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岩彙煤礦地測科地測防治水管理製度彙編
二〇一二年八月
前 言
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一部分,也是礦井安全的基礎工作。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對煤礦安全生產中地測和防治水工作最終成果量和質的規範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專業的業務範圍內,確保煤礦生產安全、正常、有序地進行,也為實現礦井經濟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證。
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做好地測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條件,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並具備相應的硬件設備和嚴格的管理製度,以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為此,黃岩彙煤礦地測科根據山西省煤炭工業廳2012年6月頒布的《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製定了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製度彙編。
目 錄
一、xx煤礦地測防治水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1
二、xx煤礦地測防治水隱患排查及預報、跟蹤管理、檢查等技術管理製度-3
三. xx煤礦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的審批製度-----------------------4
五、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02manbetx.com 03manbetx 及考核製度-----------------------------------27
六、xx煤礦地測防治水資料定期整理03manbetx 、保管、提供製度------------------46
七、xx煤礦地測防治水設備、儀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報廢製度---------47
八、xx煤礦探放水管理製度--------------------------------------------------35
8—1 xx煤礦防治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製度--------------------------------------39
8—2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製度----------------------------------39
8—3探放水作業質量驗收製度
8—4防治水作業優先製度
8—5防治水作業現場圖、牌板管理製度
九、xx重大水害井下撤人製度-----------------------------------------------------32
十、xx防治水管理運行製度-----------------------------------------------49
十一、防治水工作績效考核製度
一、 xx煤礦地測防治水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1、凡要求地質人員提供采掘地質資料,就由需要資料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以委托書方式,經分管副總及地測科科長認可後,按《礦井地質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和有關規範所規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
2、貫通、透硐前,岩巷20m、煤巷40m、綜掘煤巷60m,下發通知單,分發給有關單位。
3、凡與地質測量有業務聯係的單位需延掛中腰線的應提前一天書麵聯係地測科分管副科長、主管工程師和專業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頭暫不掘進以及封閉巷道等,在停頭前,施工技術員應及時通知測量實測到迎頭,控製迎頭位置。
5、在采掘生產過程中,巷道改向、變坡、工程無法進行時,施工單位應及時聯係測量解決,由於管理不善、破壞丟失、炮崩造成無測點、工程進尺失誤的由施工單位負責。
6、在井下采掘生產中,如遇到突水、斷層等地質和水文地質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聯係水文、地質人員解決,以保證安全和生產。
二、xx煤礦地測防治水隱患排查及預報、跟蹤管理、檢查等技術管理製度
(一)xx煤礦地測防治水隱患排查製度
1、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地測防治水隱患排查管理,加大隱患整改監督力度,預防重大02manbetx.com 的發生,特製定地測防治水隱患排查責任製度。
2、建立隱患整改行政一把手負責製,凡隱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發生02manbetx.com 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建立重大02manbetx.com 隱患的登記、報告、檢查、整改、銷案製度。
4、對未及時發現隱患或發現隱患後未及時處理而造成事故的,則按照事故的有關規定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5、掌握本單位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重大隱患的現場管理;
6、製定隱患管理責任追究製度;
7、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地質及水害月度預報。
8、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及整改。
9、下列情況之一為礦重大事故隱患:
(1) 對礦井水文地質、老空、老巷開采情況不清或重要保護煤柱被破壞的。
(2) 未按規定權限批準,擅自開采各類保安煤(岩)柱的;煤礦擅自超層越界或采用可能危及相鄰煤礦安全生產的決水、爆破、貫通巷道等危險的作業方法的;
(3) 有水害威脅而無探放水措施的;
10、難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除必須製定整改計劃外,還必須及時製定防範、監控措施。
11、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積整改並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xx煤礦水害預測預報製度
每年初由防治水辦公室根據年度采掘接續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麵03manbetx 采掘過程中存在的水災隱患,編製年度水情水害03manbetx 預報和年度防治水計劃,於元月上旬報公司;每月5日前及每季度末編製月度、季度水情水害分析預報並下發各生產單位及相關科室領導。同時,對於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巷道可能出現的礦井水害隨時預測預報。
1、井下各采、掘頭麵施工前方地質條件較清楚時,根據生產施工進度,在過斷層、構造帶50m前下發地質預測預報。
2、井下各采、掘頭麵施工前方地質條件發生異常變化,或與已掌握的地質資料出現偏差、不符時,要根據施工現場的地質情況立即補發地質預測預報。
3、井下各采、掘頭麵施工前方存在岩溶陷落柱、老巷道、采空區、老鑽孔等水害隱患時,要提前60m下發水情、水害隱患通知書。
4、井下采煤工作麵及煤(岩)巷掘進頭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煤層厚度變化較大時,要立即下發地質預測預報。
5、井下揭煤巷道、井筒在距被揭突出煤層距20m前下發地質預測預報通知書,距10m前根據鑽探資料發現地質情況變化較大時,及時下發揭煤預報。距小於10m時要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邊探邊掘。
6、井下需要進行探、放水的采掘頭麵,探、放水鑽孔施工設計編製後,根據生產施工進度,在距探放水鑽孔設計施工位置60m前下發水情、水害隱患通知書。
7、地測防治水臨時預測預報要具有時效性、準確性、針對性,並由礦總工程師及副總工程師、相關領導簽字後生效,下發至礦各相關單位。
8、地測防治水臨時預測預報內容完整,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地質問題描述準確,具有可執行性。各單位在接到地測防治水預測預報通知書後,根據通知書內容編製具有針對性的專項技術措施,防止各類地測防治水事故的發生。
9、每年初,根據年度采、掘接替計劃,結合水文地質資料,全麵分析水害因素,編製水害分析預測年度報表。
10、根據采、掘工程的月度計劃,編製月度水情水害預測預報表,同時對已編製的年度報表進行修改、補充和修訂。
11、根據采、掘施工進度,每周提前編製礦井水害周分析,對本周內存在的水害隱患進行排查,並配發水情、水害隱患通知書。
12、各采掘工作麵每年的全部水害預測資料要裝訂成冊,並納入礦井災害預防計劃,所有水文預測預報資料必須由礦總工程師及相關部門領導簽字後及時報送至相關部門。
13、每年初,根據年度采、掘接替計劃,煤(岩)巷掘進地質、采煤地質綜合地測資料,分析在掘進及回采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地質異常情況,編製地測回采及掘進年度報表。
14、根據采、掘工程的月度計劃,編製掘進及回采地質月度預報表,分析采、掘前方存在的地質異常情況,同時對已編製的年度報表進行修改、補充和修訂。
(三)、xx煤礦水害防治隱患排查跟蹤管理製度
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絕水害事故,加強水文資料的搜集、觀測、徹底治理水害隱患,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特編製本製度。
一、水害隱患排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設在地測科,辦公室主任由李金剛擔任,張世華任副主任,負責防治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水害治理製度
1、每月1—5日,對全礦水害隱患進行一次排查。
排查地點:地麵工業廣場、井下所有出水點及排水設備,排水管路、水倉、水溝及雨季防洪設施等。
排查內容:影響生產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規定、實施過程、探放水結果。排水設備及排水管路完好情況出水地點處理情況及處理結果,水倉容積及水溝暢通情況。
2、由治理小組根據水患情況進行分工安排項目和重點環節,各地點派專人負責,針對重點問題進行排查。
3、防治水隱患排查時,必須按上級檢查的標準去逐項檢查。排查結束後及時將隱患排查記錄以書麵形式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提出處理意見經礦總工程師批複後,以書麵的形式下發施工隊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由領導小組派專人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4、防治水隱患排查執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製。由於檢查不認真影響礦井安全生產釀成事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隱患排查的安排和資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記錄,要求內容齊全,規範,整改後對複查情況做好完整的記錄。
6、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隱患排查》方案進行做好隱患排查工作,確保排水設備完好,係統暢通。
7、地測部門要做好水患的預測預報工作,對井下各個出水點進行定期觀測,隨時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對影響生產的區域要製定方案,及時處理。
8、對排查的問題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落實的,將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9、全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隱患排查工作,確保礦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無水害事故發生。
(四)、xx煤礦檢查與技術管理製度
為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完善防治水的各項規章製度,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特製訂考核檢查製度。
1、安全生產與防治水質量標準化相結合,作為防治水激勵機製的重要手段。
2、安監科負責對各施工單位防治水措施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分片安監員必須熟知被檢查單位的防治水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督查到位。把防排水設備及其完好情況視同其它安全設施一樣進行監督管理。
3、 由防治水辦公室組織,每月18日定為防治水檢查日,職能科室人員及施工單位隊長、技術員、機電隊長等參加。檢查出的問題由安監科進行通報,並聯係相關單位落實。
4、對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給予責任人一次罰款50-200元處理,單位罰款200-2000元處理。措施落實整改不力的,應掛牌停止作業。造成水害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對防治水措施落實好的單位,給予單位負責人一定獎勵,每季度評比一次,評比前三名給予隊長500元,機電隊長200元,技術員200元獎勵,獎勵在季度安全獎中兌現,由駐安監科和防治水辦負責考評。
三、xx煤礦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的審批製度
1、采掘地質說明書應按礦井地質01manbetx 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規定提出,並由分管副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生效。
2、凡新采區的地質報告、補充地質資料(附圖)報分管副總審閱後打字呈文報公司審批。
3、各類報表、圖紙、總結、規劃等經礦分管副總工程師審查後,按規定製度分年、季、月上報。
4、凡因地質及水文地質影響的塊段,需辦報損和注銷煤量手續及受水威脅的地段采掘說明書,需上報主管單位審批。
5、凡重大貫通工程,石門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安全生產的地測問題,應編製施工技術措施和技術設計書,報公司審批。
6、地表移動觀測,工廣煤柱、斷層保護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說明以及合理留設防水煤岩柱,提高開采上限的技術編製,應報公司審批。
7、年終儲量核算、儲量動態增減和各種儲量報表,合理開發煤炭資源等應報上級主管單位審批。
四、xx煤礦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事故分析及考核製度
1、地測防治水工作要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有關專業技術規範,確保工程質量,堅決杜絕一切因地測防治水工作失誤而造成的無效進尺、誤揭煤層、透水和貫通失誤等事故發生。
2、地測防治水工作堅持事故“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製訂防範措施。
3、由地測科科長及有關單位組織全科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綜合分析,明確責任並引以為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4、對有爭議參與單位多的工作事故,會同有關單位,主動積極協助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追查。
5、地測防治水工作堅持獎懲分明的原則,對工作表現突出,質量優良,有一定貢獻的同誌,應給予獎勵,以鼓勵上進,加強全單位責任,提高工作質量。
五、xx煤礦防治水資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製度
1、凡在采掘生產過程中,地質及水文地質複雜地段以及威脅安全生產的地質問題,如透峒、揭煤、突水,應由科長、分管副科長、主管工程師組織地質、測量及水文人員集體會審,會審意見報礦總工程師和有關技術部門。
2、地測防治水人員必須堅持資料定期會審製度,研究有關地質、測量及水文地質疑難問題。
3、地測防治水圖紙資料須填寫登記,設置專櫃歸檔,有目錄索引,借閱圖紙資料須經管理人員同意並辦理登記、歸返手續。
4、提供地測防治水資料由施工單位和設計技術部門,以委托書方式,經分管副總批準,地測科科長簽字認可後按《礦井地質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規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
5、提供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等地質資料可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內容規範提供。
六、xx煤礦地測防治水設備、儀器、
工具使用、保管及報廢製度
1、地測防治水儀器應按精度分級使用,如儀器陳舊需降級使用或報廢,需經礦能計辦及公司相關部門鑒定。
2、在觀測過程中,不準持望遠鏡旋轉儀器,轉動儀器前應首先鬆開固定螺旋,各製動螺旋不宜旋的過緊,微動螺旋應盡量全用中間部分。
3、在實測過程中儀器遷站,如通視條件較好,且距離較近時,儀器可以連同三腳架搬移。但應一手扶儀器一手扛三角架,否則應將儀器裝箱或把儀器與腳架分開,由專人扛著搬移。
4、實測過程中,觀測員不應離開儀器,任何時候都不能造成無人看管的現象,並應注意防曬防淋。在裝箱搬運時,應扣牢鎖好,確認無誤後,方可攜走。
5、儀器的光學部件,隻能用揩鏡紙,不許亂拭亂揩,以免光學部件受損。
6、儀器使用完畢後,應先用軟部或毛刷清掃外部灰塵放在幹燥通風的環境裏晾幹水汽,然後放置儀器櫃中保管。
7、應建立儀器檔案,並由保管者認真填寫。
8、鋼尺經常保持清潔,有專人保管。儀器、工具購進、領進要登帳,發放要記帳,各類工具要以舊換新,丟失工具影響工作由自己負責。
七、xx煤礦探放水管理製度
1、為了加強水害防治技術管理,給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指導,根據《煤礦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文件、規定等,結合我礦水文地質條件的特點製定本製度。
2、各級領導及各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執行《防治水崗位責任製》。執行《黃岩彙煤礦防治水管理規定》的各項措施。
3、成立搶險隊伍,負責本礦的搶險救災工作。
4、必須采用觀測、物探、鑽探、化探等方法,解決本礦生產中的水害問題,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保障。
2、防治水工作應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掘”的原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
認真落實《水患停產撤人製度》。
3、在礦井施工期間應收集齊全有關本礦井水文地質資料,根據礦井水文地質資料進行編製年度防治水計劃及水文地質預測預報。
4、在施工期間進行注漿、及探放水時必須編製切實可行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對井下湧水觀測應每月不少於三次,並將觀測資料收集、整理、檔存作為防治水工作基礎資料。
6、每次降大到暴雨後應及時觀測井下水文變化情況,並做好觀測記錄。
7、對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防治水知識,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禦水災的能力。
8、推廣使用防治水的新技術、新裝備和新工藝的實施,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7—1xx煤礦防治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製度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為了搞好我礦井下地質構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執行好“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杜絕盲目揭露構造及水害事故的發生,特製定防治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製度:
1、工作麵施工前,必須按設計要求在工作麵布置探水鑽孔。
2、探水隊負責人必須認真填寫探放水工程移交單。
3、探水工作結束後,勘探隊技術負責人必須根據探水結果在移交單上填寫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4、探水工作結束後,勘探隊技術負責人和工作麵施工負責人必須進行交接班,同時在《安全確認移交單》上簽字。
5、工作麵施工負責人如發現工作麵現場未進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設計要求有權拒絕施工。
6、防治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未簽字的必須停止作業。
7—2xx煤礦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製度
為了防止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礦井和職工人身安全,同時為了促進礦井防治水各項工作工作的及時開展,特製定此防治水管理運行製度:
1、礦井必須建立負責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機構,明確責任,並製定應急處置預案。主要負責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解決防治水所需的人、財、物等;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防治水工作的技術管理。
2、科室必須配齊滿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所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
3、必須加強防治水基礎工作。各種原始記錄、台帳、卡片等齊全、準確;圖紙資料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做好礦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預報,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滿足礦井生產安全需要。
4、必須抓好水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水患排查,對排查出的水患必須製定防治措施,做到項目、資金、措施、時間、人員、責任六落實。
5、必須具備完善的排水係統,排水能力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有突水危險的礦井和區域必須按規定設置防水閘門等防水隔離設施,實現分區隔離。隔離設施必須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防水閘門每年必須由分管負責人組織兩次關閉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必須加強對古空、老空、采空區積水情況的探查和管理,加強對鄰礦古空、老空及廢棄老窯情況的調查分析;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每年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複查核實,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加強與鄰礦之間的關係協調,按安全互保協議要求搞好圖紙交換,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製度。
7、必須嚴格執行防治水審批管理製度。受上覆岩層水或地表水威脅的煤層,必須按照礦井設計和礦井地質報告的規定留設防隔水煤(岩)柱,未經省煤炭管理部門批準,嚴禁擅自提高開采上限。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開采前必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編製治理方案和防範措施,按管理權限報批後組織實施。
8、必須按有關規定留足礦井邊界隔離煤柱,不得擅自采動破壞;變更邊界煤柱,必須編製專門設計報省煤炭管理部門批準。嚴禁危及相鄰礦井安全的泄水、貫通巷道等行為。
9、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本單位的“雨季三防”工作進行全麵分析排查,對主要排水係統進行聯合試運轉。在受雨季降水影響或威脅情況下,必須製定專門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業廣場場地高程低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的情況下,必須有防、堵、疏、排措施。
10、公司必須加大對防治水工程的資金投入。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必須每年組織有關人員編製防治水工程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後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計劃,並組織實施。
7—3防治水作業質量驗收製度
為了防止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礦井和職工人身安全,同時為了促進礦井防治水各項工作的及時開展,特製定此防治水作業質量驗收製度:
1、礦井必須建立負責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機構,明確責任,並製定應急處置預案。礦長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解決防治水所需的人、財、物等;技術礦長負責防治水工作的技術管理。
2、科室必須配齊滿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所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
3、必須加強防治水基礎工作。各種原始記錄、台賬、卡片等齊全、準確;圖紙資料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做好礦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預報,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滿足礦井生產安全需要。
4、必須抓好水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水患排查,對排查出的水患必須製定防治措施,做到項目、資金、措施、時間、人員、責任六落實。
5、必須具備完善的排水係統,排水能力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 6、必須加強對古空、老空、采空區積水情況的探查和管理,加強對鄰礦古空、老空及廢棄老窯情況的調查分析;技術礦長每年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複查核實。
7、必須嚴格執行防治水審批管理製度。受上覆岩層水或地表水威脅的煤層,必須按照礦井設計和礦井地質報告的規定留設防隔水煤(岩)柱,未經省煤炭管理部門批準,嚴禁擅自提高開采上限。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開采前必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編製治理方案和防範措施,按管理權限報批後組織實施。
8、 必須按有關規定留足礦井邊界隔離煤柱,不得擅自采動破壞;變更邊界煤柱,必須編製專門設計報省煤炭管理部門批準。嚴禁有危及相鄰礦井安全的泄水、貫通巷道等行為。
9、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本單位的“雨季三防”工作進行全麵分析排查,對主要排水係統進行聯合試運轉。在受雨季降水影響或威脅情況下,必須製定專門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業廣場場地高程必須高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並避開可能發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10、公司必須加大對防治水工程的資金投入。技術礦長必須每年組織有關人員編製防治水工程計劃,經礦長批準後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計劃,並組織實施。
7—4防治水作業優先製度
為搞好礦井防治水工作遏止和杜絕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晉煤行發[2012]239號文件等要求,結合我礦防治水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1、 嚴格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有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
2、 嚴格堅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探放水原則嚴禁在水文地質資料不清和掘前采前不探的情況下生產作業。
3、 在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時必須體現防治水作業優先。
4、 在各項生產工程規劃項目安排上優先安排防治水工程規劃項目的審批、施工。
5、 在資金緊張情況下優先安排防治水工程項目的資金使用優先購買探放水設備、材料。
6、 在人員緊張的情況下優先保證防治水技術人員、探放水施工人員的需求安排。
7、 在生產與防治水發生矛盾時優先安排解決防治水的矛盾。
8、 在每月初的生產作業計劃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計劃。
7—5防治水作業現場圖、牌板製度
為搞好礦井防治水工作遏止和杜絕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做好探放水作業現場圖牌板管理工作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礦井地質規程》,晉煤行發[2012]239號文件等要求結合我礦防治水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1、 探放水現場圖牌板包括探放水標誌、探放水管理牌板、探放水設計牌板、探放水設備管理牌板和探放水鑽孔卡片等設計和領用。
2、 探放水現場圖牌板由統一規範符合集團公司統一要求。
3、 集團公司未包含的屬礦創新內容的其它各類圖牌板由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設計經審批後交承印部門印刷使用。
4、 探放水現場圖牌板由探放隊統一管理地質測量部負責監督使用。
5、 探放隊和其它一線隊組根據工作需要向探放隊書麵申請領用探放水現場圖牌板 。
6、 探放水工作人員對采掘工作麵鑽探並根據鑽探結果填寫相關原始記錄。
7、 探放水工作結束後經探放隊、施工隊組跟班幹部或班組長、安檢員等驗收移交後按結果現場填寫和懸掛鑽探圖牌板。
8、 施工隊組根據作業進度在每班交接班時對照鑽探圖牌板更新圖牌板相關內容,主要是已掘距離、剩餘距離、交接人員姓名、班次等內容,真實反映允許掘進的剩餘距離以指導工作麵生產作業人員正常作業。
9、 安檢員交接班時監督施工隊組交接和填寫圖牌板。並在圖牌板上簽字認可。
10、 準備回采工作麵或無施工隊組的作業頭麵需要探放水作業時由探放隊通知地測部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填寫圖牌板。
11、 所有探放水作業的采掘工作麵或作業地點都必須執行探放水圖牌板掛牌管理。
12、 開拓、掘進工作麵探放水圖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該巷道施工的隊組進行管理隊長為圖牌板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13、 無法明確施工隊組的探放水作業地點的圖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探放隊負責管理。
14、 掘進工作麵施工超前探測鑽孔的負責人必須及時填製“有掘必探”情況彙報單並當日彙報隊值班室。
15、 隊值班室收到“有掘必探”情況彙報單後兩小時內編製完成允許/停止掘進通知單並下發到掘進施工隊組。
16、 掘進施工隊組收到允許、停止掘進通知單後由技術員或驗收員嚴格按照通知單的要求填寫準掘圖牌板。
八、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製度
煤礦生產作為一種特殊行業,作業地點受到水患、瓦斯、火災、有毒有害氣體及頂板等威脅,作業環境惡劣、不安全因素很多、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有效開展煤礦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發生,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發生,依據《晉中市煤礦防治水暫行規定》,特製定我礦水患停產撤人製度:
1、在礦井發現礦井有滴水、淋水、滲水、煤壁掛汗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現場帶班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進行自救和沿避災路線安全撤離,並彙報礦調度室。
2、人員在撤離途中要保持沉著、冷靜,聽從現場帶班領導的統一指揮,積及避災,不得個人擅自行動。
3、礦調度室是發出預警通報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災害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啟動災害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4、現場帶班領導要立即帶領所有受威脅人員以最快的速度,選擇最短路線向大巷撤人,撤到安全地點後,由當班各區隊長負責清點人數。
5、礦井應急預案要與國家以及地方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並定期進行演練,不斷提高職工在發生突發事故時的緊急避險撤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6、在水患事故發生時,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員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7、井下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清楚突水預兆,掌握避災路線,一旦發生水災按水災避災路線進行撤離。
8、根據我礦水文地質狀況,突水預兆一般可分為以下幾種:
(一)、一般預兆:
(1)、煤層變潮濕、鬆軟;煤幫出現滴水、淋水現象,且淋水由小變大;有時煤幫出現鐵鏽色水跡。
(2)、工作麵氣溫降低,或出現霧氣或硫化氫氣味。
(3)、有時聽到水“嘶嘶”聲。
(4)、礦壓增大,發生片幫,冒頂及底鼓。
(二)、工作麵底板奧陶係灰岩含水層突水預兆:
(1)、我礦15號煤層底板有一層奧陶係石灰岩含水層,距15號煤層35m——50m)
(2)、工作麵壓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有時可達500mm。
(3)、工作麵底板發生裂隙,並逐漸增大。
(4)、沿裂隙或煤幫向外滲水,隨著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
(5)、底板破裂,沿裂縫有高壓水噴出,並伴有“嘶嘶”聲或刺耳水聲。
(6)、底板發生“底爆”,伴有巨響,地下水大量湧出。
(三)、鬆散孔隙含水層突水預兆:
(1)、突水部位發潮、滴水且滴水現象逐漸增大,仔細觀察發現水中含有少量細砂。
(2)、發生局部冒頂,水量突增並出現流砂,流砂常呈間歇性,水色時清時混,總的趨勢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湧出。
(3)、頂板發生潰水、潰砂,這種現象可能影響到地表,致使地表出現塌陷坑。
九、xx煤礦探放水運行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和集團公司防治水的有關文件,做好我礦防治水工作,特製訂我礦探放水運行管理製度。
1.堅持“預防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每旬對井田範圍內各采掘工作麵進行地質及水文地質分析,對采掘麵附近及周邊的積水區、小煤窯(古窖)、斷層、陷落柱。必須有分析資料並存檔管理。對不清楚或有懷疑地段及時編製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並下達停掘通知單,及時進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鑽孔必須有單孔設計,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的相關規定。
(3)在探放水過程中,鑽探隊隊長必須跟班到位,在現場認真落實鑽探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班後認真填寫跟班記錄。
(4)每次探放水結束24小時內,對所有探水鑽孔進行分析並由地測科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允許掘進通知單必須報地測科長、調度室、地測副總、總工程師批準,隊組執行。
(5)嚴格落實探放水過程管理和探後資料彙總,並建立探放水專項台帳。台帳必須記錄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鑽孔數量、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內湧水、漏風、探水時間、班次、科班跟班人員鑒定表等。
2.我礦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規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學習,不準開工;
要求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麵必須貫徹學習本工作麵防止水措施,凡對全隊職工未組織措施貫徹學習,不得進行開工。
(2)排水係統不完善,不準施工。
各采掘麵排水係統必須完善,各環節排水能力必須大於地質預報最大湧水量和生產實際最大湧水量的兩倍,否則不得組織施工。
(3)防治水探測工作不到位,不準生產;
要求各采掘工作麵必須嚴格按照本工作麵探放水設計進行鑽探或物探工作,並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單,報礦地質副總、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組織或恢複生產;凡未進行防治水探測隊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組織生產。
3.其他要求
(1)嚴格執行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和公司有關防治水有關規定。
第十四節 xx煤礦防治水探掘分離製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進一步強化煤礦探放水工作,規範探放水行為,有效防範煤礦水害事故的發生,按照晉煤辦基發【2011】1489號文件精神,結合本礦水文地質特點,特製訂采掘工作麵探掘分離製度。
1、 建立健全防治水組織機構,科學編製防治水方案。
我礦成立了防治水科和水害防治機構及探放水隊伍,配備了5名專職技術人員,配備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項管理製度,編製完成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編製《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
2、 執行方案到位,提升礦井防治水水平。
製定切實可行的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齊應急救援物資,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在實際操作中嚴格執行“有掘必探”的原則,實行探掘分離,探水使用專用的探放水鑽機,探水隊要在接收到防治水科允許探水通知書情況下,方可進行作業;掘進隊要根據防治水科所允許的掘進進尺進行作業。
3、跟蹤檢查到位,實行層層聯防。
為了科學防水治水,依據實際情況,采取科學手段,編製切實可行的報表,如探水隊探水眼進度報表、驗收探水眼深度報表、掘進隊掘進進尺報表、巷道掘進通知書。並派專人跟蹤督查,暗中檢查、不定時檢查,以嚴格規範掘探作業行為。對不嚴格執行標準要求、隨意開采的行為堅決進行懲處,絕不手軟。
4、探水隊根據設計要求,鑽探為100m。允許掘進70m,超前30m的基本要求,進行鑽探施工,每天完成一組鑽機施工後,經技術部門確認,及時填寫移交單,經有關人員簽字後,掘進單位進入現場進行作業。
5、掘進單位根據從起始點掘進允許距離70m後,停止掘進(並經技術部門監督)將綜掘機後退5米,並靠巷道一側。為探水隊施工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條件。
6、探水隊接到調度室通知後,迅速將鑽機再次搬運到施工迎頭地點,按設計要求進行鑽機布置,並嚴格執行鑽孔操作措施,完成第二組鑽孔的探測任務後,確認鑽孔無異常將鑽機撤到巷道右側的躲避硐裏,及時彙報礦調度室,然後由調度室通知掘進施工,再組織二次掘進施工。
7、每組探孔,由地測技術部門,現場將起始點標點作記並掛牌管理。防止造成鑽孔探測距離與掘進混錯不清現象。
第二十一節 xx煤礦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的審批製度
1、采掘地質說明書應按礦井地質規程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規定提出,並由分管副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生效。
2、凡新采區的地質報告、補充地質資料(附圖)報分管副總審閱後打字呈文報公司審批。
3、各類報表、圖紙、總結、規劃等經礦分管副總工程師審查後,按規定製度分年、季、月上報。
4、凡因地質及水文地質影響的塊段,需辦報損和注銷煤量手續及受水威脅的地段采掘說明書,需上報主管單位審批。
5、凡重大貫通工程,石門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安全生產的地測問題,應編製施工技術措施和技術設計書,報公司審批。
6、地表移動觀測,工廣煤柱、斷層保護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說明以及合理留設防水煤岩柱,提高開采上限的技術編製,應報公司審批。
7、年終儲量核算、儲量動態增減和各種儲量報表,合理開發煤炭資源等應報上級主管單位審批。
xx煤礦防治水管理運行製度
為了防止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礦井和職工人身安全,同時為了促進礦井防治水各項工作工作的及時開展,特製定此防治水管理運行製度:
11、礦井必須建立負責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機構,明確責任,並製定應急處置預案。主要負責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解決防治水所需的人、財、物等;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防治水工作的技術管理。
12、科室必須配齊滿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所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
13、必須加強防治水基礎工作。各種原始記錄、台帳、卡片等齊全、準確;圖紙資料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做好礦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預報,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滿足礦井生產安全需要。
14、必須抓好水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水患排查,對排查出的水患必須製定防治措施,做到項目、資金、措施、時間、人員、責任六落實。
15、必須具備完善的排水係統,排水能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突水危險的礦井和區域必須按規定設置防水閘門等防水隔離設施,實現分區隔離。隔離設施必須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防水閘門每年必須由分管負責人組織兩次關閉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6、必須加強對古空、老空、采空區積水情況的探查和管理,加強對鄰礦古空、老空及廢棄老窯情況的調查分析;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每年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複查核實,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加強與鄰礦之間的關係協調,按安全互保協議要求搞好圖紙交換,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製度。
17、必須嚴格執行防治水審批管理製度。受上覆岩層水或地表水威脅的煤層,必須按照礦井設計和礦井地質報告的規定留設防隔水煤(岩)柱,未經省煤炭管理部門批準,嚴禁擅自提高開采上限。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開采前必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編製治理方案和防範措施,按管理權限報批後組織實施。
18、必須按有關規定留足礦井邊界隔離煤柱,不得擅自采動破壞;變更邊界煤柱,必須編製專門設計報省煤炭管理部門批準。嚴禁危及相鄰礦井安全的泄水、貫通巷道等行為。
19、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本單位的“雨季三防”工作進行全麵分析排查,對主要排水係統進行聯合試運轉。在受雨季降水影響或威脅情況下,必須製定專門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業廣場場地高程低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的情況下,必須有防、堵、疏、排措施。
20、公司必須加大對防治水工程的資金投入。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必須每年組織有關人員編製防治水工程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後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節 xx煤礦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製度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公司有關細則、規定 ,對違反規程及條例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人責任,構成刑事責任的移交執法機關處理。
2、因對礦井生產及礦井水文地質情況了解不夠,提供水文地質資料不及時,造成水害事故的,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3、對可能發生突水的區段,未及時向領導提出處理意見,造成水害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一定的處罰。
4、未及時編製防探水預報通知及其它專門防治水工程設計,造成水害事故的,扣除責任人當月工資的50%。
5、對管轄內所提資料的可靠性及因處理失誤而造成的事故負責。
第二十二節 xx煤礦地測防治水業務聯係規定
隨著我礦生產建設的發展,配合生產的地測防治水工作也日益繁重,為使地測防治水工作更好地麵向生產,麵向一線,現將礦屬有關單位及外協施工單位與地測科的業務聯係及資料提供製度作如下規定。
1、凡與地測科有業務聯係的單位(施工單位、施工管理單位、設計部門)一律實行業務聯係書製度,由聯係單位負責人填寫業務聯係書,不填寫業務聯係書的單位地測科有權不予辦理。
2、凡需地測科提供資料、圖紙的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人填寫“索取資料明細表”,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後,由地測部門領導簽字後,方可提供資料、圖紙。
3、生產技術科應於工程開工前一個月將設計圖紙提供給地測科,測量人員應認真對設計圖紙進行閉合校核,發現問題及時與總工辦設計部門共同研究調整方案,並將調整方案彙報分管副總,否則測量不予放線。地質人員根據設計圖紙編製掘進地質說明書。
4、掘進頭開工前一個月,需掘進地質說明書的施工單位或施工管理單位將經分管礦領導審批的“索取資料明細表”送達地測科,地測科自接到之日起半個月內提交掘進地質說明書,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交施工單位使用。
5、工作麵掘成五天前,需要工作麵回采地質說明書的采煤隊或采煤管理單位將經分管礦領導簽字的“索取資料明細表”送達地測科,地測科在接到之日起十天內將經礦總工程師審批的工作麵回采地質說明書報批後交生產單位使用。
6、采區設計所需的地質說明書,設計部門應至少提前半年將經分管礦領導簽字的“索取資料明細表”送達地測科,地測科自接到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采區地質說明書交設計部門使用。
7、施工單位在發現回采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地質及水文地質發生異常變化時,要首先及時彙報地測科,地測科應及時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彙報礦領導,研究方案。
8、凡需測量放線的施工單位,應提前一天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填寫業務聯係書送達地測科,不填寫業務聯係書的,測量有權不予放線。
9、開拓巷道一律按設計圖紙延掛中腰線,無圖紙的一般不予掛線,如變更設計須經總工辦與分管副總同意、批準、下達變更通知書後方可送線。
10、延掛中腰線規定:機巷、風巷、煤巷上下山等沿煤掘進的巷道最前麵一個中線點距迎頭40m延設一次中腰線;石門、車場、大巷、岩石上下山等岩巷最前麵一個中線點距迎頭30m延設一次中腰線。安置激光指向儀的巷道控製點之間距離不超過100m,不超過上述距離的由施工單位自己掌握,達到上述距離的由施工單位技術員書麵聯係測量人員給予延線。
11、測量部門延設中腰線點不少於三個,中線原則上取巷中,確因現場條件限製不能取巷中,可放偏中線,偏中線偏中值一般應取百毫m為單位的整數值。腰線為設計永久軌麵向上1m;如因特殊情況可改變腰線位置,抬高的腰線距永久軌麵鉛垂距離一般應取百毫m為單位的整數值。偏中線的偏中值,抬高腰線鉛垂距永久軌麵的距離,測量人員現場應與隊技術人員交待清楚,上井後應立即下達通知書。
12、巷道開窩前由生產單位技術員書麵聯係測量部門掛臨時中、腰線,當岩巷施工5m以上,煤巷施工8m以上,再書麵聯係測量部門精確標定中、腰線。
13、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中途停工並在短期內不再複工的巷道,施工單位技術員應及時書麵通知地測科將巷道實測到迎頭,並及時填圖。生產單位下達的開、停工報告應由地測科科長簽字,並下發地測部門,如因施工單位技術員不及時通知地測部門,而造成迎頭無法測量的,罰施工單位技術員200元,並追究施工單位技術員責任。
14、工作麵風、機巷向工作麵外挖水泱、絞車窩等小峒室,必須征得地測科同意,挖好後由隊技術員及時通知地測科將小峒室調查實測上圖。未經地測科同意,亂挖小峒室的,每一個小峒室罰隊長、技術員各200元。
15、測量人員所給中、腰線一律用紅顏色標記清楚,隊技術員嚴禁使用紅顏色延畫中、腰線,對不執行規定的,發現一處罰隊技術員200元,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追究其責任。
16、當測量人員發現施工單位未按中、腰線施工時,可拒絕放線,並及時向科長及分管副總反映,確定處理方法,並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17、施工人員使用中線時,應經常檢查中線是否一致,若由於礦壓原因造成測點移動,施工單位技術員應書麵與地測科聯係,否則出現的差錯由隊負責,測量人員如不按答複時間處理,造成事故由測量人員負責。
18、設置激光指向儀前,測量人員應事先送好中、腰線,施工單位根據中線裝好激光指向儀,開拓巷道接電後隊技術員書麵聯係測量人員,由測量人員負責調試激光,並下發激光施工通知書。煤巷由施工單位技術員負責調試激光。安裝激光指向儀距迎頭距離要求為:岩巷大於70m,炮掘煤巷大於50m,綜掘煤巷大於30m。為了防止放炮崩壞激光和由於距離近產生對準誤差,達不到上述距離的,嚴禁安裝激光。
19、生產單位使用激光時,每班應檢查激光是否通過中、腰線,如激光震動,可調節激光對準中、腰線,如屬中、腰線不一致,可書麵聯係測量進行校對。
20、生產單位負責激光指向儀的使用與保護,但不準隨意拆開、敲打、碰撞。噴漿時,應對激光指向儀采取保護措施,如發現保護不力,人為破壞激光指向儀,除對隊長、技術員按價格罰款外,對延誤工程的追究責任。
21、機電辦應定期對井下使用的激光指向儀的防爆情況進行檢查,並按要求貼防爆合格標簽。
22、激光指向儀如發生故障,更換激光管時,必須斷電上井處理,不準在井下打開、維修,以防發生事故。
23、兩掘進頭貫通,岩巷剩下15-20m,煤巷剩下20-30m,快速掘進貫通前兩天,測量人員應書麵通知礦分管副總、總工辦、調度、安監、通風、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
24、每次放線,施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以減少放線時間,提高放線質量。放線時隊技術員必須到現場配合,測量人員必須與隊技術員現場交接清楚中、腰線,以防用錯線。如放線時施工單位技術員不到現場或施工單位不予配合,測量人員可不予放線,對此造成質量問題由隊技術員負責,並罰施工單位技術員50元。
25、巷道中的測點及中、腰線點,施工單位應妥加保護,在施工措施中應明確製定保護辦法,凡未經測量人員同意,擅自敲動、噴覆或放炮不加保護崩動崩掉等人為破壞測點或中、腰線點的,對隊長、技術員每點按每人500元罰款。
26、施工單位技術員聯係測量工作應適時,如測量人員到現場發現位置未到或條件不具備而造成測量人員跑空趟,罰聯係人200元。
27、施工單位技術員應每班以測量部門中、腰線為基準將施工臨時中、腰線及時延設到迎頭,每旬檢查前隊技術員依據測量所放中、腰線用白灰將中、腰線延畫到迎頭。施工單位技術員延畫的中、腰線必須正確,發現亂畫中、腰線的一次罰隊技術員50元,由此造成質量問題追究隊技術員責任。
28、每月掘進頭進尺及工作麵推進度,地測科負責每旬及二十五日進行每月四次實際測量。每月二十五日由地測科調查各個掘進頭的進尺,煤岩情況,上、下山情況,每月月底由地測科對各個回采工作麵的推進度、采高、夾矸、回采量進行實際測量計算,統計後交生產技術科彙總,作為考核各個生產單位工程量的依據。
第二十三節 xx煤礦中腰線管理規定
1、巷道開窩前由施工單位技術員書麵聯係測量部門,測量部門放一組中、腰線。此組中、腰線隻準施工10m,此後施工單位再書麵聯係測量部門精確標定中、腰線,方可繼續施工。
2.延掛中腰線規定:風巷、機巷、上下山等沿煤層掘進的巷道,最前麵一個中線點距迎頭達50m及以上則延設一次中線;石門、車場、大巷、岩石上下山等岩巷,最前麵一個中線點距迎頭達30m及以上則延設一次中腰線。安置激光指向儀的巷道,控製點距迎頭達100m及以上,則及時測控製點;不超過上述距離的,由施工單位延設臨時中腰線並嚴格控製和掌握;達到上述距離的,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書麵聯係礦測量人員給予放線。
3.有激光指向時,中線點間距在巷道條件允許情況下不應小於10m;無激光指向時,中線點間距不小於2m;最前麵一個中線點距迎頭不小於10m。如煤巷不放炮可靠前打中線點,但不能超過前探梁,以防點動,如巷道無變坡應盡量拉開中線點間距。
4、生產單位應采取有力保護措施不破壞控製點和中線點,放炮時把線墜取下,如點距迎頭近時應用黃泥等其他方法護點。測量人員放中線時不少於4個點。
5、中線原則上取巷中,確因現場條件限製不能取巷中,可放偏中線,偏中線偏中值一般應取百毫m為單位的整數值。腰線為設計永久軌麵向上1m,如因特殊情況可改變腰線位置,抬高的腰線距永久軌麵鉛垂距離一般應取百毫m為單位的整數值。偏中線的偏中值,抬高腰線鉛垂距永久軌麵的距離,測量人員現場應與隊技術人員交待清楚,上井後應立即向施工單位下達通知書。
5、巷道內安裝激光指向儀距迎頭距離要求為:岩巷不小於70m,炮掘煤巷不小於50m,綜掘煤巷不小於30m。為了防止放炮崩壞激光和由於距離近產生對準誤差,達不到上述距離的,嚴禁安裝激光。
6、設置激光指向儀前,測量人員應事先測設好中腰線,施工單位根據中腰線裝好激光指向儀,然後由測量人員負責提供中腰線數據,隊技術員根據測量人員所提供的數據調試激光;如有疑問可申請測量人員幫助調試,測量人員並將激光參數用紅顏色標記於巷頂上,同時下發激光施工通知書。煤巷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負責調試激光。
7、生產單位使用激光時,每班應檢查激光是否通過中-腰線,如激光震動,可調節激光對準中腰線,如屬中腰線不一致,可書麵聯係測量進行校對。
8、測量人員所提供的激光數據應一式四份,施工單位兩份(其中圖排版貼一份)、總工辦一份。
9、各施工單位應根據激光施工參數距頂板多少,畫巷道輪廓;每次檢查人員應根據激光數據來檢查巷道質量。
10、測量人員在岩巷迎頭放線時應給臨時腰線,打眼插上皮管或打上木楔,以方便施工隊;巷道成型後測量人員應再次用紅粉(漆)畫出正規腰線。
11、施工單位延設的臨時中腰線,隻準用白石灰(或白漆)劃成直線,不準劃成三角型狀;當臨時中腰線與測量給定的正規中腰線有誤差時,則劃好正規中腰線後,原有的臨時中腰線必須用水泥等徹底覆蓋,不得留有任何白線的痕跡。否則罰施工單位技術人員100~500元。
12、巷修時,如原有巷道的中腰線因巷道變形等原因與測量新放的中腰線不一致時,也必須在由測量劃好正規中腰線後,原有的中腰線必須用水泥漿等徹底覆蓋,不得留有任何白線的痕跡。否則罰施工單位技術人員100~500元。
13、測量人員所給中、腰線一律用紅顏色標記清楚,施工單位嚴禁使用紅顏色延畫中、腰線和測釘,對不執行規定的,發現一處罰隊技術員100元,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追究其單位技術員和負責人責任。
14、施工單位技術員應每天以測量部門中、腰線為基準將施工臨時中、腰線及時延設到迎頭,每旬檢查前隊技術員依據測量所放中、腰線用白灰將中、腰線延畫到迎頭。施工單位技術員延畫的中、腰線必須正確,發現亂畫中、腰線的一次罰隊技術員100元,由此造成質量問題追究隊技術員責任。
15、當測量人員發現施工單位未按中、腰線施工時,可拒絕放線,並及時向分管副總反映,確定處理方法,罰責任單位500~2000元,單位負責人200元,罰隊技術員100元;並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16、技術員如不按規定聯係,罰技術員100元;如給激光中腰線數據後,施工單位不按數據施工,視情節輕重,罰施工單位技術員、負責人各100~1000元,嚴重的再給予行政處理;如測量點被破壞,罰責任單位5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如施工單位擅自改動測量中腰線點,驗收時此巷道工程質量定為不合格,同時罰單位2000元並追究當事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測量人員如工作不認真、馬虎等原因,造成中腰線施放錯誤或提供的測量數據錯誤,給施工造成影響或導致經濟損失,則對測量責任人員予以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嚴重的再給予行政處理。
第二十四節 xx煤礦激光指向儀管理規定
一、激光指向儀入井前,應由地測科進行檢查校正起完好性,機電辦進行防暴檢查並貼上合格標簽方可入井使用。
二、施工單位領用激光指向儀,需地測科科長同意,分管礦領導簽字,方可領用。
三、安裝激光指向儀最小距離:岩巷大於70m,炮掘煤巷大於50m,綜掘大於30m。
四、激光指向儀領用前,施工單位技術員必須在場,檢查下列項目合格後,方可領用。
1、激光管和電氣元件固緊程度的檢查。
2、調節機構的性能,效用和儀器穩定性的檢查。
3、激光電輸入額定電壓及其允許波動範圍的測定。
4、激光斑點的測定。
五、施工單位負責激光指向儀的使用與保護,不準隨意拆開、敲打、碰撞。噴漿時應對激光指向儀采取保護措施。
六、因施工單位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按原價賠償,罰技術員500元;因井下電氣設備不穩定,出現連續燒激光管現象,除按原價值賠償外,並罰技術員、機電隊長各200元。
七、施工單位單項工程完工後,需將激光指向儀交還地測科進行維護保養;激光指向儀使用三個月後需送地測科檢校,若繼續使用且激光性能完好應補辦續借手續。如果發現激光指向儀無續借手續罰技術員300元。單項工程完工不交還地測科的區隊,罰該單位3000元、技術員500元。
xx煤礦暴雨期間巡視及停產撤人製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範應對暴雨天氣期間可能引起淹井、礦井停電事故的發生,減少和控製此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健全完善了防範自然災害預警、預報、預防處置機製。密切掌握本地區的天氣變化、汛情通報及礦井所在區域的降雨量情況,突出抓好調度室各項應急處置權和及時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員的規定,確保在降大到暴雨時,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一、應急組織及指揮機構
礦井成立暴雨天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決策。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礦井設立暴雨天氣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調度室。馬弘芬任總指揮,各副礦長、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生產安全的應急工作。日常業務由“雨季三防”辦公室即調度室負責,劉文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按照《黃岩彙煤礦雨季“三防“應急預案》,指揮部下設八個工作小組:現場指揮組、應急處置組、技術專家組、信息發布組、物資供應組、醫療救護組、善後處理組、開工驗收組,具體負責處理突發災變、實施應急方案、解決遇到的技術難題、信息發布、發動群眾參與、保證應急物資和設備供應、醫療救護、開工驗收等工作。
二、應急響應及處置
1、暴雨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後,由調度室通知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對本區域、本單位的影響,適時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2、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防災準備工作、認真查險排險、及時組織井下人員上井避險準備工作、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災害天氣應急準備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時和降雨後,積極組織人員到本井田範圍內及可能波及的周邊廢棄老窯、地麵積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湧水點、擋水設施等重點部位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視檢查,全麵巡查礦區窪地積水和河道泄洪情況。
4、認真落實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製度。凡在24小時連續觀測降雨量超過50毫米時,全部立即停產撤人,實施緊急避險。
三、具體要求
1、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及時分析和發現氣象災害應急處置中存在的問題,不斷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適用性。
2、應急救援指揮部(調度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信息互通機製,及時掌握地方氣象局發出的氣象災害警報和災害天氣預報。在接到預警信號後,按照職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災準備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時和降雨後,由“雨季三防”辦公室牽頭組織人員到本井田範圍內及可能波及的周邊廢棄老窯、地麵積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湧水點、擋水設施等重點部位進行排查和巡視。
4、加強災害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學習,定期開展預案演練;調度室定期組織人員進行災害天氣帶來的各種災害隱患排查分析;增強職工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公眾自救、互助能力,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
5、有災害天氣時和防範應對期間,各單位要有專人值班,明確災害天氣應急聯係人,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災害預警信息,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6、調度室值班人員要做好停產、撤人的相關記錄、總結,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災害天氣應急預案和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考核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定期檢查本單位防範應對暴雨天氣相關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並把檢查情況納入到安全管理考核中。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