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〇 一 二 年 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會 審 意 見
會審地點: 昌盛煤礦會議室
會審時間: 2011-12-17
主 持 人: 王少軍
參加人員: 薛友興 王少軍 孫榮賢 唐德海 張永平 王立強
周貴俊 孫少華 潘啟平 王守耀 吳洪平 郝永明
侯 輝 康智斌
會審意見:
1、基建準備期間,必須把原慶遠井的老空積水排放,這是水災災害預防的重點。
2、機電和運輸災害預防措施分開寫,內容不全。
3、“一通三防”應補充原慶遠井老空區氣體溢出的預防措施。
4、缺區隊長、班組長工作職責。
5、消防材料庫物資太少,盡快補充。
會審意見已修改。
目 錄
前 言 7
第一章 礦井概況 8
第一節 井田概況 8
第二節 礦井地質及煤層賦存狀況 11
第三節 礦井災害 13
第四節 礦井各大係統簡述 14
第五節 工作麵概括 15
第六節 礦井各類災害02manbetx.com 的危險源情況及預防重點 15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20
第一節 組織領導 20
第二節 救災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職責 21
第三節 組織職責和負責人 24
第四節 職責分工 24
第一節 綜合類措施26
第二節 火災02manbetx.com 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26
第三節 瓦斯02manbetx.com 的災害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35
第四節 瓦斯燃燒、爆炸02manbetx.com 的預防措施與處理計劃36
第五節 粉塵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40
第六節 頂板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44
第七節 火工產品管理及放炮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47
第八節 水災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57
第九節 機電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措施 60
第十節 運輸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措施 64
第十一節 其他災害的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 66
第四章 自救和互救 70
第五章 現場急救 75
第六章 礦井六大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77
第一節 監測監控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77
第二節 井下人員定位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80
第三節 壓風自救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82
第四節 供水施救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84
第五節 通信聯絡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86
第六節 緊急避險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87
第七章 事故處理的原則和避災路線 90
第一節 重大事故發生初期救災注意事項 90
第二節 指揮程序原則 90
第三節 事故訊號 93
第四節 避災路線 96
附 表 96
附表一:發生事故後立即召集的人員名單和通訊聯絡 97
附表二:應急救援隊伍名單及聯係方式表 98
附表三: 井下消防材料庫消防設施彙總表 99
附表四:地麵器材庫消防設施彙總表 101
前 言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搞好礦井災害預防,保證安全生產。當井下一旦發生災害事故時,能有效的阻止事故擴大和快速營救人員,使事故能及時得到處理,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為目的。依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結合昌盛煤礦2012年度基建計劃及生產安全情況,特編製昌盛煤礦2012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第一章 礦井概況
第一節 井田概況
根據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文件(晉煤重組辦發[2009]83號)《關於忻州市寧武縣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複》和(晉煤重組辦發[2009]121號)《關於忻州市山西焦煤集團正仁煤業有限公司等4處調整重組整合方案的批複》,同意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主體企業兼並重組原山西寧武石窯溝煤業有限公司、山西寧武輝煌煤業有限公司、山西慶遠煤業有限公司和山西寧武寺耳溝煤業有限公司等4處礦井整合為1處,兼並重組後礦井名稱為“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昌盛煤礦”。2009年12月30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為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昌盛煤礦換發采礦許可證(證號:C1400002009121220051023),有效期2年,批采2號-5號煤層,生產規模90萬噸/年,井田麵積5.7836 km2,井田麵積新增1.0058km2,淨增能力為75萬噸,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
1、礦井概況
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昌盛煤礦井田(以下簡稱井田)位於寧武縣城西南方向30km,行政區劃屬寧武縣東寨鎮管轄。
井田地理坐標:北緯38°45′17″-38°48′29″,
東經112°03′13″-112°05′21″。
井田呈一不規則多邊形,長約6.3km,寬約0.93km,麵積5.7836km2。井田東0.5km、0.4km分別與寧白公路、寧武—東寨運煤鐵路專用線相連,距寧武集運站38km,交通較為方便。
2、地形地貌
井田位於呂梁山脈北段的管涔山係,井田內溝穀發育,呈丘形山與溝穀相間分布的地貌特征,地形總體西高東低,最高點位於井田西南,海拔為1920m,最低點位於井田東北,海拔為1605m,相對高差315m,為中山區。
3、水文
地表水係屬黃河流域汾河水係,流向自北向南。井田內無常年流水性河流,發育的衝溝均為季節性排水通道,平時幹涸,雨季溝穀有水彙集流出注入井田東南汾河。
4、氣候
本區屬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晝夜溫差大,年平均氣溫在6.3℃,最高的七月份平均氣溫20℃左右,極端最高氣溫31.9℃。最冷的一月份平均氣溫-9.7℃,極端最低氣溫-24.2℃。無霜期100-120天,最大積雪厚達1.3m。最大凍土深度為2.21m。年平均降雨量300-500mm,雨季集中在7-9三個月,年平均蒸發量1900mm以上,氣候特別幹燥。
本區主要災害為幹旱、洪澇、大風、冰雹和霜凍。
5、地震
依據中國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區劃圖,本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10g。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2001),本區地震烈度為Ⅶ度。
6、周邊煤礦及老窯情況
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昌盛煤礦是以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主體企業兼並重組原山西寧武石窯溝煤業有限公司、山西寧武輝煌煤業有限公司、山西慶遠煤業有限公司和山西寧武寺耳溝煤業有限公司等4處礦井整合為1處,兼並重組後名稱為“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昌盛煤礦”。 整合後的能力為90萬t/a,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整合後井田周邊無礦井及小窯。
7、井田儲量
昌盛煤礦井田內批準開采石炭係2#~5#號煤層。2、4、5號煤層地質儲量9937萬噸。可采儲量5683.7萬噸。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90萬噸/年。礦井服務年限為45.1年。
8、隸屬關係和職工人數
昌盛煤礦隸屬於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在冊職工總人數為124人。
9、礦井整體規劃及開發現狀
汾西正暉昌盛煤礦設計生產能力為90萬噸/年。工業廣場位於南岔村。共設計三個井筒,分別為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開采水平為+1400水平。目前正在基建階段。
①水源情況
1、地麵供水水源:本礦此前的小煤礦生活用水取自淺層水井,屬第四係砂礫層水,水質尚好,水量高可滿足要求;生產用水采用淨化處理後的礦坑排水。
2、井下供水水源:井下消防、灑水及井下各用水設施用水水源為處理後的井下排水。
3、開發利用深層奧灰水是未來礦區生活供水的主要水源。
②電源情況
按山西省煤炭整合部署,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將作為主體開發寧武縣昌元、昌瑞、昌盛、昌達、昌華等五座整合煤礦。
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規劃在寧武縣化北屯鄉好水溝村建一座110千伏變電站作為上述五座煤礦的供電電源,主變容量2×63MVA(一用一備),電壓等級110/35/10kV,110kV進線兩回,主供一回由擬建寧武220kV變電站接入,導線為LGJ-300/40,GJ-50,OPGW,線路長43km;另一回由東寨110kV變電站接入,導線為LGJ-300/40,GJ-50,OPGW,線路長20km。
昌元、昌瑞、昌盛、昌達、昌華等五座煤礦由擬建的正暉煤業110千伏變電站供電。
昌盛煤礦地處寧武縣寺耳溝村,離山西汾西正暉煤業110千伏變電站約16km,年產煤炭900kt。在昌盛煤礦工業廣場擬建一座昌盛35kV/10kV變電站其專為昌盛煤礦供電。
擬建的山西汾西正暉煤業110千伏變電站及昌元、昌瑞、昌盛、昌達、昌華煤礦的35kV/10kV變電站由業主委托忻州電力勘測設計院設計。
第二節 礦井地質及煤層賦存狀況
1、地質構造
本井田位於寧武向斜北西翼,構造簡單,礦區內地層呈單斜構造。受區域構造影響,井田呈一走向NE21°,傾向SE111°的單斜構造,其傾角淺部較陡,平均38°,深部較緩,平均36°左右,礦區內斷裂構造不發育,地質構造簡單。地質構造屬一類,即簡單類。
2.含煤地層
井田內主要含煤地層為石炭係上統太原組(C3t)共含煤4層及煤線,自上而下編號為2、3、4、5號。其中2、4、5號煤層為可采煤層,2號煤層厚0.26-5.67m,平均2.33m, 3號煤層0-1.21m,平均0.65m,為局部可采煤層,4號煤層0.97-1.76m,平均1.42m,5號煤層厚度9.21-12.86m,平均厚11.34m,太原組煤層總厚15.74m,地層平均厚度為85.50m,含煤係數18.41%
井田內主要可采煤層為2、4、5號。根據巷道及鑽孔揭露情況分別敘述如下:
2號煤層:
賦存於太原組頂部,距K2砂岩0-10m,煤層厚度0.26-5.67m,平均2.33m,含0-6層夾矸,結構簡單-複雜,其老頂為K2砂岩,直接頂板為砂質泥岩,底板岩性為泥岩。
4號煤層:
位於太原組中部,上距2號煤層26.85-38.65m,平均32.91m,厚度0.97-1.76m,平均厚1.42m,煤層結構簡單,不含夾矸。頂板岩性為粉砂岩,底板岩性為粉砂岩。
5號煤層
位於太原組下部,上距4號煤層19.66-30.11m,平均23.27m,煤層厚度9.21-12.86m,平均厚11.34m,含1-6層夾矸,夾矸單層厚度0.07-0.30m,為結構中等、層位、厚度穩定的全區可采特厚煤層,煤層頂板為粉砂岩,底板為砂質泥岩。
第三節 礦井災害
1、瓦斯: 2008年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瓦斯絕對湧出量0.385m3/min,相對湧出量1.52m3/t,經山西省煤炭工業局批複為低瓦斯礦井。
2、煤塵:據山西省煤炭工業局綜合測試中心2010年1月對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昌盛煤礦2、4、5號煤層所作的煤塵爆炸定性03manbetx 和特性參量表明: 本井田2、4、5號煤層煤塵具爆炸性。
3、水:礦井正常湧水量為10m3/h,最大湧水量為20m3/h。由於奧灰水位標高為1687.37m,高於目前的開采水平,礦井屬於帶壓開采。
水文地質屬複雜型,必須做好礦井防治水工作,掌握動態,做好水文地質預探工作。
4、火 :據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2010年3月對山西汾西正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昌盛煤礦2、4、5號煤層的自燃傾向性測試結果:2號煤層吸氧量為0.65cm3/g,自燃等級為Ⅱ級,屬自燃煤層,最短自然發火期為65天;4號煤層吸氧量為0.68cm3/g,自燃等級為Ⅱ級,屬自燃煤層,最短自然發火期為58天;5號煤層吸氧量為0.68cm3/g,自燃等級為Ⅱ級,屬自燃煤層,最短自然發火期為53天。
5、頂板:2號煤層直接頂板為砂質泥岩,厚0.64-1.52m,平均厚1.04m,老頂為K2砂岩,厚3.44-12.64m,平均7.09m,底板為細砂岩,平均厚1.5m。頂板屬堅硬岩石,不易塌落。
5號煤層頂板為粉砂岩,平均厚10.45m,底板為粉砂岩,平均厚12.2m,從生產礦井調查情況來看,支護率達70%以上,底板岩性為粉砂岩,開采過程中均未發現有底鼓現象。頂板管理方法為自然垮落法,煤層開采後直接頂板滯後能垮落,基本能填滿采空區,底板較為平整。
6、運輸、機電等其他方麵也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必須加強管理防患於未然。
第四節 礦井各大係統簡述
1、開拓係統
礦井開拓方式為斜井開拓,主要開采石炭係太原組2#—5#號煤層,開采標高為+1250m—+1799.99m。礦井開采水平為+1400和+1250水平。
2、通風係統
礦井目前采用的通風方式為局部通風機壓入式供風,新鮮風經工作麵衝洗後,汙風從井筒配到地麵。
3、運輸係統
礦井運輸采用絞車提升。排矸采用礦車提升。行人利用人車運輸。
礦井運輸係統目前正在建設中。
4、供電係統
目前昌盛煤礦屬於雙回路供田係統,能滿足礦井正常基建工作。供電係統目前正在完善中。
5、排水係統
礦井正常湧水量為10立方米/小時,基建期間利用風泵及潛水泵通過管路直接排放到地麵。等礦井構成係統後,進一步完善排水係統。6、其他
昌盛煤礦壓風係統、通訊係統、照明係統等目前都在緊鑼密鼓的建設中。
第五節 工作麵概括
昌盛煤礦目前處於基建階段,主斜井、回風斜井正在明槽開挖。副斜井進入暗槽施工。2012年度基建計劃如下:
掘進工作麵主要有:主斜井掘進992m,副斜井掘955m,回風斜井掘進980m。
根據礦井地質勘探報告、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水文資料03manbetx ,透水、火災、瓦斯事故、冒頂、放炮事故等災害事故都可能發生。還會發生全井性突發停電事故。機電運輸事故、地麵山體滑坡現象也有可能發生。
第六節 礦井各類災害事故的危險源情況及預防重點
一、通風、瓦斯、防塵、防火重點
1.防止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巷道掘進時,形成盲巷造成瓦斯積聚;
2.防止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巷道掘進時產生高冒帶溝通老空區,導致瓦斯積聚。需排放瓦斯時嚴格按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3.防止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掘進過程中損壞通風設施造成風流短路引起瓦斯積聚,從而造成瓦斯燃燒及爆炸事故。
4.防止因放炮管理不善造成燃燒、爆炸和傷人事故。
5. 防止井下各作業地點因機械、電器設備管理不善、電焊作業不當產生火花引起的火災事故。
二、板管理重點
1.防止因管理不善引起頂板事故。
2.防止掘進工作麵因支護質量或支護不合格引起頂板漏擋、支護失效等造成冒頂事故。
3.防止工作麵過斷層、過地質構造帶因管理不善造成冒頂事故。
4.防止工作麵過采空區導致上部矸石冒落造成事故。
5.防止工作麵,因特殊支護不夠(如超前管棚、圓木點柱、前探梁等)、臨時支護的加固措施不力而引起的冒頂、竄矸事故。
三、電、運輸管理重點
1.防止供電係統因供電不合理,供電管理不善而導致大麵積停電,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而引起瓦斯積聚,或爆炸事故。
2.防止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提升絞車因調車不當造成撞車、傷人;提升絞車運輸鋼絲繩摩擦、鏽蝕和直徑減小而導致斷繩跑車事故。
3、防止礦車及連接裝置存在缺陷、防跑車裝置失靈、絞車製動失靈造成的提升運輸事故。
4.防止人力推車撞傷行人或輕重車下道傷擊人員的事故。
5、防止壓風機風包發生爆炸事故。
6、防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造成瓦斯積聚事故。
7、防止斜井耙鬥裝岩機加固不規範造成的下滑撞人、傷人事故。
8、防止操作人員違章操作或操作失誤造成的各種事故。
9、防止設備管理不善、人員調配不當、檢查監督係統不健全造成的各種事故。
四、地質、測量及水害防治重點
1.防止因地質、測量資料不準確、不及時而致掘進工作麵誤入地質構造帶而引起的財產損失和傷人事故。
2.防止掘進工作麵過老空區上部岩層,導致巷道變形、坍塌等事故。
3.防止掘進工作麵放炮溝通采空區積水,導致透水事故。
4.防止雷雨季節洪水經塌陷區、地表火區湧入礦井發生淹井事故。
5.防止汛期洪水暴漲造成淹井事故。
6. 防止雷雨季節長期暴雨引起的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事故。
7、防止因測量數據不準確,導致貫通舊巷道、采空區引起的財產損失和人身事故。
五、防止全礦井突發性停電重點
主要發生在雷、雨季和電網故障,造成局扇停止和全礦停電。
1、雷雨季節前必須檢修好防雷設施,保證主井、副井、風井變壓器和要害設備的安全運行。
2、運輸軌道及通行井下的鋼管等接地必須完好,防止雷電傳到井下。
3、加強配電設備的維護、檢修工作,保證配電設備的完好、安全運行。
4、加強對主供電係統安全運行的監控和研究,及時排查主供電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並及時加以完善和處理。確保主供電運行安全。
5、加強在特殊季節、特殊氣候條件等特殊情況下主供電係統的檢查維護,落實包機責任製,實現隱患閉環管理,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6、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確保供電係統的安全運行。
六、防止地麵山體滑坡重點
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工業廣場兩側都是山體,山體坡度較陡。山體在雨季山洪沿山溝衝刷,對工業廣場、行人、建築物的威脅較大。目前礦區未設矸石場地,地麵排水設施未完善。
1.地麵每年按規定進行“雨季三防”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盡快處理。
2.如遇暴雨、山洪暴發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對工業廣場附近的山體進行警戒,檢查。
3.應在危險地帶設置警示標誌,防止發生意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礦務局(公司)局長(經理)、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必須采取措施組織搶救,礦長負責搶救指揮,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後,必須立即成立搶救指揮部並設立地麵基地。礦山救護隊隊長為搶救指揮部成員”。“井下基地指揮由指揮部選派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礦山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搶救工作具體負責。如與其他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礦山救護聯合作戰部,由服務於發生事礦的煤礦企業的礦山救護隊隊長擔任作戰部指揮,協調各礦山救護隊戰鬥行動。”
第一節 組織領導
1.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成立搶險指揮部,搶險指揮部設在調度室(礦值班室)。
2.搶險指揮部的組成:
①總指揮:礦長。
②成員: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基建礦長、機電礦長、安全礦長、通風區長、各部門人員及區隊人員。各級行管部門、各級政府領導。
③指揮部下設組:搶險救災組、後勤安全保障組、綜合協調聯絡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
第二節 救災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職責
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技術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在救災指揮部成員中指定專人根據作戰計劃和措施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待命。調整所需的設備器材,實施作戰計劃和措施,嚴格控製入井人員。指定副職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許可證。
2.礦總工程師:掌握03manbetx 災害事故及演變,組織人員依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成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準備工作,並派人核實。供指揮部討論,當好總指揮的參謀。
3.生產礦長、基建礦長、安全礦長:參與作戰計劃和措施的研究,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事故處理,根據作戰計劃和《01manbetx 》的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施有效的監督;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許可證。
4.通風區長兼礦長助理:參與作戰方案與措施的研究。按照礦的命令改變通風係統。領導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及時準備好急需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礦長命令迅速運送至指定地點。在《計劃》下達一月內,完成本計劃要求的救災物資儲備,並定期進行檢查和更換。負責所需的圖件資料提供,迅速完成救災工作設計及實施的技術安全措施編製。
5.機電礦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礦井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和安裝急需的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方麵的機電工作。即切斷與事故無關的電話,開通事故信號,保證井下通訊暢通。
6.後勤部:負責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確保礦區生活後勤,社會秩序穩定,安定職工家屬情緒,維持正常工作秩序;安排人員護理傷員工作,接待外單位來礦井協助救災的同誌,聯係協助安置好遇難人員及家屬,搶救事故人員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7.礦調度主任:負責查明留在井下的人數,采取積極措施,有組織地引導遇難人員到安全地帶或地麵,同時要迅速查清事故性質範圍,發生原因等情況,及時彙報上級調度,礦長和總工程師,並負責傳達指揮部的作戰命令。
8.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其它情況,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正副值班長、礦調度主任、礦長、礦總工程師、正暉公司及集團公司總調度室、礦山救護隊,並按照本計劃中所規定的《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人員名單及聯係方式表》及時按順序通知相關人員到礦調度室報到待命,及時向下傳達礦長命令,隨時調度協調井下搶險救災的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並迅速報告指揮部。
9.區、隊、班組長(包括外包隊伍):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工作麵的人數, 采取措施有組織地帶領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並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涉及範圍及經濟損失,並彙報事故發生的原因、補救措施和控製情況。
10.井下指揮員:參與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的製定,並對行動人員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麵指揮,按照作戰計劃製定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
11、各施工單位隊長:執行救災指揮部或調度室的應急處理措施,負責查明本區域或工作麵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撤至安全地點。將在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的原因等情況如實報告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礦長的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處理工作。
12、礦燈房和考勤負責人: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查明各單位滯留井下人員、姓名和人數,並迅速報告調度室,隨時將人員出入井情況向指揮部彙報,嚴禁向無特別許可證的人員發放礦燈,對持證入井人員嚴格登記,嚴禁發放失爆礦燈。
13、地質、測量人員: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資料,並根據命令完成測量工作。
14、應急救援隊伍:具體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製定救援方案,指揮部審定後實施。統一指揮施救隊伍,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第三節 組織職責和負責人
1.指揮部:負責製定事故處理方案,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組織隊伍迅速投入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由礦長擔任總指揮。
2.搶險救災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現場進行搶險施救。由應急救援隊伍負責。礦井目前有2支應急救援隊伍。具體見附表2。
3、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調查事故知情者,文字材料收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由安監部門領導任組長。
4、善後處理組:負責對傷害者和親屬的安撫、慰問和善後處理工作。分管領導為組長。
5、後勤安全保障組:負責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確保礦區生活後勤,社會秩序穩定。綜合辦主任任組長。
6、綜合協調聯絡組:主要任務是統一上傳下達各級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援救工作,保證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絡。調度室(礦值班室)主任任組長。
第四節 職責分工
1.總指揮: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各組組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施救方案。
2.各組組長:根據指揮長命令,負責某一方麵的施救工作。
3.行業主管部門:是指揮長處理災害的助手,對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方案提出指導意見。
4.安監局:根據法規規定和現場實際情況,為指揮長提出施救的措施辦法供領導決策。
5.其它部門:根據指揮長命令和事故處理方案具體負責某一方麵的搶險救災工作。
第三章 礦井各類災害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
第一節 綜合類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規程》,認真落實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指令,指示、文件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強化現場管理。
2、加強職工培訓,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增加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能力。強化安全“三組”培訓製度。
3、加強各特殊工種的再培訓和考核,對不合格人員或經常違反紀律、01manbetx 的特殊工種人員進行調換工作崗位。
第二節 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一、 火災種類的03manbetx
內因火災
本礦為基建礦井,所開采煤層自燃傾向性為二級易自燃煤層,在基建初期主要以岩巷開拓為主,因此本礦井的內因火災不是本礦基建時期的主要防治災害。
外因火災
存在兩個方麵的因素易引發外因火災,一是因礦井機電設備發生過載產生高溫或漏電產生火花,而引發產生的火源,易引發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危險;二是因人為的不安全活動,導致產生火源而引發的火災。外因火災是我礦的重點防治對象。
二、礦井火災事故預兆:
(一)礦井火災的一般預兆:
1、巷道內溫度增加,出現霧氣或巷道壁“掛汗”。
2、煤在從自熱到自燃的過程中,將產生低溫幹餾產物,釋放出煤油味、汽油味等。
3、從煤炭自熱或自燃處流出的水或空氣,其溫度較正常時高。
4、由於煤從自熱到自燃階段要放出有害氣體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等,使空氣中的含氧量減少,當人接近火源時,感到頭痛悶熱、目眩、惡心、四肢無力等現象。
(二)引起礦井火災的原因:
1、電纜使用截麵不夠,不能滿足用電設備的功率要求,導致電纜發生短路著火。
2、井下機電設備出現失爆現象或電氣保護裝置未正確使用或不齊全。
3、入井人員攜帶煙火。
4、作業人員在井下敲打或拆卸礦燈,礦燈短路產生火花引起火災。
5、進行電氣焊時,沒有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6、機電設備檢修後,用過的廢油,棉紗等沒有及時清理。
三、 火災的預防措施
①外因火災防治
一)明火防治
1、木料場、矸石山距離進風井不得小於50米,不得將矸石山等建在進風井的主導方向上風側。
2、地麵和井下必須設置消防庫,並配足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井下消防主管路每50米設置支管、三通和閥門,地麵消防水池必須保持不小於200立方米的水量。
3、井口和主扇風機房附近20米範圍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嚴禁用可燃性材料支護。
4、井下嚴禁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從事電氣焊作業,若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措施。
5、井下機電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過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定期進行清理運到地麵處理,井下機電硐室必須安裝向外開的防火鐵門,並定期進行檢查其完好性。
6、井下機電硐室和工作麵裝、轉載處必須配備兩隻以上的滅火器。
7、定期對礦井的消防係統進行檢查,對發現有問題的及時進行更換。
8、加強井下機電設備防爆檢查,杜絕失爆。
9、礦井必須安裝防雷係統。
10、嚴格執行入井檢身和出入井清點人數製度,嚴禁攜帶煙火和穿化纖衣服入井。
11、地麵各機房必須配備兩隻以上的滅火器;機房內嚴禁取暖生火,使用過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及時清理幹淨。
12、建立完善的井下、地麵消防器材庫,保證足夠的防滅火備用材料,由安全礦長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任意挪用,根據儲量保管情況每季或每半年更換一次。
二)、預防放炮引火
1、井下隻準使用礦用安全炸藥,使用雷管隻能用瞬發電雷管,如需使用延發雷管時,隻能使用最長延時間在130毫秒以內的毫秒電雷管。
2、嚴格執行放炮規定,井下放炮嚴禁用煤塊、煤粉、炸藥紙等易燃物代替炮泥使用。
3、隻準用合格的放炮器放炮,禁止使用其它電源放炮。
4、放炮線接頭要用絕緣膠布包好。
三)、預防電氣引火
1、要正確選用易熔保險絲(片)和漏電繼電器。
2、要按突出礦井與高瓦斯礦井要求選擇防爆電氣設備,並加強管理,更不準有明接頭。
3、電纜接頭應使用接線盒,不準有“雞爪子”或“羊尾巴”。
4、井下電纜應使用礦用阻燃型電纜。
四)、預防撞擊、磨擦生火
1、井下運轉機械應做好維護和保養工作,及時加注潤滑油,高速運轉部件應防護良好,防止磨擦生熱起火。
2、在有易燃易爆氣體,沼氣濃度超限條件下,嚴禁敲擊鐵、石、軌道等,防止衝擊產生火花造成爆炸事故引起火災。
②石門揭露煤層後,礦井內因火災(自燃火災)防治
石門揭露煤層後,內因火災是我礦的主要威脅源,結合我礦的井下實際情況,下麵分別從煤層自燃發火機理、開采技術、堵漏、灌漿、均壓、噴灑阻化劑等方麵介紹預防內因火災的措施。
1、煤自燃的危險區域
井筒開鑿期間,主要來自於附近小窯不明采空區遺煤帶。
2、煤層自燃發火防治技術措施
我礦屬資源整合礦井,針對小煤窯破壞給我礦帶來的安全隱患,礦上也逐步地研究和實踐並積累了相應的防滅火的成功經驗。擬定出了昌盛煤礦預防煤層自燃防滅火措施:即“一堵二均三阻化,四灌五膠六監測”。
一)、堵漏防滅火措施
1、隔絕堵漏
我礦屬資源整合礦井,受周邊小煤窯的破壞十分嚴重,礦井漏風成為通風管理薄弱環節。為杜絕自燃火災事故的發生,首先需做好對小煤窯的監測、監管,從地麵做好對小煤窯的回填工作,另外在采空區貫通處砌築厚度不小於1.5米的隔絕閉牆然後進行充填封閉。閉牆施工要求:閉牆四周接實煤岩,無裂縫重縫空縫,牆體四周要有裙邊(不少於0.1米),牆體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閉牆前5米內支護完好(打木垛接頂進行支護),無片幫冒頂,無積水無淤泥無雜物。
2、噴漿堵漏
受小窯破壞影響,井筒周邊範圍內采空區已形成連通器,加之小煤窯的破壞與地麵相通,層間距小,因此造成頂板破碎,通過頂板裂隙大範圍漏風,采用凝膠堵漏成本太大,所以采取全斷麵噴漿進行堵漏,噴漿前需掛網,噴漿厚度不小於0.1米,且噴漿區域要超出漏風段前後各15米。
二)、噴灑阻化劑措施
通過實施和應用表明,阻化劑(CaCL2 和MgCL2)隻有與水混合成一定濃度的溶液後才能抑製和起到防火作用。其作用機理是:1增加煤在低溫時的化學惰性,或提高煤氧化的活化能;2形成液膜包圍在煤體表麵;3增加煤體的蓄水能力;4充填煤柱內部裂隙;5水分蒸發吸收熱量從而降低煤體溫度。
三)、黃泥灌漿防滅火
采空區灌漿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防滅火措施。針對小窯采空區自燃火災,采取煤壁打鑽和密閉牆預埋灌漿管灌漿方法,利用地麵灌漿站靜壓灌注泥漿,泥漿水土比配製一般為4:1,同時在泥漿中加入15%-20%左右的阻化劑,以彌補灌注阻化劑過程中遺漏點或不均勻點。使泥漿灌入采空區後,部分水分分離出以後,混有阻化劑的泥漿保存在采空區,覆蓋在采空區遺煤表麵起到阻止氧化作用。同時增加采空區濕度作用,為防止灌漿管路內的空氣在灌漿過程中被漿體擠壓衝入采空區,形成采空區遺留煤自燃供氧來源,通過研究改造,在工作麵(或密閉處)超前控製範圍內設置一個三通放氣閥,三通放氣閥後部設置一個截止閥門。在灌漿時,先關閉截止閥,打開三通放氣閥,漿體由地麵灌漿站通過灌漿管路向采空區流動過程中,灌漿管路中的空氣從三通放氣閥放出,三通放氣閥見泥漿後立即關閉,並立即打開截止閥,采空區正式開始灌漿。
目前,常規的灌漿、均壓、阻化劑、惰氣防滅火技術在抑製煤層的自燃火災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針對煤層的自燃發火特點,新型防滅火材料耐溫高水膠體防滅火集堵漏、降溫、阻化、固結水等性能於一體,較好地解決了灌漿、注水時水泄漏流失問題。因此在小窯破壞嚴重的礦井或自燃已經發生的礦井可優先考慮使用該滅火方法。
新型複合膠體防滅火技術是由特種添加劑與水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添加劑濃度一般為1:15,新型複合劑膠體防滅火技術是利用定量添加設備,將添加劑按一定比例加入水中,(或泥漿)稠化,然後用泵壓注入到鬆散煤體中,在泵壓和自重作用下稠化液體滲入到煤體裂隙和微小孔隙中,先對注入口附近火源表麵降溫,並形成膠體阻斷氣擴散,阻止煤體繼續氧化放熱,進而降低煤體內部溫度,熄滅火勢,隨後膠體逐漸向四周放射擴散,慢慢擴大火勢熄滅圈,使煤體溫度降低,從而達到防滅火效果。
四)、監測監控
為搞好瓦斯管理和防止煤層自燃,預測預報工作主要是利用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采取自動安全監測和人工監測相結合的方法,積極開展預測預防工作,礦井安全監測係統實現24小時對CO、CH4、溫度等氣體參數的在線監測,可以為礦井防滅火工作提供全麵準確的技術資料,在預測預報礦井煤層自燃管理中,完全可以發揮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的效果。
四、火災的處理計劃
①礦井火災事故的避災方法:
1、井下一旦發生火災,現場人員應及時向地麵報告和積極滅火。
2、組織人員有次序進行撤離災區,向火焰燃燒的相反方向撤退。
3、若巷道已充滿煙霧,切不可慌亂,要迅速辨認出發生火災的地區和風流方向,然後俯著身體沿著軌道或管道有次序的向外撤退。
4、在當時無法及時撤離災區時,應盡可能地尋找附近的躲避硐室,進入硐室後必須及時將硐室入口的門關閉,防止有害氣體進入。
5、當發生火災事故時,所有人員必須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有次序地進行撤離。
6、當電氣設備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在未切斷電源前,隻能用沙子、幹粉式滅火器等不導電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
②火災事故的處理:
1、礦井一旦發生火災,所有人員都必須嚴守紀律,服從命令,嚴禁擅自行動,現場管理人員在指揮撤退時要冷靜,判斷正確,指揮果斷。
2、先發現火災的人員,要根據火災的性質,發生的地點,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同時彙報礦調度室,組織搶險工作。
3、礦調度室接到彙報後,必須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指揮災區人員的撤離工作,有關人員接到命令時必須及時趕到礦調度室。
4、在井下的現場的班組長、安全員和瓦檢員應按照避災路線,有次序地組織受災區域內的人員進行撤離。
5、井下電氣設備著火時,應及時將電氣設備的電源切斷,未切斷電源前,隻能使用滅火器進行直接滅火。
6、發生火災時的風流控製:
根據已探明的火災地點,性質及範圍,正確合理地確定井下通風係統,如增加風量,風流短路、停風、反風等,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爆炸事故。
2)、不危及井下人員生命安全。
3)、不使貨源蔓延到瓦斯積聚的地方,也不能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區。
4)、防止再生火源的發生和火煙的逆退。
5)、防止火風壓的形成,一麵造成風流逆轉。
7、火災的撲滅:
1)、直接滅火
用水滅火
(1)、在火源明確(非電氣設備和油類火災),火勢不大,滅火地點頂板穩定,通風係統正常,風路暢通無阻的情況下采用。
(2)、用水滅火采取的措施:
①、滅火前要首先切斷電源
②、滅火人員站在上風側,防止有害氣體傷人
③、保證水量充足。
④、保持正常通風,瓦檢員在現場隨時檢查瓦斯含量。
用砂子或岩粉滅火
①、當發生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②、當發生電氣設備火災和油類火災時,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
挖出火源直接滅火
①、在火災初期,火勢範圍不大,無瓦斯積聚、無煤塵爆炸危險。
②、挖出火源前,先用壓力水噴澆,待火源冷卻後再挖出。
③、瓦檢員在現場隨時檢查瓦斯濃度和空氣溫度,災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溫度不高時才能挖出。
使用滅火器滅火
對井下從業人員進行救災演練,確保所有入井作業人員都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點。
2、封閉滅火
在礦井火災不能用直接法撲滅時,采用防火牆將火源或發火區域嚴密封閉,切斷火區的空氣源。
3、聯合滅火
為了使礦井滅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聯合滅火方法滅火,即在使用防火牆隔絕滅火的同時,采取向火區注入惰性氣體(氮氣)的方法來滅火,通過注入氮氣,降低氧氣濃度,降低火源溫度。
第三節 瓦斯事故的災害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一、礦井瓦斯分析
我礦雖為低瓦斯礦井,但是在石門揭煤、煤巷掘進及采煤時等因風量不足或停風,均有可能導致巷道瓦斯超限;在掘進過程當中遇到斷層、不明采空區等均有可能引發作業點瓦斯超限;隨著礦井開采深度的加深,煤層瓦斯濃度、壓力也將會增大。因此瓦斯也是我礦井的一個重大危險源。
二、瓦斯煤塵事故預兆
一)瓦斯
1、煤壁處或風流中沼氣及其它有害濃度增加,並呈上升趨勢。
2、工作麵壓力增大,發生底鼓,支架變形或受壓收縮,煤層變軟,沼氣濃度忽大忽小,有時出現“嘶嘶”聲,底板積水中有冒氣泡現象。
3、在進行探放和探水施工工程中,出現卡鑽、噴鑽和頂鑽現象時,說明瓦斯增大或有動力現象。
二)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因素
1、掘進工作麵放炮時,不嚴格執行放炮的有關規定。
2、井下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出現失爆現象。
3、井下使用非阻燃性電纜或電纜敷設不當。
4、在井下帶電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產生電火花。
5、在井下敲打或撤卸礦燈,致使礦燈發生短路產生火花。
6、掘進施工時,未進行濕式作業,掘進施工前後未進行灑水降塵處理。
7、井下各裝載和轉載處未安裝防塵噴霧係統或未使用,主要巷道未進行定期衝洗和灑水處理。
8、井下使用明火或放明炮或用電爐取暖,產生明火花。
9、在井下作業過程中,用金屬敲打金屬產生摩擦火花。
10、地麵防雷設施不完善,雷電火花引入井下。
第四節 瓦斯燃燒、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與處理計劃
一、加強通風,防止瓦斯積聚
1、目前我礦為基建初期,井筒開鑿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當井筒開鑿構成係統後,風井必須安裝兩台主扇,一台使用,一台備用。
2、加強對局扇的管理,要求局扇安裝距回風口不少於10米的新鮮風流中,嚴防循環風,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開局扇,堅決做到停工不停風。
4、局扇必須墊高安裝距地麵高度不得小於0.3米,一台局扇不準同時向兩個或多個掘進麵供風,風筒做到無破口,接頭嚴密不漏風,風筒須缺環必補,逢環必掛,吊掛平直,緩慢拐彎。
5、臨時停電,工作麵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恢複井下供電主扇工作最少半小時後,再由礦長、瓦檢員、電工逐點檢查瓦斯,各地點瓦斯濃度在《規程》規定之內,方可對井下恢複供電。
6、根據礦井設計合理布置工作麵和回風巷,防止風流短路,如檢查發現工作麵風量不足,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長期停工的獨頭巷道必須打好柵欄 ,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當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標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二、瓦斯燃燒、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瓦斯爆炸是煤礦極其嚴重的災害之一,一旦發生,不僅會造成井下設施嚴重摧毀、生產中斷,而且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後果不堪設想。因此預防瓦斯爆炸成為全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1、所有工作麵都必須有可靠、完整的通風係統,按規程規定配風,以保證有毒有害氣體最高允許濃度、溫度、風速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
2、對工作麵頂板冒高處,低風速巷道,盲巷等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瓦斯積聚。
3、按規定配齊、配足各工作麵的瓦斯報警斷電儀,並按規定進行校正、維修,保證靈敏可靠。
4、井下電工、放炮員、班組長、安全員、隊長及工程技術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檢儀。
5、煤巷、半煤岩巷掘工作麵,以及穿層掘進工作麵要按“三專兩閉鎖”和瓦斯自動檢測儀的要求進行裝備和檢查。嚴禁無計劃停電、停風。每天進行檢漏斷電試驗後瓦斯員必須立即檢查瓦斯,恢複通風,防止瓦斯積聚,避免檢漏試驗時各掘進工作麵因停電停風造成事故。
6、強化瓦斯管理,嚴格交接班製度。瓦斯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要嚴格執行井下工作麵交接班和班中“三彙報”製度,瓦斯員必須執行“一炮三檢”,瓦斯巡檢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
7、放炮員、瓦斯員、班組長必須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放炮前班組長、放炮員要認真檢查放炮母線的包紮情況,發現有裸露、斷路、短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
8、啟封密閉、巷道貫通、石門揭煤等都必須編製嚴密的防治瓦斯事故的措施,並進行會審,有關礦、隊領導要在現場指揮。
9、加強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工作,嚴禁出現電氣設備失爆,安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作業規程之規定。
10、嚴格執行礦井用電《“三大保護”細則》,定期、定人按規定計算、調整、搖測,並作好記錄。采掘供電要分開。
11、所有通往井下的軌道必須至少安裝兩對絕緣道夾板,風、水管至少有兩處接地。
12、嚴格放炮警戒設崗工作,防止放炮後瓦斯和炮煙熏人。
13、及時將采空區、報廢井巷和盲巷封閉,同時要密切監督和控製周邊小煤窯對礦井通風係統的破壞。通風係統一旦破壞,通風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防止小煤窯事故波及我礦,使礦井通風係統破壞造成瓦斯積聚。
14、施工地點因局扇無計劃停風而發生瓦斯積聚時,通風人員和礦有關部門要及時處理,並彙報調度室開寫事故追查單,送安檢處追查處理。瓦斯排放管理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通知的具體規定。排放積聚瓦斯時,必須嚴格執行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15、施工單位需要停風時,必須有停風報告,嚴禁隨意停止局扇運轉,斷開風筒或甩掉風電閉鎖裝置。
16、通風人員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嚴格檢查井下作業地點的通風狀況和瓦斯濃度,作好記錄,不得空班漏檢,發現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該施工地點作業。
三、瓦斯燃燒、爆炸事故處理計劃
①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避災方法:
1、當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人員應迅速俯臥倒地,頭盡量放低,用濕毛巾捂住口鼻,或接近有水的物體,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的裸露麵積。
2、在爆炸的瞬間,盡量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有害氣體,與此同時,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操作方法戴好。
3、沉著冷靜,辯清方向,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撤離。
4、若巷道破壞嚴重,不明撤退路線時,應到安全地點暫時躲避,等待救護,躲避地點要選擇在頂板堅硬無有害氣體而有水或離水較近的地點。
5、在撤退過程中,沿途要作好標記、信號,便於救護隊跟蹤尋找,在撤退過程中,盡可能地尋找電話,與地麵進行聯係。
②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的處理
1、迅速組織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搶救遇難人員,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2、災區人員立即采取自救與互救措施,位於災區的人員首先盡快撤離災區,受波及區域的人員在接到通知後必須立即撤離。
3、在確認無二次爆炸的可能時,應迅速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4、在避災過程中受災人員要守紀律、聽從指揮,撤離時應兩人以上編組同行,要互幫互助,盡可能采取捷徑進入新鮮風流中。
5、來不及撤離災區的人員要保持清醒頭腦,注意爆炸衝擊波方向,要迅速背離衝擊波方向,臉朝下倒在水溝,用濕毛巾堵住嘴和鼻子,盡快使用自救器或壓風自救器。
第五節 粉塵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我礦建井初期為岩巷開拓,采用爆破掘進,在岩巷開拓及石門揭露煤層工作過程中均容易產生煤塵和岩石粉塵,煤塵不但具有可燃性而且有爆炸性,同時這兩種粉塵吸收到人體內均影響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容易造成職業病危害,所以應對其進行防治。
一、防治粉塵措施
1、建立礦井綜合防塵和預防職業危害工作責任製,由安全副礦長主管全礦的綜合防塵和預防職業危害工作,具體為安排礦井的綜合防塵工作計劃、製定綜合防塵措施、按本措施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礦井綜合防塵設施、對相關人員進行管理、聯係礦井的粉塵測定工作、分發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用品並監督其正常使用、落實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獎懲。
2、建立礦井的防塵供水係統,在礦井的回風大巷水平的中部,設立礦井的防塵靜壓水池,水池的容量小於10m3,水池通過沉澱池與回風大巷的水溝聯接,確保正常的和足夠的防塵用水量。從此處接三路防塵水管,分別沿兩個暗下山和主斜井送到各采掘工作麵作防塵用水,各路水管每隔50米開一個三通和開關,在井下的材料庫中備有兩根25米長的膠管,作日常防塵用。
防塵水管必須每月定期進行一次全麵的檢修和維護,確保防塵水管暢通,防塵水量充足。
3、開掘作業進行爆破鑽眼時,必須采用濕式作業,而且要做到先開水後開風,防塵水管必須緊跟至工作麵的最前端,嚴禁打幹眼。
4、工作麵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在炮眼中裝填水炮泥,爆破後必須在工作麵進行灑水和噴霧。工作麵進行裝岩時必須先灑水。
5、礦井內各巷道由專人每月一次定期衝洗頂幫,清除巷道中沉積的煤、岩粉塵,具體的人員由安全副礦長根據在礦裏的人員情況安排進行和管理,衝洗的重點是礦井回風側的巷道。
6、采用噴霧方式淨化井下空氣風流,在掘進工作麵最前端退出20、40米範圍內各安裝一道噴霧水幕,用於淨化掘工作麵的回風流。在各裝載點,必須安裝一道防塵噴霧水幕,進行噴霧降塵。
7、搞好井下巷道的布置,建立和完善礦井的通風係統,井下凡用於進風和回風的溜眼,嚴禁用作溜煤。
8、加強個體防護,對所有從業人員根據各自崗位的不同,按規定的要求配備所必需的粉塵防護用品。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防塵保護用品。
二、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1、認真按礦井綜合防塵措施的要求,搞好礦井的綜合防塵工作,確保各作業地點的空氣中的粉塵濃度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要求。
2、按礦井測塵工作製度的要求,全麵落實礦井測塵工作的要求和規定,及時掌握礦井內各粉塵作業地點的粉塵濃度的情況和變化動態,製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對粉塵進行治理。
3、每年對接觸粉塵的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專門的身體檢查。
4、對檢查中發現有可疑職業病的從業人員必須立即調離原工作崗位,安排在不接觸粉塵的工作崗位上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辭退或開除患有職業病的從業人員。
5、對礦內其它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從業人員也必須每年安排進行一次身體檢查。
6、對每次檢查的結果,必須存入專門的檔案,以便對從業人員的職業病發病情況及時掌握和治療,確保患有職業病的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
三、煤塵爆炸事故的處理措施
煤塵爆炸事故處理的方法與處理瓦斯事故基本相同。同樣要災區停電撤人,向上級彙報,召請救護隊,成立搶救指揮部,救護隊到災區救人,偵察情況,滅火,恢複通風係統等等。隻是要注意:災害發生時首先切斷災區(甚至災區周圍的區域)的電源,而且停電操作應在災區以外的地點進行,以免引起再次爆炸;對災區進行偵察過程中,發現火源立即撲滅,防止二次爆炸。若火勢較大,暫時不能滅火時,應立即局部封閉,再研究滅火方案,防止再次引爆瓦斯或煤塵;救災過程中要注意尋找煤塵爆炸的痕跡和判斷起爆源;煤塵連續爆炸可能性很大,思想上和物質上應有準備,以免措手不及,避免出現難以控製的局麵。
礦井發生爆炸事故,有時是瓦斯爆炸,有時是煤塵爆炸,有時是瓦斯和煤塵混合爆炸。究竟是屬於什麼性質的爆炸,要看爆炸後的產狀和痕跡。煤塵爆炸具有以下特征:
由於煤中含有不燃物質,當煤塵爆炸過程中供氧不足、燃燒不完全時,將有一部分煤塵被局部焦化,粘在一起,沉積於支架和巷道壁上,形成煤塵所特有的產物—“粘焦”(皮渣或粘塊)。它是判斷井下發生爆炸事故時是否有煤塵參與的重要標誌之一。但是,隻有氣煤、肥煤、焦煤等粘結性煤的爆炸時才能產生粘焦。
根據粘焦在支架上的不同,可以判斷煤塵爆炸強弱的程度。
1、弱爆炸時,火焰與爆炸波慢速傳播,粘焦在支柱兩側出現,但爆炸傳來的方向堆積較密實。
2、中等強度爆炸時,火焰與爆炸波的傳播速度很大,粘焦隻在支柱的迎風側出現。
3、強烈爆炸時,火焰與爆炸波的傳播速度極大,在支柱的背風側出現粘焦,迎風側有火燒痕跡。
四、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礦井瓦斯、煤塵爆炸後除造成巨大的損失外,甚至還會引起連續爆炸,礦井火災及冒頂等二次災害,所以發生災變後要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1、發生重大事故時,各相關領導人員必須盡快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以爭取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瓦斯、煤塵爆炸的發生
3、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通風係統遭到破壞時,應立即組織人員盡快恢複局部通風,如果局部通風不能及時恢複,要派救護隊員向災區送自救器,搶救災區人員。
4、為防止瓦斯、煤塵事故的蔓延、除恢複通風係統、切斷電源區的電源外,還要有計劃地排放發生事故時聚集的有毒有害氣體
5、搶救瓦斯、煤塵爆炸或火災事故的遇難人員時,必須在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以救護隊為主進行搶救。
第六節 頂板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一、頂板事故分析
礦井的開拓巷道布置在接近煤層的岩層之中,這些圍岩在礦井的開采過程中,受原采動地壓的影響,容易產生破壞,而由高處向低處冒落,這個過程就是冒頂事故,一旦發生冒頂事故,就會對在井巷中作業的人員產生傷害,釀成事故。一般可能發生的事故有:冒頂事故、獨巷掘進冒頂關門事故、掉底事故。
二、冒頂及片幫的預兆
1、局部冒頂預兆
(1)工作麵遇到小型地質構造,頂板破碎。
(2)頂板裂隙張開,裂隙增多,“敲幫問頂”時發出的聲音不清脆。
(3)頂板裂隙內有活矸,並有掉渣掉矸現象,煤層與頂板接觸麵上,極薄的矸石不斷脫落,層理張大,頂板下沉嚴重。
(4)空頂麵積大,支護不及時,有離層現象。
(5)頂板中水分較大或頂板淋水不斷。
(6)頂板中發出沉悶的響聲。
2、片幫、掉底預兆
(1)煤岩壁裂隙張開。
(2)煤岩壁壓酥跨落。
(3)煤岩柱有響聲。
(4)煤岩底板裂隙張開。
三、岩巷工作麵的頂板管理措施
1、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按要求都布置在煤層的頂板砂岩中,在井筒掘進時,按作業規程要求,合理布置巷道斷麵,根據岩性情況,選擇合理的支護。
2、每班交接班時,都必須檢查工作麵的支護情況,發現隱患必須及時排除,當班未處理好的必須在工作麵向下個班作好交接。
3、每次放炮後,必須由外往裏對巷頂、幫進行檢查,作好敲幫問頂工作,及時排除鬆矸險石,嚴防其掉落傷人。
4、工作麵岩石不穩定時,必須先架設臨時支護,然後再進行永久支護,臨時支護必須緊跟掌子工作麵。
5、對放炮後崩倒的臨時支護,必須及時修理架設好,否則嚴禁到工作麵進行作業。
6、各工作麵遇構造帶,過老巷、裂隙、溶洞時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且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要求。工作麵實行專人監護監督;嚴禁空頂作業,防止頂板大麵積懸頂;防止放炮轟倒支架。堅持工作麵正規循環作業,堅持必要的製度,如:敲幫問頂製度、頂板分析製度和交接班製度等。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消除隱患。
7、掘進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及時清理掉活矸,堅持使用好前探支架,嚴禁空頂作業。在地質破碎帶(大麵積或壓力顯現明顯的地段)掘進時要采用縮小棚距等方法加強支護,防止發生頂板事故。
8、交叉巷道開口應盡量避開巷道的冒頂範圍,且應在開口點設雙抬棚,不得過早撤出。
9、若遇底板有裂隙必須進行探測,防止底部有采空塌陷區,一經發現有塌陷區必須停止掘進,查明範圍,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0、其它未盡事宜按《煤礦作業規程》和礦編製的《掘進作業規程》執行。
四、頂板事故的處理計劃
1、組織礦救護隊員探明片幫、冒頂範圍及被埋壓、堵、軋人數和位置,並進行營救。
2、盡快恢複片幫、冒頂區域的通風,如一直未能恢複的,可采用水管、壓風管向埋壓、堵、軋人員輸送新鮮風流。
3、頂板冒落範圍不大時,可采用挖掘冒落的煤矸,將人員救出;若人員被大塊矸石壓住,可采用將矸石頂起,將人員迅速救出。
4、工作麵冒落範圍較小,矸石塊度小,比較破碎時,並且繼續下落,矸石扒一點漏一點,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撞楔法進行處理,控製頂板。
5、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必須由外向裏進行清理,並加強支護,加強敲幫問頂,防止再次片幫冒頂,必要時開掘專用巷道營救遇難人員。
6、若工作麵兩端發生冒頂,發現人員堵在巷道中間,采用掏小洞和撞楔法不能搶救時,必須采取另打一巷道的方法,繞過冒頂區或危險區將遇險人員救出。
7、獨頭巷道發生冒頂時,將人員堵住,可利用上述方法進行搶險。
8、上、下山巷道發生冒頂,要防止上巷積水流入冒頂區,冒頂區的兩側要加強支護,以防再次冒頂。
9、以上遇難人員被營救出之後,根據情況立即進行現場人工呼吸、包紮,並及時送往醫院搶救、治療。
第七節 火工產品管理及放炮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一、火工產品安全管理
1、各施工隊須嚴格現場火工產品的“領、用、退”三簽字,嚴禁弄虛作假.當班隊幹、班長、放炮員必須認真負責,安全員要嚴格監督,防止炸藥、雷管亂丟亂放和丟失被盜,一旦發生丟失被盜,必須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並積極協助調查、尋找。
2、炸藥庫房必須嚴格把好領、退關,凡發現放炮員作業證未年審或年審超期的停止發放炸藥、電雷管。
3、施工隊一定要加強放炮員的思想教育,掌握思想動態,對不再符合接觸火工產品管理條件的人員(包括思想情緒波動較大或打架鬥毆者)堅決立即調離放炮崗位,並不得安排與雷管、炸藥接觸的工作。
4、當班隊幹、瓦檢員、放炮員、安全員現場監督火工產品的使用、保管。
5、施工隊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爆破器材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必須落實專人負責,限期徹底整改。領導小組每月組織一次火工產品專項安全大檢查,由安全部門、生產部、通風科等有關人員參加,並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交礦委會傳閱。
6、井下各施工地點隊必須有單獨雷管箱和炸藥箱,並且完好防盜,不允許將雷管炸藥放在同一個箱內,且箱內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
7、安監部必須指派專職火工產品安全管理人員,對火工產品的運輸、儲存、使用等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並實行群眾監督。
8、安監部必須建立健全爆破器材管理製度和安全01manbetx ,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崗位責任製和井口檢身製,並接受監督檢查。
9、安監部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搞好火工產品人員的年審培訓工作,並對持證上崗情況監督檢查。對無證上崗者、擅自修改放炮員證件有關內容的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罰。
二、火工產品運輸與儲存
1、運輸、儲存、使用火工產品人員,認真學習和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必須安全意識可靠,責任心強,熟悉產品性能和01manbetx ,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政治審查考核合格並持證上崗。
2、運輸火工產品的車輛必須持有“危險品”準運證,並掛有“危險品”標誌,帶齊消防器材,防雨蓬布,不得超高、超寬,出車前進行認真檢查,車況必須良好方可出車。運爆炸物品前、不飲酒,保持頭腦清晰、精神充沛,行車前接受有關人員驗身檢查。
3、押運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火工產品押運管理製度工作; 不準乘坐在駕駛室內,要上車押運,嚴禁攜帶火種和動用明火,不準其它無關人員搭乘。認真填寫好雷管和火藥的運送登記表,交保衛部門備查.(附管和藥的登記表各一份)以防止物品受損和丟失以及意外事故的發生,嚴禁夜間運輸,嚴禁與爆破器材相抵觸的物品混裝、混運,嚴禁同時運載其它物品。
4、轉運炸藥、雷管必須清點好數量,入庫入帳,做到交接清楚。若發現異常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彙報。
5、炸藥運入礦區後,應立即將運送火工產品通知單交礦委會調度室,嚴禁在地麵停留(搶險救災、搶救傷員除外)。
6、炸藥、雷管入庫,庫管員憑配送貨單逐項進行檢查驗收,並按規定進行分類堆碼、擺放、入帳,做到交接清楚,帳、卡、物相符,並認真做好入庫原始記錄。失效火工品不得入庫,失效火工品、偽劣品由公安機關組織銷毀,儲存庫必須雙人、雙鎖。過期失效或不合格的爆炸品,庫管員必須認真填寫登記本,並監督行管人員簽字。
7、炸藥庫凡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必須分類存放,嚴禁混裝混放,炸藥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5米(五箱),三方距牆不得小於0.2米,發放炸藥處存放炸藥不得超過三箱。
8、庫管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手上交接班,嚴格堅持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則,嚴禁脫崗。庫管員應每班檢查清掃庫內外衛生,檢查溫度,物品是否變質損壞,消防設施、積水、門窗、門鎖有無異常,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處理。
9、任何人嚴禁帶煙火等易燃物品和非防爆品,帶靜電物品等進入火工產品管理庫(包括礦燈),火工產品管理庫必須門、窗完好,並上鎖,由庫管員負責。入庫檢查人員應向庫管員出示礦委會,公安機關,縣級以上安全監察機構的有效證件,否則不準入庫檢查。
10、入庫檢查人員必須在來人來客記錄本上登記,庫管員要簽字。任何入庫檢查人員,在工作結束後出庫時,庫管員必須對其搜身。火工產品管理庫電話必須確保暢通,庫工發現電話壞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安排處理,電話維修單位接到彙報後1小時內必須到現場修複。
11、嚴禁發放變質炸藥和進行未導通檢查的雷管,發現問題要向礦委會調度室彙報。報廢雷管和變質炸藥的,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三、發放與領用
1、炸藥庫倉管員必須分庫發放電雷管和炸藥,嚴禁在同一個庫內混發;放炮員嚴禁進入庫內領取管、藥。發放爆炸物品時,要查驗各種證件、手續,按批準的品種、數量發放,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堅持雷管按編號登記發放,堅持日清月結,認真填寫《爆炸物品入出庫登記簿》做到賬目清楚,帳物相符。
2、放炮員領貨單由倉管員統一管理。每次發放時,必須與放炮員同時在現場,兩人共同開箱,拿出領貨單,倉管員記賬完成後,方可發放。倉管員必須認真按操作程序操作手持機,嚴禁誤操作。
3、當班放炮員根據當班生產作業計劃安排,填好火藥領用票,交值班隊幹審核親筆簽字後到井下炸藥庫領取炸藥雷管,但掘進隊最多不超過兩個循環的炸藥和雷管,領藥單不得不得塗改,否則無效,同時追究相關人員人的責任。
4、放炮員必須憑“爆破證”、“領用證”和隊長審簽的火藥領用票,庫管員認真核對“兩證”是否證號相同,人員相符,且領用炸藥、雷管必須是2人及以上才能發,並當麵清點數量,經雙方認可後並在領用單簽字以備查。
5、發放雷管前,庫管員應檢查雷管箱是否完好,如不防爆不得發放,必須修好後方能發放。
6、綠色領用票上如果施工單位提前在實消數和退庫數上簽字的,庫工發現問題立即向安監處彙報,安監處並下井複查並追查當事人責任。
7、放炮員在炸藥庫領取炸藥電管後,雷管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由運送人員用專用火藥箱人力運送,且必須在規定的路線集體運送。放炮員走在最後,運送組中有班長和隊幹,與放炮員有同等責任。運送組所有人員必須全部在運送負責人的視線範圍內,背雷管和炸藥人員必須相距3—5米,運送人員之間負有相互監護的連帶責任,運送負責人若發現人員丟失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8、炸藥、雷管運送到工作麵後,班長、放炮員瓦檢員立即共同點數並裝箱上鎖,要與領出數相等,若發現差錯要立即尋找或向礦調度室彙報。
9、井下炸藥箱和雷管箱要防盜,發現不防盜班長必須指定專人看守。
10、采掘工作麵裝藥前,放炮員必須按規定做好引藥。嚴禁在工作麵邊裝邊做藥,火工產品使用過程中嚴禁亂扔亂放,火工產品使用過程中由班長和放炮員負責進行管理。在工作麵瓦檢員、班長、放炮員在現場要仔細清點實消數和剩餘數,經核準後才可簽字,並且不得代簽別人的名字。
11、工作麵放炮完畢,班長、安全員、放炮員清點剩餘雷管、炸藥並簽字。由領用放炮員親自退庫,運送炸藥或雷管到炸藥庫,退庫過程中不得少於2人,並集體行動,由放炮員負責。運送人員之間都有監護責任。若退庫時庫工發現退庫人與領用人不符,立即將退庫人留住,打電話通知領用人來炸藥庫退庫。若庫工發現退庫人所持領用票實消數和退庫數塗改,必須立即打電話向安監部彙報並進行追查處理.
12、井管站要認真負責,杜絕一發雷管、一卷炸藥從井下流失出地麵,否則追究井口檢身工的責任,直至移交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出井人員要主動接受檢身,對拒絕接受檢身或打罵檢身人員的要進行嚴曆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13、凡偷盜炸藥、雷管的,一律開除礦籍、並且不得重新錄用。同時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凡私藏炸藥、雷管者,一經發現嚴厲處罰,移交公安機關。
14、井下拾到炸藥、電管,必須在井下立即打電話向調度室或安監處彙報,將拾得的炸藥、電雷管交放炮員,放炮員寫收條,凡是從井下拾到炸藥、電管,未經安監處同意或井口檢身人員點數就帶出井者,對責任人按偷盜炸藥、電管論處。
15、臨時放炮:由調度室平衡安排臨時放炮地點就近采掘隊的瓦檢員、放炮員負責,且有瓦檢員的親筆簽名。
16、瓦檢員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能,嚴格按01manbetx 和規章製度作業。發現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17、庫管員要堅持日清月結,認真填寫《爆炸物品入出庫登記簿》做到賬目清楚、帳物相符,嚴防雷管、火藥的被盜、丟失。
18、凡井下撿到火工產品,不論數量多少,一律追究放炮員的責任。若查不出責任人,按采掘隊作業分管區域劃分追究采掘隊責任。
19、凡是檢舉、揭發火工產品違章者,一經查實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勵,同時為舉報者保密.。
20、凡違反上述製度,追究相關責任者責任同時嚴格執行集團公司《“三違”處罰規定》或其它相關規定。
四、 爆炸材料的裝卸運輸的安全措施
1、裝卸和運送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學習,考試合格發證,憑證就任本職工作。
2、裝卸爆炸材料必須要有專人負責,輕拿輕放,防止衝擊和劇烈震動,裝運雷管的車輛必須鋪有緩衝設施。
3、運輸爆炸材料的車輛不準混裝其他物品,除押運人員外不得任意搭車。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發火物品,裝載車輛附近和裝卸現場禁止有明火作業。
4、從地麵往井下運送爆炸材料,要通知絞車司機、上下把勾工,使他們充分做好準備,運送爆炸材料的人車內除押運人員外,其他人員不準乘坐,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禁止運送爆炸材料。
5、炸藥和電雷管不得混裝運輸。
五、 井下現場爆破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1、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2、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應穿棉衣或其他抗靜電衣服,不準穿帶靜電的化纖衣服。
3、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4、嚴格落實綜合防塵措施,有效使用各種防塵設施,防止粉塵濃度超限。
5、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領取的電雷管和炸藥應分別裝在不同的堅實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必須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停留。
6、 爆炸材料運送到工作地點後,炸藥、電雷管應分別存放在木製或其他絕緣材料製成的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爆炸材料箱必須放置在放炮警戒線之外的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機械、電器設備的地點。炸藥和電雷管要分別存放在專用箱內並加鎖,鈅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炸藥和電雷管混放。不準任何人在存放爆炸材料箱的地點休息,更不準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7、防爆型發爆器要懸掛在幹燥地點。發爆器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隻準由爆破工裝配起爆藥卷,不得由其他人代替。必須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其他巷道內裝配起爆藥卷。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
8、從成束電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一個起爆藥卷隻準裝一個電雷管。嚴禁將電雷管從藥卷側麵硬插入藥卷中或捆在藥卷上。
9、裝配起爆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振動或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及損壞其絕緣層。裝配起爆藥卷的數量應根據眼數而定,並且用多少裝配多少。裝好的起爆藥卷要立刻整齊擺放在容器內,點清數量,不得遺失,不準隨地亂放。
10、 裝藥前,爆破工要與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工對工作麵及炮眼進行全麵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裝藥。
1)、采掘工作麵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簷超過規定。
2)、爆破地點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3)、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4)、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
5)、 采掘工作麵風量不足。
11 、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12、雷管腳線的連接方式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方式連接,雷管腳線與母線的連接由爆破工一人操作。電雷管腳線和連續線、腳線與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與任何物體接觸。
13、 爆破母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之間的接頭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麵。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接成短路。
14 、爆破前必須做好警戒工作。爆破工作以及爆破後的檢查工作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
15 、爆破結束後,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解除警戒,其他人員方可進入作業。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爆破完,遇有特殊情況時,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爆破工將爆破母線、發爆器、瓦斯便攜儀等收整好;清點剩餘電雷管、炸藥,當班交回發放地點。
六、爆破事故處理計劃
一、在采掘工作麵發生爆炸材料意外爆炸事故後,發現事故的現場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立即組織災區及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撤離現場,調度室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部門。
二、在地麵井口附近、斜井地點發生爆炸材料意外爆炸事故後,發現事故的現場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立刻通知現場總指揮,決定是否立刻停止生產。調度室通知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麵撤出到主要進風巷道中。人員聚集地點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
三、礦領導必須立即組織救護隊偵察,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遇難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為製定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四 、救災過程中,要切斷通往災區的電源,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和煤塵,觀察災區氣體和風流變化情況。當有再次爆炸危險時,救災人員必須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後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
五、爆炸後,可能造成巷道和通風設施的破壞,使通風係統紊亂,通風部門應根據救災需要及時調整修複通風設施,恢複通風係統。
六、事故處理後,由礦總工程師決定恢複正常生產,變電所、工作麵恢複供風供電要製定專項安全措施,防止出現其他意外事故。
第八節 水災的預防措施和處理計劃
一、礦井水文地質情況
礦井水文地質屬複雜型,石窯溝過渡生產礦井中未發生過任何水害,礦井湧水量大約為250立方米/天。其主要水害為采空區積水,其補給來源為大氣降水滲入補給,通過岩層裂隙滲入補給煤層頂板以上含水層,煤層開采以後,含水層水通過裂隙、冒落帶裂隙、導水裂隙帶滲入采空區或巷道,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礦井基建前期要通過原慶遠井老空區,老空區積水是巷道掘進過程中最大的水害威脅。
奧灰岩岩溶水水位標高均高於各煤層底板最低標高,屬承壓開采,在今後的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注重對礦井水文地質情況的觀測和分析,以防範來自各個方麵的水害發生。
二、礦井水災事故預兆:
1、煤層發潮發暗,無光澤。
2、煤壁掛汗:如果煤層內或上麵存在高壓水,會使煤壁溫度低於巷道的溫度,煤壁表麵出現小水珠;若煤層內有壓力水源,其頂板“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壓欲滴”之勢。
3、煤壁變冷:用手摸含水煤層時,會感到發冷,時間越長越涼,這是因為人體的熱量被含水煤層吸收了。
4、工作麵氣溫降低:煤層含水後,不但煤層溫度降低,同時吸收巷道空氣中的熱量,使空氣溫度下降,當人員進入工作麵以後,會感到發冷,時間越長越冷。
5、巷道中出現霧氣:由於含水煤層溫度低,當溫度較高的風流經過時,會產生冷熱交換現象,巷道空氣溫度增加,出現霧氣。
6、淋水突然增大,水呈紅色,水味發澀或有臭味和雞蛋味,水渾濁及出現煤壁掛紅現象,均是老空積水的征兆。
7、頂底板異常:因含水而產生的壓力造成頂板來壓,出現淋水,煤壁片幫掉渣,底板地鼓。
8、煤層發出水叫聲:如果煤層附近含水,水就會在采動壓力的作用下,產生水氣交換“咕咕”聲和“嘶嘶”聲。
9、有害氣體增加:積水區往往同時積存有害氣體,當采掘工作麵接近積水區時,空氣中沼氣和二氧化碳含量將增加。
10、出現壓力水流:若出水清澈,說明水源較遠;若出水渾濁,表明已接近水源。
三、水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地麵水災的預防:
1、礦井主要建築物周圍及井筒的井口處必須修建排洪溝或攔洪壩,疏通水路,防止洪、暴雨淹沒建築物或灌如入井下。
2、在雨季來臨之前,必須組織人員對工業場區的所有防洪設施及排洪溝進行全麵檢查和清理,確保暢通;每次下雨過後,必須進行檢查清理。
3、對井田範圍內的河流,低窪地點應將水路疏通,並及時排除積水,使水不能積存。
4、及時充填地麵塌陷裂縫,加強對河床的檢查和導水裂縫的充填堵截,防止山洪經裂縫灌入井下。
5、排到地麵的井下水,必須進行妥善處理,避免再次滲入井下。
(二)井下水災預防:
1、作好礦井地質和水文預測和預報工作,調查礦井周邊老窯和鄰近礦井的開采情況以及采空區積水情況,掌握水源及湧水通道。
2、在掘進施工過程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對已探明的水源必須安全放出,對不能探明水源的掘進巷道,在采掘工程中,若遇積水較大時,必須停止掘進作業,查明原因,撤除所有受水威脅區域內的人員並進行探放水工作,在未疏幹之前,嚴禁施工。
4、工作麵附近的水倉必須定期進行清理,並經常保持水溝暢通和水倉的有效容積。
5、井筒內的排水設施必須完好可靠
6、定期對排水管路進行檢查,保證排水管路正常排水。
7、在掘進前,采取相應的措施疏幹原慶遠井的積水。
四、井下透水事故的避災方法:
1、當發生水災時,現場管理人員及時通知受災區域內的人員組織撤離。
2、撤離的方向為:從工作麵沿著井筒撤離,然後出井。
3、若撤退路線被隔斷,應迅速尋找井下高位置,離井筒較近的地方暫時躲避,同時發出求救信號。
4、水泵司機發現水災時,要及時進行排水,啟動所有排水設備。在沒有接到撤退命令時,不得撤退。
5、在撤退的過程中,要注意透水空間放出的有害氣體引起井下人員的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五、水災事故的處理計劃
1、救災領導小組必須了解和掌握突水的時間、地點、性質,估計湧水量,影響範圍。
2、啟動井下所有排水設備,組織力量作好排水。
3、加強礦井供電設備和線路的檢查和維修,保證不停電和停泵,同時堵塞地麵補給水源,排出地表水湧入井下。
4、加強排水和搶救中的通風管理,切斷災區電源,防止火災、瓦斯和煤塵事故的發生。
5、在組織搶險的過程中,要防止頂板事故和二次突水事故的發生。
6、恢複被淹井巷時,必須指定專門的安全措施,並在指揮領導的指揮下統一進行。
第九節 機電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措施
1)、機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1、機電各工種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取得上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各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對機電各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與考核,以便提高整個機電隊伍的技術業務素質。
2、確保礦井有可靠的安全電源,在地麵必須有一台相應符合容量的柴油發電機,確保在煤礦停電後,煤礦能有後備保安電源,並且備用發電機要隨時處於備用狀態。
3、井上、下機電設備及電纜必須分區管理,責任到人。責任者必須堅持每天對自己所管轄的設備與電纜進行認真地檢查,並對設備與電纜的使用情況作詳細的記錄,設備與電纜要精力維護,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井下漏電繼電器每天要試驗一次,受壓容器必須經過定期檢驗並附有合格證。
4、加強對壓風機、鍋爐等受壓容器、壓力表、安全閥、壓力調節器、水位保護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的管理與檢查,並要定期校驗,使用時要附有校驗合格證。
5、嚴格按機電設備操作規程作業,在電氣設備上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進行停送電,嚴格按停送電操作規程進行“停電、驗電、接地線、送電”等,嚴禁帶電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嚴禁無計劃停電停風。
6、定期對全礦機電設備進行檢修,對檢修的機電設備必須及時進行檢修,並嚴格按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修,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質量驗收製度,杜絕不合格設備下井使用。
7、新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三證,防爆電氣設備經過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可入井使用。
8、局扇及其控製設備要加強日常維護,定期檢查檢修,每季度升井檢查一次,以便保證正常運行。
9、必須嚴格執行“三專兩閉鎖”的供電方式,並按雙風機、雙電源要求設置局扇及控製啟動設備。
10、加強井下防爆電話的管理,消滅通訊電纜明接頭,防爆控電話按防爆設備管理,消滅失爆現象。
11、在雨季前,必須將掘進斜井中所用水泵檢修完畢,確保井下運行可靠;地麵及井下泄洪水溝必須暢通,排水管路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12、雷雨季節前必須檢修好防雷設施,保證主井、副井、風井變壓器和要害設備的安全運行。
13、運輸軌道及通行井下的鋼管等接地必須完好,防止雷電傳到井下。
14、加強配電設備的維護、檢修工作,保證配電設備的健康、安全運行。
15、加強對主供電係統安全運行的監控和研究,及時排查主供電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並及時加以完善和處理。確保主供電運行安全。
16、加強在特殊季節、特殊氣候條件等特殊情況下主供電係統的檢查維護,落實包機責任製,實現隱患閉環管理,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17、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確保供電係統的安全運行。
18、凡遇井上、下發生突然停電事故,必須立即查明停電原因,並向礦調度及分管機電負責人彙報,按規定處理好後,才能重新按事故處理規定送電,嚴禁盲目送電。
19、要加強對全礦機電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定時地組織職工學習《煤礦01manbetx 》與《操作規程》,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讓職工在突發事故前麵,能較快的進入臨戰狀態。
2)、機電事故的處理
1. 現場工作人員有第一時間處置權,切斷電源、控製電器火災火情,立即關停運行現場的相關機電設備;
2.電氣事故,立即切斷其供電電源;
3.機電事故中的電氣事故必須先停電再用幹粉式滅火器進行滅火。
4. 事故地點如有人員傷亡,跟班隊幹、班長負責組織人員就地進行急救,要注意給被救出的遇險人員保暖,要迅速轉運至安全地點進行創傷檢查。要及時在現場開展輸氧和人工呼吸、至血、包紮等急救處理,危重傷員要盡快送到醫院急救。飲食要由現場醫護人員決定
5 事故現場在對人員進行急救的同時立即向生產指揮中心彙報現場情況。
6 生產指揮中心接到彙報後立即安排車輛接受傷人員升井、組織地麵急救人員井口待命。同時通知機電組、區隊相關人員。
7 機電相關人員負責事故設備配件以及服務工程師的協調聯係,各單位負責聯係相關設備包機人準備處理事故相關工器具。
8事故現場跟班隊幹、班長負責組織現場人員現場處理,待支援人員到來後配合支援人員共同處理。
9 如機電事故擴大引發火災,停風等事故時,按照處理火災,停風等相應預案、以及相應現場處理措施處理。
第十節 運輸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措施
1)、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
1、提升絞車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加強礦車、礦車連接裝置、鋼絲繩、斜井防跑車裝置的管理,防止發生跑車、碰車、掉道事故。
3.主井、副井、風井必須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製度。嚴禁爬、跳車。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嚴禁放飛車。
4、加強對提升絞車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檢查與維護,確保其靈活可靠,並按規定對關鍵零部件進行定期檢查、校驗、探傷;嚴格執行對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一次的工作製度,新繩投入使用前,必須取樣送公司監測中心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5、人力推車時嚴禁放飛車,嚴禁埋頭推車,推車至彎道、道岔、巷道交叉口或過風門等處要持掩車棍控製車速,發出警號,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嚴禁在懸空的道上推車。
6、加強對軌道線路的檢查維修,嚴格按質量標準施工。磨損超限的軌道和零部件要及時更換,不得出現雜拌道,曲線半徑滿足行車要求。
7、進行軌道維修時,不準單獨一人進行,在工作地點前後50m要設標誌,寫上“前方有人工作,禁止車輛通行”,並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8、加強對提升絞車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檢查與維護,確保其靈活可靠,並按規定對關鍵零部件進行定期檢查、校驗、探傷;嚴格執行對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一次的工作製度,新繩投入使用前,必須取樣送 公司監測中心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9、加強對鋼絲繩、連接裝置的管理,不使用不合規定的連接鉤環和插銷,礦車之間、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防脫裝置。
10、加強生產管理,開車前嚴格檢查牽引車數、連接和裝載情況。按要求設置阻車器、擋車器或擋車欄。
11、加強檢修工作,對斜巷防跑車裝置進行定期試驗,確保靈活可靠,並認真填寫好實驗記錄。
12、當發生跑車,兩車相撞,或礦車翻倒壓住人員時,現場其他人員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解除壓迫物體,並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事故情況,組織搶救處理。
13、處理以上事故時,要有防止車體繼續下滑以及車體翻傾的措施,需要將壓迫物體上撬時,要隨時加墊木或其他物體,以防再次壓迫人員。
2)、運輸事故的處理
1、當井下發生運輸事故後,現場運輸隊當班組長與當班礦管理跟班人員要組織和指揮遇險人員迅速撤離災區。
2、同時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並設置臨時警戒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區域。
3、現場運輸隊當班組長與當班礦領導跟班人員要根據實際情況,特別是有傷員的時候,要立即組織和指揮人員進行現場搶救。
4、當調度室接到井下提升運輸事故的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措施: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同時按本礦井應急預案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進行救災。
第十一節 其他災害的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
一、地質、測量預防措施
認真貫徹執行、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令、指示、文件等,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采、掘工作麵質量標準》的有關規定。
1、加強現場地質、測量預測預報工作,嚴格按照2012年度采、掘接替計劃安排做好年、季、月的地測預報工作。並做好現場地質構造等資料的整理分析工作,防止誤穿煤層、老巷,誤貫通造成事故。
2、加強過4#煤、2#煤揭煤的地測預報工作,防止因揭煤岩柱過小,導致發生事故。
3、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進行測定,測量數據要準確,防止因數據不準確,造成巷道錯位,從而引起事故。
4、巷道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腰線進行標定,施工技術人員要及時對工作麵進行放線。
5、掘進到一定距離後,必須對巷道進行測點,測點成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測點結束後,必須及時上圖,存檔備案。
二、防止全礦井突然停電預防措施
1、機電各工種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取得上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各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對機電各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與考核,以便提高整個機電隊伍的技術業務素質。
2.加強供電係統絕緣耐壓試驗和斷電保護整定效驗,以及漏電、接地保護的測定試驗。
3.認真抓好井下電器設備和“五小設備”插銷、按鈕、接線盒、打點器拉線、電鈴、照明燈等的管理,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礦製定的《井下電器設備管理辦法》,嚴禁不合格電器設備入井,把好防爆電器的“三關”,消滅設備失爆和產生電火花事故。
4.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和產生電火花。
7、定期對全礦機電設備進行檢修,對檢修的機電設備必須及時進行檢修,並嚴格按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修,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質量驗收製度。
8、局扇及其控製設備要加強日常維護,定期檢查檢修,以便保證正常運行。
9、凡遇發生突然停電事故,必須立即查明停電原因,並向礦調度及分管機電負責人彙報,按規定處理好後,才能重新按事故處理規定送電,嚴禁盲目送電。
10、加強井下防爆電話的管理,消滅通訊電纜明接頭,防爆控電話按防爆設備管理,消滅失爆現象。
11、礦井應有雙回電源線路。雙回路電源應滿足下麵要求:
(1)、當任意回路因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外一回路仍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
(2)礦井的雙回路電源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3)正常下,如果采用一回路運行方式,另一回路應帶電備用;
(4)lOkv及其以下的礦井架空電源線路不得共杆架設;
(5)礦進電源線上,嚴禁裝設負荷定量器。
12、在昌盛煤礦地麵工業廣場建發電機房,發電機容量能夠滿足礦井停電後的保安用電。指定專人管理。一旦停電,發電機在10分中內啟動並完成送電。
13、線杆地基有變化的要進行加固,線路下麵有樹的,要對樹枝進行清理,加強對電力設施、線路的巡查和維護,加強用電管理,規範操作,積極使用電器設施防護新技術,加強職工培訓,提高整體預防能力。
14、發生停電事故時,首先查明原因,盡快排除故障,恢複供電。
15、密切關注天氣情況,當有惡劣天氣時,提前做好發電機試驗,機電設備檢查工作,確保停電時備用電源正常啟動。
16、供電係統管理人員,做好日常檢查、檢修和維護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供電係統和備用機組正常,並做好各項記錄。
17、全礦井突發性停電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按調度指令協助撤人。變電所等要害部門,發現險情更應向調度室(礦值班室)彙報並說明原因。
18、受停風影響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斜井掘進工作麵人員必須迅速撤至地麵。
19、係統有電後,按製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正確排放瓦斯後,工作麵人員方可進入工作地點複工。
三、防止地麵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的預防措施
1、雨季來臨時,對可能存在山體滑坡的地段進行緊急處理,並懸掛警示牌。
2、當暴雨來臨時,及時組織人員撤離有山體滑坡危險的地段,等危險處理後,恢複作業。
3、昌盛煤礦主斜井、副斜井兩側的山體較陡,必須采取護坡措施。
第四章 自救和互救
一、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的行動原則
1、及時報告災情:發生災情事故後,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應盡量了解或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最近處的電話或用其它方式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區域發出警報。使其他作業人員盡快知道災情;在彙報時,應將看到的異常現象,聽到的異常聲響,感覺到的異常衝擊如實彙報,不能主觀想象判斷事故性質,以避免給領導造成錯覺,影響救災。
2、積極救災: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搶救時,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嚴禁冒險蠻幹和驚慌失措,嚴禁各行其是和單獨行動;要采取防止災區條件惡化和保障救災人員的措施,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觸電、二次突出、頂幫二次跨落等再次事故的發生。
3、安全撤離:當受災現場不具備事故搶險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由在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在撤離時,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4、妥善避災:當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快速建築的臨時避難硐室,妥善避災,等待礦山救護隊的救援,切忌盲動。
二、各類災害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一)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棉布貼在地麵,以降低身體高度,避開衝擊波的強力衝擊,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服蓋住身體,盡量避免身體暴露的麵積,以減少燒傷。
2、對於不能行走的傷員,應盡量設法抬到新風中,如距離較遠,則不可抬運,要幫助佩帶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同時利用風水管,風筒等發出求救信號。
3、若爆炸將巷道破壞,退路被堵,難於疏通時,應坐在支護良好的頂板下麵,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相互安慰,穩定情緒,等待救護,並有規律的發出呼救信號。
4、在回采工作麵進風側的人員應迎風撤出災區,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戴好自救器,經最近的路程進入進風側。
5、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冒頂,通風係統被破壞,爆源的進、回風側積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氣體,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短的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冒頂嚴重撤不出來,首先要把自救器佩帶好,協助重傷員在較安全的地點待救,盡可能地用木料、風筒等設立臨時避難場所,把礦燈、衣服等明顯標誌物掛在避難場所外麵明顯的地方,等待救護人員救護。
(二)礦井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首先要了解和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範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通風係統、風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係,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方法。
2、撤退時,任何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不能狂奔亂跑,應在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的帶領下有組織地進行撤退。
3、位於火源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
4、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應迅速戴好自救器撤到新鮮風流中去。
5 、撤退行動要迅速果斷,快而不亂。
6、在撤退過程中,若煙霧大,視線不清或溫度高時,則應盡量貼著巷道底板和巷壁,摸著軌道或管道爬行撤退。
7、若巷道內有水坑或水溝時,應利用巷道內的水浸濕毛巾、衣服或向身上淋水等辦法進行降溫,或利用隨身物件將頭麵擋住,防止高溫煙氣的刺激。
8、在撤退過程中,若發現有爆炸預兆時,應立即避開爆炸的正麵巷道,進入旁側巷道,或進入巷道內的躲避硐室;若情況緊急,應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幫就地順著巷道爬臥,麵部朝下緊貼巷道底板,用雙臂護住頭麵並盡量減少皮膚的外露部分;若巷道內有水坑或水溝,則順勢爬入水中;在爆炸的瞬間,要盡力屏住呼吸或閉氣將頭麵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溫有害氣體,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戴好自救器;爆炸發生後要觀察周圍的災情,判明情況和方向,盡快離開災區。
(三)礦井透水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透水事故發生後,迅速判明透水的地點、水源、湧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撤離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地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2、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流,同時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矸石和木料等物撞傷。
3、如果透水破壞了巷道內的照明和路標,迷失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途中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誌,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5、如果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無法撤退時,應有組織地在獨頭工作麵躲避,等待救護人員營救,嚴禁盲目潛水逃生等冒險行為;在等待的過程中,應設置風簾或建臨時擋風牆,防止被湧出的有毒有害氣體的傷害。
6、在避災期間,遇險人員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要作好長時間避災的準備,除輪流擔任崗哨觀察水情的人員外,其他人員應靜臥,以減少體力和空氣消耗。
7、避災時,應用敲擊的方法有規律、間斷地發出呼救信號。
8、當發現營救人員時,避災人員不可過度興奮和驚慌,以防發生意外。
(四)冒頂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1、當發現工作地點有冒頂預兆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在施工過程中遇險時,應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同時發出呼救信號,不可用敲打的方式進行求救,以防二次冒頂發生。
3、遇險人員要積極配合外部的營救工作:冒頂被煤矸、物料等壓埋的人員,不要驚慌失措,在條件不許可時切記采用猛烈掙紮的辦法脫險,以免造成事故擴大;應在遇險地點有組織地維護好自身安全,構築脫險通道,配合外部的營救工作,為提前脫險創造良好的條件。
4、遇險人員要在現場班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的指揮下進行避災,維護加固冒落地點和人員躲避處的支護,並派人檢查,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保障被堵人員避災時的安全。
5、如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打開壓風管給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稀釋被堵空間的瓦斯濃度,但要注意保暖。
三、自救互救培訓、演練
礦井每年定期對各類災害進行應急演練,演練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演習計劃進行執行。每次演練前對礦井各類工作人員進行自救及互救知識的培訓學習,並進行實際演練。
第五章 現場急救
一、中毒或窒息人員的急救
1、立即將傷員從危險區搶運到新鮮風流中,並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和通風正常的地點。
2、立即將傷員口、鼻內的粘液、血塊、泥土、碎煤等除去並解開上衣和腰帶,脫掉膠鞋。
3、用衣服蓋在傷員身上以保暖。
4、若傷情嚴重,應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髒按壓法急救。
二、外傷人員的急救
1、撲滅傷員身上的火,使傷員盡快脫離熱源,縮短燒傷時間。
2、檢查傷員呼吸,心跳情況,檢查是否有其它外傷或有毒氣體中毒。
3、防止傷員出現休克、窒息,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處理。
4、用幹淨的衣服把傷員的受傷部位包紮好,防止感染。
5、把嚴重的傷員想盡辦法運出井外送醫院治療。
三、溺水人員的急救
1、水災發生後,應先搶救溺水人員,送到比較溫暖和空氣流通的地點,鬆開腰帶,脫掉濕衣服,蓋上幹衣服,防止受涼。
2、檢查溺水人員的口鼻,若有泥水和汙物堵塞,應迅速清除,擦洗幹淨,保持呼吸暢通。
3、將溺水人員倒立,迫使體內的水由口腔流出。
4、若溺水人員出現暫時性休克現象時,必須進行俯臥壓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對口吹氣法進行急救處理。
四、對觸電人員的急救
1、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2、迅速觀察傷員有無呼吸和心跳,若發現心跳停止或微弱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髒擠壓處理。
3、若呼吸和心跳都停止時,應同時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髒擠壓處理。
第六章 礦井六大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第一節 監測監控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一、 監測監控係統建設與完善基本要求
1、按照《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及監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07)要求,建設完善我礦監測監控係統,實現對我礦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濃度、溫度、風速等的動態監控。
2、安裝的監測監控係統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06)的規定,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監測監控係統各配套設備應與安全標誌證書所列產品一致。
3、甲烷、饋電、設備開停、風壓、風速、一氧化碳、煙霧、溫度、風門、風筒等傳感器的安裝數量、地點和位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07)要求。
4、我礦監測監控係統地麵中心站要裝備2套主機,型號:研祥科技610L,1套使用,一套備用,監控管理軟件KJ70N。確保係統24小時不間斷運行。在基建井筒內安設1個分站(有備用電源),安設甲烷監測探頭2個,CO監測探頭1個,隨著井筒的延伸向前延伸,在礦井基建完畢係統形成後完善並安裝到位井下各個地點的監測監控設施、設備。
二、監測監控係統管理原則
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必須始終堅持人機結合的原則,實行專業全麵管理製、主機定期巡查製、設備定期調試更換製、24小時監視彙報製、專職監督製、相關人員定期檢查製、人員包幹製的管理體係。
三、監測監控係統管理措施
1、礦級領導和安監科人員可在監控室內查視井下監控情況,其他允許的人員隻能在值班室外查視並填寫查閱記錄。
2、監控中心室的監控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出。
3、監控室值班員隨時觀察係統是否正常,及時紀錄,值班員每隔30分鍾通過顯示屏了解掌握瓦斯監控係統運行情況,並作好專門記錄,每天報送通風隊,工作期間嚴禁睡覺。
4、監視屏幕顯示瓦斯超限、停電停風、主機斷電、傳感器斷線等故障時,監控值班員立即向調度室值班員彙報,由調度室值班員按下列程序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1)停電停風: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待命,查明原因及影響範圍,然後向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及有關科室部門負責人彙報。
(2)瓦斯超限:監控係統顯示瓦斯超限時,監控人員首先通知瓦檢員和帶班長、班組長查明瓦斯超限原因,進行處理,並彙報調度室和通風隊管理人員。監控室值班員將瓦斯超限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監控中心彙報並作好記錄。當瓦斯濃度達到1.5%時,立即通知該工作地點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切斷電源,然後通知通風隊值班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措施處理,同時向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彙報。
(3)主機、分站斷電:通知機運隊維修人員處理。
(4)傳感器斷線等故障:采掘範圍內的傳感器斷線故障及時通知該區域跟班電鉗工和帶班長進行處理,其他範圍地點的傳感器斷線故障及時通知監測監控維修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斷線超過1小時應向總工程師彙報。
(5)主監控室的清潔衛生由監控值班員負責打掃,主監控室設備由維修人員負責保管;室內的監視機由監控值班員保管,並負責打掃衛生。
5、井下各區域內的監控設備、設施必須采取措施保護,嚴防設備進水或損壞。
6、電纜接頭、分站及開關接口嚴格按標準要求連接,嚴禁失爆現象。
7、放炮時對甲烷傳感器有可能損壞的工作麵,由班組長、瓦檢員將傳感器移至放炮不能危及的安全地方,放炮後將甲烷傳感器放回原處,並符合安裝要求,由當班瓦檢員、帶班長嚴格監督執行。
8、監控維修人員每隔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按要求對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調校1次,並進行報警跳閘試驗,其它傳感器應按規定定期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作好記錄可查。
9、瓦斯監控係統設備、纜線等屬專用,任何施工隊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凡是需搬遷、維修設備纜線等情況而影響瓦斯監控係統正常監測的必須提前1天向調度室、監測監控、安監部書麵申請,批準後方可施工。
10、采掘帶班長必須對所轄區域的監控設備、甲烷傳感器、纜線、分站等每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檢查處理情況彙報調度室。
11、值班電工每班對所轄區域內瓦斯監控設備、設施、瓦斯傳感器等進行逐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2、所有入井管理人員和瓦檢員必須隨時對作業範圍內及入井途經地點的瓦斯監控設備、設施、傳感器等進行逐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使用單位處理。
第二節 井下人員定位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一、 井下人員定位係統建設與完善基本要求
1、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係統使用與管理規範》(AQ1048—2007)要求,建設完善井下人員定位係統。應優先選擇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定位精度高的產品,並做好係統維護和升級改造改造,保障係統安全可靠運行。
2、安裝井下人員定位係統,應按規定非設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確保準確掌握井下人員動態分布情況和裁決工作麵人員數量。礦井人員定位係統必須滿足《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係統通用技術標準》(AQ6210—2007)的要求。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定位分站、基站等相關設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
3、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識別卡(或具備定位功能的無線通訊設備)。
4、礦井各個人員出入井口、重點區域出入口、限製區域等地點均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井、出入重點區域、出入限製區域的要求;巷道分支處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方向的要求。
5、煤礦緊急避險設施入口和出口應分別設置人員定位係統分站,對出入緊急避險設施的人員進行實時監測。
6、根據國家明令要求礦井井下必須安裝井下人員定位係統,在礦井係統形成後安裝使用。
二、井下人員定位係統管理措施
1、監控中心室的監控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出。
2、監控室值班員隨時觀察係統是否正常,及時紀錄,值班員每隔30分鍾通過顯示屏了解掌握人員定位監控係統運行情況,並作好專門記錄,工作中嚴禁睡覺。
3、井下係統設備的調試應經過專門培訓的監測工進行,嚴禁其他人員擅自檢修及處理。
4、員工下井時應佩戴自己的識別卡,不得將自己的識別卡轉借他人或私自撤除識別卡。
5、員工在井下工作中應愛護係統設備,嚴禁對識別卡進行敲打、撞擊,更不能人為損壞、丟失。
6、井口檢身站人員必須加強下井人員帶卡情況檢查,通風科、安監部等部門不定期抽查下井人員攜帶識別卡的情況,查出下井人員未攜帶標識卡,對責任人處罰500元/次,對井口檢身站人員處罰200元/次;
7、監測值班人員必須保證檢卡係統24小時運轉,如出現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8、監測分站、交換機、識別器等實行負責製,值班隊幹每個小班對設備進行外觀完好檢查,發生設備損壞,及時處理。
第三節 壓風自救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一、 壓風自救係統建設與完善基本要求
1、煤礦企業在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立壓風係統的基礎上,必須滿足在災變期間能夠向所有采掘作業地點提供壓風供氣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壓風自救係統。
2、壓風自救係統的管路規格應按礦井需風亮、供風距離、阻力損失等參數計算確定,但主管路直徑不小於100毫米,采掘工作麵管路直徑不小於50毫米。
3、壓風自救裝置應符合《礦井壓風自救裝置技術條件》(MT390_1995)的要求,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4、壓風自救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噪器、過濾和開關等功能,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不得存在無風、漏風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毫米的現象。
5、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避災人員在使用壓風自救裝置時,應感到舒適、無刺痛和壓迫感。壓風自救係統係統適用的壓風管道供氣壓力的0.3—0.7兆帕;在0.3兆帕壓迫時,壓風自救裝置的供氣量應在100—150升/分鍾範圍內。壓風自救裝置工作時的噪聲應小於85分貝。
6、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采掘工作麵巷道內的壓縮空氣官道上,設置在寬敞、支護良好、水溝蓋板齊全、沒有雜物堆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設高度應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
7、壓風管路應接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並設置供氣閥門,接入的礦井壓風管路應設減壓、消音、過濾裝置和控製閥,壓風出口壓力在0.1—0.3兆帕之間,供風量不低於0.3米3/分·人,連續噪聲不大於70分貝。
8、井下壓風管路應敷設牢固平直,采取保護措施,防止災變破壞。進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前20米的管路應采取保護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壓軟管等)。
我礦井下壓風自救係統管路隻安裝在基建井筒,隨著井筒延伸不斷向前延伸。在礦井基建完畢係統形成後完善並安裝到位井下各個地點的壓風自救係統設施、設備。
二、壓風自救係統管理措施
1、 井下采掘工作麵壓風自救係統的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安裝組數、每組個數、吊掛高度),隨作業規程一並下發貫徹。機電隊負責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進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由現場施工隊負責安裝。
2、 壓風自救係統的管路安裝規格為:壓風自救主管路為φ150㎜;壓風自救分管路(采區主壓風管路)及岩巷掘進工作麵為φ100㎜;煤巷掘進工作麵、回采工作麵為φ80㎜。
3、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間隔3m吊掛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屬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鋼絲繩吊掛,管路吊掛要符合要求,進入采掘工作麵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中間每300m設置一個分閥門。
4、 各采掘隊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內壓風自救係統完好性和安裝的規範化,壓風自救係統不能存在有無氣、漏氣、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mm的。
6、 凡壓風自救係統不能存在殘缺(缺少閥門、閥門損壞或不起作用、無減壓閥等)、出氣量大小不一(檢測標準為:手握自救袋下出氣口,打開進氣閥門,7~10秒鍾內氣袋充滿為合格)及壓風自救係統下麵有水溝無蓋板或蓋板不齊全等情況。
7、井下巷道如需擴修時,施工隊要采取措施保護壓風自救係統,因擴修導致管路落地,擴修結束後要按原安裝標準及時恢複。
8、 各采掘工作麵現場瓦斯檢查員是現場壓風自救係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的瓦斯檢查員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係統進行一次全麵細致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隊聯係,責令整改,並作好記錄。
9、 各采掘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需要停風時,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調度室、機運隊、瓦檢隊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第四節 供水施救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一、 供水施救係統建設與完善基本要求
1、煤礦企業必須結合自身安全避險的要求,建設完善供
水施救係統。
2、供水水源應引自專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
應與地麵供水管網形成係統。地麵水池應采取防凍和防護措施。
3、所有礦井采區避災路線上應敷設供水管路,壓風自救
裝置處和供壓氣閥門附近應安裝供水閥門。
4、礦井供水管路應接入緊急避險設施,並設置供水閥,
水量和水壓應滿足額定數量人員避險時的需要,接入避難硐室和救生艙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護措施。
5、供水施救係統應能再緊急情況下為避險人員供水、輸送營養液提供條件。
我礦井下供水施救係統管路與礦井生活飲用水係統相連。隨著井筒掘進向前延伸。在礦井基建完畢係統形成後完善並安裝到位井下各個地點的供水施救係統設施、設備。
二、井下供水施救係統管理措施
1、我礦供水施救係統水源來自地麵斜井口附近的200m³靜壓蓄水池,供應井下自來水進行施救。
2、供水係統管路鋪設要平直、牢固,岩巷段要采用金屬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鋼絲繩吊掛供水救援設備保證齊全完好,閥門手柄方向一致,並與管路保持平衡。
3、主供水管路不經礦委會批準,不得隨意開關閥門和調整水壓,各施工隊需要安裝供水管路或在主管路上接接頭,要提前3-5天申請,由礦委會派專業管道工安排進行安裝。
4、供水管路必須定期檢查,每月不得少於兩次;避難硐室供水管路末端拆開檢查,檢查時間控製在2個小時以內,檢查內容包括:
①檢查管路有無雜物,有雜物應及時清理。
②檢查管路水質,有汙染應及時排放。
5、建立供水管路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台賬。
第五節 通信聯絡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一、 通信聯絡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
1、煤礦必須按照安全避險的要求,進一步建設完善通信聯絡係統。
2、煤礦應安裝有線調度電話係統。井下電話應使用本質安全型。宜安裝應急廣播係統和無線係統,安裝的無線通信係統應與調度電話互聯互通。
3、在礦井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麵和采區、水平最高點,應安設電話。緊急避險設施內、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地方,必須設有直通礦井調度室的電話。
4、掘進工作麵30—50米範圍內,應安設電話;距采煤工作麵兩端10—20米範圍內,應分別安設電話;采掘工作麵的巷道長度大於1000米時,在巷道中部應安設電話。
5、機房及入井通信電纜的入井口處應具有防雷接地裝置及設施。
6、井下基站、基站電源、電話、廣播音箱應設置在便於觀察、調試、檢驗和圍岩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地點。
7、煤礦井下通信聯絡係統的配套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納入安全標識管理的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我礦井的通信聯絡係統在地麵機房安設交換機1台,型號:DH-2000,容量256門,目前隻安裝在基建井筒內及各礦長的辦公室、部室辦公室、要害場所等。在礦井基建完畢係統形成後完善並安裝到位全礦井下各個地點的通信聯絡係統設施、設備。
二、通信聯絡係統管理措施
1、礦井設置專業通信方麵的技術人員,對礦井的通信聯絡係統進行安裝、調試、日常維護。
2、井下施工人員在井下作業過程中應愛護係統設備,嚴禁擅自檢修及損壞通信聯絡係統設備。
3、井下巷道維修時,礦井通信聯絡係統設備、纜線等會受影響時,必須提前1天向調度室書麵彙報,經礦委會采取措施後方能施工。
4、采掘帶班長必須對所轄區域的通信聯絡係統等每班至少巡查彙報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檢查處理情況彙報調度室。
5、值班電工每班對所轄區域內通信聯絡係統設備、設施、電話等進行逐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節 緊急避險係統建設與完善計劃及管理措施
一、 緊急避險係統建設與完善基本要求
1、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煤礦井下緊急避險係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5號)建設完善緊急避險係統。
2、緊急避險係統應與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係統相互連接,在緊急避險係統安全防護功能基礎上,依靠其他避險係統的支持,提升緊急避險係統的安全防護能力。
3、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96小時。
4、緊急避險設施的容量應滿足服務區域所有人員緊急避險需要,包括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及可能出現的其他臨時人員,並按規定留有一定的備用係數。
5、緊急避險設施的設置要與礦井避災路線相結合,緊急避險設施應有清晰、醒目的標識。
6、緊急避險係統應隨井下采掘係統的變化及時調整和補充完善,包括緊急避險設施、配套係統、避災路線和應急預案等。
7、緊急避險設施的配套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納入安全標誌管理的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可移動式救生艙應符合相關規定,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我礦目前處於基建階段,緊急避險設施暫時不考慮設置,在礦井基建完畢係統形成後完善我礦的緊急避險係統設施、設備。
二、 緊急避險係統管理措施
1、加強緊急避險峒室各設施的管理工作,正常情況嚴禁閑雜人員進行內,以免損壞、消耗峒室的物品。
2、按額定避險人數配備食品、飲用水、自救器、人體排泄物收集處理裝置及急救箱、照明設施、工具箱、滅火器等輔助設施。配備的食品發熱量不少於5000千焦/天·人,飲用水不少於1.5升/天·人。配備的自救器應為隔絕式,有效防護時間應不低於45分鍾。
3、緊急避險係統應與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係統相連接,形成井下整體安全避險係統。
4、緊急避險峒室內的供水管路、壓風管路、通信係統要經常進行檢查,確保其正常使用。
5、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96小時。
6、緊急避險設施的容量應滿足服務區域所有人員緊急避險需要,包括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及可能出現的其他臨時人員,並應有一定的備用係數。
7、緊急避險設施的設置要與礦井避災路線相結合,緊急避險設施應有清晰、醒目的標識。
8、緊急避險係統應隨井下采掘係統的變化及時調整和補充完善,包括緊急避險設施、配套係統、避災路線和應急預案等。
9、緊急避險設施的配套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納入安全標誌管理的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第七章 事故處理的原則和避災路線
第一節 重大事故發生初期救災注意事項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火或爆炸不能停局扇)—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公司—召請礦山救護隊(本公司救護隊先下井入災區偵察、救災)—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根據災情製定救災方案—派搶險救災組進行救災工作—直到災情消除—整改安全隱患—恢複正常生產。
現場人員應根據事故種類,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規定的避災路線積極組織自救、互救、撤離危險。
第二節 指揮程序原則
處理重大災害事故,必須有一套正確的指揮步驟,使搶救指揮部適時有機運轉,保證總指揮能有條不紊、沉著、冷靜、集中精力於重大問題決策上。在救災過程中,不能形成無人領導或多頭領導、亂指揮、出現指揮上的失誤,導致災情擴大。故應遵守以下原則:
1)指揮部成立以後,首先聽取當班值班領導的災情彙報,以及已經下達的命令彙報,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壓風機的正常運轉(派有關礦級領導或主管去壓風機房組織與督促工作)。
2)通知各有關區隊、礦燈房、檢身室、自救器發放室準確統計當班井下人數及姓名,統計已上井的人數及姓名(出井人員應主動報到登記),以便分析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通知有關單位準備救災材料和醫院準備急救傷員。
3)由總指揮指定副職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通知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和副井井口:沒有入井許可證人員不準發放礦燈、自救器、不準下井。
4)選定井下救護基地,指定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隻能起“上傳下達”的作用,不得自行發布命令,以免造成多頭指揮,但遇有緊急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置並立即彙報地麵搶救指揮部。基地指揮員負責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設備、救護器材等。選定安全崗哨位置及人員,明確其任務。
5)基地指揮員命令行動人員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基地或其它安全地點急救後,送到地麵甚至醫院。當人員受困災區時,應設法與受阻人員取得聯係,穩定情緒,並立即報告搶救指揮部采取果斷措施組織特別搶救。
6)搶救指揮部應根據井下災情報告,將搶險人員級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救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上級機關和向兄弟單位請求支援,並及時滿足進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搶險任務。如果救災過程中出現反複或災情擴大時,應下決心投入二線力量,同時采取安全措施護搶險人員,盡力避免擴大傷亡。
7)井下撤出人員和搶險救災完成後,總指揮應投入二線或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性質、影響範圍、災區通風與瓦斯等災情,同時撤出一線部分人員。
8)總指揮組織指揮部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後,由總工程師組織人員依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成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準備工作,並派人核實。對總工程師提出的方案應經過慎重討論,在安全係數上留有餘地,還應充分預計到不利因素,總指揮批準處理方案後,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爭取到支持。
9)根據災情及處理方案的要求、應對行動人員做好戰前思想動員,將一切工作落實無誤後,決定行動時間,到時投入搶救行動。總指揮要不斷協調平衡力量,確保方案順利進行。若遇災情變化,應及時修改救災方案,調整救災力量。事故搶救結束,穩定一定時間後,經事礦調查組同意恢複事故破壞的各個生產係統,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係統。當各係統恢得正常後,搶救指揮部結束工作。
10)事故結束後,總指揮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並進行全麵分析。對事故發生原因、搶救處理過程、重要的經驗教訓以及今後采取的預防措施工單位等,形成文件上報和存檔。
11)搶險指揮部在救災中應協調好三個方麵關係
①認真處理好上級領導、機關到礦協助救災時的指示,在決策中采納意見,確不能采用時,宜召開指揮部會議共同議定,解釋。在緊急救災時期,上級領導不能進入災區。
②處理好指揮部成員之間的關係,總指揮是處理事礦的最高領導,令行禁止。若需進入災區時,必須任命代理人,在災區處理完必要的事情後,必須立即返回指揮部指揮救災。任命各負責人應充分考慮其能力,重大決策時應取得指揮部成員(主要)認可,個別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指揮部在討論救災方案中,避免個人獨斷專行。
③充分發揮專業人員的參謀作用。分工把關,及時掌握災情去態情況並做好記錄,及時向總工程師提出意見和建議,隨時參加研究成、敗兩種可能的應變措施。當總工程師與總指揮意見發生分歧時,總指揮應及時請示上級決策。
第三節 事故訊號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知情人必須及時調度室,調度室接到災變報告後,首先通知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到現場搶救,並報告值班領導(礦值班領導和調度員應在了解災變事故的基本情況後,根據事故性質和事故發生的地點,確定避災路線和撤人區域,並立即通知災區和受威脅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到安全地點),然後按事故處理規定程序通知救災指揮部成員。
彙報的程序和原則如下圖:
第四節 避災路線
礦井避災(救護)路線簡圖如下:
1、礦井火災、瓦斯、煤塵等災害:
避災路線簡圖:
主斜井工作麵(工作地點)—主斜井—地麵。
副斜井工作麵(工作地點)—副斜井—地麵。
回風斜井工作麵(工作地點)—回風斜井—地麵。
救護路線方向同上相反。
2、礦井水災:
避災路線簡圖:同上。
救護路線方向同上相反。
其它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本計劃與《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規定執行。本計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 表
1、發生事礦立即召集人員名單及聯係方式表
2、應急救援隊伍名單及聯係方式表
3、井下消防材料庫消防設施彙總表
4、地麵器材庫消防設施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