上、下所有作業隊組要組織煤礦三大規程中有關防治水規定及避水災路線的專項學習,並組織全礦人員進行防洪搶險救災演習,確保一旦發生險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和損失,保證職工生命的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
(2)增加井口防水設施。
(3)清理排水渠和河道,保證泄洪能力。
(4)對建房進行加固,增強建房的抗擊能力。
(5)加強對雨情雨量的監測。
5.7.2地麵洪水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1)每年汛季,下發雨季“三防”(防雷電、防排水、防洪)工作安排,成立雨季“三防”指揮部、雨季“三防”搶險隊、雨季“三防”各專業組,每月開展兩次檢查。
(2)參照中央氣象台發布的天氣預報集團公司總調的通知以及當地曆年的雨量,密切監視降雨情況,提前進行防洪布置,未雨綢繆。
(3)當發生降特強暴雨持續達1小時以上而降雨仍未停止時,雨季“三防”指揮部和各搶險隊,要及時趕往礦調度集中待命。
(4)發生降特強暴雨持續達3小時以上或監測到降雨量達50年一遇的標準而降雨仍未停止時,防汛指揮部發布命令:
① 所有搶險隊員、搶險車輛應立即按防汛指揮部安排分組出動,啟用防汛物資,在各井口圍築防水設施,防止洪水灌入井下。
②發生連續降小到中雨達3天以上或監測到降雨量達15年一遇的標準而降雨還一時不能停止時,雨季“三防”指揮部要派出一支搶險小分隊,巡查各職工住宅區,確保人員及財產安全;
③ 井下皮帶工要密切注意西運輸大巷北側,防止地麵雨水從風井進入井下;采煤工作麵要密切監控迎頭淋水,發現有透水征兆立即彙報調度室並撤出人員。
(5)發生連續降小到中雨達8天以上或監測到降雨量達25年一遇的標準而降雨仍未停止時,雨季“三防”指揮部發布命令,出動所有搶險隊員、搶險車輛,在1小時內遷出處於危險地段尚未撤離的人員,確保人員及財產安全。
(6)監測到降雨量達100年一遇的標準,降雨尚未停止時,全礦井下停產避災,車輛集中待命,搶險隊全部行動,根據所轄範圍,開展全麵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出動所有搶險隊員、車輛,全力搶險救災。
(7)應急防汛物資準備到庫、到位。
5.8、鍋爐爆炸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8.1鍋爐爆炸事故控製計劃
(1)鍋爐房要有突然停電時的報警電源,保證全麵停電時報警信號能立即報警;
(2)鍋爐房報警信號應能保證鍋爐房所有作業人員都能立即聽到;
(3)加強日常培訓教育,提高各級領導及鍋爐房全體員工對處理鍋爐重大事故的技能;
(4)保證足夠的設備投入,並加強日常檢修,使設備不帶病運行;
(5)搞好鍋爐定檢和大修工作,並保證質量;
(6)完善鍋爐應有的保護,尤其是三大安全附件必須靈敏可靠,且要定期效驗;
(7)認真執行鍋爐房規章製度,杜絕閑雜人員進入;
(8)各級幹部要加強上崗查崗,及時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並積極組織排查處理。
(9)完善消防係統和逃生係統,且要有明顯的標誌,並要求作業人員熟悉這些設施;
(10)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使鍋爐處於更加安全的運行狀態。
(11)防止超壓運行
①保持鍋爐負荷穩定,並定期進行手動排汽及自動排汽試驗,做好記錄,防止驟然降低負荷,導致氣壓上升;
②定期校核壓力表,保證讀數準確。
(12)防止過熱
① 防止缺水。每班衝洗水位表,定期清理旋塞及連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維護檢查水位警報器或超溫警報設備,使其保持靈敏可靠。嚴密監視水位,萬一發生嚴重缺水,絕對禁止向鍋爐內進水。
② 防止積垢,正確使用水處理設備,保持鍋水質量符合標準。認真進行表麵排汙和定期排汙。
(13)防止腐蝕。采取有效的水處理和除氧措施,保證給水和鍋水質量合格。加強停爐保養。
(14)保持燃燒穩定,避免鍋爐驟冷驟熱。加強對封頭扳邊等應力集中部位的檢查,一旦發現裂紋和起槽必須即使處理。
5.8.2 鍋爐爆炸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1)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得知準確情況的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a、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火災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好記錄表格。
b、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c、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d、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2)現場人員應急搶險救援
a、現場人員迅速爬下,躲入牆體背後,以躲避衝擊波並防止熱水、水蒸氣等燒傷。
b、沿避災通道迅速逃離危險區,待撤到安全地點後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調度室(指揮部),請求救援。
c、現場人員盡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地麵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a、接到事故報警後,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搶險救援行動。
b、指揮部立即派出應急搶險救援各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c、在對爆炸地點實施了降溫的情況下,組織搶險隊員逐步靠近事故地點,進行搜救傷病員,使他們得到及時的救助。
d、保衛部門設好警戒,防止閑雜人員進入災區。
e、現場人員及救援人員不得擅自離開事故現場,而且要聽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f、盡快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以書麵的形式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
5.9、地麵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9.1地麵火災事故控製計劃
為預防事故的發生,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製度:
(1)值班製度:建立晝夜值班製度;
(2) 檢查製度:每月結合生產定期檢查,節假日日重點檢查,以保證消防措施到位。
(3)例會製度:堅持安全例會製度,持之以恒。
(4)對重點部門(崗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組織演練;從實踐出發,抓好防範教育和演練。
5.9.2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發現火災的人員,迅速判明火災性質後,應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或采取其它可以利用的手段進行滅火。如果火勢太大沒有能力控製時,就盡快逃離火災地點,並立即用手機或其他電話向119或礦調度室(指揮部)報警。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火災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好記錄表格。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部長→安監處負責人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9.3火災現場人員搶險
(1)火災現場人員報警後,應迅速逃離火災現場,逃離過程中要開展自救、互救行動,要團結一致,抓緊時間和機會,安全有序撤離火災現場。
(2)如被大火堵截在房屋裏時,要穩定情緒,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選取離燃燒地點較遠空氣較新鮮的地點,或站或躺,並按時向外界發出請求救援的喊話,或用其他有效方式發出救援信號,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或等待火災撲滅後,再安全撤離。
(3)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撲救人員應迅速查明受火災威脅區域的人員,探清火災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采取隔離措施,防止火災向其他地點蔓延。
(4)由指揮部下令首先切斷火災現場的供電電源。
(5)所有火災現場撲救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搶險救援命令,不可盲動。
(6)根據火災情況由總指揮發布命令,召集應急救援搶險小分隊隊員,以及事故單位的應急救援搶險小分隊人員,按指揮部製定的撲滅火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行動。
(7)配合消防專業隊伍的撲滅行動。
(8)營銷部的消防應急物資根據指揮部要求立即到位,搶險隊員裝載消防磚、黃土。
(9)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後勤部門準備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員和被困人員發放。
(10)在未接到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戰人員務必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逃。
5.10、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搶險救援
5.10.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件控製計劃
根據礦區公共衛生疫情的傳染傳播和發生中毒事件事故的情況,分級實施緊急控製措施,以達到最有效的預防效果。分級控製措施是以疾病是否傳入,是否傳播鏈、是否發展為暴發和流行病的特征,實行三級臨時緊急控製措施。
⑴ 凡發現後確診為傳染或飲水、食物中毒一例時,為一級疫情。
⑵ 凡發現後確診為傳染病或飲水、食物中毒兩例時,為二級疫情。
⑶ 凡發現後確診為傳染三例或飲水、食物中毒五例以上時,為三級疫情
5.10.2疫情的監測和報告
根據傳染性疾病流行特征及食物中毒的狀況,,結合防治工作的需要,要及時掌握可能發生疫情的地點和人員,采取必要的措施。
凡發現或接診傳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礦調度(指揮部)報警。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地點、受害範圍,以及對火災是否擴大的分析判斷,並填好記錄表格。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礦工會主席→經營副礦長→礦辦公室主任和指揮部其他成員,同時向公司衛生處報告。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10.3疫情隔離
(1)確診的傳染病人、疑似甲類傳染病人;
(2)傳染病源攜帶者或疑似傳染病汙染的物品密切接觸人員;
(3)嚴重飲水或食物中毒。
5.10.4應急處理及隔離措施
當礦內發生傳染病和嚴重的食物中毒時,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送喬家灣鄉衛生院衛生院進行隔離觀察。
5.10.4醫療救治
蒲縣喬家灣鄉衛生院對傳染性疾病不能確診時,應立即請示到縣人民醫院就診,並報集團公司衛生處到現場進行病理分析,確定治療方案。嚴格按照傳染性疾病的臨床診斷標準和國家衛生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病人在院觀察期間,要每天向集團公司衛生處報告,及時掌握病人初態、病情狀況和變化,必要時請專家會診。對於食物中毒,要查明原因,及時采取有效的救治。
5.10.5保障措施
(1)人員保障:礦成立以工會主席為組長,礦辦公室、政工部、安監處、生產支部為成員的領導機構。負責領導全礦的疫情監控工作。
(2)技術保障:發生疫情後,礦辦公室人員協同急救站人員立即奔赴疫區,提供控製和治療傳染性疾病的方法,發布有關信息,保證礦區穩定。
③ 物質保障:礦辦公室及時提供所需的消毒藥品;對疑似病人或中毒病人送管頭衛生院或縣醫院留觀,並為留觀和隔離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領導組負責為治療提供資金保證。
5.11、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11.1道路交通事故控製計劃
安泰煤礦區內公路較短,但過往車輛頻繁,為了規範車輛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在單身公寓門口設置安全標識,並設置減速帶,為確保交通安全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5.11.2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⑴ 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後,必須立即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同時報告礦辦公室主任及交通管理部門。
⑵ 駕駛員發生交通後逃逸的,除按《交通安全法》追究法律責任,按礦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⑶ 車隊、有車單位接到事故報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後,同時必須立即向分管領導和礦辦公室報告。
⑷ 礦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現場,立即將發生事故的車輛、受害人員、財產損失等情況向指揮部報告,並同時與交管部門、醫院、保險公司聯係,做好善後工作。
⑸ 礦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配合交管部門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及善後事宜。對交通事故處理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並按指揮部的指示精神辦理。
⑹ 交通安全管理重點防範區域為乘人、大客車、小客車、礦小車隊必須按照礦製定的車輛管理規定,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乘人大客車、小客車的維修保養工作。
5.12、地震災害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12.1地震災害事故控製計劃
由於目前地震預報工作尚處於探索階段,預報準確率極低。而且多為突發性地震,突發性地震後往往還帶有餘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巨大,震害難以估計,預防控製性措施難以確定,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以下應急救災措施。
⑴ 加強地震預報接聽工作,在生產部的領導下,監視地震動向。
⑵ 加強抗震工作,提高抗震能力。製定下發防震減災工作安排的文件並貫徹執行。
⑶ 加強地震知識和自救知識的宣傳教育,當地震發生後,為減輕地震傷亡,自救、互救至關重要。為此由礦抗震救災辦公室協助宣傳部,利用廣播站、閉路電視、黑板等,經常開展地震知識和抗震救災及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以便在地震發生時讓全礦廣大幹部職工家屬能穩而不亂地、自覺地采取自救互救措施。
5.12.2應急指揮方案:
當接到上級和政府部門的震性預報後,礦調度負責立即召集礦抗震救災領導組成員趕往礦調度室,進入戰鬥狀態,組長全麵安排指揮抗震救災工作,並及時召集指揮基層單位人員投入抗震救災指揮工作。礦抗震救災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內,各單位指揮部應按設防要求自行選定地點。
5.12.3應急物資準備方案:
(1)根據人員分布情況,營銷部要準備各類臨時疏散避災木板房或帳蓬,並配臨時爐灶和簡易板床。後勤部門要儲備一個月以內的糧食和生活物資。在冬季由水暖科負責設置取暖設施。
(2)動員每戶每人做一個抗震自救包,內儲三天以上的飲食,一旦發生地震時,可隨手隨身攜帶。
(3)對搶險救災人員,按人數配備安全帽、手電、手套和搶險工具(搶險工具由營銷部統一準備管理),輔助救護隊要準備一定數量的救護傷員擔架等。營銷部冬季需準備防寒、雨季需準備防雨的保護用品。
(4)地麵高山水池要常保持一定水量,當發生地震水源中斷以後,可利用上述水源飲用。
(5)汽車隊要保證運輸車輛及場內機動車輛(裝載機、叉車等)處於完好狀態,集結待命。當地震發生後,能夠及時出動。
(6)急救站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醫療器材、藥品和床位。
5.12.4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方案:
礦下發《抗震減災工作安排》的文件,成立抗震救災搶險隊。
5.12.5疏散避災組織方案:
(1)當發生臨震預報後,地麵工程停止施工(作業)。搶險救災隊伍進入戰鬥狀態,為地震時能及時投入戰鬥作好一切準備。應疏散人員按規定全部動員進入避災棚或有足夠設防的建築物內,疏散安置工作應首先照顧老、弱、病殘、傷等人員。
(2)發生強震後,風井主扇可能造成停運或發生其它次生災害。井下人員可按〈礦井災害處理計劃〉中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離,撤出位置應盡量安置在井下總進風運輸大巷避難,主扇一旦停運,就應立即停止井下供電,打開風井井口風門,形成自然風壓。
(3)在震前震後都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依靠黨團員帶動廣大群眾克服暫時困難,統一思想,為戰勝地震災害而共同努力。
(4)按上級的指示精神,礦保衛部門負責搞好震前震後的治安保衛工作,及時進入防區值勤。
5.12.6傷病員的安置方案:首先要求礦區醫院做好臨震期間的衛生保障,包括:
(1)領導機構的建立,隊伍藥品的配備;
(2)撤離居民住處的衛生措施;
(3)住院傷病員的緊急撤離等。根據震後的災情,在災情嚴重的搶險地點,要組織就近設置醫療點,開展現場搶救工作,負責輕重傷員的救護工作和對危重傷病員的轉送外地治療工作。地震發生後,對受災重點區域要報告抗震指揮部選派人員參加現場護理工作。
5.12.7交通運輸及通訊對策方案:
(1)地震期間車輛歸抗震指揮部統籌調度,以保證救災用車。
(2)由於強震可能造成礦區通訊中斷,指揮中心應準備好無線電通訊(對講機等),以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5.12.8對各變電所、鍋爐房、供水係統、通訊站、倉庫、副井絞車等部位,要配備一定的搶險維護人員,堅守崗位,加強晝夜值班,並在震前由主管單位製定應急處理方案及操作要領,保證在發生地震後能夠及時恢複功能。
5.12.9次生災害防範準備:
(1)井下水災防範:加強井下湧水點觀測、湧水量監測以及排水設備的檢查,增設必要的臨時排水設備等。實行監測、堵、疏相結合的三位一體防範措施,有效地防止地震造成突水淹井事故的發生和擴大。該項工作主要由地測科和負責排水工作的單位組織實施。
(2)火災及衍生瓦斯爆炸防範:按常規措施加強預防工作,該項工作由通風隊組織實施。
(3)地麵山體滑坡防範:嚴重破壞性地震可能引起山體破碎,造成山體滑坡、岩崩。一旦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立即組織地測人員對礦區周圍山體實行24小時連續觀測,保衛部門、礦辦公室協調組織好受威脅地段的人員、財產的疏散安置工作。
5.13、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13.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控製計劃
⑴ 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儲存
安泰煤礦井下無爆炸物品庫,爆炸物品全部儲存在地麵火藥庫;地麵火藥庫已經蒲縣公安局驗收合格;地麵火藥庫要嚴格按規定數量儲存,嚴禁超定額儲存。要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安裝監控係統,並作好巡守工作。
⑵ 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運輸
地麵由蒲縣物資公司專用車送至地麵火藥庫;在每個班前,由專職管理員和巡守使用專用運輸車運至付斜井口臨時發放點,再由各班專職爆破工領取,采煤隊炸藥由人工裝到專用火工品運輸礦車內運至井下使用地點,裝專用箱內,雷管裝木箱手提至井下使用地點後,放入保險櫃;掘進隊炸藥裝專用包,手提至井下使用地點後,裝專用箱內,雷管裝木箱手提至井下使用地點後,放入保險櫃。專用箱和保險櫃的鑰匙由專職爆炸工保管。
5.13.2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最初得知準確情況的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地點、受害範圍,並填好記錄表格。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營銷部長→生產部長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13.3現場人員應急搶險救援
(1)現場人員迅速爬下,盡可能躲入牆體等背後,以躲避爆炸衝擊波。
(2)沿安全路線迅速逃離危險區,待撤到安全地點後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調度室(指揮部),請求救援。
(3)現場人員盡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5.13.4地麵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1)接到事故報警後,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搶險救援行動。
(2)指揮部立即派出應急搶險救援各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3)在對爆炸地點實施了降溫的情況下,組織搶險隊員逐步靠近事故地點,進行搜救傷病員,盡快使他們得到及時的救助。
(4)保衛部門設好警戒,防止閑雜人員進入爆炸區域。
(5)現場人員及救援人員不得擅自離開事故現場,而且要聽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6)盡快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以書麵的形式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
5.14、礦井大麵積停電事故應急搶險救援
5.14.1礦井大麵積停電事故控製計劃
⑴ 加強供電係統的完好檢修;
⑵ 加強對供電部門值班員的經常性培訓教育;
⑶ 加強對井下作業人員的應急培訓教育,增加其自主保安意識,正確實施應對措施。
⑷ 雙回路供電的變、配電所、機房,當一段線路停電,造成本站無電時,而本站無任何短路現象且無任何保護動作則不需拉開出線開關,值班人員立即倒換負荷迅速恢複對設備的供電,並向機電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彙報。
⑸ 全站(所)由於來自上級變電站(所)供電中斷,造成全站(所)無電,本站無任何短路現象且無任何保護動作則不需要拉開進出線開關,應立即報告機電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等候送電。如停電超過10分鍾,必須先斷開給井下供電的開關,恢複送電後,先開啟主扇,在得到礦調度或有關領導的命令後,方可向井下送電。
5.14.2報告報警應急反應
礦井各供電要害部門的值班人員得知最初的準確情況後,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並作好記錄。
(1)礦調度室調度員應詳細問清時間、地點、受害範圍,並填好記錄表格。
(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人員到位到場。礦總值班→礦長→礦黨委書記→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部長和指揮部其他成員。
(3)礦值班領導到位後,首先根據事故情況進行初步分級,組建最初應急反應小組。
(4)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到位後,按照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14.3井下現場作業人員應急搶險救援
(1)井下現場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作業,等候礦調度指示。
(2)等到礦調度的明確指示後,沿避火災路線迅速逃離危險區,待撤到安全地點後立即清點人數,將受害情況報告礦調度室(指揮部),等候下一步指示。
(3)現場人員盡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受害情況擴大。
5.14.4地麵安全地點的搶險救援
(1)接到事故報警後,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搶險救援行動。
(2)指揮部立即派出應急搶險救援各有關人員、供電專業技術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3)保衛部門設好警戒,防止閑雜人員進入供電要害場所。
5.15、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應急預案
5.15.1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狀態下的01manbetx
礦井主要通風機不得停電停風,否則應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當調度室接到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時,應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生產部長通知所有的井下作業人員立即撤出地麵;主要通風機房工作人員打開風井行人繞道風門,進行自然通風;在此期間不允許任何人下井,包括自然通風狀態下的地點。井口驗身人員嚴格把關;燈房工作人員在此期間沒有生產部的命令不得發放礦燈。
(2)當全礦井發生停電停風時,應當作事故來處理。必須有組織有領導。值班礦領導為總指揮,其他值班人員以及安監處長、通風隊長、機電隊長、生產部長為成員,組成處理停電停風事故以及恢複送電送風領導組。領導組工作時間,從發現停電停風事故到處理事故完畢。
(3)恢複主要通風機通風時,隻有經瓦檢員證實礦井總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方可開動主扇。啟動主要通風機時應嚴格按照01manbetx 啟動。主要通風機穩定運行30min後,再開始恢複井下各點局部通風機。
5.15.2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狀態下的01manbetx
(1)獨頭巷道的局部通風機必須保持經常運轉,臨時停工時,也不得停風。如果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風電閉鎖立即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的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並掛明顯的警標牌,嚴禁人員入內。
(2)停風的獨頭巷道,每班在柵欄處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如發現柵欄內側1米處瓦斯濃度超過3%或停風時間超過24小時,應及時予以封閉。
(3)因停電停風後,獨頭巷道其內的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恢複通風時必須采取專門的排放瓦斯措施。
(4)排放獨頭巷道積聚的瓦斯,須先檢查瓦斯。當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扇直接向獨頭巷道送入有限的風量,逐步排放積聚的瓦斯,必須使獨頭巷道中排出的風流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5)排放瓦斯時,應有瓦斯檢查人員在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經常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應指定調節人員,減少向獨頭巷道的送入風量,確保獨頭巷道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均不超限。
5.16、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
5.16.1井下應急小組應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礦井監測裝置切斷電器設備的電源後,嚴禁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複電。嚴禁解除監控強行送電,嚴禁未經通風隊同意私自調高斷電值。非專業維修人員不得私自打開傳感器。
(2)監測中心站必須保持24小時運轉,每班值班人員對出現超限報警等情況必須及時通知通風隊、安監處,同時通知礦技術負責人及有關領導,還必須通知臨汾市礦山救護大隊。
(3)接到超限報警情況時,監測監控組立即組織人員查明原因,及時組織瓦檢員、通風工等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時嚴格按照《瓦斯管理製度、盲巷管理製度和排放瓦斯管理製度》進行。
(4)接到超限報警情況時,疏散引導組及時組織超限工作地點的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或地麵,瓦斯超過3%時必須組織井下所有人員撤離到地麵。
(5)超限地點的人員撤離後,由現場代班長派專人在巷口把守,待處理人員到達後方可離開。
(6)超限地點的監測係統非專業維修人員任何人不得私自斷開。
5.16.2監控中心站應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發現瓦斯超限報警,礦值班員必須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由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隱患的排查,並立即將采取的措施和處理結果上報集團公司調度室。要求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上報,傳真必須有礦值班領導簽字。同時要在處理過程中每半小時和警報消除後的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備案。
(2)發現係統無數據、瓦斯曲線不正常及主扇停風、饋斷電報警等異常情況,礦值班員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室,由礦值班領導和安全技術人員組織排查,同時報告集團公司調度室。
(3)收到上級管理部門的指令和處理決定書,礦值班員要及時通知礦值班領導,並就處理情況每半小時上報一次,若情況消除則隻報送結果,以備核查。
(4)排放獨頭巷道積聚的瓦斯,須先檢查瓦斯。當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扇直接向獨頭巷道送入有限的風量,逐步排放積聚的瓦斯,必須使獨頭巷道中排出的風流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5.17、井下重特大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窒息)事故應急預案
5.17.1 井下發生重特大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窒息)事故時,井下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彙報調度室,同時將傷員從危險區搶運到新鮮風流中,並安置到頂板良好、無淋水的地點。
5.17.2調度室值班員接到報警電話後,應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嚴重情況,通訊聯絡組立即與本地救援力量取得聯係,疏散督導組通知所有的井下工作人員立即撤到新鮮風流中;停、送電操作組應立即切斷井下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源,切斷水管、電纜、軌道等一切通往井下的導體。在此期間除專業裝備(帶有防毒麵具、自救器、隔熱服等)的礦輔助救護隊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下井,井口驗身人員嚴格把關;燈房工作人員在此期間沒有領導組的命令不得發放礦燈。
5.17.3監測監控組應及時向領導組彙報各點有毒有害氣體的具體濃度,為領導組提供有力的數據資料。
5.17.4礦輔助救護隊接到傷員後立即對傷員進行急救,急救方法如下:
(1)立即將傷員口、鼻內的粘液、血塊、泥土、碎煤等除去,並解開其上衣和腰帶,脫掉其膠鞋。
(2)用衣服覆蓋在傷員身上以保暖。
(3)根據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傷員的神誌情況,初步判斷傷情的輕重、正常人每分鍾心跳60~80次、呼吸16~18次。兩眼瞳孔是等大、等圓的,遇到光線能迅速收縮變小,而且神誌清醒。休克傷員兩瞳孔不一樣大、對光線反應遲鈍或不收縮。對呼吸困難或停止呼吸者,應及時進行人工呼吸。當出現心跳停止的現象(心音、脈搏消失、瞳孔完全散大、固定,意誌消失)時,除進行人工呼吸外,還應同時進行胸外心髒按壓急救。
(4)對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中毒者隻能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不能進行壓胸或壓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則會加重傷情。當傷員出現眼紅腫、流淚、畏光、喉痛、咳嗽、胸悶現象時,說明是受二氧化硫中毒所致。當出現眼紅腫、流淚、喉痛及手指、頭發成黃褐色現象時,說明傷員是受二氧化氮中毒。
(5)人工呼吸持續的時間以恢複自主性呼吸或到傷員真正死亡時為止。當本地專業救護隊來到現場時,應轉由救護隊用蘇生器。
5.17.5待傷員全部被救出井上後,監測監控組組織排放井下所有巷道內有毒有害氣體,並組織查明有毒有害氣體來源,及時彙報領導組。
5.17.6待礦井氣候條件正常後,停、送電操作組應及時恢複井下供電係統。
5.18、礦區地質測量事故應急預案
5.18.1礦區地質測量事故控製計劃
(1)測量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有關規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做到每項工作有檢查,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
(2)礦區地麵控製網和大比例尺地形圖每十年必須重測和補測一次。
(3)對於大的貫通工程應做到誤差預計,提出合理的限差和測量方案,待貫通後寫出總結。
(4)測量所提供的資料、圖紙準確可靠,並能及時反應工程進度。
(5)儀器定期檢校,保證測量儀器幾何關係正確,凡不能正常使用的儀器應及時外修或報廢。
(6)測繪人員認真學習業務,提高專業水平,凡不能勝任本工作的應培訓或調離。
5.18.2地質測量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地質災害發生後,事故單位負責人迅速組織義務隊員實施搶險救災並按下列程序操作:
(1)迅速組織現場人員按照規定路線撤退到安全地點
(2)及時上報礦領導組通知礦救護隊進行救援
(3)事故發生後,在總工的監督下進行測量事故分析,由生產部負責檢查原始記錄、導線計算、起算數據來源,地麵標定解算及工作紀要,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後馬上總結和做出處理意見,對責任者要進行批評教育,事態嚴重的要交由公司審查處理。
5.19、礦區地質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5.19.1礦區地質災害事故控製計劃
(1)加強安全防範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公司職工家屬的安全防範意識,通過安全會、班前會、專題講座、廣播、電視等各種形式和手段,對職工和家屬進行安全防範及緊急救助等方麵的安全教育,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預防工作的重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本礦安全。
(2)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目標責任製,細致到本單位各個部門,每個重要部位都要有專人負責,使每位職工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擔的任務和職責。
(3)處理災害現場的職工,立即組織力量參與搶救,指派人員及時報警,組織職工疏散,疏散時要注意不要驚慌,有組織的疏散。
(4)加強日常監控力度,每天有常規巡視檢查,每月有一次重大檢查,檢查有記錄,對檢查處的問題及時通報,限期整改並複查,知道問題徹底堅決為止。
(5)加強在緊急情況下的求援疏散演習,在演習中進一步完善疏散方案,使安全疏散達到科學、快速、安全的要求。
(6)對礦區內的裂縫要及時組織人員填平,對岩層鬆動處要及時處理,予以警示,嚴控行人通過。
(7)在汛期到來前一定要做好排水工作,對地勢低處、排水溝、煤場等存在的問題要徹底處理,對地表塌陷、易滑坡地段嚴禁行人通過。
(8)加強本單位的日常監督,對違反本單位地質災害安全規定的人和事要嚴肅處理。
5.19.2地質災害應急處理
地質災害發生後,事故單位負責人迅速組織義務隊員實施搶險救災。按下列程序操作:
(1)控製現場,嚴防不知情著再度進入。
(2)及時搶救能處理的人和物,困難的要求援外界單位,嚴禁擅自搶救,避免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
(3)服從調度和指揮,使救援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5.20、輔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5.20.1輔助運輸事故控製計劃
(1)加強特殊工種的培訓,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通過各種宣傳與教育形式,加強員工的事故逃生能力,通過技能演練,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率。
(2)進一步落實崗位責任製,讓每個職工都能夠知道自己在事故應急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3)在事故應急中,在場人員,取得指揮者的同意後,積極參與救援活動。
(4)加強日常巡檢,並記錄好,每月有一次專人負責的全麵檢查,並記錄,如果發現輔助運輸設備出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組,並監督至問題解決為止。
5.20.2輔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停運發生事故的輔助運輸設備,關掉電源。
(2)指揮組通知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若有人員受傷嚴重,先在現場進行簡單處理,然後抬出井,交與醫護人員進行進一步處理。
(3)安全引導組指揮其他無關人員撤離現場,以免再有人受傷。
(4)沒有指揮組的通知不準清理現場,保持現場,
(5)得到指揮組的通知後,後備物資組配合提供設備、工具和其他物資,保證設備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安全正常恢複運轉,以免影響井下正常生產。
5.21、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5.21.1觸電事故控製計劃
(1)加強安全用電、不靠近高壓電不接觸低壓電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公司職工、家屬的安全用電意識,通過各種宣傳形式,對全礦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充分認識觸電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公司與全體職工的安全。
(2)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製與安全用電製度,使每一個職工與家屬都能夠知道安全用電中所承擔的責任。
(3)處在觸電現場的職工,首先應立即斷開電源或用不導電的長工具把電線撥開,切忌因救人心切再觸電,在及時彙報上級後對觸電者進行簡單的救護處理,耐心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
(4)加強日常檢查力度,每天對生產用線和民用線進行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做好記錄。對檢查處的問題應及時彙報,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5.21.2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程序
觸電發生後,事故單位責任人迅速組織人員按下列程序實施救護。
(1)關閉所有電源,把觸電者抬放到一個安全地點,對灼燒的部位進行簡單正確的處理。
(2)迅速聯係上級領導,彙報觸電地點和觸電原因,同時聯係駐礦醫務人員對傷者進行進一步的治療處理,若有必要,立刻聯係就近的醫院,做好一切治療準備。
(3)隔離其他無關人員,以免再次出現同樣的事故。
5.22、油庫事故應急預案
5.22.1油庫事故控製計劃
(1)加強油品的管理製度,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多用事故案例對員工進行教育。
(2)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製,讓油庫管理員能夠知道在日常和事故應急中自己所承擔的任務和職責。
(3)處在事故現場的員工,應對油氣中毒、燒傷、創傷等人員進行處理急救,待醫院的醫護人員到達後,送醫院救治。
(4)加強日常巡檢力度,每次都做好記錄,如果由漏油、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領導,給予及時處理,直至問題解決為止。
5.22.2應急處理程序
(1)應急組長組織安全警戒疏散組做好現場警戒,禁止其他無關應急事故人員靠近,防止人員中毒及引發火災。
(2)在場管理人員迅速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清理,隔離控製火源。
(3)當油品著火時,現場班組人員報警後應立即進行初期的搶險,主要是初期小規模的撲救,停止作業、堵漏、設備複位等搶險工作。
(4)當火勢較大自己無力控製時,由應急組長決定立即撥打119與消防隊取得聯係,請求外部支援。
5.23、生產技術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5.23.1預防和事故報告
(1)02manbetx.com 預防
本礦必須加強煤礦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應立即停產整頓,並及時研究,製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礦安監部應當加大對重大隱患的清理排查力度,督促本礦及時整改。
(2)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礦調度室,調度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公司經理。公司經理接到報告後,應核實清楚,立即啟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經過經理批準後以最快捷的方式,將事故的簡明情況(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簡要經過、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報集團公司。隨及在6小時內,將事故的具體情況、發生事故時間、地點、發生事故安全評價等級、持證情況、簡要經過、事故現場總人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處理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集團公司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以傳真方式書麵上報。
(3)事故跟蹤
事故報告後,要及時跟蹤續報事故搶救和處理情況,直至事故搶救工作結束。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掌握事故搶救和處理進展情況,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事故事態發展和救援情況。
5.23.2確定施救方案
(1)現場應急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2)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配帶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規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3)實施搶救
由現場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專業隊伍按《施救方案》和有關施救規定,本質“先傷、後亡”的原則搶救遇害人員。同時,做好施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4)醫療救護
由礦醫務室負責組織對傷員進行現場緊急搶救和轉移治療。
(5)通訊信息和電力保障
通信、電力要做好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通信暢通和電力保障。
(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遇難人員情況清楚,事故現場得到控製,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23.3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發生煤礦重大事故後,應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賠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後停產整頓),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災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複正常秩序。
(2)保險
煤礦發生事故後,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害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責任追究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02manbetx.com 搶險救災的義務。凡不履行義務或借故不參加的,將視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追究單位領導和個人的責任。
5.23.4保障措施
(1)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裝備保障
礦山救護隊要強化實戰演練和按規程規定配備救援裝備,熟悉掌握礦井通風圖和避災路線圖,進行圖紙交換,為煤礦開展應急救援技術培訓和指導服務,保證事故發生時能按時按質完成救援任務。
(2)培訓和演習
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煤礦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習。各煤礦每年必須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
(3)責任與獎懲
對在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02manbetx.com 或者在煤礦應急救援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24、通訊事故應急預案
5.24.1報警
發現事故或征兆者,應立即向通訊調度和應急預案指揮小組的成員彙報,並在指揮小組成員的指揮下采取相應措施控製並消除故障。
5.24.2接報應急預案指揮小組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指揮值班人員采取相應措施或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迅速趕到處理。
5.24.3救援行動
(1)發生在運行主設備及係統上的事故,立即采取相應措施處置事故,並啟動相應事故處置方案。
(2)重大事故在指揮小組成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救援決定,根據需要啟動緊急疏散、滅火、現場救護等方案。
(3)當事故得到控製後,立即成立事故調查組及設備搶修組兩個專門工作組,並相應開展工作。
5.24.4現場處置,結束應急行動
(1) 事故處置結束後,按指揮小組下達的指令進入事故現場進行如下處置工作:
⑵ 對設備及係統的後期繼續處置,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⑶ 對現場進行清潔工作。
⑷ 恢複環境、安全設施、安全標誌,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5.24.5處置措施
(1)電源中斷:
a、設備電源故障後應首先檢查交流電源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檢查保險是否完好;如果交流保險完好,立即通知電氣檢修人員。
b、整流器交流接觸器由於長時間工作,接點老化或損壞,容易造成斷路,整流模塊應有備用,一旦整流模塊不工作,應立即投入新模塊工作。
c、如交流正常,檢查整流器備用蓄電池是否啟動;
d、值班人員密切監視蓄電池電壓、電流是否滿足供電需要;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告警;
e、恢複供電後,檢修班人員應觀察交流電壓、電流是否平穩和蓄電池電壓上升(充電)情況。
(2)光端機主機架告警
a、先查看單板告警情況,並向省公司通調彙報;
b、SCC板、STG板、GTC板、PL1板、SL1板、SL4、SL64板紅燈常c亮告警,表示單板損壞,更換備板;OHP板紅燈隔1秒閃2次表示單板損壞,更換備板;
c、SL1板、SL4、SL64等板紅燈閃亮告警,請示通調采取光纖遠端環回、近端環回判斷故障環節,然後進行收發光信號測試,如發生斷纖則更換尾纖或申請更換至備用通道;
d、係統恢複後,值班人員應繼續密切監視運行
(3)光端機PCM告警
a、檢查PCM後50針插件是否鬆動。
b、如無鬆動,查看PCM機櫃內單板有無告警,並向省公司通調彙報。
c、按通調指示配合更換單板或與對端機共同更換單板。
d、如修複時間將很長,應把重要通道從交換機配線架跳到備用話路上,具體通道請示公司通調批準。
e、係統恢複穩定運行後,請省公司通調批準,把轉移的用戶還原到原通道。
f、值班人員應繼續密切監視運行情況。
g、係統恢複後,值班人員應繼續密切監視運行情。
(4)交換機故障
a、我礦有兩台交換機,如一台交換機故障,應把一些重要用戶移到另一台交換機上,使礦區通信不會癱瘓。
b、每台H3C交換機的公共控製部分都是冗餘的,所以一套公司控製部分不工作,可倒換到另一備用部分,如單層機架告警,可測試各線路板及電源部分、話路濾波器等,利用備件更換即可,也可通過測試端口組板PSL1恢複正常。
c、如2M中繼板告警,應先與公司總調和電信局聯係,確定是通道,不是終端設備故障,也可能2M板或PLU信令板故障所致,立即更換新板。
5.25、職工住宅區應急預案
5.25.1應急事件報告和處置
(1)礦各部室、部門,發現重大緊急突發事件後,要立即報告礦應急機製領導小組組長;因特殊情況無法聯係組長時,報告副組長。
(2)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安排先期處置,封閉現場,排除隱患,疏散人員,控製事態發展;根據事件嚴重程度。
(3)領導小組成員和責任處室、部門相關人員,應按照工作職責迅速到達指定工作崗位,根據應急事件的性質,做出應急反應。
(4)善後處置
應急機製領導小組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及時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複重建等問題進行研究處理,重大事件的處置善後情況向上級部門作出報告。
(5)信息發布控製
重大突發緊急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信息發布由礦辦公室統一負責,其他部門不得任意對外發布信息;礦辦公室要根據組長指令對外發布信息。
5.25.2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運輸、通訊等保障工作,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1)隊伍保障
礦保安隊員、水、電、木、餐飲服務人員是實施應急處置的主要隊伍。其他與應急事件有關的人員,按照有關預案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物資和生活保障
按照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原則,用於重大緊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消防器材和保安器材,由保衛處負責籌備、管理;水、電、木、餐飲用品、防汛抗洪物資,由綜合處負責籌備、管理;其它生活用品由礦辦公室負責籌備、管理。
(3)通訊保障
通訊處要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通訊與機動通訊相配套的應急通訊係統,明確應急處置專用接轉熱線,保證應急處置過程中通訊聯絡時刻暢通。
(4)醫療衛生保障
建立與醫院處的應急聯絡通道,保證醫療救助的及時、得力。
(5)運輸保障
礦統一安排班的車輛為主要應急保障車輛,礦現有車輛均屬於應急處置征用範圍,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車輛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
建立與交警部門的快速聯絡通道,必要時請交警部門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運輸暢通。
5.25.3培訓、責任追究與管理
(1)培訓
礦應急領導小組要在公司辦公區、住宅區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關部門要有計劃地對應急處置人員進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演練,組織評估和總結,提高整體應急能力。
(2)責任追究
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重要信息,或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或有其它違反應急處置要求的行為,由礦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節輕重照章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26、地麵建築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5.26.1應急救援程序與要求
(1)指揮部在接到建築物倒塌等突發事故報告時,立即按本預案主持搶險救災工作。
(2)指揮部立即布置搶險隊,采取搶險救災的具體方法、措施和步驟,事故發生部門負責人迅速組織本部門搶險人員進行自救,控製危害和損失的擴大,並隨時上報事故情況。
(3)指揮部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通知搶險隊,醫療救治隊等各隊負責人及有關組成人員和技術專家,布置搶險救災,確保立即到位,履行搶險救災職責。通知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簡單情況,產生的主要危害,搶險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具體搶救要求和注意事項等。
(4)指揮部各隊搶險救災人員,技術專家在接到搶險救災通知的,應佩帶搶險救災標誌,勞動防護用品,攜帶有關設備、儀器,迅速趕赴坍塌事故現場,參加搶險救災。
5.26.2發生建築物倒塌事故的應急措施
(1)當倒塌事故現場的監控人員發現土方或發出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並立即下令停止作業,並組織現場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2)當建築物發生倒塌後,造成人員被埋、被壓的情況下,應急救援指揮部全員上崗,除應立即逐級報告給主管部門之外,應保護好現場,在確認不會再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受傷人員。
(3)當部分建築物倒塌時,現場搶救人員可用鐵鍬、撬棍進行人工挖掘,並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當建築物整體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時,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協調作戰,保證搶險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要采用吊車、挖掘機進行搶救,現場要有指揮並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或被壓人員。
(4)被搶救出來的傷員,要由應急救護組或急救中心救護人員進行搶救,用擔架把傷員抬到救護車上,對傷勢嚴重的人員立即進行吸氧和輸液,到醫院後組織醫務人員全力搶救傷員。
5.27、飲用水超標事故應急預案
5.27.1飲用水源地和飲用水體超標事故的報告與評估
(1)報告
飲用水源地和飲用水體超標事故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 公司綜合辦、各相關單位。
責任報告人: 綜合辦環保專業人員;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報告時限和程序 :
飲用水源地和飲用水體超標事故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發現或獲知發生超標事件,應及時向公司綜合辦報告。
公司綜合辦接到報告應在2小時內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向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確認。
報告內容及形式 :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速報可用電話或者直接報告;確報可用電話或書麵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麵報告。報告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職工隊伍中造成不良影響。
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汙染源、主要汙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大小、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確報是指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初步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是指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2)評估
組建由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專業人員、環境評價、危害化學品、環境評估、防化等相關人員組成的環境事件評估谘詢組。根據環境事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涉及範圍,開展事件快速評估與決策谘詢。
評估內容:明確環境事件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範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環境事件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製環境事件的需求等。
快速評估步驟:通過對環境事件發生地區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麵分析研究,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決策谘詢: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對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理措施的改進意見,並對行動方案做出決策谘詢。
5.27.2飲用水源地和飲用水體超標事故通報與信息發布
建立應急情況報告、通報製度,建立準確、透明、適度、科學的事故信息發布製度。
公司綜合辦負責向公司領導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報告環境事件的情況,有關環境事件的信息。
5.27.3飲用水源地和飲用水體超標事故的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的條件
a、事故現場得到控製,事件成立的條件已經消除;
b、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再發可能;
c、已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健康與環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後果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d、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2)應急終止的程序
a、對事故現場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結論以書麵形式向集團公司環保部報告;
b、接到應急終止通知後,公司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c、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應急行動後的評估,編製應急評估報告,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5.27.4飲用水源地和飲用水體汙染事故的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公司設立環境應急管理機構,並確定專人負責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的各項協調工作。
(2)後勤保障
a、物資儲備
綜合辦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環境保護局提出的計劃,建立處理事件的物資儲備,儲備分為日常和戰時兩級。
b、裝備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生態、放射環境安全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汙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故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汙染和擴散。
c、經費保障
計財部應保障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汙染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公司預算。
5.28、供應庫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5.28.1火災防範預案:
(1)庫房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必須動火時,應上報主和部門批準,並要有嚴格的安全措施.
(2)庫房內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3)儲存化學物品,易燃物品的庫房,應當根據物品的性質,按要求擺放.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並不得保用超過60W的燈泡,燈頭和物品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6)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雜物要及時清除.
5.28.2發現火災後:
(1)人員發現火情,立即報告調度室負責人,並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救。如果是電器起火,應迅速切斷電源,然後進行撲救。
(2)調度室負責人接到火災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撲救。其他辦公人員聽到火警通知後,應立即攜帶滅火器趕赴現場。
(3)到達現場後,火勢較小的,馬上進行撲救,火勢較大且已開始蔓延時,馬上撥打“119”火警電話,告之起火方位、地點、起火大致原因。有人員受傷時,請附近醫院急救。
(4)調度室組織現場人員撤離現場100米外。
(5)調度室安排專人負責指引消防車進入現場。
(6)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負責人應將火災基本情況和樓內人員情況告知消防人員,協助進行火災撲救。
(7)當下班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人首先報119火警,同時報火災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時,首先督促其立即向119報告,在奔赴火災現場時,同時通知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奔赴火災現場,全力組織搶救,把火災損失降到最小。119趕到後聽從其指揮。
5.28.3失盜防範預案
(1)庫房工作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進出庫房要隨手關門.
(2)定期檢測防盜門窗,定期更換庫房門鎖,做到有備無患.
(3)庫房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絕不允許任意遊竄.
(4)非工作人員和無關領料人員,嚴禁任意進入庫房,如因公事做到出入登記.
(5)嚴格交接製度,本班發生或未處理完的問題,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薄,向輪班人員交代清楚.
5.28.4發現偷盜事件
(1)一旦發現偷盜事件後,迅速報告調度室相關負責人,並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
(2)迅速撥打電話110,等待警力人員.
(3)清點相關財物並上報,提供相關線索,力爭及時破案,盡可能將損失到最小.
5.29、機修車間事故應急預案
5.29.1機修車間事故控製計劃
(1)加強車間的日常管理,防止因維修工作引起的火災和觸電事故。
(2)定期對機修車間的物資和用電線路進行檢查,預防漏電或明火引起事故。
(1) 處在事故現場的人員,經領導組同意後,積極參與搶險活動。
5.29.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事故發生後,主要負責人迅速聯絡與組織人員開始初期搶險。
(1)斷開車間的總電源,以免事故進一步擴大。
(2)迅速聯絡領導組,彙報事故發生地點、原因和情況。
(3)若發生火災,先用滅火器和沙子把火勢控製住,等待救護隊到來。
(4)若有人受傷,先對傷者進行簡單、安全的處理,待醫護人員到來後交與他們搶救。
5.30、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
5.30.1事件處置
(1)群體性事件發生以後,公司事件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按集團公司《分級標準》立即如實向上級和集團公司報告,重大事件最遲不超過I小時,其它事件不超2小時。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經過、參與人員數量等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分析、預測;事件發生後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等。應急處置過程中,隨時通過電話口頭報告事態情況。事後及時報送書麵報告。
(2)處置程序及要求
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後,相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接到指令後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按工作職責開展先期處置_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發生赴省、市、集團公司的群體性上訪事件,按下列要求開展工作:
發生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公司主要負責人、事發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發生較大群體性上訪事件,公司分管領導、事發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在接通知後,要及時趕赴現場;發生一般群體性上訪事件,公司事發單位分管領導和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及時趕赴現場勸返。了解引發生事件的起因和有關情況,麵對麵地做群眾工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衝突,盡快平息事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責成有關單位或部門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工作不力而侵害群眾利益的,據實向群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錯誤;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講清道理,有針對性的開展法製宣傳,引導和教育職工群眾知法守法。
發生重大、較大進京群體性上訪事件後,公司主要負責人及時帶事發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接返。
到達現場的時間要求:
赴京省、市、集團公司接返的,按通知要求時間到達。
(3)過激行為處置
對於群體性上訪事件中出現違反《信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和《治按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時,應急領導辦公室及事發單位部門要堅持做好疏導教育和勸離工作,努力促使上訪的職工群眾停訪息訴,對不聽勸阻批評教育,長時間滯留在機關單位和公開場所纏訪鬧訪的,立即上報集團公司,公司保衛與公安機關協調,配合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4)後期處置
事件平息後,事發單位部門要繼續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消除可能導致事件反複的不安定因素,進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對職工群眾現場提出的要求,已明確答複的要立即著手解決;未明確表態的應急領導組要明確分管領導,責成相關部門提出合理意見,並及時向職工群眾反饋;事發單位和責任部門、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剖析事件的原因和責任,總結經驗教訓,並形成報告上報公司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經應急領導組審核後,上報集團公司。
5.30.2事後獎罰
對在預防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以下情況給與相應處罰和責任追究:
(1)對有關政策規定不執行或貫徹不力,操作不規範,嚴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級的;
(2)對本單位部門存在的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內部矛盾、糾紛不認真解決,失職、瀆職,甚至慫恿職工群眾到上級機關集體上訪,致使群體性事件發生的;
(3)因違反工作紀律等行為,導致職工群眾集體上訪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4)群體性上訪事件發生後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置不當,甚至壓製不報情況的;
(5)凡事發單位和相關單位部門、相關職能部門未按本規定定要求到達現場接返或勸返的;
(6)對接返後穩控不力、應該解決的問題而沒有解決,導致職工重複上訪的。
6、恢複生產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搶險行動結束後,指揮部確認災情得到完全控製後,迅速派遣通風區相關的檢測人員,對礦井內空氣的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隻有在井下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在《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允許值以下時,才能派出先遣人員進入受災區,從事恢複生產的準備工作。
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先遣人員的監測彙報情況,才能作出現場恢複工作指令,其他具體恢複工作由事故單位及相關部門進行。盡快把被事故破壞的巷道、設施等恢複,將事故現場恢複到相對穩定、安全的基本狀態,但是,受災區域的監視檢測應連續進行,不得中斷。
宣布應急救援搶險行動結束後,及時做出事故調查與後果評價。
7、培訓
7.1、培訓目的
應急培訓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全礦入井人員的安全意識、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響應人員所具備的行動能力,確保在應急救援行動中達到迅速有序、高效地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的目的。
7.2、培訓計劃
每年年初,礦屬各井下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性質和發生事故的特點,從不同層次考慮,確定培訓需求,並按培訓要求製定培訓計劃,培訓計劃交安監處技術科和教科中心。
7.3、脫產培訓
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安全礦長牽頭,礦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對象為礦各單位負責人、各級應急救援機構人員、應急救援人員、應急救援搶險人員、各單位的物資保管保障人員;井下各生產單位及生產科室配合。培訓對象為所有井下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
7.4、業餘培訓
為認真搞好脫產培訓的同時,井下各單位要充分利用班前會等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搶險和預案的業餘培訓。
7.5、培訓要求
a、礦人力資源部要針對體係和預案的具體內容,起草被培訓人員的教程、教案。
b、礦人力資源部和安監處要對體係和預案的培訓情況建立培訓檔案。
c、各單位要針對體係和預案的具體內容,製定詳細的業餘培訓計劃,由單位技術人員組織落實,並做好相應的業餘培訓記錄。
7.6、演習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01manbetx 》等規定,礦由安監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搶險演習,具體規定如下:
瓦斯或煤塵爆炸應急救援搶險演習每12個月進行一次;礦井水災應急救援搶險演習每年雨季進行一次;礦井火災應急救援演習每12個月進行一次;礦井頂板塌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演習每12個月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演習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7.7、演習實施
主要在於檢測應急管理係統的充分性和保證所有反應要素都能全麵應對任何應急情況,提高救援搶險隊伍和井下作業人員的協同救援搶險水平和實戰救援搶險能力,檢驗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和動作情況,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改正,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應急救援演習由各重大危險源的直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
凡進行過的演習,組織部門、各個參演單位都要寫出總結,找出差距,備案備查,為下一年度的預案修改提供參數。
7.8 救災演習計劃
1、井下通行線路及井下避災線路通行指示牌要健全、明確,此項工作由通風區負責。
2、指揮部在2011年二季度要組織一次救災演習,三季度組織一次反風演習,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立即糾正。
3、地麵和井下搶險隊伍由調度室組織。
7.9 《計劃》的貫徹和要求
1、本《計劃》在2011年初由各部室區隊負責貫徹執行,各部室、隊組安全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在組織安全活動時要有計劃、有重點地貫徹本《計劃》,並對職工進行培訓考試,沒有學習或考試不合格者及不熟悉本《計劃》有關內容的職工一律不準下井。
2、本《計劃》貫徹後,各部室、隊組應有計劃地組織職工熟悉避災線路和安全出口。
8、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評審
8.1、管理評審職責管理
評審由礦長主持。
安全副礦長和總工程師協助組織和實施管理評審。
安監處負責組織收集管理評審相關資料,落實評審所提出的修改、糾正和預防措施。
礦生產部負責提供已實施或演練過程中的不符合情況。
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已實施或演練過程中的不符合情況。
管理評審結束後,由安監處編寫體係管理評審報告。
8.2、管理評審要求
管理評審以會議形式進行。
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書記參加管理評審會議。
管理評審一般每年進行一次,間隔不超過12個月。但礦長認為有必要或演習(實施)過項預案後,進行具體操作性管理評審。
由安監處派員進行管理評審的記錄。
備注:因我礦現不涉及掘進,所以掘進方麵內容在本製度不存在。
附表一:與應急救援有關的單位、人員通訊聯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