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隊安全程序化管理標準
綜采隊安全程序化管理標準
按照集團公司和礦安全工作要求,根據礦製定的安全程序化管理的規定,結合我隊工作實際,使每項工作、每個崗位工種步入程序化、製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的軌道,達到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長效機製,特製定我隊安全程序化管理標準。
一、各工種安全程序管理標準
1、跟班幹部及班組長
交接班—→“四位一體”安全檢查—→排查處理隱患—→分配任務—→強調安全注意事項—→下達檢查命令—→各工種對所操作設備進行檢查—→下達開工命令—→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彙總當班問題及安全情況—→交接班。
2、采煤機司機
接受任務—→開工前設備及安全檢查—→清理機組作業段人員及物料—→彙報可以開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存在的問題及安全情況。
3、采煤機檢修工
接受任務—→檢修前支護狀況及安全檢查—→清理作業區段人員及物料
→彙報可以檢修 —→檢修作業—→試運轉—→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檢修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4、皮帶運輸機司機
接受任務—→開工前皮帶輸送機檢查—→彙報可以開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報存在的問題及安全情況。
5、刮板輸送機司機
接受任務—→開工前轉載機、破碎機及安全檢查—→彙報可以開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存在的問題及安全情況。
6、泵站工
接受任務—→開工前液泵、供液係統及安全檢查—→彙報可以開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存在的問題及安全情況。
7、支架工
接受任務—→聯係泵站工開泵—→開工前支架狀況及安全檢查—→作業區段人員清理及物料—→彙報可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存在的問題及安全情況。
8、支柱工
接受任務—→開工前支柱狀況及安全檢查—→彙報可以開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存在的問題及安全情況。
9、電工
接受任務—→開工前供電設備、設施及安全檢查—→彙報可以開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存在問題及安全情況。
10、上下順槽維護工:
接受任務—→開工前支柱狀況及安全檢查—→彙報可以開工—→開工—→正規循環作業—→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存在的問題及安全情況。
11、檢修工:接受任務—→開工前支護狀況及安全檢查—→作業區段人員清理及物料—→彙報可以檢修 —→檢修作業—→試運轉—→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檢修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12、放炮工:接受任務—→開工前支護狀況及安全檢查—→彙報可以作業—→打眼、裝藥 、聯放炮(執行“一炮三檢” 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安全檢查—→收工—→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
13、運料工:
接受任務—→開工前對絞及牽引、連接裝置、阻車器等進行檢查並試車—→彙報可以開車—→對行車段人員進行清理—→發出開車信號—→開車—→收工—→向運料組長彙報工作情況。
14、小絞車司機:
接受任務—→對絞車進行全麵檢查並試車—→對行車段人員進行清理—→發出開車信號—→開車運料—→收工—→向運料組長彙報工作情況
二、說明:
1、生產班安全作業程序中,跟班幹部下達開工前安全檢查命令後,各工種安全檢查順序為:
電工—→泵站(皮帶機司機)—→支架工—→機組司機(看電纜工、支柱工)—→開溜工(轉載機司機)—→鏟煤工。
2、交接班人員隻限於跟班幹部、班長、電工,其餘人員隻需在工前向跟班幹部、班長彙報即可。
三、安全作業程序化通用標準
(一)、班前會
1、基本要求
(1)、每個上崗幹部和職工,都應按時參加班前會,了解情況,接受任務,熟記安全注意事項。
(2)隊主要領導和值班幹部要認真組織好班前會。
2、班前會內容
(1)、傳達上級的指示、指令和規定要求。
(2)、安排本班的生產任務、要求和班前準備工作應注意的事項。
(3)、掌握本班上崗職工的身體和情緒狀況。
(4)、安排聯保互保。
(5)、安排攜帶本班所需的備件和工具。
(二)、班前準備
1、更衣
按規定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攜帶
(1)、領取礦燈和自救器,檢查是否齊全完好,性能可靠。
(2)、刀、斧等鋒利工具應套上護套,以防碰傷他人。
(3)、領出的便攜儀要當時檢查。
(4)、所有崗位人員必須攜帶安全工作資格證。
(三)、入井
1、乘坐人車
(1)、所有乘車人員要在規定地點聽指揮,按順序上下車。
(2)、必須乘坐專用運人車輛。
(3)、已發出開車信號或車未停穩時,不準上下車,嚴禁在車輛行駛中扒、蹬、跳車。
(4)、嚴禁超員行車。
(5)、嚴禁將身體或攜帶的長物伸出車外。
(6)、嚴禁在車內躺臥、睡覺,打鬧嬉戲和摘掉安全帽。
(四)、井下行走
1、大巷行走
嚴格執行大巷運輸管理製度。
2、在盤區巷道行走
(1)、嚴格執行巷道行走規定,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2)、進出工作麵,應盡可能走膠帶運輸巷,禁止在膠帶或溜子上行走。橫跨時,必須由人行過橋通過。
(3)、在巷道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隨時注意路麵和巷道支護情況。
(4)、在盤區巷道行走,通過一道風門後,必須隨手關閉,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
3、攜帶物品行走
(1)、多人扛抬設備或物料行走,要事先與有關人員聯係。扛抬行走要協調配合,相互照應。
(2)、攜帶火工品行走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有關規定,保持一定的間距,中途不準逗留。
4、在工作麵行走
(1)、在工作麵行走時要時刻注意周圍的支護情況,並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行走時要走人行道,不準在溜子、軌道內行走,嚴禁在支護不全或頂、幫有問題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3)、班中進餐時,要先關閉設備,到指定安全地點就餐。
(4)、過膠帶、溜子等運輸設備應走行人過橋。如確需跨越必須聯係好。
(5)、因故停風,要自動停止作業,並在班組長的指揮下及時、有序撤離工作麵。
5、其他井下行走要求
(1)所有下井職工,都應熟悉行走路線,特別是避災路線,熟悉本礦井規定的各種信號、巷道標誌等。
(2)、井下人員行走應有序地結伴而行,並不要亂動沿途設備,愛護各類設施。
(3)、已設置柵欄和掛有危險警告牌的巷道,嚴禁擅自進入。
(4)、從有人工作的立體交叉巷道上麵通過時,要先聯係再通過。
(5)、行進中接近放炮警戒區域時,必須停止行進,聽從警戒人員的指揮。
(6)、沿途如發現支護設施有問題或設備電纜有明火失爆,以及有特殊煙霧和透水預兆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礦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彙報,並采取力所能及的相應處理措施,同時作好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