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平朔煤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辦法(試行)
中煤平朔煤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控製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加強中煤平朔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切實保護公司員工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二級單位、控股公司及實際控製的公司。
第三條 本規定的職業危害主要是指以下職業危害因素:
1.粉塵:主要包括煤塵、岩塵、水泥塵;
2.物理因素:噪聲、高溫、放射源輻射;
3.化學因素: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氫等。
第二章 術語、定義
第四條 職業病是指企業員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引起的疾病,並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範圍的疾病。
第五條 職業危害是指對職業活動的企業員工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物理、化學、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第六條 職業禁忌症是指企業員工從事特定職業、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及個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狀態。
第七條 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三章 職 責
第八條 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領導組負責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製定公司職業危害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經費落實等工作;負責對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02manbetx.com 的認定、查處工作,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負責指導建立職業健康預評價體係。
第九條 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組負責公司職業危害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職業危害規章製度的製定和建立工作;按照職業危害防治責任製度的職責分工,督促各部門做好各自的相關工作。
第十條 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負責公司職業病預防、統計管理工作;負責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負責組織全公司的職業健康體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員工職業衛生健康管理檔案,負責職業衛生日常組織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負責全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監察;負責公司職業危害防治的建立和申報工作;牽頭組織職業危害監測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監督、指導工作,並負責職業健康培訓計劃的製定工作。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必須履行職業健康危害告知義務。
第十三條 公司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公司職業健康培訓的組織實施;負責建立、保管職業健康培訓檔案和培訓資料。
第十四條 公司環境保護部負責配合安監局對全公司所有作業場所的粉塵、噪聲、放射源等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保存所檢測的數據。
第十五條 公司生活服務中心負責按規定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 公司物資供應中心負責全公司職業健康工作所需的設備、防護用品采購工作。
第十七條 公司各單位負責落實公司和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本單位職業防護設施及職業危害監測的日常管理;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檢測,保持正常運轉;並按規定監督本單位員工個人衛生防護用品佩帶;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從事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定期對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危害監測點的粉塵、噪聲等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並保存相關數據;負責本單位的二級職業健康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的作業現場警示標識的建立和職業危害的宣傳工作。
第四章 職業病危害告知
第十八條 公司各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在與已進、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附件寫明。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第二十條 公司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簽訂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調入單位的人事部門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並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製度、01manbetx 01manbetx 、職業病危害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第二十二條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三條 職業健康辦公室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公司職業病危害告知製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告知製度的落實。
第五章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
第二十四條 公司教育培訓中心應組織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公司的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培訓。
第二十五條 教育培訓內容: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02manbetx.com 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
第二十六條 教育培訓的對象與要求:
1.新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一級和二級職業衛生培訓,一級培訓由教育培訓中心進行培訓,並依據培訓計劃按時實施培訓,負責培訓全部事宜;二級培訓由各生產單位組織進行,培訓後應進行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2.新進員工的崗前職業危害培訓不得少於4個學時。
3.員工在調動崗位時,凡接觸職業危害的,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後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
4.公司教育培訓中心應根據公司培訓計劃定期對公司在崗員工進行職業危害方麵的培訓,在崗職工的培訓全年不少於2個學時。
5.所有的職業衛生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日期、培訓內容、培訓老師、培訓地點,受培訓人簽名等。
6.公司應定期邀請衛生、疾控等部門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各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麵的職業衛生培訓,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業務能力。
7.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負責每年組織一次大規模的職業危害宣傳、並利用各種媒體及時發布職業健康方麵新的政策法規。
第二十八條 各生產單位要在單位醒目位置宣傳職業危害和防治的有關知識。
第六章 職業危害申報
第二十九條 公司按照衛生部印發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申報職業危害項目,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於每年3月31日前完成每年一次的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公司職業危害申報采取電子報表和紙質文本兩種方式。申報時按要求提交《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及下列有關材料:
1.公司的基本情況;
2.公司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情況;
3.公司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三十條 公司各單位按要求每年1月30日前將所需資料上報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在接到報送資料後及時整理《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向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職業危害,同時抄報所在地煤礦監管部門。
第三十一條 發生以下重大變化的,各主體單位應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應按照下述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
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2.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3.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第七章 職業防護設施管理
第三十二條 設備設施操作者上崗前,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培訓,重點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設施操作者經培訓合格,且取得設備設施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設備設施。
第三十三條 職業防護設備設施使用必須嚴格按要求進行管理,遵守設備操作作業指導書的規定,並填寫各種設備設施運行記錄。
第三十四條 設備設施操作者應具備“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設備設施)”、“四會(會操作、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設備故障)”、“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五項紀律(憑操作證使用設備,遵守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經常保持設備清潔;遵守交接班製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檢查)”的基本技能和設備管理意識,在開機前應認真做好重點設備的日常點檢工作。
第三十五條 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設施不得無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設備設施應辦理停用手續,並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三十六條 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
1. 設備設施的日常使用應做到:
a.班前認真檢查設備,按規定做好設備的點檢工作和潤滑工作;
b.班中遵守設備01manbetx 01manbetx ,正確使用設備;
c.班後做好設備清掃、潤滑工作。
2. 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設施應與工藝裝備一並進行定期檢修和保養
a.設備設施的定保工作按規定的時間進行,設備設施的定保以設備操作者為主,維修人員進行指導和配合,按設備設施定保標準進行。
b.設備設施維修人員按設備設施定檢內容進行設備設施定期檢查,並做好定檢記錄。
3.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設施的故障管理
a.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關閉電源,防止故障擴大,通知有關人員按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及時組織處理。必要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搶修。
b.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必須及時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汙染物。
c.設備設施故障排除後,設備操作者應對設備進行認可,並和維修人員填寫《職業危害因素控製設備設施停運、維修記錄單》。
第三十七條 設備設施的報廢與更新管理
1.設備設施報廢的條件:設備設施經更新改造後性能仍不能滿足職業危害因素防治防護設計要求和保證處理後作業點排放達標的防治設備設施。
2.設備設施報廢的審批程序:凡符合報廢條件的防治設備,填寫《設備設施報廢申請表》,按照公司設備報廢流程執行。
3.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設施報廢後應及時進行更新,按公司設備購置流程執行。
4.使用單位應配備人員做好設備技術資料收集和資料歸檔工作,以滿足設備使用和維修的需要。
第三十八條 對於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設施進行有效的改造,從而減少職業危害發生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企業有關獎懲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違反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設施管理製度、規程,違章作業、不遵守勞動紀律或者工作不負責者,按企業有關獎懲規定給予處罰。
第八章 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相關單位要將防塵、防噪音、防物理傷害工作列入主要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職業危害監測工作。
第四十條 公司各單位配足專職或兼職的職業危害檢測人員,配備足夠的監測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監測人員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四十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監察局牽頭,環境保護部配合,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對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每年進行一次檢測評價,並將結果在公司範圍內公布。
第四十二條 作業場所的日常檢測周期按《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生產單位要定期03manbetx 粉塵、化學毒品濃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第四十四條 各單位加強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數據及技術檔案管理。
第九章 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及使用
第四十五條 公司應按照《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規定,為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並指導和督促其正確使用。
第四十六條 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選定應遵循“安全、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第四十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製定《職工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時充分考慮不同工種對職業病防護的需求;生活服務中心根據發放標準給員工配備合理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並建立職業病防護用品保管、發放台帳,防護用品的去向、數量、時間均應詳細登記。
第四十八條 職業病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02manbetx.com 傷害或職業危害,保證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須配備的,帶有防護功能的用品。公司要為員工按時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需進行職業病防護的員工要按相關規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十九條 發放要求:
1.不得以貨幣或其它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2.不得擴大發放範圍和提高標準,嚴格控製計劃外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
3.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期限,或逾期不發放新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種相同且勞動條件相同,應發給相同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從事多工種作業,按其經常從事或主要從事的工種發給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視其經常或主要參加勞動的情況,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6.新增加工種或個別工種需變動職業病防護用品及標準時,報請分管領導審批後,另行發放;
第五十條 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等按《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章 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第五十一條 職業病危害防治要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公司內部各生產單位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提高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全員普及職業病防治法有關知識,增強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的責任和權益意識。要不斷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持續改進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最大限度降低職業危害。
1.做好本單位職業衛生的管理工作,完善職業衛生製度,落實各項職業衛生工作。完善職業危害專項管理製度,建立健全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製。
2.按照國家規定做好作業場所有毒有害因素監測工作,做好對有害作業因素場所的改造工作,杜絕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
3.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監督有害作業場所的人員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確保從事接塵、有毒有害作業職工身體健康,並組織好本單位從事有害作業職工進行健康體檢,體檢率不低於90%。
第五十二條 利用各種媒體及板報,加大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危害預防知識的宣傳工作。對確診職業病的職工,單位要對其進行崗位調離,職業健康辦公室根據患職業病人員的病情,安排相應的治療。
第五十三條 根據公司職業危害防治規劃和年度計劃,製定措施進行落實。組織員工參加職業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並將員工參加學習和培訓納入績效考核,以增強員工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確保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得以落實。
第十一章 職業病診斷鑒定及康複
第五十四條 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提出年度職業健康計劃後,各單位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本單位接塵職工名單報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
第五十五條 朔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負責公司的職業病體檢工作。
第五十六條 各體檢單位按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專人組織職工體檢,體檢率不得低於90%。體檢結果通知各單位和職工本人。
第五十七條 體檢結束後,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委托山西省職業病醫院有關專家進行篩片和職業病病診斷。
第五十八條 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為確診職業病職工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並按《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五十九條 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在征得本人同意後,可分批安排塵肺職工進行肺部灌洗治療。對於仍需治療和日後需進一步治療的職工,可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對在職業健康體檢中發現的職業病患者,應當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章 職業病防治費用和使用
第六十一條 職業病的防治經費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建(2004)119號〉等有關規定,以下費用由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1.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所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費用。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評價費用。
3.職業健康監護費用。
4.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衛生設施的更新和維護費用。
5.職業衛生各種管理措施、製度的建立和檢查費用。
6.對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設項目在投入運行之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以及職業衛生管理所需的費用。
第六十二條 職業衛生教育和培訓費用,應從公司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
第十三章 職業健康檔案管理
第六十三條 職業健康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
一、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健康監護檔案冊。
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3.健康體檢綜合03manbetx 報告。
4.職業健康體檢複查人員名單及複查結果報告。
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症處理意見書。
6.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二、職業病診斷檔案
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並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第六十四條 勞動者有權查閱、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簽章。
第六十五條 職業健康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第六十六條 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複製,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第六十七條 其它未盡事宜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六十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組。
第六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