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發布文號 浙政發(2004)21號
發布部門 浙江省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 20040812
施行日期 20040812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安全生產關係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盡快實現我省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設"平安浙江"的戰略決策,特作如下決定。
一、提高認識,明確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1.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保證,是堅持以人為本、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實現建設"平安浙江"的重要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曆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采取一係列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保持了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基本穩定。但是,當前我省02manbetx.com 總量仍居高不下,02manbetx.com 死亡人數位居全國前列,重特大02manbetx.com 時有發生,各類02manbetx.com 隱患大量存在,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安全保障體係和機製不健全,監管體係不完善。全省安全生產形勢仍十分嚴峻。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2.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適應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和建設"平安浙江"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進一步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製、安全生產法製和執法隊伍建設;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製;積極運用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管理方法,努力實現全省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3.奮鬥目標。從2005年起,三年內努力實現全省各類事故總量、事故死亡人員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年增長率為零,並力爭有所下降;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監管體係,道路交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建築等重點高危行業和領域事故多發狀況得到遏製;工礦企業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道路交通運輸萬車死亡率指標達到或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力爭億元生產總值死亡率、十萬人死亡率等指標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二、完善政策,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4.加強產業政策引導。結合先進製造業基地建設,完善產業政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積極推廣先進安全裝備和防護設施在產業中的應用,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快淘汰技術落後、安全保障條件差的工藝和設備,關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堅決製止危及安全生產的低水平重複建設。實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穩步退出,加大礦山資源的整合力度;城鎮居民密集區內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必須依法予以停產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在2006年底前搬遷或關閉。確有困難的,經當地政府批準,可以延緩到2007年底,但搬遷或關閉前,必須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安全。
5.加大政府對安全生產投入和支持。強化公共安全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應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支撐體係建設,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方麵的技術改造;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重點保障重大公共安全隱患的整治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係、安全生產技術保障體係建設;重視建立安全基礎設施、安全示範工程等安全項目的建設;對國家和省政府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項目,各級財政要保證配套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監管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確保安全生產監管經費的落實。
6.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持不懈地抓好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和"三合一"企業消防安全、特種設備、衝壓作業等方麵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取締和關閉非法以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年內凡縣(市、區)存在兩處以上、鄉(鎮)存在一處以上非法生產的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且未按有關規定查處而導致死亡事故發生的,對縣(市、區)和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給予處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深化道路交通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保障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製度結合起來,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7.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製。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加快製定和完善配套的實施辦法和措施,形成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係,使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等規章的製定工作。同時,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力度,普及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法製觀念。
8.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係。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要製訂和完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應急預案實施的可靠性。2005年底前,要建立省、市兩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同時,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和完善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增強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反應和搶險救援能力。
9.實施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深入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和登記備案工作,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和部位,要進行全麵普查備案和建檔工作,強化安全監督措施。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2004年底前,要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工作。開展監測和評估,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製訂相應的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控。2005年底前,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形成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體係,到2006年底,形成全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網絡。
10.加強人才培養和科研開發。相關高等院校要積極實施安全生產普通高等教育,培養和造就安全生產科技和管理人才。加大安全生產科技投入力度,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礦企業、社會團體等安全生產科研資源,支持安全生產基礎研究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各級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安全生產納入科技發展規劃,落實安全生產科技經費,保障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的有效實施。
三、強化管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1.依法加強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和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各項安全生產製度;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廣泛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完善並定期演練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2.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切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換崗職工必須接受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生產培訓。未經安全生產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嚴禁上崗。
13.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製度。建立高危行業生產企業提取安全費用製度,加快製定浙江省危險性較大企業提取安全費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煤礦按不低於當年銷售額的2.5%,非煤礦山按不低於當年銷售額的2%;煙花爆竹與民爆器材生產企業按不低於當年銷售額的2%,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按不低於當年銷售額的1.5%;建築施工單位每個在建工程按不低於施工合同價的1.5%,其中道路施工企業按不低於合同價的1%;交通運輸企業按不低於當年營運收入的1%提取安全費用。其他行業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另行規定。安全費用由企業按標準自行提取,專戶儲存。根據企業的性質,分別由同級財政、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對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安全費用專項用於企業的安全生產。
14.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對傷亡事故的經濟賠償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執行工傷保險製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足額交納保險費。傷亡事故發生後,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有關機構或事故責任主體必須向受到事故傷害的員工或家屬支付賠償金。實行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與工傷保險費掛鉤,建立企業負責人自覺保障安全投入、努力減少事故的機製。
四、落實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5.加強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必須建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權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配備在2004年底前實施完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健全安全監管機構、配備充實必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要逐步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安全生產監管任務較重的市、縣(市、區),要在2005年底前建立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其他市、縣(市、區)要在3年內逐步建立。
16.切實加強基層和基礎工作。加強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建設。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在工業企業較多,安全生產監管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設立隸屬於縣安全監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監察隊伍,其他鄉(鎮)、街道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監管員。工業企業較多、安全生產監管任務較重的村(居),也要聘請安全生產監管員。各類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均應設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要繼續完善企業注冊安全主任製度,積極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製度,加快全省安全生產專家組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製度,對群眾舉報的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重大事故隱患,有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堅決予以查處。
17.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控製指標和考核體係。建立、完善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控製指標和考核體係,對安全生產情況實行定量控製和考核。各級政府要與本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和下級政府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並進行年終考核;對考核優秀和合格的,分別給予表彰獎勵,獎勵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對考核不合格的要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重特大事故多發的,要對其主要領導的獎勵和晉升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一年內發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或發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工礦企業重大事故的,事故發生地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檢查。各級監察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控製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
18.全麵貫徹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製度。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築施工等企業,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依法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已設立但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在2005年1月13日前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部門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未按規定申報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一律停止生產並依法予以處罰。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對未實施"三同時"的建設項目,或雖已實施但驗收未予通過的,有關部門依法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企業不準開工生產。有關項目審批部門應製定"三同時"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審批程序和相關內容。
19.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製度。為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凡從事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業和商貿、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領域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必須繳納相應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風險抵押金主要用於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製定。
20.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要增強執法意識,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認真查處各類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不僅要追究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嚴格按照事故查處的時限規定,及時做好事故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等工作,事故調查報告完成後,有關部門應在30日內落實處理意見。對事故處理久拖不決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
五、加強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21.構建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明確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職責。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安全生產實行綜合監管,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具體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有行業管理職能的部門,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能。各級工會、共青團等組織應繼續組織開展省"安康杯"競賽等多種形式的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充分發揮各類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的作用,構建信息、科技、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安全生產支撐體係。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麵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22.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各新聞單位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舉措,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對忽視安全生產、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典型案例及時予以曝光;增加安全生產公益廣告刊(播)力度,並適時播放或刊登一些安全常識宣傳教育片或資料。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校應開設安全知識教育課程,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識災、防災能力和自救能力,增強全社會的安全意識。
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交通、國土資源、水利、環保、林業、海洋與漁業、質量技監、旅遊以及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的要求,盡快製訂出本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工作措施,並抓好落實,認真履行好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注意發現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理論、監管體製和機製、監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麵的創新,不斷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開創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