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區軌道上山拉電纜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一、工程概況
11采區皮帶上山掘進,由於通風係統調整,經通風部門研究決定將風機位置移至11采區皮帶上山內,需要重新敷設一趟25㎡電纜,現電纜已到11050上順槽甩車場,準備在11采區軌道上山自11050上順槽甩車場向下拉電纜至11采區變電所內。為了確保施工安全,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特編製此安全技術措施。
二、施工要求:
1、 拉電纜路線:11050上順槽甩車場→11采區軌道上山 →11采區軌道上山下部車場→-540m西翼軌道運輸石門。
2、 拉電纜施工時間:2009年3月18日9:30~11:30。
3、 拉電纜施工方式:采用人工抬拉的方式;抬拉總長度約為450m。
1、 由於施工路線在11采區軌道上山進行,施工前,必須由調度室協調好施工時間,抬拉電纜期間,必須由開二隊將絞車閉鎖,並確保上山內無物矸滾滑,防止傷人。
2、 施工前,必須先檢查拉電纜路線是否寬敞、是否有阻礙、是否有可能磨壞電纜的地方。能清除的必須在檢查時立即清除掉,不能清除的,應在抬拉電纜前安設專人在該處安全監護,防止抬拉過程中將電纜損壞。
3、 施工過程中,必須有副隊長以上隊領導現場跟班指揮、協調。
4、 施工開始前,應先電話與調度聯係,得到許可後,方可開始施工。
5、 施工時,電纜車處配兩人,一人放電纜線,一人在三岔門處進行安全監護;安全監護人必須隨時注意電纜線的鬆線情況和過拐彎口的安全情況,如有異常情況,立即發出信號停止拉線。
6、 拉運電纜人員應盡量走在巷道中間;在每個拐彎口、變坡處,必須設一人捋順電纜,防止電纜磨擦巷道牆體而損壞電纜。
7、 拉運電纜時,要求每隔20m設一人。
8、 拉運過程中,所有人員必須保持均勻的速度向下拉運,不得過快。
9、 拉運電纜過程中,經過有礦車處巷道時,施工人員應盡量走人行側,並且電纜不得在礦車上通行,防止礦車與電纜磨擦而損壞電纜。
10、 拉運電纜的所有施工人員,應注意相互之間的配合,在電纜未掛到電纜鉤上之間,不得隨意將電纜放到底板上。
11、 電纜拉到位後,在變電所留足長度後,將電纜由變電所向外逐步掛到電纜上;在電纜未掛到電纜上之前,拉運電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
12、 電纜全部掛上電纜鉤後,由專人對沿線檢查無誤後,電話彙報調度室。
四、本措施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11采區皮帶上山掘進作業01manbetx
》中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