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銷集團三百子煤業公司采掘管理製度彙編
為了規範三百子煤業井下采掘作業行為,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特製定采掘安全管理製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通用部分
1、嚴禁采掘工作麵超定員生產,采掘工作麵作業人員必須符合規定。
2、嚴格執行領導帶班製度,堅持礦、工區8小時連續現場跟班,確保現場安全生產。
3、采掘工作麵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進行處理。
二、采煤部分
1、采區開采前必須編製采區設計。
2、采煤過程中嚴禁任意擴大和縮小設計規定的煤柱,采空區內不得遺留未經設計規定的煤柱。
3、嚴禁破壞工業場地、礦界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4、采煤工作麵回采前必須編製作業01manbetx ,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01manbetx 或補充安全措施。
5、采煤工作麵必須保持至少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
6、采煤工作麵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範圍內必須加強支護,此範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8m,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發生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須及時處理。
7、采煤工作麵的傘簷不得超過作業01manbetx 的規定,工作麵的浮煤必須清理幹淨。
8、采煤工作麵必須經常存在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必須備有坑木,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規定。
9、采煤工作麵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架初撐力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在采煤工作麵遇頂底板鬆軟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開采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10、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麵安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麵。
11、采煤工作麵必須及時移架,空頂距離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
12、采煤工作麵初采前,必須進行探水工作,以確保工作麵安全生產。
13、采煤工作麵初采、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三、掘進部分
1、巷道掘進前必須編製作業規程,內容及審批符合規定要求。井巷施工過斷層等地質構造、與巷道貫通及遇其他影響施工安全的特殊情況時,必須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維修巷道時必須編製巷修措施;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製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技術措施。
2、掘進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
3、嚴禁任意擴大和縮小設計規定的煤柱。
4、掘進井巷和硐室時,必須采取濕式鑽眼、衝刷井壁巷幫、爆破噴霧、裝岩(煤)灑水、淨化風流和使用水炮泥等綜合防塵措施。
5、巷道淨斷麵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安全設施以及設備安裝、檢修、施工的需要。
6、兩個相向掘進工作麵,在相距20m(綜掘50m)時,必須按規定停止其中的一個,並製定專項措施。
7、開鑿或延深斜井、下山時,下山的上口均設置防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麵的上方設置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向下施工其它傾斜巷道時,在掘進工作麵的上方設置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並在作業規程中進行明確規定。
8、在鬆軟的煤、岩層或流沙性地層中及地質破碎帶掘進時,必須采取前探支護措施。
9、井下使用錨杆的質量、形式、規格、安裝要求、混凝土標號、噴體厚度、金屬網的規格等在作業規程中進行明確規定。
10、采用鑽爆法掘進的錨噴岩石巷道,必須采用光麵爆破。
11、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尾燈和內(或除塵器)、外噴霧裝置,非工作側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掘進機電源上的開關。
12、耙裝機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鬥出槽的護欄,作業時有照明;巷道傾角大於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並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
13、擴大或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支架時,保證有發生冒頂堵塞井巷時人員撤退的出口;獨頭巷道維修支架,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維修傾斜井巷時,嚴禁上、下段同時作業。
14、巷道維修,必須執行先支後回,確保退路暢通。
15、掘進工作麵爆破作業使用的民用爆破器材,必須具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電雷管按規定進行編號,字碼清晰。
16、各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毫秒電雷管,現場按規定布置炮眼、裝藥、連線、爆破和設置警戒線;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要求,接頭數不得超過1個,不得有明接頭。不得使用固定母線爆破。
17、爆破工領取炸藥、電雷管後,按規定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破材料箱內,並加鎖;爆破時按規定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合格證件、發爆器鑰匙、便攜式瓦檢儀等由爆破工隨身攜帶;雷管、炸藥與帳物相符,領退記錄、簽字齊全,由跟班隊長隨身攜帶,必須嚴格遵守“一炮三檢”記錄。
18、炮眼封泥使用水炮泥,不得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無裸露爆破現象。
19、下山施工期間兼作行人道時,必須每隔40m設置躲避硐,並設紅燈。設有躲避硐的一側必須有暢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員必須走人行道,紅燈滅時人員方可行走。
20、掘進施工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製度。
采煤工作麵初采初放及回撤管理規定
工作麵初采、初放及回撤工作是02manbetx.com 多發環節,為切實搞好工作麵初采、初放及回撤的管理工作,保證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麵重大02manbetx.com 的發生,特製訂本管理規定。
一、礦成立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礦長
副組長: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機電礦長、安全礦長、礦長助理
組 員: 各有關科室
生產技術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常務工作。
二、領導小組負責初采、初放及工作麵回撤期間安全措施的監督落實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麵的初采、初放及收尾都必須製定專項措施,經審批後,認真貫徹執行。
四、回采工作麵的初采初放:
1、工作麵回采前,生產礦長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麵範圍內的巷道及生產係統進行全麵檢查驗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準移交生產。
2、擴幫刷麵必須掛線擴直,支護良好,並用不少於二排的支架加固支護切眼。
3、工作麵安裝,應自下而上安裝,若自上而下,必須有可靠的防倒、防滑、防抽冒等措施。
4、回采麵嚴禁超高、空頂回采,頂板不及時冒落時,要及時采取措施,使其及時垮落。
5、工作麵初采時,要製定專項措施,先回收取淨開切眼煤壁上的金屬網及錨杆等。
6、初次放頂前,生產礦長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跟班落實工作麵支護及生產工藝等情況,嚴防支護不力造成死架等。
7、初放期間,跟班隊長要跟班現場科學指揮,小組人員分三班現場把關,監督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間,區隊技術員要及時掌握工作麵頂板情況,作好初放記錄,必要時要及時修改措施。
9、工作麵初放、收尾由組長組織現場小組,每班不少於三人,生產技術科、安監處、隊帶班隊長跟班到點,現場交接,直至工作麵收尾或初放結束方可結束小組活動。
10、礦調度室必要時可專列記錄台帳,跟班小組成員上井後要作好現場記錄描述。
11、工作麵初采初放期間,對工作麵及超前支護的支柱初撐力必須班班監測,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於支架正常工作高度的85%。
12、直接頂冒落高度達不到采高的1.5倍時,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若懸頂跨度超過初次垮落步距時,必須加強支護並采取強放措施。
13、初次放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安全、生產、技術人員現場會審並簽字批準,方可認為初放結束。
五、綜采工作麵回撤:
1、工作麵停采線應盡量避開斷層、老硐、高冒區,頂板破碎帶、周期來壓區。
2、工作麵收尾時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麵時必須保持最小控頂距,采高控製在支柱長度的85%。
4、工作麵回撤前,必須把工作麵內浮煤、雜物、多餘材料運出。對回撤運輸巷道進行清理維護,保證回撤路線安全暢通。
5、工作麵回撤期間,要確保工作麵供風量。
6、工作麵回撤時,小組成員要分三班現場把關,監督措施的落實及回撤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7、工作麵回撤時,要確保工作麵掩護架及未回撤支架等支架、支柱初撐力,班班對卸壓支柱進行二次補液,並班班對初撐力進行監測。
8、工作麵回撤結束後,要在45天內對回采麵進行密閉。
六、獎罰:
每一次工作麵安全回撤,安全放頂,安全無02manbetx.com ,可給組長、副組長及跟班人員一定的跟班補助,對工作麵回撤期間發生02manbetx.com 的,要對相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進行處款。
掘進巷道開工管理規定
一、各類巷道的開工必須有施工設計書或開工通知單,並提前三天下發到地測科。
二、主要巷道中、腰線標定。地測科應對設計數據進行複算,發現問題及時向生產技術科聯係,並及時解決。
三、臨時中、腰線標定後施工4-8米,地測科必須用儀器重新標定,並檢查標定的正確性,精度必須符合規定。
四、施工中一般不得超過30米,(轉彎、變坡例外),礦地測科對巷道的中、腰線進行一次標定,中、腰線點要設置成組,每組不少於四個。
五、用激光指向儀指示中、腰線時,地測科要根據標定數據及時向工程主管人員發出標定通知書。通知書要標明激光到頂、底、腰線的尺寸,並說明法線距離或鉛垂距離且畫有示意圖。施工單位要根據主管部門提供通知書尺寸進行施工。激光使用期間不得亂動,發現偏差及時向測量部門聯係,由測量人員重新標定。
六、區隊隊長對本區施工工程的中、腰線負全麵管理責任。
七、區隊技術員負責迎頭200米之內中、腰線的延伸工作及全區施工工程中、腰線監督管理工作。
八、帶班隊長對當班中、腰線的現場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九、當班班長對當班巷道工程中、腰線負現場實施責任。
十、地測科人員對全礦分管範圍內巷道中、腰線負測量、給線及監督責任,對沒按中、腰線施工的工程,要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並跟蹤監督,落實整改。
十一、對發出整改通知單的工程,隊長盡快落實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一律算無效進尺。
十二、對跟中線(或腰線)跟煤層施工的工程,無故不按要求施工而破頂、破底的,一律不計半煤岩。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十三、出現報廢工程或事故,按上述職責進行追究責任
掘進巷道過斷層等構造變化帶時的安全措施
掘進巷道在通過斷層、褶曲等構造變動劇烈、圍岩鬆軟、節理裂隙發育地帶以及頂板岩性突變地帶時,由於圍岩強度低、穩定性差、幫頂壓力大,在安全技術方麵應做好以下9方麵工作:
一、加強巷道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製定具體的施工方法與安全措施。
二、巷道在破碎帶中掘進,應做到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 岩暴露時間,減少頂板出露後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穩定性。
三、施工中嚴格執行01manbetx 、交接班和安全檢查製度。隨時注意觀察圍岩穩定性狀況的變化,及時掌握斷層等構造帶出露時間。一旦發現異兆要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
四、掘進工作麵臨近斷層或穿斷層帶時,巷道支護應盡量采用砌镟或U形鋼可縮性支架支護,棚距要縮小。
五、減少爆破裝藥量,降低爆破對斷層帶附近破碎頂板的震動。
六、縮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架要跟上,滯後距離不得大於2~4m。
七、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一方麵提高支架對圍岩的支護能力,另一方麵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
八、當斷層帶處頂板特別鬆軟、破碎時,要采用前探梁支護的辦法管理端麵不穩定頂板。
九、在頂板岩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
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規程措施管理辦法
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是保證安全生產、正確指導作業、實行科學管理的基礎,是進行采掘活動的主要依據,也是采掘工作麵的基本法規。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回采、掘進工作麵在開工之前,都必須按照采區設計或巷道設計編製作業規程;在采掘工作麵地質情況、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如初采、收尾、貫通、過斷層、過舊巷、工作麵調采等,臨時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擴幫、鋪軌、各類小型硐室施工、機電設備安裝等,均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求
1、采掘作業規程必須按照采區設計或回采工作麵、巷道設計要求,根據礦總工程師批準的采掘工作麵地質說明書編製,在區隊長、技術員和工人共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由施工區隊技術員負責編製。采掘作業規程必須進行由各職能科室集體會審,最後經總工程師簽發,方能生效。施工作業前還必須由區隊技術員向本區隊幹部和參與作業地點施工作業的員工貫徹考試後,工作麵才能開工或生產。
2、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各工種技術01manbetx 、上級所發安全指令和有關技術文件規定。
3、必須堅持“一工程、一規程;一變化、一措施”原則,絕不允許重複使用或借用規程、措施。采煤規程以采區一翼階段,即一個工作麵為單位編製;掘進規程以同一煤層進風巷、回風巷和采區上、下山,或者是有獨立用途、性質的巷道分別編製。
4、作業規程應積極推廣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和現代化管理技術,堅持正規循環作業,保證安全,提高效益,內容語言準確,文字簡明,通俗易懂,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圖表正確,數據要準確,字跡規整、清晰,格式、字體規範,打印紙張統一。
5、作業規程編製依據:
⑴、經過審批的采區設計或工作麵設計;
⑵、經過審批的地質說明書;
⑶、工種01manbetx ,工種崗位責任製;
⑷、有關的安全製度,如工作麵交接班製度、工程量驗收製度、工作麵敲幫問頂製度、機電設備維修保養製度、瓦斯、煤塵管理製度、爆破和火工產品管理製度、文明生產製度等。
⑸、鄰近采區同一煤層的礦壓觀測資料。
6、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內容應包括:
⑴、采場範圍內外及鄰近的采掘情況及其影響。
⑵、采場範圍內地質、煤層賦存情況:煤層的結構、厚度、傾角、硬度、品種、生產能力、地質構造及水文地質、頂板岩石的性質、結構、層理、強度及頂板分類、煤層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險傾向性,煤塵爆炸指數,衝擊地壓危險性等。
⑶、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藝流程:采高的確定、落煤方式、裝煤及運煤方式、支護型式的選擇、進回風巷的布置方式等。
⑷、頂板管理方法:工作麵頂板管理圖、表(包括采麵支(柱)架、特殊支(柱)架結構、規格和支護間距,放頂步距,最小控頂和量大控頂距,上下缺口,上下出口支護結構、規格),初次放頂措施,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的特殊支護措施;分層開采時人工假頂或再生頂板的工藝圖,回柱方法、工藝及支護材料複用的規定,上下順槽支(柱)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麵滯後距離的規定等。
⑸、采煤工作麵的風量核算、通風設施選擇、監測儀器儀表甲烷斷電儀的布置等,通風係統圖。
(6)、運煤、運材料的設備選型及其係統圖(包括階段煤倉和采區煤倉的容量)。
⑺、供電設施、電纜設備負荷計算、電氣開關整定值核算及供電係統圖。
⑻、灑水、注水、灌(膠)漿、充填、壓風等管路係統及圖。
⑼、通風 、照明設施及其布置圖。
⑽、勞動組織及正規循環圖表。
⑾、采煤工作麵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⑿、安全技術措施。
⒀、安全管理製度。
⒁、避災路線(文字及圖)。
7、掘進作業規程(或掘進工作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應包括:
⑴、巷道布置方式及巷道用途、長度、服務年限。
⑵、巷道煤層和圍岩的特征及其柱狀圖,掘進範圍已有的巷道情況,掘進範圍內預測水文地質,地質構造及其平麵圖、剖麵圖。
⑶、巷道斷麵形狀和尺寸(應明確規定各類管、線、運輸設施、人行道的布置與尺寸,巷道斷麵應預留可縮尺寸)、支護形式及材料規格、支護參數、臨時支護與永久支護的平麵圖和剖麵圖。
⑷、掘進方式。機械化掘進:工藝流程與設備圖;鑽眼爆破法:爆破圖表與工藝流程圖。
⑸、煤層瓦斯湧出量、發火期、煤塵爆炸性,通風量及局部通風係統圖,通風監測儀表布置圖,綜合防塵措施等。
(6)、煤、矸、材料、設備的運輸方式和設備型號,在傾斜巷道、煤倉、溜煤眼內運輸的安全技術措施。
⑺、過老巷、老空區、石門見煤、過斷層、破碎帶防止冒頂、片幫的安全技術措施。巷道貫通要編製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
(8)勞動組織和正確循環作業及主要經濟指標。
⑼、各工種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⑽、安全管理製度。
⑾、避災路線(文字及圖)。
8、作業規程的安全措施與01manbetx 、01manbetx 、工種崗位責任製的關係:
⑴、01manbetx 、操作規程中明文規定的,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予以規定。
⑵、凡01manbetx 、操作規程、工種崗位責任製無規定,而在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規定的內容,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或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
⑶、凡01manbetx 、操作規程工種崗責任製已明文規定且又屬作業規程中必須貫徹的內容,須同時貫徹相關條文的內容。
二、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要求
1、掘進、回采地質說明書應分別在編製采、掘作業規程的半個月前,由地質科提出,並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2、回采、掘進作業規程須在開采(工)前一周內編製完成,進入審核、審批階段;安全技術措施:對於可預測的采掘地質條件、施工條件變化,須在一周前編製完成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於不可預測、臨時性變化,必須立即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實施前完成審批貫徹。
3、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編製時間按上述規定每滯後一天,對相關單位技術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對責任技術人員處以50元罰款,並在調度協調會上通報批評;因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編製滯後造成的采掘工期影響,由相關采掘單位負全部責任,同時對該單位技術負責人處以500元罰款,對責任技術人員處以200元罰款,並在調度協調會上做檢查,情節嚴重的按礦有關責任追究製度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三、 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審批
1、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
⑴、提交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首先生產技術科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審,在工程開工五日前組織集體會審,集體會審由礦生產技術科組織,必須是礦總工程師主持(礦總工程師外出時可由指派的礦臨時技術負責人主持),集體會審時除各專業副礦長負責本專業部分內容審查外,采掘部分由生產技術科負責審查,機電運輸部分由機電科負責審查,地測部分由地測科負責審查,通風部分由一通三防科負責審查。參加集體會審的部門分別為:各副礦長、安監處、生產技術科、調度室、機電科(隊)、地測科、一通三防科及通風隊及相關采掘區隊。
⑵、參加集體會審的單位要派本單位主管或技術主管參加,審核過程中要認真細致,嚴格把關,各主管部門應建立“規程措施集體會審記錄”(工程名稱、會審時間、地點、參加人提出的問題和意見等)。
⑶、參加集體會審的有關部門在接到主管部門通知後無故不派人參加者,對該部門處以100元罰款,由此帶來的規程與現場不符,對該部門主管處以200元罰款,造成不良後果的,按礦有關責任追究製度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⑷、一切新編製的規程、措施或經修改、補充的規程、措施都必須經過審批簽字後方可生效。
⑸、執行“誰會審、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製度,各職能部門由參加會審的人員對規程、措施進行審核簽字,並且由簽字者對規程、措施中相關專業內容的科學性、針對性、安全技術有效性負責。
(6)、各類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查嚴重違背《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技術規範,造成重大失誤的;各類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的事項而未明確,存在嚴重缺陷的,按照《三百子煤業公司礦井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製度》規定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⑺、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批準(生效)和貫徹,主管部門不得下達開工通知書,開工通知書應提前三天由主管部門送達參加會審的部門和主管領導、施工單位。
2、批準程序和權限
⑴、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經參加會審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報礦相關領導簽字批準,由礦總工程師簽發執行。批準程序依次為安監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其他人員無權代替批準(領導外出時可委托副總以上人員代替批準,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負同等責任)。
⑵、礦總工程師要對主管部門提交的經集體會審後的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全麵檢查,寫出批示意見並簽名後方可生效。
3、堅持規程、措施複審製度,每月15日前由各相關單位將各自采掘工作麵在用的規程、措施報生產技術科,經初審後報總工程師審查,由總工程師簽署複審意見,一次不報或遲報對相關單位技術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四、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
1、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在開工或生產前一周由采、掘區隊技術負責人或技術員向本隊所有參與該工作麵作業的員工貫徹,並同時貫徹《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有關條文,所有參加貫徹學習規程的人員必須簽字;在開工或生產前兩天完成考試、閱卷、整理工作,員工經過考試合格後方可下井作業,輪休或請假的人員必須經過補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參加作業。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學習要有記錄備查。
2、為了提高工人的技術素質,要求采掘區隊每月要有不少於一次的有關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工種崗位責任製、安全製度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全員學習,同時在平時班前會、學習會上開展經常性的規程、措施學習。
3、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必須嚴格認真,一絲不苟。采、掘區隊幹部、工人必須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生產管理和操作。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因地質條件或生產條件與規程、措施不符時,應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並經有關部門審簽和領導簽發後貫徹執行。
4、各業務職能部門在安全檢查或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同時檢查作業規程的編製、審批、貫徹和執行情況,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必須立即糾正,同時按“三違”進行追查並追究相關單位主管及技術負責人的責任。
5、當工作麵出現地質變化或其它異常情況,要及時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無措施作業屬重大違章,按 “三違”處罰辦法追究相關單位主管及技術負責人的責任。
6、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熟悉掌握情況,發現規程,措施與實際情況不符之處,要及時修改、補充、完善,否則屬違章指揮行為,按集團公司“三違”處罰辦法追究相關單位主管及技術負責人的責任。
7、礦每半年進行一次作業規程評比,並向指揮部推薦優秀作業規程參加年度評比,各單位必須按照要求積極準備、推薦參加。
掘進工作麵綜合管理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掘進工作麵質量標準化管理,確保掘進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化、製度化,實現掘進工作麵綜合管理的動態達標,以達到“以質量保安全,以質量促效益”的目的,特製定本綜合管理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成立掘進工作麵檢查驗收領導小組,負責對掘進工作麵的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進行檢查驗收。
二、管理製度
1、施工動態管理製度:生產技術科對各掘進工作麵的工程質量實行動態檢查,跟班隊長是現場工程質量第一責任者,必須認真檢查自己分管轄區內各地點的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按規定的整改辦法現場監督整改。
2、工程質量預驗收製度:施工單位必須在礦月度驗收前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質量等級評定、驗收人員、零星工程等,每月24號以書麵形式報工程科。對預驗收中隱瞞實情,工作馬虎,預驗收內容不齊全的,罰預驗收人員100元;不按時進行預驗收或不按時報送工程科的,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3、旬檢查製度:質量驗收小組每旬組織一次動態質量大檢查,不進行事先通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問題彙總後填寫安全質量檢查表,並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對檢查出的問題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條。
4、月度驗收製度:每月25日進行月度驗收,驗收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有事向領導小組請假,否則,無故每少參加一次,罰款50元。由生產技術科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時間不進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動態達標,驗收等級的評定由驗收小組根據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共同評定,同時在驗收結果上簽字。驗收人員要認真負責,恪盡職守,否則發現實際工程質量狀況與所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不符的,對參加驗收人員罰款100元。各施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服從驗收小組安排,為驗收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5、狠反質量“三違”製度:為提高職工隊伍質量意識,及時解決和消除工程質量中存在的隱患,各級管理人員要狠反質量方麵的“三違”。
6、複噴、砌镟前的驗收製度:井下所有錨網噴巷道、砌镟巷道,在其複噴、砌镟前必須寫出書麵驗收申請,驗收小組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對驗收不合格者罰款1000元並進行整改複驗;施工過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隱蔽前須經工程科組織驗收,對未經驗收進行隱蔽的工程,工程科一律不予簽證。不經過驗收小組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未整改繼續進行施工的,一次罰款2000元。隱蔽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必須提交隱蔽工程記錄,否則,對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
7、月度考核製度:以礦下達的月度生產作業計劃、文明施工情況、工程質量等級作為月度考核的指標。
②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采用旬檢查、月驗收考核,單位工程一月中三次檢查驗收優良率必須達到60%以上,杜絕不合格工程;若優良率低於60%,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若出現一次不合格品,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每人罰款500元,若影響安全使用,除進行整改外,整改費用自行承擔。
③文明施工:每月進行三次動態檢查,對掘進頭進行考核,考核實行綜合打分,分為兩個等級,即:差、好,其評分標準及要求見文明施工管理部分。三次檢查必須全部達到“好”等級,若出現“差”等級,罰款施工單位100元,若一月三次驗收全部評為“好”等級,對施工單位獎勵300元。
④創建閃光點工程:按掘進頭進行考核,現場做到動態達標,三旬檢查驗收工程質量全部達到優良,文明施工達到“好”等級,超額完成生產計劃,安全無輕傷以上事故。若達到閃光點工程標準,獎勵1000元,用於獎勵先進班組和業務骨幹。
⑤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日期內完成整改內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須停頭整改,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8、工程質量包保製:施工單位必須對所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維修費由施工單位全額承擔,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承擔。短期內由於施工質量問題(如複噴前未用水衝刷巷道、缺錨杆、網等)造成巷道噴層開裂、冒頂、片幫未造成不良後果的,對施工單位一次性罰款2000元,並承擔全部巷修費用。
9、單位工程開停工、複工申請、竣工移交檔案製度:單位工程開工前3天,工區編製出掘進作業規程,並書麵提出開工申請,經監理方、礦分管領導及各職能科室簽字後方可進行施工;否則,每次罰款500元。單位工程竣工後15天內,施工單位技術員按有關要求將竣工資料整理後交生產技術科,每拖一天,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0、計劃外零星工程管理製度:所有零星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開工申請,生產技術科對工程量簽字,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進行施工,特殊情況來不及簽證的,開工後必須申請補辦;工程完工後,必須經過驗收小組組織驗收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核實工前定價情況進行結算,無開工申請和不經過驗收的一律不予辦理結算。零星工程預驗收報告和施工用料必須在礦月度驗收前報生產技術科,否則,本月不予簽證結算。
11、地麵支護材料不定期驗收製度:驗收小組每月對支護材料驗收一次,並根據井下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對檢查和驗收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嚴重影響現場施工質量或者造成隱患的,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2、規程、措施管理製度:各工區所使用的規程,要提前考慮,編製正規、內容齊全,嚴禁無措施施工,如出現無措施施工現象,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技術負責人罰款200元。規程審批完成後工區要連同學習簽字及考試試卷及時報送有關單位,否則對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在規程編製過程中,要提高編寫質量,杜絕錯、別字的出現;所附圖、表按順序放置,圖表齊全;規程頁號與目錄對應。
13、現場施工記錄管理製度:施工現場的施工綜合記錄、班驗收記錄、注漿記錄和錨杆或錨索托盤編號記錄等,要按規定及時按要求填寫,如出現不按規定填寫或出現一次漏填,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若連續三次以上出現不按規定填寫或漏填,除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外,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各罰款100元。現場施工有關記錄於次月一號整理合格後報送工程科,每超一天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三、材料供應
14、 井下所使用的各種原材料供應科要進行嚴格把關,所有原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抽檢報告。
①噴砼用砂應采用堅硬幹淨的中砂或粗砂。
②噴砼用石子應采用堅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徑要求5-15mm,含土量不超過3%。
以上兩種原材料至少每月一次取樣送檢,化驗結果由施工單位保存。
③金屬網網孔: 100×100mm,均采用8號冷拔絲編製,周邊全部進行點焊,網孔100×100mm金屬網中間縱橫間隔進行點焊。
15、攪拌站嚴格按照配比要求進行配比。
噴漿灰標號:C20,配比要求(重量比)水泥:砂:石子為1:2:2,要求砂和石子在地麵拌勻後裝車,水泥、速凝劑成袋裝車。施工單位對井下所使用的不同標號的砼每旬做一組試塊,試塊化驗單每月月底送工程科,否則,對其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四、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16、驗收人員必須執行《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MT5009-94),現場選點,對噴砼厚度等隱蔽分項現場打檢查孔,並在驗收原始記錄上簽名認可。附表一:錨網支護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附表二:錨網噴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砌镟巷道按《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進行驗收。具體要求:
①在無任何特殊地質條件下,嚴格按照《井巷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選點驗收,不允許出現不合格點。
②在特殊地質條件下(如遇斷層、穿層施工頂板特別破碎時),采取各項防範措施很難控製巷道成形時,巷道的驗收標準經礦質量驗收小組同意可適當放寬,但不允許出現小於設計值,嚴格執行正規循環作業,巷道兩牆支護必須及時,嚴禁出現兩牆不直、鼓腰伸腿、失腳、穿裙子等現象。巷道嚴格平整度項目的驗收,要求1m2範圍內凹凸不平最大不超過50mm,按允許偏差項目進行選點驗收。
③噴漿厚度的驗收:對錨噴巷道噴漿厚度的驗收必須進行現場打眼,施工單位預留好風水管接頭,驗收人員現場選點;對於搬家巷道,搬家前必須進行驗收。如若不具備打眼條件,影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時,不予驗收定級。
④巷道高度的驗收:巷道高度都以巷道底板為基準進行實量,不以臨時軌麵為基準,若低於設計巷道高度必須進行處理;凡是人為造成的高冒區(冒高超過0.6m),對施工隊組罰款處理。
⑤中腰線的控製:必須嚴格按照中腰線施工,月底驗收前,施工單位行選點自檢(開拓巷道每20m設置一組驗收點、錨網巷道每30m設置一組驗收點),驗收時施工單位須帶導水管,以便檢查腰線。
五、施工工藝技術要求
17、打眼、裝藥
①巷道掘進采用光麵爆破技術,為確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須實現光麵爆破,炮眼眼痕率不低於60%,炮眼眼間距、裝藥結構、裝藥方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抽檢一月三次達不到光麵爆破要求的,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②周邊眼裝藥結構采用正向裝藥,炮眼內保留一段空氣柱用炮泥進行封孔,封孔長度符合規程要求。
18、掛網、打錨杆
①用三根Φ108×4000mm鋼管配合吊環、木板等組成作為臨時前探支護,將金屬網挑起護頂,在網下進行聯網、打錨杆眼。
②幫錨杆眼打好後,必須用壓風將眼孔內積水及雜物吹幹淨,然後方可安裝錨杆。
③錨杆安裝:采用錨杆快速安裝工藝,即使用錨杆打眼機具連續完成打錨杆眼----攪拌樹脂錨固劑----擰緊螺母並達到規定螺母預緊力矩的全過程。所有樹脂錨杆安裝時必須邊推進邊攪拌將錨杆推至孔底,錨杆的阻尼帽必須頂出。
④錨杆的角度與巷道輪廓線夾角不得小於75°,扭矩不得小於100N.M,外露絲15~50mm,錨固力不得小於85KN。
⑤錨網巷道金屬網的鋪設按照設計要求進行,但金屬網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過500mm,錨杆距金屬網邊緣不超過200mm。
⑥金屬網搭接量100mm,采用1鐵絲折成雙股雙排扣菱形聯接方式,扣間距120mm。
⑦錨杆、網必須緊跟迎頭,放炮崩壞的金屬網必須重新進行掛設,巷道初噴後必須預留出金屬網的搭接量。
⑧使用錨杆鑽機或其他鑽眼機具對巷道拱部進行打眼工作,釺子不能正常隨機退出時作業人員要避開釺子的滑落空間,鑽眼作業退釺、釺子接長時必須有專人用手把住釺子,防止釺子下滑。
19、噴射混凝土
①混凝土料在井下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個大班。噴漿前,噴漿灰的拌合不少於2次,第一次拌合必須是從一車搗至另一車,第二次拌合是另從一個車再搗至一車,然後方可上噴漿機。
②初噴厚度控製在30-50mm,以初噴後錨杆及托盤輪廓能清晰看到為止,嚴禁采用針對性的重點噴漿來掩蓋錨杆施工質量,錨杆絲帽上噴上的砼噴後及時清理幹淨。噴砼前必須用水衝洗岩(煤)幫。
③複噴前必須經生產技術科科驗收合格。噴漿前必須先用幹淨水衝洗巷道頂幫,然後複噴至設計厚度。
④複噴4小時後開始灑水養護,噴層在7天內,每班灑水一次,7天後,每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天。
20、錨索的安裝
①煤巷施工錨索,錨索進入巷道頂板穩定岩石深度不得小於2m;岩石內施工錨索時,錨索長度不得小於5m。
②裝設藥卷時,緩緩將樹脂藥卷送至孔底。
③錨索安裝完成後,必須及時進行加壓,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緊跟掘進迎頭施工的錨索預應力10MPa,後路巷修或補打的加固錨索預應力20MPa。
④錨索施工完成後必須進行編號管理,並對錨索編號、施工人員、施工時間、鑽孔深度、錨索長度、進入煤層頂板深度、外露長度、間排距及預緊力等做好記錄。
六、管理措施
21、嚴格支護材料管理。各單位使用的錨杆、錨索、金屬網、樹脂藥卷、鋼梯、砼等支護材料,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領用,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能領用下井。對不按設計要求領用或領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單位,對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因材料進貨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造成影響生產的,對供應部門負責人進行100-500元的相應處罰。
22、錨杆、金屬網的日常施工管理。
對以下工程質量問題將進行嚴厲處罰:
①錨杆截開使用
發現一根錨杆截開使用或用廢舊錨杆代替支護者,對跟班隊長罰款500元,對當班罰款2000元。
發現兩根或以上不按規程措施要求使用錨杆、私自改變錨杆規格型號或截開使用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責任工區罰款5000元,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500元,當月工程質量評為不合格。
②錨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錨杆角度不合格、錨杆盤未貼緊岩(煤)壁、錨杆螺帽未上緊、間排距超規定、扭矩不夠、外露絲不符合規定等)。若現場發現一處上述工程質量問題,對跟班隊長罰款50元,並現場整改達到設計要求。
若現場同時出現三根以上上述錨杆問題,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並重新補打。施工過程中,任意變更錨杆型號或規格,不嚴格按作業規程進行施工的,對工區管理人員每人罰款200元。若一月中出現三次以上三根錨杆不合格問題,該月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③金屬網未按要求聯網或搭接每發現一處,對當班隊長罰款50元;嚴禁出現金屬網後空頂、空幫現象,每發現一處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並現場整改。若當班發現三處以上聯網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屬網後空頂、空幫者,除現場進行整改外,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④當班施工的錨杆、金屬網必須達到合格,如確因某些因素對存在問題來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後必須首先進行處理整改,若不及時整改,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
23、加強錨杆、錨索錨固力的檢查
工程科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錨杆、錨索的錨固力進行抽查。如果由於施工原因造成錨杆、錨索的錨固力不足,對其責任人罰款200元,並要求補打;若當月出現五根錨杆或兩根錨索的錨固力達不到要求時,除進行重新補打外,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施工過程中,對錨杆、錨索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錨索托盤必須編號。施工單位做好錨固力抽查原始記錄,每月對錨杆、錨索錨固力抽查次數不少於三次或每300根錨杆抽查一次,否則每少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24、嚴格中、腰線施工
正常施工時,施工單位負責中腰線的測設和管理,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發生中腰線施工錯誤,對有關跟班隊長各罰款200元,如若影響下一步的生產,對該隊罰款3500元,重新處理;並追究責任。
25、錨網巷道的錨索必須按規程要求跟至迎頭並及時加壓,現場使用的錨索機具完好,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26、錨杆必須使用好塑料墊圈,每發現一根錨杆缺墊圈,對責任人罰款20元。
27、錨杆安裝時,采用錨杆快速安裝工藝,必須按規定將藥卷推至眼底,進行連續攪拌。如違反本違定,每發現一次對班組長罰款50元。
28、巷道掘進采用光麵爆破時,巷道周邊眼間距不超過350mm,采用保留一段空氣柱炮泥封孔,每發現一處不合格,對班組長罰款20元。
29、巷道初噴厚度應嚴格控製,初噴後,以錨杆及托盤輪廓能清晰看到為準,否則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對故意增加噴厚隱蔽錨杆施工質量問題的,對當班罰款1000元,並對該段巷道全部進行補打錨杆。
30、巷道噴砼前必須用水衝刷岩(煤)幫,複噴後按要求進行灑水養護。對不按此規定執行的,對當班跟班隊長罰款200元,月底對該隊一次性加罰1000元。
31、複噴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術科科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複噴,對驗收數據生產科做好原始記錄。
32、施工過程中,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混凝土標號或使用過期灰、失效灰的,罰跟班隊長200元。
33、巷道成巷後,兩牆嚴禁出現鼓肚、赤腳或穿裙子,風水管、電纜等後部噴漿要噴實,否則,每發現一處,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
34、錨索的安裝及編號管理符合規定,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0元,由此引起的任何後果由工區承擔。
35、各施工迎頭必須配備完好的錨杆扭矩扳手,如無扭矩扳手或不完好時,對該隊主管隊長罰款100元。
36、前探支護的使用:井下所有掘進頭都應按礦製定的統一標準進行加工、使用,對於岩石較硬、經研究同意取消金屬網的巷道可不使用前探支護,但工區必須編製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對不按規定使用前探支護的對跟班隊長罰款100元。
37、嚴格耙裝機使用管理製度:耙裝機距迎頭的最小距離為6m,最大距離為30m;當耙裝機回頭輪距迎頭距離超過10m時,迎頭可采用分段作業;耙裝機前分段作業時,回頭輪距迎頭的距離不小於10m,迎頭作業人員距回頭輪距離不小於5m;耙裝機耙頭在迎頭耙裝時,耙裝機前所有設備、材料全部撤至耙裝機後;分段作業進行耙裝時,耙裝機運行範圍內的所有管線必須進行吊掛,吊掛鉤每4m一個,吊掛高度在巷道牆高以上,管線最低處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於1.5m。分段作業時,必須派專人在耙裝機後側安全地點觀察風水管吊掛情況,如發現管線掉落或被耙頭扒落,必須立即停止耙裝,進行處理;迎頭必須設聲光信號。耙裝作業時,人員不得進出迎頭;如果人員要進出迎頭,必須通過聲光信號與耙裝機司機聯係;待耙裝機停止作業後,人員方可進出迎頭
38、正規循環作業管理:迎頭嚴禁放交班炮;錨網巷道皮帶運輸的掘進工作麵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小班,溜子運輸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二個小班,正常情況下不得積煤;礦車運輸的巷道耙裝機挪移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大班,正常情況下積煤矸不得超過巷道斷麵的三分之一;對於不采用正規循環作業的掘進工作麵,對當班隊長、跟班區長各罰款200元;旬檢查、月驗收時發現不嚴格執行正規循環,造成巷道脫底或嚴重超高時,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處理。
七、文明施工
39、掘進工作麵所有材料必須分類堆放整齊,材料具體做到能上架的要上架,長短不一的材料要一頭齊,彎管子、軌道要及時整直等待複用,工具箱、材料箱要放置整齊,工具碼放整齊。所有材料必須整齊擺放,位於軌道的同一側,懸掛材料牌板,材料牌板懸掛高度一致,填寫內容要求準確齊全,用打印機打印,牌麵清潔,無回彈、灰塵;錨杆必須上架,備用軌道、鋼管分層擺放,中間加墊木;錨杆托盤、道夾板等小型材料入箱放置;任何材料上不得存有噴漿回彈、粉塵。
40、現場懸掛開工牌板、崗位責任製牌板、施工牌板,要求圖板內容齊全,標注字體清晰,施工牌板中包括爆破說明書(炮掘)、截割方式(機掘)、避災路線(用彩筆標出且與施工現場相符)、巷道斷麵圖(包括管線、風筒的吊掛位置)和支護參數表。
41、臨時軌道鋪設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軌距偏差不大於10mm,不小於5mm;軌道接頭間距不超過10mm,內錯差不大於5mm,軌枕間距不大於1m,構件齊全緊固有效,軌枕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道釘數量符合要求,基底整平、墊實,道接頭懸接,道接頭處軌枕中心線間距不大於250mm,弓腰道、塌腰道要圓滑過渡,曲率半徑不得小於6m,軌枕上平麵必須外露,無雜拌道,中腰線符合規程要求;軌道鋪設嚴格按照規程措施要求進行,采區軌道軌枕上平麵必須外露,-850水平開拓巷道按永久軌道標準鋪設,耙裝機後不成巷工程軌枕全部外露,成巷後用20~30mm碎石充填,道碴與軌枕上表麵平齊,寬度超過軌枕200mm,巷道底板必須平整;後路已施工巷道按上述標準進行整改,底板整平,用掃帚頭清掃底板碎矸,嚴禁用砂、石硝充填。
42、刮板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構件齊全,機頭、機尾固定可靠,溜槽一邊設擋煤板側無嚴重積煤。
43、膠帶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不跑偏,托輥齊全有效,裏外無雜物、積煤;不同規格的架管、三連輥不能混用。
44、巷道內耙裝機5m後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浮煤、浮矸不超過軌枕上平麵,無大塊矸石或煤塊(直徑不超過100mm),毛水溝跟至耙裝機後15m,後路水溝暢通,淤泥不超過水溝的1/2。
45、管線吊掛整齊有序,衛生清潔,無明顯積塵和噴漿回彈,耙裝機後風水管路及各種電纜要上牆,吊掛整齊,不得落地,不得交叉盤繞,備用的各種軟管和電纜要盤放整齊;風水管吊掛跨巷道、絞車房等,必須設置龍門架,風水管拐彎時,必須有彎頭;耙裝機後管線吊掛必須平直,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要求安設風水管。
46、嚴禁出現跑、冒、滴、漏現象;嚴禁用鐵絲代替“U”型卡。
47、施工機具的保養,對噴漿機、錨杆鑽機、錨索機具、煤電鑽、錨杆拉力計等要妥善放置,及時保養,回彈料、岩煤粉要及時清除,不得放置於淤泥積水中。
48、機械設備的固定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耙裝機卡軌器、支撐腿安設要起作用;安全設施靈敏可靠,前探臨時支護符合規程要求,嚴禁使用帶阻尼帽的螺帽固定安全設施和前探支護;耙裝機、綜掘機照明、內外噴霧正常使用。
從第39條至第48條共十條為文明施工標準,每條滿分為10分,總分100分,實行旬檢查、月驗收,采用百分製進行考核,分為兩個等級,即差、好,總得分90分及以上為好,總得分90分以下為差。采用倒扣分法,每一項出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1分,10分扣完為止。
八、其它
49、本辦法所有處罰款項中,除有關個人按“三違”處罰外,均從當月施工的工資總額中進行扣除,由生產科出具扣款通知單,勞資科、財務科扣款,所得款項由財務科設立專門帳戶,專款專用,一是購置監測檢查儀器儀表,完善監測檢查手段;二是用於獎勵驗收小組成員,按罰款總額的20%進行獎勵;三是獎勵現場管理比較突出、月度驗收工程質量、文明施工達到優良等級的區隊管理人員。獎勵季度末兌現。
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技術管理,規範安全技術文件的編製、審批和實施,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要求,特製定本製度。
一、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批
(一)參審人員和編製人員職責:
1、總工程師對所審批的作業規程負全麵責任。
2、 生產技術科參審人員對生產工藝規範、采掘技術、支護形式、頂板管理方法,及機電設備布置、維護操作管理條款負責。
3、安監處參審人員對作業規程中有關安全方麵的內容負責。
4、一通三防科、調度室參審人員對一通三防、通訊等方麵的內容負責。
5、采掘區隊技術人員負責作業規程的編製、補充、修改、貫徹簽字、考試以及執行等工作。
(二)采掘作業規程的編製與審批:
1、 采掘作業規程的編製應由施工區隊技術員具體負責編寫。
2、地測科應於工作麵生產前一個月負責提出《地質說明書》交生產技術科。說明書中包括(1)1:2000的平麵圖、剖麵圖。(2)井上下對照圖。(3)頂底板及煤層柱狀描述及煤層要素。(4)地質構造、水文、瓦斯、開采範圍和儲量、含水層厚度、湧水量的預測及鄰近區上下層之間的關係等。
3、 編製規程前,應由生產技術科提出新工作麵的主要技術要素、裝備、支護形式、頂板管理方法等要求,區隊長和技術員要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提出意見。
4、 作業規程的初稿提出後,由區隊組織初審蓋章後交公司生產技術科,由生產技術科報請公司總工程師,會同生產副礦長召集有關單位(生產技術、機電、、安監、地測、通風、調度等)部門參加會審,提出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後簽字將會審意見加入規程並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生效,不得以“傳閱”的方式審批作業規程。
5、 新采煤方法的試驗,由礦總工程師起草,並經有關領導批準後報請忻州煤業公司生產技術部,提交公司總工程師和安監部待審查批準後,方可試驗。
6、 作業規程的修改和補充,要由區 隊長提出意見,經有關部門審查後,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實施。
7、 所有正規回采工作麵都必須按照正規循環作業的要求進行編製
8、 采掘工作麵應盡量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和經驗,先進的勞動定額和合理的勞動組織,在技術經濟指標上力爭體現高起點、高技術、高質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五高”原則
(三)采掘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
1、 作業規程審批後,區隊長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本隊全體職工進行學習簽字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 采掘作業規程貫徹後,該工作麵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執行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規定。
3、 對於作業規程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不夠恰當的地方,區隊長和技術員研究後要及時補充措施,審批貫徹後與原作業規程一並裝訂成冊。
4、 采掘工作麵結束後,作業規程即行作廢,新開工的采掘工作必須另行編製新的作業規程, 不準代用。
(四) 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編製內容、格式等要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和上級有關規定。
二、采掘技術管理程序
1、礦井中、長期規劃,年、季、月生產作業計劃的初編由生產技術科牽頭,各業務部門配合集體編製,上礦長會研究確定後,從生產技術科報出。
2、采掘工程開工前,由生產技術科下發開工通知單;采掘工程開工前,必須有經總工程師批準的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以及開工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按批準的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組織作業;經會審批準的作業規程、措施由施工單位工程師或技術員負責進行校驗、裝訂、和貫徹簽字並按規定發放有關部門。地測科接到下達的開工報告後,必須於2日內標出巷道開口位置及方位。需要複工的井巷工程必須辦理複工報告,經安監處同意,具備開工條件,持有複工通知單後,方可複工。
3、采掘工程完工後,由生產技術科組織機電、地測、通風、安監、調度室及監理單位、施工隊共同驗收,工程驗收後,填寫工程驗收存在問題整改單,提出的問題由施工單位限期解決。確認工程合格可以使用時,方可出具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或工程簽證單。凡達不到驗收條件者,各部門有權拒絕驗收。 各類井巷工程都要按成巷進尺進行驗收,而且技術資料齊全,不成巷不驗收。
4、要加強掘進貫通管理,貫通巷道燈把好五關: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氣體超限、防止通風係統紊亂、防止貫通貫通傷人、防止冒頂。采區和工作麵接續要統籌安排,切實為回采接續麵的安裝倒麵留有餘地,保證做到搬家倒麵少停產和不停產。
5、采區和工作麵移交必須有完善的通風、運輸、灑水、機電、信號、照明、排水係統,設備必須經過試運轉。在沒有影響安全生產、巷道暢通、支架完整的情況下方可移交生產。
6、接續采區和工作麵安裝完畢,由生產技術科組織調度、安監部、接收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公司主管領導和公司相關部門共同參與驗收,合格後方可移交生產。
7、各采掘區隊要加強巷道質量管理的組織領導,技術負責人主管質量工作,隊內配備專職質量驗收員,班班進行驗收,不合格要堅決推倒重來,對生產中出現的質量事故,各隊要認真追查03manbetx ,找出事故責任人,查明原因,提出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8、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周期來壓,過斷層破碎帶,老窯工作麵收尾等,必須事先製定周密的安全技術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 批準後實施,在開采過程中凡遇上述問題,必須由主管生產的副礦長、組織安監部、生產技術科的人員和施工單位隊長或技術負責人到現場指揮,直至處理完畢為止。
9、采區和回采工作麵搬家準備工作由生產副礦長、總工組織有關區隊參加會議,確定工程數量、質量、施工期限、施工單位按會議要求編製施工組織設計,經審定後實施。
10、公司每月進行三次旬檢,各施工單位隊長、技術主管、業務部門分管派人陪檢,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加以落實,對問題較嚴重的要進行處罰。
11、地測科要為全公司各項工程設計提供準確的地測資料,在采區設計前三個月,在經過少量勘探工程施工後,提交結合對生產區域地質條件的綜合03manbetx 編製的采區地質說明書;有關掘進及回采工作麵設計所需地測資料也要根據業務聯絡書的具體要求時間及時提供。地測科要為外委工程提供所需的地測資料,為施工單位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地質預報、水害預報和透老空通知單,地測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調查。地測科要為開采提供回采工作麵地質說明書、作為編製作業規程的依據,在開采工作麵必須按規定探測煤厚,及時提供煤厚等值線圖。地測科在設計階段、開拓階段,應對儲量管理、資源回收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如實反映儲量管理和資源回收情況。
12、 礦長負責防治水工作的領導,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抓並配備專職技術人員負責防治水工作,要定期專門研究,解決防治水工作中的問題,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地測科應及時提出情況03manbetx 和防範措施意見,編製探放水設計等。
13、 礦井在不同的建設生產階段,必須具備相應的各種地測資料,資料的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保持整潔、完整、準確,建立借閱製度。
計劃、隱蔽工程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紮實有效的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健全完善質量管理體係,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製,夯實安全基礎,創建本質安全型礦井,確保礦井按期投產,特指定本管理辦法。
一、計劃的製訂和上報
(一)各施工單位和相關科室必須在每月28日前,根據礦井投產前的年度計劃、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如實製訂下月的月度計劃報生產技術科彙總,經礦領導審核後,施工單位及時修改補充完善,並在月度會議上研究通過。
(二)月度計劃不得低於礦井投產前年度計劃安排的月度進尺,否則由礦進行調整。上個月未完成的計劃,可在下月的月度計劃中加上,以保證年度計劃的完成。
二、工程進度的結算
(一)每月工程進度在25日工程驗收時現場測量,並以附近的導線點作為測量標誌,測量後要記錄測量點到施工迎頭的距離,以便下個月度驗收。
(二)當月結算的巷道長度以現場測量的數據為準,不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為此,各施工單位務必在月底驗收前將需要驗收的巷道成巷。
三、 隱蔽工程和現場簽證單
(一)由於巷道過斷層、構造帶加強支護而作的隱蔽工程、不屬於設計範圍的臨時工程、井筒或巷道湧水量的測定、巷道或水倉的清淤、注漿、鑽孔、混凝土充填、基礎開挖土石方的認可,都必須經過現場簽證單認可,否則不予結算。
(二)較大的隱蔽工程必須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派人到現場跟班監督。現場跟班監督的人員必須按照跟班表排定的跟班秩序跟班監督,實事求是地記錄隱蔽工程的材料使用數量,開挖數量等,並簽字,嚴禁弄虛作假。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將按照公司的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三)每班的跟班紀錄,必須報生產技術科存檔,工程完畢後彙總。
(四)現場簽證單作為結算的依據,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部門負責人三方簽字認可,缺少一方不予結算。
(五)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有權對施工單位所報的隱蔽工程驗收單和現場簽證單不實的內容進行修改,修改內容要簽名,並注明日期。
(六)監理單位必須對隱蔽工程和現場簽證單認真審核,不得草率簽字認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七)無現場簽證單的隱蔽工程和零星工程、臨時工程,不予結算。
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對工程施工階段的施工圖管理,合理控製設計變更,減少因設計變更而帶來的造價增加或延誤施工工期,現就施工期間施工圖設計變更作如下規定:
一、設計變更因立足於確保結構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製造價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證施工質量和工期。
二、設計變更應本著節約原則,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嚴禁迎合承包人利益而變更。
三、所有的設計變更(或變更通知)應先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經申請人寫出書麵申請後報礦總工程師核準,後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依此作出設計變更(或變更通知)。
四、設計變更申請報告應包括:
1、設計變更申請人
2、設計變更原因
3、設計變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價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經濟損失和工期的影響(延誤或提前)
4、礦方批複意見
五、設計變更申請報告一式四份,施工方、監理方、礦方和設計單位各一份。
六、設計變更的程序:
1、設計單位出於對施工圖自我完善和補充,在不改變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造價的前提下,由設計單位自行出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礦方確認後下發。
2、設計單位雖出於對施工圖自我完善和補充,且不改變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價,應事先書麵征求礦方意見並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經礦方批準後,方可出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礦方確認後下發。
3、礦方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由礦方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經礦總工程師核準,並通知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作出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礦方確認後下發。
4、施工方或監理方要求對施工圖作出變更,應先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報礦方審批。礦方審批後通知礦方,要求設計單位作出變更。設計單位根據變更申請報告的要求,合理作出變更,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礦方確認後下發。
5、重大設計變更由礦方提出意見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書麵通知設計院作出變更。
重大設計變更指:(1)、涉及結構安全。(2)、影響使用功能。(3)、因設計變更而造成經濟簽證額大於3萬元(不含3萬元),或延誤施工工期大於5天(不含5天)。(4)、改變了原平麵布置或外觀效果。
七、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應由礦方的職能部門發給監理人和承包人。未經礦方同意確認的設計變更(或變更通知),不能作為施工、辦理竣工資料和辦理結算的依據。
八、設計變更應與工程進度同步,不得事後補圖。若遇特殊情況,應由礦方組織施工方、監理方協調會議先行施工,但應及時補辦設計變更手續。否則,該設計變更圖為無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
九、為盡量減少施工期間的設計變更,施工圖在送審前,礦方應先組織相關科室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內審,提出修改意見由設計單位補充完善。
十、為加強施工圖紙管理和辦理竣工結算,礦方施工圖發放管理部門的責任人和現場代表應按單位工程認真建立施工圖設計變更台賬。
十一、附:《設計變更申請報告》
設計變更申請報告
年 月 日
申請人申請工程名稱
申請變更理由或原因
建議變更的方案
影響造價工期估算影響造價估算(包括返工、重做、加固補強的費用)
影響工期估算提前: 天
延後: 天
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
現場代表
施工負責人
生產技術負責人
總工程師
施工技術交底製度
技術交底是技術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技術交底的目的是使參與施工的人員對施工對象從設計情況、建築結構特點、技術要求到施工工藝等方麵有一個較詳細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數,以便科學地組織施工和合理地安排工序,避免發生施工操作錯誤。項目部要根據本標段的具體技術標準,結合監理有關規定提前向各施工隊進行技術交底,以使施工人員了解施工要求,掌握技術標準。
一、實行三級技術交底製度:由總工程師組織的有關部門向監理、項目經理部進行的技術交底;再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由項目經理對各施工隊進行技術交底;各施工隊主要技術負責人對現場施工班組進行技術交底。
二、施工圖下發後,由建設單位主持,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參加,進行四方技術交底會議,明確工程的設計目的,了解設計內容和主要施工技術要點。
三、項目部向施工隊進行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為:施工大樣圖、質量標準、操作方法、質量目標、施工準備、施工計劃、施工順序和工序銜接、施工注意事項、施工安全注意事項、設計變更(如有)、保證措施、砼及砂漿配合比、測量樁橛、工序作業指導書等。
技術交底的記錄資料還應包括:交底時間、地點、技術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員的簽到等內容。對技術交底資料的存檔保存應由專人負責按規定建立台帳。
四、施工隊技術負責人向現場施工班組進行的交底內容主要為:操作方法、施工流程、主要技術標準、施工注意事項等。
五、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麵形式進行,堅持複核製度,完備簽字手續並應及時進行檢查。沒有進行技術交底的工程,不準施工。
六、為有效地在施工現場交底過程中做到充分理解設計意圖,事先發現設計問題,掌握施工控製細節,特別要求:本項目部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技術交底和技術指導時,要事先理解和熟悉與技術交底內容相關的施工設計圖紙、定型圖等施工資料,做好書麵記錄。
三百子煤業技術交底記錄表
工程名稱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施工單位
交底項目交底日期
交底人簽字接受人簽字
參加單位
及人員參加的所有人員簽字: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檔案室各一份
施工技術交底記錄
年 月 日
工程名稱 分部
工程
分項工程
名稱
交底內容:
交底單位 接收單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一、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1、為促進礦井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確保巷道的安全貫通,製定本製度。
2、本標準適用於三百子煤業巷道貫通的管理。
二、橫貫貫通
1、正常掘進正付巷間橫貫貫通,由生產技術科製定統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隊執行。通風隊要向工人認真貫徹,並指定專人負責。
2、掘進頭與橫貫相距15m以內時,任何一方放炮都必須兩方撤人,並設置警戒。
3、橫貫貫通後,對後一橫貫應立即設置臨時閉牆,保持原通風係統,並且隨即進行釘道,移風機,及時對後一橫貫進行封閉。
三、一般巷道貫通
1、一般掘進巷道同其他巷道貫通,在炮掘相距20m,綜合機械化掘進相距50m,地測部門必須上報礦總工程師,並向生產和通風部門下達貫通通知書,施工單位隻準一個方向接通。地測科要負責做出明顯的貫通距離標記。
2、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通風、安監、機電、地測等有關部門編製巷道貫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頂和透水等,由生產、通風、安監、機電、地測等有關部門貫徹審查,經礦總工程師批準,送煤業公司備查。
3、通風隊必須嚴格把關,每次放炮前,放炮後和生產班組長、放炮員、瓦檢工必須巡視放炮地點和被貫通巷道,並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等情況,直到確認雙方工作麵沒任何異狀,方可恢複生產,準備下一次放炮工作。施工單位不按措施執行,由安監處組織03manbetx 。
4、貫通前,必須由通風隊長或通風科提出貫通後通風係統的調整方案以及巷道是否全斷麵貫通,由安監處現場監督貫通措施執行情況。
5、貫通後,通風部門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風流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並檢查風速和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待通風係統穩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6、在地質構造複雜地區進行貫通工作,必須製定破碎頂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術措施。
四、溜道與盲巷貫通
1、尾巷內的頂板、瓦斯、水等情況都必須清楚,否則,必須經整巷、排瓦斯、排水符合規定後,方可進行貫通工作。
2、尾巷情況不清,無條件整巷、排瓦斯、排水時,由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提出專門貫通措施,並親自組織落實。
五、回采麵遇無炭柱或斷層等地質構造,需打繞巷與回采工作麵貫通
1、貫通前,需根據工作麵實際情況,製定貫通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執行。
2、繞巷掘進與回采麵相距15m以內,放炮時工作麵必須撤人。
3、通風隊應提前做好控製風流的設施,保證貫通後工作麵正常通風。
六、考核
未經總工程師批準,嚴禁任何巷道與已采區和老窯貫通,一旦打透已采區和老窯,要按重大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頂板離層儀管理製度
一、頂板離層儀觀測要求
掘進期間,在距工作麵50m內的頂板離層指示儀要求每班驗收員在交接班時觀測一次,記錄並彙報。其餘內容,在測站設置2個星期內每天觀測2~3次,在變形穩定後一個月觀測一次,生產技術科彙總所有內容。
二、頂板離層儀管理規定
1、井下每個掘進麵必須及時安裝頂板離層儀,安裝距離每50m一個,安裝頂板離層儀時,區隊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必須現場指揮,保證安裝符合要求,起到作用。頂板離層儀的高區打入頂板的深度為6m,低區打入頂板的深度為2.4m。
2、頂板離層儀的觀測牌板必須掛在頂板離層儀旁邊,為了便於觀測牌板掛在巷道的頂部正中,並且要保證牌板的衛生清潔。
3、觀測數據要求用計算機打印出來,用膠帶紙粘貼在頂板離層儀觀測牌板上,並把原始數據記入頂板離層儀觀測台帳,每月月底驗收後統一報到生產技術科。
4、區(隊)技術負責人負責對頂板離層儀的安裝、日常維護、觀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礦調度室。
三、頂板離層儀管理處罰辦法
1、請各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此管理製度執行,如發現一次牌板衛生差的罰款200元。
2、牌板填寫觀測順據要及時準確,如發現一次牌板觀測日期與實際日期不符、不按觀測數據填寫,罰款300元。
3、每月月底要報觀測數據的原始記錄,如不報者罰款200元。
礦壓觀測管理製度
一、錨網巷道礦壓監測管理製度
1、生產技術科人員要不定時對所有錨網巷道進行錨杆錨固力、預緊力的抽檢,觀測表麵位移測站和頂板離層儀讀數。並根據施工現場做好錨網巷道礦壓報表(包括錨杆錨固力、預緊力抽檢情況,表麵位移測站、頂板離層儀變化情況),每周不少於一次,經科領導審核批準後,上報生產礦長或礦總工程師審批,然後下發到施工單位,有利於指導生產。
2、施工隊組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搞好礦壓監測,設置記錄台帳(包括錨杆錨固力、預緊力抽檢情況,表麵位移測站、頂板離層儀變化情況),設專人管理記錄,做好監測記錄,觀測數據必須現場取得,真實有效。
3、到設置綜合測站位置時,隊組技術員、現場工作人員協助組織安裝,並同礦壓組人員測試初始數據。
4、施工隊組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安設頂板離層儀,每個頂板離層對應必須安設表麵位移測站,觀測巷道變形量,嚴格按規定進行觀測及記錄。
5、離層指示儀安裝時應盡量使深淺測筒讀數為零,正常誤差不充許超過±5mm,精確到1mm。
6、離層指示儀孔深嚴格按規程規定執行,離層指示儀孔必須保證鉛垂頂板打設,以保證離層指示儀安裝後測繩自然下垂。
7、離層指示儀深淺部測筒不得被網片、風筒絆住,影響頂板離層監測。
8、頂板離層儀掛牌管理,牌掛在頂板離層儀前後0.5米範圍,並采用雙股16#鉛絲吊掛,與頂網牢固扭結在一起,並將牌板規定內容填寫完善。
9、掘進工作麵依據頂板離層數據進行頂板管理,離層值在超過50mm毫米時,要停止掘進,對該離層儀前後20米範圍內部打錨杆或錨索;離層值大於100毫米時,及時彙報生產技術科及礦總工程師,製定相應加固措施,加強頂板管理,必要時由設計人員重新進行巷道支護設計。
10、要定期對巷道支護情況進行檢查,跟班隊幹、班組長每班進行檢查,發現有頂板下沉量增加、兩幫移近量加大及錨杆支護失效或存在斷梁折腿或變形嚴重的支架等情況時必須及時彙報隊值班及生產技術科。
11、隊組必須製作專用的錨杆扭緊工具,不得使用檢測工具作為施工工具。
12、掘進期間礦壓監測儀器和施工必需的張拉設備(包括錨杆拉拔儀、力矩扳手、錨索張拉儀、錨杆角度檢測儀等)正常使用,確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13、錨杆按規定做拉拔試驗和扭矩試驗,並做好記錄。
14、錨杆拉拔儀使用後及時裝箱,嚴禁巷道中亂扔亂放。
15、礦壓監測儀器要裝在專用箱內,並對儀器進行妥善保管。
16、施工隊組對礦壓監測設備進行日常監測和維護,發現監測異常及時彙報生產技術科礦壓組,並采取相應措施。
17、施工單位定期清洗頂板離層儀刻度管上的灰塵,保持頂板離層儀刻度管的幹淨清晰。
二、綜采工作麵礦壓監測管理製度
1、生產技術科要定期進行綜采工作麵采集支架壓力數據,並結合工作麵頂板破碎及端麵漏冒情況、片幫位置及深度、泵站壓力情況綜合分析,編製綜采麵礦壓預報,經科領導審核批準後,上報生產礦長或礦總工程師審批,然後下發到施工單位,指導生產實踐。
2、綜采施工單位要根據礦壓預報及時填寫井下礦壓周期來壓預測牌,
3、施工單位每天安排專人對工作麵支架及超前維護單體柱工作阻力、頂板破碎及端麵漏冒情況、片幫位置及深度、泵站壓力情況等進行觀測,詳細記錄在案。
4、在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隊組技術員要及時根據井下現場條件,詳細記錄礦壓觀測相關內容,然後上報生產技術科,礦壓組對工作麵彙報的情況進行分析後,填寫綜合評價及建議,經生產技術科審核後,報生產礦長或總工程師審批,由生產技術科將礦壓分析處理意見反饋到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及時進行處理。
5、綜采施工單位要如實填寫礦壓周期來壓預測牌,不能有弄虛作假現象。
6、在采煤過程中,每班移架作業完成後,支架必須升緊、升實,保證支架的初撐力。
7、在采煤過程中,施工單位要確保兩巷支護的初撐力達到規定要求。
8、泵站壓力必須達到規定要求,乳化液濃度保持3~5℅。
9、回采期間,綜采支架按作業規程要求安設礦壓觀測設備,並進行日常監測管理。
10、在回采工作麵,回采隊組要對風運兩巷的頂板離層儀牌及時回收,安設頂板離層在線監測的要對信號線進行回收。
11、每個工作麵從開始回采到收尾,必須進行兩巷回采期間的礦壓監測,按規程規定對工作麵采動影響範圍進行觀測確定,並有專門的記錄。
12、錨杆支護巷道回采期間由施工隊組進行日常監測,發現離層儀有明顯變化要及時通知生產技術科礦壓組。
13、巷道頂板離層儀進入警戒或危險區域及損壞時,隊組要及時上報生產技術科,生產技術科派專人確定後,上報科領導、總工、生產礦長,製定方案,采取加固措施,隊組按照措施及時整改。
14、回采期間, 發現監測異常及時彙報生產技術科,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礦壓異常現象,隊組要及時彙報到生產科,由生產技術科派專人負責處理。
15、施工單位定期清洗頂板離層儀刻度管上的灰塵,保持頂板離層儀刻度管的幹淨清晰。
16、回撤工作麵支架,在支架上留有礦壓儀器時,施工單位必須在支架裝車前將礦壓儀器拆下,妥善保管,工作麵回撤完畢後,統一上交生產技術科。
三、礦壓在線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1、在線係統設備安裝由生產技術科總體協調組織,廠家進行技術指導,施工單位施工,自動化科、電力科配合,共同完成。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逶扯皮,推遲安裝時間。
2、各工作麵監測係統由各施工單位負責維護,包括增設傳感器及電纜吊掛等,要求儀器、儀表幹淨整潔,吊掛標準。
4、生產技術科負責對頂板離層在線監測係統安裝質量的檢查,施工單位安裝頂板離層儀傳惑器時,必須小心細致,防止拉斷鋼絲繩,嚴禁采用錨索接長鑽杆強拉硬頂的方式安裝頂板離層儀。
5、掘進隊組施工時要保證在線係統完好,巷道掘進完畢回撤工作麵時,不得將在線係統電源拆除。
8、施工單位在發現係統設備運行不正常或有故障時,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向生產技術科彙報。
9、井下監測儀器移交時,要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要寫明儀器名稱、數量及完好情況,並辦理移交手續移交。
10、係統井上部分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維護,在係統發生故障時,由機電科聯係廠家進行維修。
11、井下平台網由自動化科負責維護,並提供充足的傳輸通道,確保傳輸線路通暢。
12、係統軟件由廠家負責升級,確保軟件為最新版本。
13、由於係統設備本身質量問題而非人為損壞,由廠家免費更換。
四、礦壓儀器儀表使用管理製度
1、礦壓儀器管理實行交舊領新製度。
2、礦壓儀器驗收必須依據計劃及合同進行驗收,數量及型號要匹配,並且全部進行現場試驗,達到標準方可簽字。設備入庫必須有詳細的記錄。
3、礦壓儀器發放必須由生產技術科與隊組人員現場試驗完好後,雙方在發放記錄上簽字發放。
4、礦壓資料要進行存檔,長期保存。
頂板管理辦法
一、總 則
1、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不斷提高頂板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有關技術政策及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2、搞好頂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穩定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各級幹部和廣大職工要高度重視這一工作,以科學的態度和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搞好頂板管理。
3、本辦法適用於三百子煤業公司
二、 管理機構與製度
4、建立健全頂板管理機構
①公司對頂板管理工作要成立頂板管理工作領導組,組長由礦長或總工程師擔任,成員由有關科室組成,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科。
②礦應設立放頂隊伍和礦壓觀測組,專門從事堅硬頂板治理和礦壓觀測工作,由礦總工程師領導。
5、建立健全頂板管理工作製度
①公司對頂板管理工作應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每年在12月上旬將本單位頂板管理狀況和下年度頂板管理安排書麵上報煤業公司生產技術部。
②公司每半年、采掘區隊每月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頂板管理,頂板管理領導組要每月召開一次頂板例會,總結頂板管理經驗,針對存在問題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③公司每年都要編製年度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和資金計劃,安措資金和安全成本要有一定的比例用於頂板管理。屬於頂板管理和礦壓儀表新技術的研究推廣可編報技術進步開發資金計劃,報煤業公司審批後可由技術進步開發資金列支。
④建立頂板管理和礦壓觀測總結製度。每個工作麵結束後都要編製頂板管理和礦壓觀測總結,掘進巷道觀測也必須進行總結,並報煤業公司生產技術部。
⑤煤業公司每年下達的頂板百萬噸死亡率指標和奮鬥目標要形成目標責任狀責任到人。
6、健全頂板管理工作的責任製
①公司總經理對頂板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定期聽取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關於頂板管理工作的彙報,督促和檢查頂板管理工作計劃和資金的落實,組織健全機構、配備人員、製定崗位責任製。
②公司總工程師對頂板管理工作負全麵技術責任。負責組織製定頂板管理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推廣和采用頂板管理新技術,編製頂板管理和礦壓觀測計劃和資金計劃,參加重大頂板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③分管生產的公司副礦長對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和實施頂板管理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各項頂板管理措施。
④區隊長對本單位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實施責任。負責製定和落實本區隊頂板管理措施,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頂板管理規定和要求,頂板有變化要采取果斷措施並親自到現場處理。
⑤安監處對所在單位的頂板管理工作負全麵監督和檢查責任。
⑥公司生產技術科負責采掘工作麵頂板管理技術指導(包括規程、現場)和執行情況,並有專人負責。
a、建立采掘工作麵頂板管理統計分析表和頂板事故(包括非傷亡事故)檔案,實行日常事故分析製度。掌握回采工作麵初采、初放、收尾和掘進工作麵巷道貫通的實施情況。
b、定期檢查采掘工作麵支護質量,分析支護質量、支護方式中存在的問題,從技術和設備上提出改進的措施。
c、推廣頂板管理新技術、支護新工藝、新材料。
d、組織區、隊開展頂板管理競賽活動。
e、編製礦壓觀測方案,分析頂板活動規律,為科學管理頂板提供依據。
⑦地測科要加強地質調查工作,摸清地質構造和頂板岩性,及時進行地質預報。
⑧生產技術科要把好設計關,采麵和巷道布置要有利於頂板管理。
⑨采購部門要把好支護材料的質量關,嚴禁把不合格的支護材料下井使用。
三、現場管理
7、嚴禁空頂作業。
采掘工作麵有下述情形之一進行作業者,視為空頂作業:
①回采工作麵在機道作業時無臨時支護。
②端麵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
③端頭、超前支護不符合規定者。
④相鄰兩架(柱)以上支護不合格者。
⑤掘進工作麵在允許最大控頂距範圍內沒有臨時支護者。
⑥巷道棚子倒了不扶者。
⑦巷道片幫深度超過0.5米,長度超過5米而未支護者。
8、 保證采煤工作麵的支護質量
①凡下井的支架(柱)入井前必須根據驗收標準由使用單位的生產、機電、材料部門的有關人員到生產維修廠家進行驗收,不合格不準入井。
②液壓支架(柱)必須根據維修標準要求進行維修,加強管理,確保質量。
③泵站壓力:綜采30MPa以上、懸移支架20 MPa、高檔18MPa以上。乳化液濃度綜采達到3-5%,高檔達到2-3%,初撐力達到規定值的80%以上。支架接頂嚴密,頂梁上麵不得有浮煤和浮矸,現場必須配備監測儀器或儀表;普炮采工作麵支柱打牢打緊,不準支在浮煤(矸)上,排距、柱距、迎山角、初撐力都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④堅硬頂板的高檔工作麵必須使用切頂墩柱,否則必須經公司批準後方可生產。
⑤木垛、叢柱、戧柱、戧棚、密集支柱、四對八梁等特殊支護在作業規程中必須有明確的規定,並按規定作業。
⑥采煤工作麵必須備有一定的坑木、支柱和頂梁,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在頂板破碎的工作麵要有不同規格(高度)的支柱、坑木和材料。
9、加強回采工作麵頂板事故多發地點的技術管理
①超前支護:
回采工作麵上下順槽距煤壁線20米範圍內必須采用雙排支柱進行加強支護,支護形式、柱距、排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a、兩巷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必須進行監測,初撐力要求達到50KN以上,達不到的要進行二次注液;要有單體支柱防倒和頂梁防墜裝置,並符合要求。
b、綜采、高檔工作麵兩巷的超前支護形式及防片幫措施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c、加強破碎機附近的支護,破碎機側必須留有安全的行人通道,過往人員不得爬越破碎機。
d、上下順槽自工作麵煤壁超前20米範圍內,支柱完整無缺;高度:高檔不低於1.6米,綜采不低於1.8米,有0.7米寬的人行道。
②工作麵上下端頭:
工作麵上下端頭必須按公司規定支護,綜采支架跨半巷配合單體支柱支護,高檔麵要正確使用好“四對八梁”支護,刀柱工作麵的端頭支護需要變通支護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並按規程規定進行支護。
③回柱放頂:
a、回柱放頂方法、工作順序、人員配備以及設備穩裝等都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按規定執行。
b、刀柱工作麵回柱時必須有幹部在現場指揮,必須使用小繩套回柱,嚴禁采用大拉網回柱。
c、嚴禁任何人進入采空區取柱或進行其它工作。
d、回柱工必須在有支護的情況下作業。回撤最後一根(或一組)支柱時,要打好護身柱子後再進行回撤。
e、實行分段回柱的工作麵,各分段長度不得少於15米。
並必須沿同一方向順序回柱。
f、在開采完本刀後3~5天必須回撤完支柱,開采下一刀柱時不得超過二排柱的距離回撤完畢(不包括切眼),必須在有支護的情況下作業,回撤最後一組支柱時要打好護身柱子後再進行回撤。
④切頂線支柱數量要齊全,支柱有力,擋矸有效。特殊支護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⑤加強煤壁區頂板管理,任何人不得在沒有支護的煤壁區作業和行走,需要進入煤壁區作業時,應支好貼幫煤柱或臨時支柱後方可工作。采高大於3米的綜采工作麵,液壓支架側護扳、護壁扳必須使用,防止頂板漏頂和片幫傷人。
⑥工作麵在遇有地質構造(斷層、衝刷、火成岩牆、裂隙等)和上覆煤柱、空巷及頂板破碎時,要進行專題研究並提出相應的頂板控製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
10、加強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周期來壓和采麵收尾期間的頂板管理工作
①每個采煤工作麵開采前必須有頂板放頂設計,根據頂板條件和工作麵參數科學確定放頂孔(頂板注水孔)技術參數,保證頂板的處理效果;編製作業規程必須編製強製放頂爆破(注水)作業說明書和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查後實施。沒有放頂設計或作業規程未編製爆破(注水)作業說明書的不準進行開采作業。
②各單位必須建立放頂台帳,認真統計和記錄工作麵鑽孔布置參數、裝藥量、封孔、聯炮的詳細數據,並對放頂效果進行評價,由各單位生產技術科統一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以便及時修改放頂(注水)參數。
③初次放頂:
a、由生產礦長、生產技術科、通風區、安監處、放頂隊、有關區(科)和采煤隊幹部組成初次放頂管理小組。
b、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前要製定放頂的技術措施;初次放頂期間,每班都要有初次放頂管理小組的成員跟班指揮,檢查初次放頂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防止重大冒頂事故的發生。
c、初次放頂的垮落高度,必須達到采高的1.5-2倍,即采高在2.5米以上的工作麵,頂板冒落高度應在采高的二倍以上,采高在2.5米以下,頂板冒落高度應在采高的1.5倍以上。
d、隻有在初次放頂管理小組確認回采工作麵的頂板已經放下時,采麵可以正常回采,初次放頂才算結束。
④步距放頂
a、掌握周期來壓規律、強度,根據來壓步距和強度采取相應的措施,搞好放頂工作和加強支架(柱)的支護質量和密度,加強現場管理,嚴格按規程和措施執行。
b、采空區最大懸板麵積不能超過公司的規定(綜采端頭小於5×10m2、工作麵小於2×10m2;高檔小於2×10m2),否則要進行人工強製放頂。
c、對於堅硬頂板或采空區冒落高度達不到采高的1.5-2倍時,要進行步距放頂。
d、刀柱工作麵采過2刀後,如采空區頂板不塌落或冒落高度達不到要求時,必須進行人工強製放頂。
⑤采麵的收尾:
a、采麵收尾時,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和頂板維護措施。
b、根據礦壓觀測規律合理確定停采線位置,避開周期來壓區域。
11、抓好分層、放頂煤、有衝擊地壓危險煤層的頂板管理
①分層開采的頂板管理
a、分層開采的工作麵要抓好上分層底網的鋪設質量,並把分層煤厚、鋪網情況和假頂上冒落大塊岩石(>2.0m3)記載在圖上(1﹕500)。
b、隻有在礦壓顯現穩定後方可進行下分層開采,人工假頂下進行采煤時要采取及時支護或超前支護,及時補網,防止漏頂傷人。
c、高檔下分層開采時,要確保單體支柱的支護質量和數量,必須有防止大網兜出現的措施。
②綜采放頂煤開采的頂板管理
a、必須根據煤層地質特征編製放頂煤開采設計。
b、工作麵必須符合以下二個條件方可開采:無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性;頂煤和煤層頂板能隨放煤即行垮落或在采取預裂爆破等措施後能及時垮落,且頂板垮落充填采空區的規定大於采放煤高度。
c、必須針對煤層的開采技術條件和放頂煤開采工藝的特點,對支架選型、切眼擴麵、支架安裝、頂板控製、端頭支護、初次放頂(煤)、采放平行關係、放煤順序、放煤步距、工作麵收尾及支架回撤等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12、加強礦壓觀測工作
①公司生產技術科必須有專人負責礦壓觀測工作,建立礦壓觀測隊伍;在人員和設備上必須配全。
②新煤層、新盤區、特殊開采方法應進行重點詳細的觀測,以便掌握礦壓規律。
③要進一步完善回采工作麵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
④工作麵要按規定配備、安裝測試液壓支架(柱)初撐力、工作阻力的儀器、儀表,及時檢查支架(柱)的初撐力和工作阻力。綜采工作麵至少按“三區五線”布置,高檔工作麵每10米布置一條測線,炮采工作麵也應進行統計觀測。
⑤每年公司要提出礦壓觀測計劃,內容包括項目、觀測內容、需要儀器、儀表及所需資金等。
⑥每年公司應提出礦壓觀測工培訓計劃報公司生產技術科,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
13、加強掘進工作麵支護質量
①支護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空頂作業,必須使用前探支護。靠近掘進工作麵10米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複,之後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修複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裏進行。架設棚子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要按操作順序進行,工程質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②掘進巷道使用錨杆(錨索)支護應滿足以下要求:
a、根據施工巷道的圍岩分類確定錨杆錨索型號、規格及技術性能參數。
b、作業規程中應明確錨杆、錨索的間排距、孔深、外露長度、錨固劑型號、數量、錨固形式和使用鑽具以及施工工藝的要求。
c、錨杆錨索的施工工藝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施工結束,由當班的驗收員進行驗收是否達到規定要求。錨杆支護工作麵必須按規定進行錨固力試驗。
d、發現地質變化、頂板破碎、局部出現離層、淋水等,要及時采取措施:
1) 加密和加長錨杆。
2) 在地質構造帶采取加棚子聯合支護,或鋼帶和錨索及掛網聯合支護。
3) 采用其他可靠有效的支護形式。
4)、錨杆支護工作麵必須有可靠有效的臨時支護。
5)、錨杆的拉拔力試驗必須在有支護下進行;防止因錨杆杆體斷裂或失效,造成傷人。
③錨噴巷道噴射前應檢查幫、頂,撬掉浮石,並用水衝洗岩麵,嚴格掌握砼配比和速凝劑的摻入量,噴層的厚度不得小於設計要求,噴後2-4小時要用水養護,錨噴距迎頭符合作業規程規定,頂板破碎區段可掛金屬網複噴或采取其他措施。對局部脫落的區段要及時進行補噴。噴漿必須采用潮噴作業。
14、加強對交岔口、峒室和存車場巷道支護
①交岔口、峒室和存車場盡量選擇在較穩定的岩層中。
②必須采用光麵爆破,采用錨噴支護時,錨杆的間排距、錨杆規格、數量、眼位的方向、噴層的厚度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采用棚子支護時,材料規格要經過強度計算後確定,交岔口必須采用雙抬棚,插梁必須做口且接觸緊密。
③立體交叉巷道要有礦總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措施。
15、必須加強巷道維修。
①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可靠的支護形式。
②巷道維修時按由外向裏的順序依次進行,替棚子要先加固作業地點前後的支護,架設和拆除支架時,在一架未完之前不得終止工作。
③補打錨杆時必須先進行處理危岩、浮石,再進行作業。補噴巷道,必須先清除浮石和衝洗岩幫。
16、加強掘進巷道貫通時的頂板管理
①掘進巷道貫通時,必須製定專項貫通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審批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督實施。
②當兩個掘進工作麵貫通相距炮掘20米、綜掘50米時,必須停掘一個工作麵,實施單頭作業,並且必須加固和加強被停工作麵支護,保證通風正常。
③采空區舊巷貫通時,必須預先繪製測量圖,查清采空區和舊巷的水、火、瓦斯、頂板情況,製定防止水、火、瓦斯、頂板的專項措施,並嚴格貫徹執行。
17、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①當班的班(隊)長、安監工、驗收員必須進行“三位一體”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②各工種開工作業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確定安全後,方可作業,堅持每班開工前、班中、收工前三次敲幫問頂製度。
③嚴格執行工程質量驗收製度,各采掘隊每班必須配備一名質量檢查驗收員,進行質量驗收和安全評估,對現場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檢查驗收工程質量的情況必須真實齊全。
礦井錨杆支護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錨杆支護技術管理,規範錨杆支護技術標準,促進和提高我公司錨杆支護健康有序發展,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現予以下發,望各施工單位貫徹執行。
一、 錨杆支護材料
1、錨杆支護材料包括錨杆杆體、錨固劑、托板、螺母、組合構件(鋼筋托梁、鋼帶、網、錨索、錨具、錨索托板、錨索托梁等),各構件的性能、強度與結構必須相匹配。
2、錨杆支護用品的型號、規格和性能必須滿足設計要求。產品必須有以下證件:
①產品合格證;
②國家或行業權威質檢單位的檢測報告(或鑒定證書);
③煤礦安全標誌。
3、錨索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錨索索體錨固端設置攪拌頭和錨固劑堵頭,以保證錨索錨固質量。
②錨索具的承載能力不小於索體的拉斷載荷;
③注漿錨索所用的水泥標號不低於425#。
二、施工操作規範
4、錨杆支護施工前應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支護材料及施工機具。
5、錨杆鑽孔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鑽孔直徑應與錨杆杆體相匹配。鑽孔直徑與螺紋鋼錨杆杆體直徑之差應控製在6~10mm之間;
②鑽孔深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誤差在0~+50mm範圍;
③鑽孔鈾線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偏差應控製在3°之內。
6、錨杆安裝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錨杆托板應緊貼托梁或煤(岩)壁,未接觸部分必須楔緊、墊實;
②錨杆安裝必須有一定的預緊力。高強度錨杆的安裝扭矩不得小於100N.m;圓鋼錨杆的安裝扭矩不得小於60N.m;
③錨杆的外露長度不得大於50mm;
④錨杆間排距誤差不得超過100mm。
7、鋼筋托梁應盡量與巷道壁麵保持良好接觸。當巷道壁麵不平整鋼筋托梁無法貼緊時,應采用背板材料墊實。
8、鋪網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鋪網時必須將網鋪平拉緊,網片間連接牢固。
9、錨索安裝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小孔徑樹脂錨固錨索鑽孔直徑不得大於28mm;
②錨索安裝必須施加一定的預緊力,錨索鎖定後的預應力不得小於設計值的90%;
③樹脂錨固錨索的錨固長度不小於1200mm,錨索的外露長度不得超過100mm;
④錨索間排距誤差要求同錨杆。
10、掘進時形成的巷道超寬和超高應及時處理。超挖須采用加長鋼筋托梁、補打錨杆(索)等方法進行補強。
11、巷道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應根據變化程度調整支護參數或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如加密錨杆、錨索,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或金屬支架支護等。
三、錨杆支護施工質量檢測
12、施工隊組應根據技術要求及時對錨杆支護的幾何參數進行檢測,檢測內容、頻度和要求如下:
①檢測內容包括錨杆(索)的間、排距,錨杆(索)的安裝角度,錨杆(索)外露長度等;
②檢測頻度為每三天一次,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13、施工隊組必須定期進行井下錨杆錨固力、預緊力檢測,檢測內容、頻度和要求如下:
①錨固力檢測抽樣率為1%,每300根頂(幫)錨杆抽樣一組(3根)進行檢查。不足300根時,按300根考慮。拉拔加載至錨杆錨固力設計值的90%為止。
②錨杆錨固質量合格條件為:被檢測的3根錨杆都應符合要求。若有1根不合格,再抽樣一組(3根)。再不合要求,必須組織有關人員研究錨杆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原因,並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4、施工隊組必須進行錨杆預緊力檢查。檢查內容、頻率和要求如下:
①預緊力檢測每小班抽檢,抽樣率為30%。每根錨杆螺母擰緊力矩應符合技術要求;
②若其中一個螺母扭矩不合格,將其重新擰緊即可;若有2個或2個以上不合格,應將本班安裝的所有螺母重新擰緊一遍。
15、生產技術科每月不定期對施工隊組進行錨杆支護質量抽檢,檢查包括檢測記錄以及現場檢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頂板管理製度
為全麵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集團公司有關文件精神,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頂板管理,保持我礦安全生產形式的良好態勢,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如下頂板管理規定。
一、組織機構:
1、為確保頂板管理製度落實的嚴格執行,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組,負責組織、協調頂板管理的各項工作,檢查、落實、考核頂板管理製度的執行情況。
組 長:礦長
副組長:各副礦長、總工程師
成 員:各有關科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科,由生產科長兼 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頂板管理的具體事宜。
2、分工與職責
組長負責頂板管理日常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頂板管理具體工作;
成員負責各自業務範圍內的頂板管理工作。
3、各采煤、掘進隊要成立相應的頂板管理和工程質量驗收小組,由主管隊長擔任組長。
二、管理製度
1、頂板小組每周對全礦井下各采掘麵進行一次全麵頂板檢查,並進行安全評估,每天以頂板安全預評表的形式將結果遞交安監處,對檢查出的隱患,頂板小組要及時向有關區隊下發整改通知,區隊接到整改單後必須組織人員及時整改;未及時整改隱患者,每條隱患按50元罰款,隔日加倍。不反饋隱患整改情況的按日100元罰款並限期整改。
2、頂板小組每月召開2次頂板排查會議,排查頂板隱患,解決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預測、布置頂板管理重點,並做好會議記錄。所有小組成員必須按時參加,確因有事不能參加的,要向頂板小組組長請假並說明原因,且必須安排副職參加。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遲到者罰款50元。
3、實行頂板質量風險抵押金製度,正職押金1000元,副職押金500元,其他成員押金300元。押金管理由頂板小組辦公室負責。風險抵押金實行月度兌現。頂板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各區隊進行考核,對能按隱患整改通知單及時整改且不出現頂板事故的區隊,押金100%兌現;對不能按要求進行整改但沒有頂板事故的,頂板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評結果酌情予以兌現;對出現頂板事故的區隊,當月押金不予兌現,且頂板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扣除一定數量的押金,直到扣完為止。扣除部分必須及時補交。
4、各采煤、掘進隊及其他區隊每天要對所管轄區域的頂板進行一次分析。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並彙報礦有關領導和頂板管理領導組備查。
5、各單位要明確領導責任,獎罰要落實到人。
三、采掘工程頂板管理規定
(一)技術管理規定
1、在設計采掘工作程前,地測科必須提供可靠的地質說明書。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須編製符合本實際情況的作業規程。如遇情況變化,必須及時編製補充措施;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並貫徹學習。作業規程中必須包括頂板管理說明書。頂板管理說明書中對於頂板來壓、堅硬或複合頂板、過老巷或構造變化帶、回柱放頂、工作麵收尾、巷道回撤等情況必須進行說明,並製定專門的頂板管理措施。
3、支護設計必須依據工作麵頂底板情況及礦壓觀測資料進行計算,並根據工作麵支護密度的計算,確定合理的工作麵柱排距、株距、工作麵支護形式及端頭支護形式。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規定所需各種單體柱、梁的型號、數量及備用數量。確定合理的架設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麵必須加強支護管理,實行全承載支護、循環注液、製定防倒柱、防片幫措施,強化檢測,保證質量。
5、沿空送巷時,巷道設計與施工應避開集中壓力區,必須在工作麵停采、頂板動壓穩定之後進行施工。
6、所有掘進工作麵,迎頭到永久支護之間都必須使用前探梁支護或其它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前探梁或臨時支護形式、規格、質量標準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7、掘進工程和巷修工程必須嚴把工程質量關,嚴格執行《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
(二)采煤工作麵頂板管理
1、工作麵切眼掘進一般情況下要一次掘成,嚴格按支護標準進行支護。底板鬆軟時單體支柱要穿柱鞋。
2、采煤工作麵必須保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麵進行全麵的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開工。嚴禁使用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在入井前必須逐跟進行壓力實驗;在工作麵回采結束後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必須升井進行檢修,檢修後的支柱必須進行壓力實驗,實驗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柱必須架設牢固,並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柱。工作麵的排、柱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漏液柱必須立即更換。
4、工作麵柱、梁必須編號;嚴禁使用外觀缺損的柱、梁。支護強度必須達到設計的支護強度要求,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100mm的不得小於11.4MPa;柱徑80mm的不得小於11MPa。
5、工作麵安裝結束後,要經過生產技術部門組織的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始生產。
6、工作麵初采必須製定初采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礦上應成立專門機構,堅持跟班製度。在工作麵初采措施中,對工作麵初采領導小組、工作麵初采期間的支護管理和加強支護的特殊支護措施等內容,必須做出具體規定。
7、工作麵初次來壓前後,要有專人觀測頂板壓力變化情況,及時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時若出現工作麵大麵積來壓有推棚危險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進行加強支護,情況緊急時立即撤出人員並向調度室和值班人員彙報。
9、為保證支柱有足夠的初撐力,泵站壓力不能低於設計值,液壓管路不能有竄、漏液現象。
10、保證支柱穩固,堅持循環測壓及循環注液製度。
11、在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分段回柱距離、回柱與放頂距離及支柱與移溜距離。
12、根據上下兩巷頂板情況合理確定超前支護形式,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巷道高度規定:炮采巷道淨高不低於1.6m,超前支護長度不小於20m。工作麵上、下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保證支護安全可靠、行人暢通。
13、工作麵生產時要嚴格執行《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落實采煤工作麵工程質量責任製,嚴格執行質量驗收製度及敲幫問頂製度;定期分析支護質量存在的問題,製定具體的改進措施。
14、工作麵支柱確需穿柱鞋時,柱鞋的規格、尺寸、材質等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和說明。
15、礦要建立采煤工作麵頂板管理統計分析表和頂板事故檔案,嚴格實行的預防頂板事故日常分析製度。
16、采煤工作麵因片幫造成最大控頂距超過規定距離時要采取安全措施;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麵要采取防止大麵積頂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麵一次放炮長度要根據頂板情況在作業規程中規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麵無空頂、無不完整支架、無失效柱,並加固周圍地點的支架;放炮中出現頂網破損、頂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頂板來壓等現象時要及時處理;放炮後要認真檢查頂板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進行支護。
18、礦要加強采煤工作麵礦壓觀測工作。要通過礦壓觀測成果,對開采的主采煤層進行頂板分類,及時製定相應的頂板管理措施。
(三)掘進工作麵頂板管理
1、臨時支護管理
(1)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2)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工作麵控頂距做出明確規定。
(3)作業規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錨杆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杆錨固長度不小於600㎜,頂錨杆錨固力不小於7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於150N•m,幫錨杆錨固力不小於5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於120N•m。
(2)錨杆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於杆體有效長度,且不大於杆體有效長度30mm。
(3)錨杆的托板必須緊貼岩麵,錨杆外露托盤的長度不超過50mm,錨杆與圍岩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杆鑽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杆。
(5)錨杆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杆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杆支護巷道,掘進後,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4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3、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交叉點、巷寬大於3.2m的巷道、開切眼,優先選用錨索支護。
(2)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岩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定的岩層中,當穩定岩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2m以上,並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於1m,自由段長度不小於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於200mm。
(3)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300mm。
(4)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緊力低於設計值80%時,必須重新預緊。
(5)錨索張拉預緊力規定:φ15.24mm不小於120kN、φ17.8mm不小於160kN。
(6)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mm,孔深誤差不應大於200mm,鑽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於3°。
(7)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板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岩麵。
(8)錨網梁+錨索聯合支護巷道,錨索加強支護落後迎頭一排錨杆距離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
4、架棚巷道頂板管理
(1)架設棚子前,跟班隊長或班長必須指派有經驗的工人按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並派專人監護,將浮石活矸清理幹淨。
(2)放炮前,靠近掘進工作麵10m長度內的支架必須加固。放炮後,必須對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先行修複,修複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工作麵作業時必須在超前支護或臨時支護下作業。
(3)支架間必須用牢固的撐木或拉杆連接起來。可縮性金屬支架必須用金屬拉杆,並用機械力矩扳手擰緊卡纜,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於150N·m。支架和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背緊背牢,嚴禁出現空頂空幫現象。
(4)堅持對煤或鬆軟圍岩進行鬆幫卸壓,減少支架變形,降低複修工程量,對確實需要修複的巷道,要及時編製措施進行修複。
5、井巷維修的頂板管理
(1)在井巷維修前應進行現場頂板鑒定,確定施工方法,製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履行審批手續,並向維修人員貫徹。施工中必須明確觀察頂板人員。
(2)巷道維修作業,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3)維修巷道必須有外向裏逐架進行,回撤巷道金屬支架時應由裏向外進行,嚴禁維修人員進入維修地點裏側作業。嚴禁多頭施工。
(4)維修巷道前必須先加固附近支架。嚴格執行“先加固,後支護;先支護,後拆除;先易後難”原則;必須逐架進行維修,嚴禁同時維修兩架或兩架以上支架。在一架棚未維修好之前不得終止作業。撤換支架的工作要連續進行,如不能連續施工,每次工作結束時必須背實幫頂。
(5)加強巷道維修,保證後路暢通;冒高時必須用木垛接頂。
6、過斷層、裂隙帶、石門揭煤和岩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製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岩暴露時間,減小頂板出露後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定性。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並噴漿封閉。
(3)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安全檢查製度和“敲幫問頂”等製度。要經常觀察圍岩穩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麵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采用U型鋼支架或U型鋼支架加錨網噴或錨索的複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嚴禁空頂作業。
(6)采用鑽爆法破煤(岩)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盡量保持圍岩的穩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製與管理,有冒頂危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支架必須背緊背牢,提高支架對圍岩的支護能力,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鬆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製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采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岩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簷狀圍岩要及時敲掉。
四、本管理製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本製度中其他未序事項均按《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礦有關規定執行。
支護材料管理製度
一、材料計劃及指標核算
1、生產技術科按照《作業計劃》測算當月材料消耗指標,並根據《作業規程》要求編製材料采購、加工計劃,報供應科及有關單位組織采購加工。
2、供應科根據生產技術科所報材料計劃組織材料,相關單位根據生產技術科所下材料加工通知單及時組織材料加工。
3、特殊情況下急需材料,由生產技術科下達緊急材料采購、加工通知單,由供應科及相關單位按通知單要求進行組織。
4、指標分解根據忻州煤業公司當年下達的生產經營管理方案中各施工地點的支護材料單耗進行分解。各單位必須嚴格控製材料消耗,以確保全年的生產、經營指標按計劃完成。
5、生產技術科每月月底前嚴格按照年初確認的測算單價對隊組的產量、進尺進行收購,並納入隊組當月承包收入考核中。
二、材料審批、領用與發放
1、用料單位根據各作業地點《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支護方式和施工進度,確定各作業地點的材料規格及數量,並開出材料領用追蹤卡。
2、生產技術科根據各作業地點《作業規程》及施工進度,核實用料單位所需材料的規格及數量。
3、用料單位開出的材料領用追蹤卡,經生產技術科審批後方可到供應科及相關單位領料。
4、生產技術科嚴格按照《作業規程》進行材料審批和發放。如因規程變更或地質條件等原因導致材料消耗增加,用料單位要及時補充規程複查報生產科,經生產技術科審核後給予相應調整。
5、非生產單位所需木材, 用料單位首先將預算材料消耗表及對應圖紙報至生產技術科,經生產技術科長審核、生產礦長批準後方可領用。數量按年初生產經營所下的指標控製,嚴禁超出。
6、在雙休日、節假日原則上不審批材料, 特殊用料由科長審批,但在周一領料員必須到支護組上帳登記。如不按規定登記,對單位領料員處以100元/次罰款。
7、發料點必須在接到生產科審批後的追蹤卡後方可發料,未經生產技術科批準的不得發料,私自發料罰發料人200元/次。
8、發料點發料人員按實際發料數量、規格填入追蹤卡發料欄內,並在追蹤卡上簽字。對不如實填報、不簽字或代簽字者處以100元/次罰款。
9、發料單位發料時,必須按追蹤卡所填規格、數量發放,若發錯料或隨意增減發料數量,罰發料人200元/次。影響生產對發料單位進行質量標準化否決考核。
三、材料運輸
1、運搬隊必須持經車輛調度審批後的追蹤卡到各發料點領取材料。井下轉運和升井到裝車地點裝車。
2、運搬隊必須將材料運輸到位,材料運輸到位後接收單位要安排專人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將材料碼放整齊, 否則每次罰接收人100元。如驗收不嚴、隨意簽字確認,則由接收單位承擔責任。
3、運搬隊必須按追蹤卡所填規格、數量領取材料。領用或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裝錯材料、數量短缺、運輸運錯地點等現象,對裝車人或運輸人罰款100—200元。造成影響生產對運搬隊進行質量標準化否決考核。退料時實行退料製,即由錯方( 發料單位發錯料,運輸單位接收,錯方為運輸單位。同樣,施工單位接收,施工單位為錯方) 開出升井追蹤卡安排升井,換發相同數量合格材料,各發料點須積極配合。但所換材料不計消耗,不得按二次投入計算。如推委扯皮不配合,對換料人員處罰100元/次。
4、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材料丟失現象的, 對丟失的材料由運搬隊按原價從當月承包收入中撥付給使用單位,同時對運輸人員處以200元/次處罰。
5、在運輸中,運搬隊不論是否是本隊裝卸車,必須持追蹤卡的第二聯,否則罰最後運輸卸車人100元。
6、運輸各環節必須點驗清材料數量等,在規定欄內簽字。簽字後出現材料短缺由本人負責。
7、運搬隊和使用單位在運輸、裝卸材料時,不得野蠻裝缷,特別是對易損壞的材料(鋁合金單體液壓支柱、錨杆、藥卷、背板、磚等)必須輕拿輕放。否則,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100元,對損壞的材料由運搬隊或使用單位按原價等額賠償。
四、材料接收
1、各用料單位必須設專人對運輸材料進行接收。無接收人員罰單位相關責任人100元。
2、接收人員必須對照追蹤卡中所填的數量、 規格進行驗收。驗收後當場在接收欄內填寫實際接收數量、規格後簽字,不在現場簽字者對接收人員罰款100元。
3、在接收材料後,如出現錯料、不合格等對接收人按 100元/次進行處罰。影響生產由接收單位自己負責。
4、接收人員在接收材料時,如果出現材料損壞必須在簽收欄寫清損壞數量,並及時上報生產科。否則對接收人罰款100元/次,責任由接收單位承擔。
5、運輸人員將料運到位後,經接收人員驗收簽字後方可離開。追蹤卡無接收人員簽字或運輸人模仿簽字罰運輸人100元/次。
五、材料移交
1、支護材料的移交,由生產科牽頭, 交接雙方現場清點並在現場簽字,於當日下午到生產科辦理移交手續。不按時辦理移交手續罰材料員100元。
2、各單項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必須將剩餘材料及時整理,繼續使用的要按規定碼放整齊,不再使用的必須全部升井或轉到新使用地點。移交時對不再使用的剩餘材料不進行移交,由原施工單位負責處理。無特殊情況移交後三天內必須全部處理完畢,否則按200元/天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3、移交時施工現場缺少的支護小件, 從實際使用的材料數量中扣除,並支付接收單位補充時的用工。由接收單位補充和修複,接收單位不及時補充和修複,對接收單位按20元/ 件處罰。
4、移交時,移交雙方或一方不到現場,材料數量由生產技術科確認,同時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5、移交時,施工現場堆放混亂無法清點數量的材料不予移交,由原施工單位負責處理,並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六、支護材料質量驗收及抽檢
1、供應科所采購的支護用品必須按采購計劃優先從有生產資質的指定廠家采購,采購的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或驗收報告)、煤炭安全標誌,並及時向生產技術科提供,否則不予使用。供應科必須抓好支護用品入礦質量關,生產技術科進行抽查驗收。
2、生產服務中心加工、檢修的支護用品必須有質量驗收單,新、舊用品必須分帳管理。否則,不得投入使用。生產技術科不定期進行抽查,每查出一次加工質量不合格,罰責任人100元,影響生產對生產服務中心進行質量標準化否決考核。
3、錨杆每次抽查10捆,每捆抽查2根,合格率必須達 95%以上,低於95%退貨。
4、金屬卷網、網片,編織合格,合格率必須達95%以上,卷網必須捆卷合格,卷芯網端部不能出現扭曲變形,否則退貨。
5、背板加工質量必須符合圖紙設計,外形誤差(0--2mm),承載符合支護設計要求,連續兩塊不合格,實行退貨。
6、箍、肖、聯接卡、U型卡、鐵托盤、拉杆、扒釘等小件,設計必須符合圖紙要求, 抽查合格率必須達95%以上。 合格率低於95%,全部退貨。
7、工字鋼梁、腿、輔助梁必須保證焊接體焊縫飽滿,焊接牢固,井下每出現一次加工質量不合格,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以每根罰款1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加工單位進行質量標準化否決考核。
8、U29拱架必須保證焊接體焊縫飽滿、焊接牢固,每架拱拱節配合符合設計要求並編號管理,否則退貨。
9、機修車間在加工工字鋼梁、腿時、必須合理下料,杜絕浪費,如出現1m以上2.2m以下的料頭,以每根50元罰責任人,出現兩根以上時,除處罰責任人外,另對車間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10、不合格材料下井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
七、材料使用、回收、複用及獎罰管理
1、單體液壓柱
⑴、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及管理執行單體液壓支柱的專項管理規定。
⑵、使用單體柱無丟失,無人為損壞。丟失、人為損壞單體液壓支柱及配件,除對責任人按200元進行處罰外,對丟失的單體柱由責任單位從承包收入中進行賠償,對損壞的單體柱及配件由責任單位根據生產科確認的金額從承包收入中進行賠償。
⑶、單體柱回收時,接收人員必須對回收柱逐根檢查,將完好柱、報廢柱及部分零部件損壞柱逐一登記,報生產技術科,否則對接收人員進行50元/次處罰。
⑷、單體液壓支柱必須實行永久編號管理,建立單體液壓支柱的管理檔案。
⑸、單體支柱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亂扔、任意損壞,否則對責任人罰100元/次,情節嚴重的對隊長、書記罰款200元。
⑹、井下嚴禁隨意使用單體柱提架、做戧柱、隨意拆卸,每發現一次罰隊長200元,相關責任人各200元。
⑺、單體柱回撤時嚴禁使用絞車、千斤頂進行回撤,每發現一次處罰責任人200元。
⑻、機修車間在檢修單體柱時,必須逐根進行試壓,並建立試壓記錄台帳,無試壓記錄單體柱不得發出。否則罰發料人100元/次。機修車間不建立試壓記錄台帳無試壓記錄,罰責任人及車間負責人100元。
(9)、機修車間對於本單位能修理的單體柱必須積極組織,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向外圍,否則每查住一根,罰責任人及分管廠長100元。
(10)、單體柱損壞配件交回收站前必須經生產科驗收同意後方可上交。回收站處理單體柱損壞配件必須經生產技術科同意後方可執行。
2、金屬柱
⑴、金屬柱領用時,必須逐根進行驗收,不合格金屬柱不得入井。
⑵、金屬柱存放時,必須將合格柱和待修柱分區並碼放整齊。合格柱必須柱芯縮進柱筒中,否則不予接收。
⑶、金屬柱不得在井下長期存放,對不用的支柱必須及時升井。
⑷、金屬柱在使用中不得丟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時,按每根800元進行賠償。如偷井下在用金屬柱按1000元/根處罰責任單位,對責任人按100元/根進行處罰。
⑸、丟失金屬柱部件時分項處罰,丟失柱芯100元(半節50元),丟失柱筒200元/個,丟失鎖緊件50元/套,人為損壞按損壞部件按損壞部件價格進行處罰。在井下不得隨意撥出柱芯,否則罰責任人50元/根、責任單位200元/根。
⑹、金屬柱回收時,接收人員必須對回收柱逐根檢查,將完好柱,報廢柱及部分零部件損壞柱逐一登記,報生產技術科,否則對接收人員進行處罰。
⑺、機修車間要對回收的金屬柱及時進行檢修,如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罰車間負責人200元,並對車間進行考核。
3、工字鋼、輔助梁及U29棚
⑴、掘進巷道領用工字鋼與實際使用數量相符,出現丟失現象按實際價格從責任單位當月承包收入中進行賠償,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⑵、所有巷道工字鋼棚的回收,回收前必須經生產技術科支護組清點移交後,方可開工回收,回收率達100%。未經生產技術科支護組點驗移交開工回收,處罰回收單位隊長、材料員每人100元。出現差錯由回收單位負責。巷道回收完工後,以生產技術科現場驗收回收數量和實際交更新廠數量進行結算。對短缺部分按材料價由責任單位從當月承包收入中賠償,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⑶、各回收單位回收工鋼棚必須作到完整回收,不變形。出現因回撤手段不規範造成變形,按50元/根處罰相關責任人。
⑷、各隊在正常生產時,回收的工字鋼棚,應及時升井交機修車間,月末存放待交工字鋼不得超過二個圓班,並應碼放整齊掛牌管理,超過以20元/根罰回收單位。堆放不整齊, 無法清點時不予結帳,並給予單位500元/月罰款處理。
(5)、機修車間對接收的工字鋼、輔助梁要及時整形修複,如因修複不及時造成投新,罰單位負責人200元。如推諉扯皮,對責任單位進行質量標準化否決考核。
4、支護小件
支護小件包括鎖箍、肖、拉杆、扒釘、金屬網、卡、十字梁、錨杆、托板、藥卷、背板等。
⑴、所有支護小件在回收中,回收率達到95%,按材料價格的50%進行獎勵回收單位,對丟失部分按材料價格的100%進行處罰,對於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⑵、所有小件在複用時,各使用單位嚴禁丟失。對複用舊品的按材料價格的50%獎勵複用單位,對丟失部分按材料價格的100%進行處罰。
⑶、各種支護用品不得隨意改製或另作它用,必須使用時要寫出書麵申請,經生產技術科長批準後方可使用。否則處罰單位相關責任人200元。
⑷、所有支護小件現場直接複用按材料價格的100%進行獎勵。
⑸、在現場損壞的支護小件,對修複後仍能使用的按材料 價格的50%進行處罰,對不能進行修複的按材料價格的 100%進行處罰。
⑹、在工作麵發現亂扔網絲現象,按1元/根進行處罰責任人。亂扔其他材料,按50元/件處罰責任人
⑺、錨網支護的巷道,複用舊品的部分按材料價格的50%進行獎勵;對損壞丟失部分按原價進行處罰。
⑻、藥卷為易損耗材料,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率不得超過5%。
⑼、在用支護件不得隨意拆卸,對私自拆卸者罰款100—200元。
⑾、各使用單位在工程結束後剩餘不用的支護材料如:錨杆、鋼帶等,生產技術科要積極組織移交。如當前井下都暫時不用的材料,要及時交回木料廠,木料廠必須接收並開具收據,從當月付款中扣除。
5、背板
⑴、所有背板在運輸和使用過程中不得丟失和損壞,對丟失和損壞部分按原價進行處罰。
⑵、現場直接複用背板按3元/塊進行獎勵。
⑶、發現現場人為損壞,對責任人按每塊5元進行處罰。
⑷、回收背板按每塊2元進行獎勵。
6、木材
⑴、單項工程結束後,施工單位必須將剩餘木材全部回收上交木料廠,收料單位要根據實際交回數量開出材料回收單。月末交料單位持回收單到生產技術科支護組結算獎勵,獎勵標準為原價的50%。
⑵、巷道回棚及切眼內木材回收,必須按特定規格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回收並按優劣予以獎懲。
⑶、施工單位對可以複用的舊坑木必須回收垛好,夠一定數量,
升井後交木料廠接收,並開出回收單。木料廠如拒絕開具回收單,罰相關責任人50元/次。
⑷、在井下直接複用的木材,對所複用木材按200元/m3進行獎勵。對不能直接複用的木材,木料廠應經過生產技術科驗收後,進行加工改製。加工改製以20元/立方米獎勵木料廠(淨料),成品領用不計材料費。
⑸、隊組積極複用舊木材或領用片材,對複用舊木材的單位按每方450元進行獎勵。
7、火工與建工
⑴、 供應科應按照采購計劃要求準備各種建工材料與火工用品,積極為生產服務。
⑵、火工用品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領用, 保存及上交。
⑶、工作麵抽查時如發現零散亂扔、亂放, 私埋和私拿火工用品,按事故進行追查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⑷、 水泥入井嚴禁在潮濕、滴水的地點卸車堆放、必須下墊堆放,下墊高度視水泥不受潮凝固為標準。堆放整齊,隨用、隨搬、隨拆袋,嚴禁亂拆亂倒亂灘在巷道。查住以每處100元處罰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對相關單位隊長及分管副隊長各罰款200元。出現水泥凝固,按50元/袋處罰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隊長、書記各罰款200元。
⑸、建工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對建工材料堆放亂的單位給予隊長、書記各罰款200元。
8、材料管理台帳
⑴、各單位必須建立材料管理基礎台帳,材料回收、複用台帳,沒有建立材料管理台帳的單位處罰隊長和材料員每人100元,並限期建立台帳。
⑵、各單位材料員要如實填寫材料管理台帳,對弄虛作假、不按時填寫的對責任人處以50元/次罰款。
9、其它
⑴、各隊地麵庫房不得存放任何支護材料,回收上交的材料必須做到升井後直接交回收辦。生產技術科定期檢查各用料單位的庫房。一經查出工房存放有支護材料對材料管理員和隊長各罰100元,並限期交回收辦。否則,停發所有支護材料。
⑵、各施工地點的材料必須分類別存放,下墊、掛牌管理, 放置整齊,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隨意亂扔亂放材料,按每件10元處罰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運輸巷道亂扔亂放材料,罰運拌隊責任人及隊長100—200元。
(3)、各單位升井的支護材料必須收拾及時,不得在井口堆放,否則罰值班對幹、隊長各100元/次。
(4)、掘進、開拓隊必須隨進尺工鋼棚用白漆打底,紅漆噴字, 字統一打印,為每架棚累計編號,錨網巷道按規定掛設編號牌和標簽牌,隨掘隨編,發現無編號棚對單位按5元/架處罰,對材料管理人員及隊長罰款100元。
(5)、供應科必須積極組織複用材料的回收、保管、 複用,積極配合施工單位換料,退貨,運搬隊必須配合運輸,不得出現推諉扯皮現象,否則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6)、所有入井單體柱及金屬柱必須由回收辦負責發放, 嚴格實行追蹤卡管理製度。液壓單體支柱的管理見專項管理規定。
(7)、外委修理的單體柱進出庫前,必須由生產技術科、供應科等相關單位共同現場逐根試壓驗收,修理質量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並現場簽字確認,否則不得付款。
(8)、各種材料的加工, 必須按照圖紙要求進行加工,尺寸誤差控製在要求範圍內。出現差錯,按材料價格的80%處罰加工單位, 對責任人按材料原價的20%進行處罰。
(9)、各單位對所需回收的材料必須按要求回收,回收率達規定標準,否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罰承包集團每人100元。
(10)、機修車間對庫存的工鋼、輔助梁、箍、肖、拉杆等材料分類堆放、下墊碼放整齊,每垛必須有標誌牌,注明:品種、規格、數量。廢殘品另外分類碼垛,同時經生產技術科現場檢驗後方可報廢。
( 11)、工字鋼料頭處理必須經生產科和經營領導組同意後方可執行。
(12)、生產過程中,出現工字鋼、單體柱、金屬柱等大型材料丟失,除單位賠償外,另外根據丟失材料數額大小對承包集團和材料管理員每人罰款100—500元。
(13)、每月獎罰由生產技術科製表,經生產礦長同意,報勞資科執行。所有對責任人的處罰統一由生產技術科開出罰款單,對單位進行處罰的在當月承包收入中兌現。
八、賠償製度
各單位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材料要規範,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如發生丟失和損壞,以下列標準進行賠償:
1、由隊組承包的材料發生丟失和損壞時,以丟失和損壞材料的實際價格進行賠償,在當月承包收入中兌現。
2、由生產技術科控製的大型材料發生丟失和損壞時,生產技術科根據丟失和損壞的材料數量和實際價格,確定賠償金額,並開出賠償單報相關科室,在當月本單位工資中兌現。
3、在回收過程中不按規定要求進行回收而造成材料損壞報廢的,由生產技術科根據損壞報廢的材料數量和實際價格,確定賠償金額,並開出賠償單報企管科,在本單位當月工資中兌現。
九、結算
1、指標費用的分解與結算:
⑴、各單位的材料指標,按當月作業計劃的安排進行分解。如因規程、計劃變更或地質條件等原因導致指標不夠時,用料單位要及時向生產技術科申請指標調整,生產技術科核實後根據需要給予指標調整。
⑵、各單位所承包的材料包括:綜采麵除金屬柱、單體液壓支柱外的其它所有小型材料;掘進麵包括除工字鋼、金屬柱外的所有支護材料,建工部分根據規程和定額進行測算。
⑶、各生產單位要嚴格管理材料,本單位承包範圍內的材料,生產技術科不再由組控內指標付款。超額消耗部分從本隊工資中支付。
2、材料數量結算
(1)每月20--25日上午為坑代檢查時間, 各隊材料管理人員不得休息,等待生產技術科安排現場點驗。
(2)生產承包組每月材料消耗截止日期為20日早 8點,8點以後計入下月。21日下午,各發料、回收接收點將當月彙總報表交至生產科,22日至30日,各用料單位和運拌隊將追蹤卡及有關單據交生產科驗單。不按時交回料單和不按時驗單,對責任人以50元/天進行處罰。
(3)每月15日以前,各隊材料員到生產科辦理材料用量結算手續, 過期不到或結算後拒不簽字者,按100元/次處罰結算人員。
(4)各單位必須是材料管理人員到現場進行點驗。 如果材料管理人員不到現場,罰隊長100元、材料員50元,結算時,出現差錯由本單位負責。
(5)材料點驗後,點驗人員必須現場簽字, 對點驗結果進行確認。如有疑問現場重新點驗。
(6)在點驗過程中, 如在現場亂扔亂放的材料一律不予點驗,按丟失處理。
(7)結算時,如果出現大型材料丟失,對承包集團人員及材料員各罰款200元,並從責任單位當月承包收入中兌現。
井巷工程質量管理製度
一、總則
1、為牢固樹立全員質量意識,推動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開展,使我礦質量管理工作規範化、製度化,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2、本辦法適用於三百子煤業自營、外包井巷工程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搞好工程質量是全礦每個職工的職責,全礦每個職工有責任共同關心、支持質量管理工作,使全礦形成“幹標準活,幹放心活”的新氣象。礦屬各單位要從嚴把關,各負其責,從原材料入庫、現場施工到交付使用、維修等全過程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全麵質量管理。
二、質量保證體係
1、全礦自上而下建立嚴密的質量責任製,實現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方位的全麵質量管理。各級管理人員對所管質量負管理責任,施工人員對施工的各個工序工程質量負責。
2、全礦井工程質量管理由工程質量管理委員會管理,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礦長擔任。具體業務部門為生產技術科辦公室,專門負責日常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質量的旬月驗收,工程質量事故追查等業務。單位工程監理對分管工程質量負責。
3、各施工單位建立以隊長、技術員為核心的質量保證體係,建立質量責任製,健全管理製度和驗收製度,把質量同班組、個人利益密切掛鉤,變抓質量、保質量為全體職工的自覺行動。
4、對於引進外包單位,要嚴格審查其資質等級,外包單位必須是“三證齊全”(施工許可證、施工資質和營業執照),質保體係健全並發揮作用。否則不準承擔本礦工程。已進入礦的隊伍,發現其實際技術水平與資質證書不符或轉包工程應予辭退。
三、質量檢查和驗收
1、礦每月10號、20號、30號對井巷工程進行定期質量檢查,以此作為礦對施工單位的質量考核依據。生產科、安監處、基建科等相關部門組織的月驗收時間為每月的確26日,如遇星期天,時間順延。
2、自營及外委施工單位的上報進度及上報工程質量管理等級以每月25日礦組織的月末驗收為準。各單位工程的竣工,由礦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組織該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以此作為該單位工程結算的依據。每個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完工後,礦組織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主要分部分項工程評定應請上級有關部門和質檢站參加。礦月旬質量檢查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需作好檢查前的準備工作。
3、按中腰線施工的井巷必須懸掛中腰線標記,采用激光指向的井巷在倒激光指向儀前,施工單位必須每隔30M延伸中線位置,無中(腰)線的井巷不予驗收。
4、檢測工具不齊備的施工單位必須在檢查前提前向質檢部門提出書麵報告,否則不予驗收。
5、噴漿厚度必須按標準要求埋設檢查標記,無檢查標記的必須在礦月末檢查前(25日)按每天20M一組(3孔)打好檢查孔,否則不予驗收。
6、拉底工程必須在巷道兩幫用顏色漆畫出腰線,即每隔十米標定巷道所處位置。
7、施工單位必須在礦檢查前填寫好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並準備好各類質量檢驗保證資料。
8、礦檢查組的成員由礦領導、生產技術科、調度室、安監處有關人員和施工單位負責共同完成,現場檢查完畢其原始數據經各部門簽字認可。
9、施工單位井巷工程質量檢查實行“三檢製”,即做到自檢、互檢和專檢相結合。施工單位各作業麵每生產班必須配備專職驗收員一名。隊技術員負責對驗收員進行技術質量交底,並對隊工程質量負全麵責任。不配備專職驗收員的單位視為質保體係不健全,工程進度驗收中扣除延米工程含量。
10、施工單位質檢員必須由經過新標準培訓的人員擔任,工作中必須實事求是,秉公辦事,對不負責,謊報數據、塗改原始記錄者根據情節輕重每次處以50——100元的罰款,並追究技術員、隊長責任,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單位限期返工處理。
11、全礦性的質量大檢查或日常抽檢過程中檢查人員發現有危及安全質量問題時必須現場安排施工單位處理,施工單位不處理,檢查人員有權令其停工,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施工單位領導責任。檢查人員下井未發現或發現了未提出危及安全的質量問題而造成事故的,檢查人員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12、對於月末檢查結果,合格率低於是100%的工程,本月度該工程不予報進尺,必須在規定限期內無條件處理,處理後申請複檢,複檢合格後,按礦有關政策及合同規定報尺計價,複檢仍不合格工程,將停工整改,並追究領導責任。
四、支護材料
1、井下各種支護材料質量由公司供應部門、質檢部門、生產技術科和施工單位共同把關,絕不允許以劣充優,以次充好,以小充大。堅決杜絕不合格材料下井。
2、井巷工程所需的鋼帶、錨杆、錨固劑、水泥、、速凝劑等。各施工單位每月必須有材料申報計劃(合同中規定可自行采購的除外)駐礦供應站負責辦理材料的采購、出庫手續,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符合設計要求,進貨渠道要正規,杜絕假冒偽劣支護材料入井。磚、石、砂子等必須通過專職檢驗認可方可使用。
3、各種支護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檢驗報告)和質監部門出據的複試報告,在保質期內方可入井使用,嚴禁使用過期、變質的支護材料,違者罰款500—300元/次,並無條件對不合格的工程返工處理。
4、由物資供應部門給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有:
(1)所有分批鋼材、管材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2)水泥(包括快硬水泥、速凝劑)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藥卷(樹脂或水泥藥卷)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鋼帶、錨杆出廠合格證,鋼網出廠合格證及其複試報告或代用材料試驗報告。
5、由施工單位向質監部門及時送檢的材料有:砂漿試塊和砼試塊。
6、施工單位向質監部門要求的資料:砼試塊和砂漿度塊強度試驗報告、砼砂漿配合比報告。
7、以上資料必須向生產技術科、各單位工程監理處提供原件一份,以歸入工程檔案。
8、施工單位擅自未經許可的支護材料,一經查出,罰款1000—3000元,並返工處理,且追究施工單位領導責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按有關政策進行追查處理,對於施工單位在工程中偷工減料、弄虛作假、屢教不改的須停工整頓,罰—5000元,並不予結算,直至中止合同。
五、砌塊、砼試塊管理
1、各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外包單位行政技術負責人)必須認真負責,按規定製作砌塊、砼、砂漿塊並及時送質檢部門試驗。
2、各種試塊製作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井巷支護施工中預留混凝土試塊的數量。
①立井、風井、溜井:每澆注20—30M或20M以下獨立工程不少於四組(每組3塊)。
②斜井、平硐、巷道:每澆注30—50M或30M以下獨立工程不少於1組。
③硐室:每澆注1000m3以上不少於5組,500—1000m3不少於3組,500m3以下不少於2組。
④設備基礎、地坪、道床、水溝、台階每澆築100m3或100m3以下獨立工程不少於1組。
(2)噴射砼(砂漿)試塊的數量。
①立井、風井、溜井:噴厚在100MM以上時,每20—30M不少於1組(3塊)噴厚在100MM以下時,每50M不少於1組。
②斜井、平硐、巷道:噴厚在100MM以上時,每30—50不少於1組。
③硐室:1000m3以上不少於5組,500—1000m3不少於3組,500m3以下不少於2組。
④其它獨立工程:50—100m3不少於1組。
(3)骨料或級配變更時應另行取樣。
3、製作的試塊上必須標明工程名稱、部位、施工單位和製作日期,並由技術負責人在現場養護28天,試塊製作須是現場取樣,不許弄虛作假。生產技術科有權對此進行抽查、監督,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罰施工單位100—1000元/組。
4、試塊製作規格:砼試塊為150×150×150。砂漿塊為70.7×70.7×70.7,製作好的砼、砂漿試塊24小時後脫掉,並在現場養護28天,養護好的試塊從現場取回,妥善保管,月底24小時前施工單位將彙總的試塊送往礦區質監站試驗試壓,沒有試塊試驗報告的不予進行等級評定。
5、磚、砼、砂漿塊數量必須與施工工程相一致,若數量不夠,每少一組罰施工單位100—200元,造成質量事故的按事故追查處理。
六、隱蔽工程管理
1、施工單位和檢查部門必須嚴肅充分考慮好隱蔽工程管理工作。
2、礦各隱蔽工程管理由單位工程監理負責,業務部門為生產技術科,專門負責施工現場的監督和簽證工作,礦自營工程的隱蔽工程現場管理由隊技術負責人負責,外包單位的隱蔽工程現場管理由其施工單位技術主管和技術員負責。
3、隱蔽工程的項目和內容。
4、砌镟巷道:基礎深度、砌厚、灰漿飽滿程度、超欠近似量。冒頂片幫、毛巷尺寸、壁後充填及材質等。
5、錨噴巷道:巷道尺寸、鋼帶、錨杆規格、數量、錨固力、扭矩、間排距、安裝角度、外露長度、鋼梁分布及規格、數量、網片鋪設(包括規格、數量)噴射厚度、材質等。
6、其它被視為隱蔽工程的工程。
7、施工單位被視為隱蔽工程的內容必須由施工單位填寫隱蔽工程記錄表,砌镟巷道每10m填寫一張,錨噴巷道每500m填寫一張,其它工程根據施工條件、施工進度及施工需要自行決定。
8、一般性隱蔽工程驗收,由施工單位提前一天發生隱蔽通知單,通知礦生產技術科,並同時提交隱蔽工程記錄表,經雙方共同驗收,重要隱蔽工程由礦提前三天通知礦建主管部門、設計單位、監理部門,共同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對於隱蔽工程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措施中明確說明。
9、生產技術科接到施工單位發生的隱蔽通知後,應按時指派礦檢查人員到現場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礦質檢員應積格配合搞好隱蔽檢查工作。礦檢查人員應對照隱蔽項目逐項核實,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讓其處理,待符合規定後方可讓其隱蔽。隱蔽過程中礦檢查人員要現場監督,並按要求隱蔽,砌镟巷道和砼底板工程一般不離現場,若需檢查幾個隱蔽頭時,礦質檢員應巡回監督,保證重點,當班隱蔽不完的工程要充分考慮履行交接手續,保證監督檢查工作連續性,待隱蔽工程按規定施工完成後方可予以鑒證。
10、施工單位發隱蔽通知前,必須充分考慮進行自檢,合格後方可發通知。隱蔽工程記錄表的隱蔽項目和內容必須與工程施工工段對應,標明施工位置和方向,並附圖說明,以便檢查。
11、對於錨噴巷道,當掘進、錨杆支護作業與噴漿作業或砼底板等屬不同施工單位時,由施工單位各自填寫各自的隱蔽工程記錄表,在隱蔽前一天通知監理部門進行隱蔽檢查,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作業。施工單位發出隱蔽通知單後監理部門24小時內不予檢查,且無特別說明,施工單位可自行隱蔽,出現質量事故由監理負責。
12、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質檢員必須充分考慮負責,嚴格把關,不準弄虛作假,玩忽職守。
13、礦日常檢查或抽查中對於掘進成巷每發現一米超寬而不合格,罰款30—100元,超高視使用情況給予每米10—20元罰款(不含巷道底形成大坑),頂台階每米20—50元,幫台階每個30—100元,底台階每米10—50元。巷道欠寬欠高必須進行處理,否則不予進尺,並罰款每米50—100元。掘進中底板形成大坑視情形每米罰款50—100元,交岔點跨度掘進每超長1米按砌塌處理費用處罰。
14、鋼帶錨杆支護中,每發現一條頂鋼帶錨杆支護下不合格罰50—100元,並重新處理至合格為止。凡支護出現有割料、嘣爛的鋼帶視損壞程度罰款100—300元/根,並責令其處理至合格為止。凡支護中用小規格錨杆代替標準要求錨杆或出現過期作廢錨杆等弄虛作假的情況 ,每根罰款500元並重新處理至合格為止。每發現空頂一處,罰款500元,缺失錨杆,罰款50元/根,並要求處理至合格。檢查中,鋼帶錨杆間排距不合格除要求重新加打錨杆至合格要求,每米罰款20元。外委工程視為合格的鋼帶錨杆增加的支護材料由施工單位負擔。自營工程施工中,失效錨杆采用重新補打合格時,其補打率應在2%以內,超過部頒標準其材料消耗由施工單位承擔。
15、噴漿作業中出現下列問題時,按以下辦法處罰:
(1)噴漿前不檢查錨杆的緊固程度或明知錨杆未緊而噴漿者,罰噴漿施工工20元/m,如噴漿前100m發生噴漿通知則不受此處罰。
(2)噴漿中不衝洗岩(煤)幫每次罰款200元。
(3)噴漿出現蜂窩、麻麵或漏噴,每平方米巷道罰款300元,穿裙赤腳每米罰款30元。達不到設計質量要求的不予上報進尺。
(4)噴漿回彈清理不淨,除限期處理外,巷道每米罰款20元,設備出現不掩蓋,不清理每台件罰50—100元,電纜管路拆下恢複,則每米罰款5元。
(5)噴漿前不對頂幫,以及要求處理的突出物,不處理幹淨就噴漿的罰300元。
(6)噴漿打錨杆用的空壓機用於冷卻後的熱水不按要求處理的(循環利用或用泵排出),視情形輕重每班罰50元。
(7)噴漿厚度每發現一個檢查點不合格罰款200元,並責成被噴至達標要求,不符合合格要求,該月不予報進尺。
16、砼底板作業中出現下列問題時按以下辦法處罰:
(1)打砼底前,底板淤泥、積水未清淨打砼底板罰款100—元/m,強度、寬度檢查達不到設計要求的不予上報進尺,必須限期返工處理至合格要求。
(2)支模板中模板高度小於設計要求高度,罰款30元/m,支模出現跑模每米罰款20元。
(3)模板采用石頭支撐,打砼時未取下,每發現一處罰20—50元。
(4)不采用電振動棒震動,除責令停工整頓外,每米罰款150元。
(5)伸縮縫未達到要求的寬度、深度每處罰50元。
(6)表麵出現麻麵、蜂窩、腳印及凹凸不平每米罰300元。
(7)不按中腰線施工,每米罰200元。
(8)砼厚度達不到要求每平方米罰款500元。
(9)砼底板工程在達不到規定養護期就出現車輛通過之情形,要進行嚴格追查,引起質量事故的按其嚴重程度給予賠償處理。
17、各分項工程中,如保證項目達不到相應質量要求,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施工單位責任,將給予罰款、不驗尺、返工處理,有“三違”現象作業將按照安監處罰條例執行,並追究質量責任。
18、施工單位不積極配合礦檢查人員工作,不按檢查人員意見整改,消極對抗或發泄不滿情緒、謾罵、毆打檢查人員,視情節輕重按安監處罰條例處理。
19、凡屬於隱蔽工程的工程施工單位無隱蔽檢查記錄和質檢員簽字認可的一律不予定級上報進度。
七、激光、中腰線
1、地測人員必須高度重視,盡職盡責,確保中腰線、導線、水準測量、內部控製網點的標定,準確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2、井巷工程施工中測量人員必須嚴格按《測量規範》給點放線,腰線點兩幫對稱設置,中心線點(含偏中心)設於巷道頂板,中腰線點必須打孔設木樁固定,木樁上穿釘子係繩,中腰線點間距符合規範要求,對重要工程或施工難度大的工程,測點視施工需要應當加密,保證施工質量的可靠性。毛巷施測的中腰線點,成巷時必須保留。
3、中腰線與施工斷麵尺寸關係在施測完後測量人員必須以書麵形式向生產辦工程監理和施工單位下發測量通知書,讓其明白施工要素,以便檢查和施工,未下發通知罰測量人員30元/次,造成不合格工程按質量事故追查處理。
4、炮掘和次要巷道迎頭中腰線點距中腰線點距工作麵不大於100mm,100mm以內工作麵中心線延伸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超過此距,施工單位通知地測人員延伸。
5、各施工單位必須充分考慮保護好中心腰線、導線、水準控製測點。如有意破壞測點,造成巷道無法驗收或無中腰線者罰責任者50—100元。且要求對不合格工程進行處理,處罰按有關規定執行。如屬測量失誤造成不合格,工程將按質量事故追查處理,實屬特殊原因如冒頂、片幫等測點丟失,測量人員應及時補齊。
6、主要機掘巷道安設激光,並保證每180M內延伸一次(距離據光斑清晰度而定),安設激光的巷道按下列規定執行:
(1)激光必須按設計方位和坡度安設,一旦激光設定,施工單位必須按測量人員提供的定位尺寸施工,不得變更。
(2)施工單位各班組進入工作現場後,首先要檢查激光的準確性,激光光束是否穿過既定的中心線和坡度點,若沒有可由代班隊長(技術員)或工長調整光束穿過標定的中線和坡度點,如屬沒頂掘進,頂板變化較大,當班無法調整至規定要求,應立即通知測量人員調整,無中(腰)線指示的井巷不準施工。造成質量事故的有關規定處罰。
(3)各班組在施工中要隨時檢查激光光束的準確性,因碰撞、震動頂板下沉等其它原因導致光斑移位立即通知地測站及時處理。對於此類事故責任單位每次罰款50—100元。不處理或造成事故的同8處罰。
(4)使用激光的巷道,中腰線的延伸按3.2.1條執行,中心樁子必須外露在巷道輪廓的支護厚度以外。
(5)出現激光光斑變大、光束分叉、光束不亮等問題時,施工單位必須及進與礦地測科聯係,並及時修理或更換。
7、沿煤頂掘進的巷道,巷道隻標定中線,但巷道高度必須在設計的允許範圍內。
8、自營工程腰線標定由駐地測科負責,每10M在巷道兩幫對稱設置,樁孔由施工單位打眼,外委隊自行給定腰線,地測科負責監督管理與複核工作。
9、每次移動前,礦自營施工單位必須以書麵開工提前12小時通知駐礦地測科,地測科要給生產技術科、礦建工程監理處和施工單位下發激發定位尺寸通知書。
八、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是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是礦井質量達標的內容之一,也是提高工程質量的有力措施之一,各施工單位必須予以高度重視,根據井巷工程質量標準化內容進行作業。質量的內容既包含井巷工程質量也包含文明生產生產質量,文明生產的好壞必須同經濟效益密切掛鉤。
2、文明施工內容。
3、各施工單位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圖文清晰,審批、貫徹手續完備。要求所有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有對文明生產管理的要求。
4、作業場所必須實行綜合防塵。連續采煤機的集塵器必須定期清掃,礦各轉載點必須裝設噴霧降塵用的噴頭,回風巷道必須設置防塵水幕。
5、局部通風合理、風筒出口出風量必須保證該工作麵的最低風速要求,風筒吊掛整齊,逢環必掛不漏風,迎頭風筒不落地,風筒口距迎頭距離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
6、臨時軌道鋪設,軌距誤差不大於10mm,不少於5mm,軌道接頭間隙不大於10mm,內錯不大於5mm。軌枕間距不大於1mm,構件齊全,緊固有效,刮板輸送機鋪設要平、穩、直、構件齊全,機頭、機尾固定可靠,膠帶輸送機鋪設平、穩、直、不跑偏、托輥齊全有效。
7、巷道內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綜掘和炮掘施工淤泥積水長度不超5m,深度不超過0.1m,浮矸(煤)不超過軌枕上平麵,連續采煤機掘進工作麵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10m,深度不超過0.2mm,底台階高度不超過200mm,頂台階高度不超過100mm。
8、作業場所設備有施工牌板(施工平斷麵圖、截割工藝圖、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書、避災路線圖),施工斷麵圖中心須標明臨時風筒、管線吊掛位置。
9、上下山(斜巷)掘進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安全間隙和躲避硐設置等符合規程規定。
10、掘進工作麵機電設備按維修製度定期檢查維修,達到完好。保護齊全,電器設備消滅失爆。管線吊掛整齊,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1、永久支護距迎頭的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幫錨杆滯後工作麵迎頭的距離也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說明。嚴禁空頂作業。采用架棚支護的巷道必須使用拉杆式撐木,炮掘工作麵在距迎頭5—10m內還必須有其它防倒裝置,無論何種掘進方式都需在作業規程中對臨時支護加以說明,並嚴格執行。
12、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引藥製作、火藥雷管存放、施炮距離和警戒等符合規程要求。
13、各施工單位要負責本施工區域及礦指定的文明區域的定期打掃清理。
14、文明施工中,礦自營隊伍達不到以上規定,按承包基數的1—2%給予合理處罰,外包單位文明施工達不到規定要求,一次性罰款500—1000元。屬於“三違”作業的可重複執行安監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九、質量保證資料
1、在礦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收集整理各項質量保證資料,包括:
(1)外委施工單位資質證書(複印件);
(2)外委施工單位營業執照;
(3)外委施工單位施工許可證;
(4)施工單位質保體係;
(5)質量自檢原始記錄;
(6)隱蔽工程檢查記錄;
(7)級配報告、原材料合格證、試驗報告、複試報告;
(8)試塊試壓報告;
(9)工程圖紙、設計變更圖、安全質量、技術交底;
(10)質量事故記錄;
(11)中間、月末質量檢查記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表、單位工程質量認證等級證書,以上資料施工單位和生產技術科各保留一份。
上述保證資料施工單位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月底驗收工程質量時必須同時檢查上述除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表、單位工程質量認證等級證書外的所有資料是否齊全真實,並以此作為質量定級的主要依據之一,若無資料或雖有資料但不完整、不真實,除不予定級外,罰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50—100元。
外包工程施工結束後,在竣工驗收前,上述保證資料完整無缺送交礦生產技術科。資料不完整或沒有則不予竣工驗收和認證,也不得進行結算。
十、質量事故的追介和獎罰;
1、工程質量事故劃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質量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安全主管部門和業務部門、質量監督部門共同追查處理。
2、一般質量事故:
(1)礦建工程返工、補救處理損失金額一次達5000元以上(含5000元)。
(2)影響設備及其應用係統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或雖未造成永久性缺陷但返工處理在48小時以上者。
(3)一貫違反施工驗收驗收規範和操作規程造成分項工程返工兩次以上或返工累計損失達5000元以上者。
(4)一般工程質量事故由事故單位報調度室和生產技術科,質檢部門,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質量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3、調度室接到質量事故通知後,立即通知生產技術科,生產技術科專人趕赴現場進行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在2天內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充分考慮追查,拿出處理意見和措施,事故單位在3天內將事故報告報礦生產辦和安監處。
4、一般質量事故追查處理中如屬非人為因素引起可免於追究責任,如屬工人技術操作水平引起,根據情節輕重處事故單位300—1000元罰款。處責任者50—100元,如屬“三違”引起,罰事故單位500—1500元罰款。罰責任者100—20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甚至降級處分,如屬有意破壞則加重處罰。
5、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而被檢查出來,按有關條款加重處罰。
6、對於日常檢查或大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生產辦建立登記台帳,若同一問題連續三次落實不下去也按質量事故進行追查,對責任者處以200—800元罰款,若愈期不整改則對領導級予降級處分。
十一、工程結算
1、外包單位工程結算時必須有質量定級表(包括複查定級表),工程質量合格方能結算工程價款,獎罰按合同要求執行。
2、自營工程每月由生產經濟技術技術科開具內部經營承包月度計劃完成情況基礎表,對於質量的獎罰要求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3、礦設立質量標準化專用基金帳戶,罰款統一建賬,由安監部門用於獎勵質量標準化工作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個人獎勵部分不超過每次罰款額的20%),年底結餘部分可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工程管理實施細則
為了加強三百子煤業公司項目工程施工規範而有序,使各項工作都能遵循基本建設程序,提高工程質量、進度,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施工安全,同時加強工程技術管理,保證按設計圖紙做到精細施工,特製定三百子煤業公司項目工程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節 工程開工
一、單位工程開工要具備的條件:
1.施工圖已下發施工單位,並經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進行了圖紙會審。
2.有經建設單位組織有關部門會審的施工圖預算。
3、單位工程列入年度及當月基本建設計劃。
4、施工場地“四通一平”工作已經完成。
5、資金、材料、設備及協作配套條件已落實,並能保證供應。
6、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已經審批,並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相關部門備案。
7、質量監督委托手續完成。
8、有詳細的地質資料和測量資料,並經監理單位組織複核。
9、施工單位組織機構及人員全部到位。
10、簽訂了施工合同。
11、以上條件具備後建設單位下達開工令。並由施工單位向監理、建設單位申請開工報告。
第二節、施工圖紙、資料管理:
一、施工圖紙提供
施工圖紙由建設單位總工辦統一管理。圖紙到位後由礦建科(基建科、機電科)通知監理、施工單位領圖,領圖時先到礦建科(基建科、機電科)審簽領圖單,再到總工辦領圖並辦理有關手續。
二、施工圖紙會審
監理、施工單位在領到施工圖紙後,及時審閱、彙總存在的問題,礦建科(基建科、機電科)在三日內組織對施工圖進行會審,審圖由總工程師主持,參加人員:各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有關人員,主管科室負責記錄,形成紀要。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要求設計單位限期給予答複,設計中存在問題較大時,要求設計單位派人現場解決。
三、設計變更、工程變更均為指導施工的文件。變更單由建設單位以書麵下發施工、監理單位,無書麵變更單任何單位不得更改圖紙。
四、施工圖紙各單位必須有專人管理,妥善保管施工圖紙、變更單等資料,工程竣工後裝入竣工資料。
第三節 工程施工管理
一、施工單位施工中必須按照施工規範、設計圖紙(包括變更資料)、《施工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二、施工驗收標準:
1.礦建工程按照《井巷工程質量檢查評定標準》《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檢查和驗收。
2.土建工程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和檢查驗收。
3.安裝按照《 》進行施工和檢查驗收。
二、設計單位及監理單位在施工現場派駐工地代表,監理現場代表要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分部分項工程重點進行檢查和簽證。
三、原材料進場檢查。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派專人共同對施工進場材料進行檢查和簽證,對檢查不合格的材料要限期清除出場。
四、月度工程驗收。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每月組織兩次檢查驗收(即中旬檢查和月末驗收),中旬檢查每月14 -15日進行,月末驗收24—25日進行。驗收的內容包括: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資料整理情況。驗收前一天,監理要對本月施工情況做初步驗收,並將驗收情況書麵報送建設單位。驗收時施工單位準備好各種驗收表格,監理、建設單位要備齊驗收工具,對驗收的工程詳細檢查,由監理做好記錄。
月未驗收前,首先由施工單位對已完工程進行自檢和計量,質量符合標準及合同要求後,將自檢資料報監理,監理收到自檢資料按照質量標準對所完工程進行實測實量。
質量合格並簽發質量驗收表,同時簽署月度單位工程進度驗收彙總表,作為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每月月末驗收完後,監理要出具工程月度驗收彙總表,並有甲方有關人員簽字。
五、隱蔽工程驗收。建設、監理要對分部、分項工程及時組織驗收並簽證。對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決不能遷就。對發生費用的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進行核實。
六、材料、試塊檢驗。
1、對噴射砼配合比,按照規定要求施工單位要進行試配實驗,並經調整,作為施工配合比的依據。幹料在進行充分攪拌後才能進行噴射砼作業。
2、砼試塊必須在現場取樣,甲方、監理及施工單位三方人員必須同時在場,並做好標記。試塊進行試壓必須在建設單位指定的實驗室進行,送檢試塊單必須有監理總工程師簽字。本月驗收前,施工單位提供上一個月的砼試塊報告,作為評定質量等級的依據之一。
3、砼試塊的取樣,井下巷道30-50米不得少於一組。每組為3個試塊,試塊規格為邊長15cm的立方體。
4、錨杆支護巷道,抗拔力為60KN以上(即6T)為合格。(或按設計規定)(最低值不小於設計的90%為合格。優良品不小於設計值),檢驗方法,用錨杆拉力計,作為拔力試驗。
5、錨杆的試驗數量:巷道每30-50m錨杆在300根以下,抽樣不少於一組,300根以上每增加1-300根相應多抽樣一組。設計或材料變更,應另抽一組,每組錨杆不得小於3根。
6、鋼筋網和砼镟體材料的材質、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檢查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檢驗報告,並現場實查。
其內容包括:單位工程名稱;礦建工程斷麵大小、支護形式,土建和安裝工程技術參數;驗收工程量、質量等級、工作量等內容。
七、進度驗收。礦建工程每月驗收基準點用鉛油畫出並注明月份;土建及安裝工程各自由負責單位工程的監理工程師標注當月完成工程量標記,並錄入台帳,在單位工程完成時進行核對。
16、各類砼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強度檢查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試塊取樣:斜井、立井巷道每30-50m不少於一組,試塊每組3塊,應在類似條件下養護28天,方可進行壓力試驗。
(2)砼強度的檢驗以每組標準試塊強度代表值來確定。每組試塊的抗壓強度代表值應為3個試塊試壓強度的算術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數)。
(3)一組試塊最大或最小的強度值與中間值相比超過中間值的15%時,可取中間值為該組試塊強度代表值。
(4)一組試塊最大和最小強度值之差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或者試塊外形,試驗方法不符合規定的試塊其試塊強度不應作為評定的依據。
(5)組試塊的強度代表值不低於設計值。
(6)一組中任一試塊的強度不低於設計值的85%。
17、噴射砼支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選用普通矽酸鹽水泥,其標號不低於425#,(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受潮和過期結束塊的水泥嚴禁使用。
(2)應采用堅硬幹淨的中砂和粗砂,細度模數宜大於2.5,含水率不宜大於7%。
(3)應采用堅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其粒徑不宜大於15mm。
(4)不得使用含有酸、堿或油的水。
(5)混合料的配比應準確,稱量的允許偏差,水泥和速凝劑為±2%,砂、石應為±3%。
(6)混合料采用機械攪拌,強製式攪拌機的攪拌時間不應少於1min,自落式攪拌機的攪拌時間不得少於2min,人工攪拌必須均勻。
(7)混合料應隨拌隨用,不摻速凝劑的存放時間不應超過2h,摻速凝劑時存放時間不應超過20 min,在運輸過程中應嚴防雨淋,滴水及大塊石等雜物混入,裝入噴射機前應過篩。
(8)速凝劑的摻量應通過試驗確定。砼的初凝時間不應大於5 min,終凝時間不應大於10 min。
18、單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
技術資料:
(1)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文件或記錄。
(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技術措施。
(3)地質、水文資料、標狀圖、實測柱狀圖、原材料、預製構件檢驗資料。
(4)鋼材、管材、鋼筋、鋼軌出廠合格證、抽樣報告。
(5)*砼試塊強度試驗報告單。
(6)水泥、外加劑出廠合格證,抽檢試驗報告。
(7)砼用水,水質化驗單。
(8)粗、細骨料抽檢試驗單。
(9)各樣預製構件(含模板砌塊、水溝、蓋板等)的出廠合格證和抽檢報告。
(10)砼配合比設計、試配試驗報告。
工程管理資料:
(11)*單位工程竣工圖。
(12)井筒漏水實測資料。
(13)主要巷道、硐室、地質剖麵圖、素描圖
(14)實測設備基礎圖。
(15)*施工記錄、質量自檢、中間驗收質檢記錄。
(16)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17)重大質量事故及處理記錄。
注:序號旁有*符號的質量保證資料均為指定的質量保證資料。
第四節 施工技術管理
一、各施工單位要有技術總負責人,並配備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加強技術管理,定期召開技術例會。
二、技術總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隨時檢查工程是否按設計施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對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要及時通知監理、建設單位,不能隨意掩蓋。
第五節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各施工單位要指定專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施工作業規程》、《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現象。
二、各施工單位要製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製度,建立安全保證體係,製定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製度。
1、 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日常性安全檢查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各單位除進行日常性的安全檢查外,還應組織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可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等方式,檢查要有記錄,問題要有落實結果。
三、建設單位定期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安監處負責定期組織每月進行一次全麵安全大檢查。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對工程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四 、 監理單位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負責督促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檢查及日常性檢查執行情況。
1、 監理單位每周應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結果報建設單位相關部門。
2、 各施工單位項目部上級主管安檢部門,每季度應對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結果抄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3、各施工單位項目部每周應對各專業工地(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4、各施工單位項目部專業工地(隊)每天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報建設單位調度室。
5、各施工單位項目部的施工班組實行每班安全巡查製度。
五、工程部和監理單位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應按“安全檢查表”的要求對所檢查的單位和工程給予定性和量化評比。安全大檢查的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查預防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對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生活衛生和文明施工亦應納入檢查範圍。具體要求如下:
1、查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付諸實施;各級安全施工責任製的落實和“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及評比安全工作)執行情況。
2、查管理——查安全管理製度、帳表、冊卡的建立情況;查三級安全監察、保證體係工作開展情況。
3、查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查違章違紀,安全設施、安全標誌情況。
4、查事故分析——是否真正作到了“四不放過”和按規定統計、上報。
5、查預防事故措施——查預防事故措施計劃;查防止常見事故的對策;查季節性預防事故措施;查預防事故技術措施;查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查措施執行情況。
6、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生活衛生和文明施工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7、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送被檢查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並製定整改計劃,經監理審批後報工程部備案,分階段實施。
8、施工單位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主管上級安監部門、項目部、專業工地組織檢查),應使用“安全施工管理檢查表”和“安全施工專業檢查表”。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填寫“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對重大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及時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9、定期安全檢查應有單位行政領導組織參加。
10、整改單位接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應積極組織整改,整改完畢後應及時向監理報驗。
1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均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驗證的程序。
12、工程主體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或邀請專家組進行“安全評價”,對本項目或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安全評價表”進行全麵綜合診斷。
第六節 安全質量獎懲規定
為了加強礦井建設工程中的安全質量管理,進一步調動公司各部門、各施工單位和監理部門的工作積極性,按期順利完成礦井各項建設任務,製定如下獎懲規定。
一、 安全質量基金的來源:
1、建設單位安全獎勵資金;
2、依據《施工合同》提取的安全質量基金;
3、安全事故、“三違”罰款,質量隱患罰款。
二、安全質量基金管理單位:
公司財務勞資部設安全質量基金專戶。基金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支配。
三、安全質量基金的使用範圍:
1、用於礦井建設期間各項安全活動的開展。
2、用於獎勵在安全質量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其中包括:公司有關人員、各項目部經理及其分管安全質量的技術負責人和各監理單位有關人員。
3、安全質量基金當月考核,按月發放。
四、安全質量基金分配辦法:
1、 凡提取安全質量獎勵基金的施工項目,按當月完成工作量,依據《施工合同》提取安全質量基金。按照下述標準獎勵,由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共享:
①發生輕傷,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獎勵2000元;
②工程質量達優良品,施工現場存在一般安全隱患未能按期進行整改時,獎勵3000元。
③未出現輕傷以上安全事故和質量事故,獎勵4000元。④施工項目當月發生輕傷超過2人次或出現重傷1人、
重大機電事故、出現重大隱患、自身原因停工8小時以上、工程質量未達到優良,不予獎勵,並公司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2、基金中其它部分由公司安委會支配。
3、獎勵標準和辦法:
(1)發放範圍
公司領導及有關管理人員、項目總監。
(2)考核
①月度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
②施工單位當月輕傷超過2人次或出現重傷1人、發生重大機電事故的,扣發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當月獎金。
③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或發生傷亡事故的,取消所有人員當月獎勵並按獎勵標準一半處罰。
④全年未出現重傷以上事故且質量達到規劃等級的,年終給有關人員適當獎勵。
第六條 地麵工程施工管理獎罰規定
一、管理罰款
(一)、質量管理:
1、進場材料無合格證、檢驗報告,未經報驗、檢測投入使用,每項每次罰款1000元;
2、沒有按照施工驗收規範要求的材料批量、頻率進行檢測,每項每次罰款1000元;
3、進場材料規格、型號,與設計要求不符,未經批準投入使用,每項每次罰款2000元;
4、鋼筋製作長度、錨固長度、彎度角度不符和規範要求,每項每次罰款200元;
5、鋼筋的安裝、部位、數量、搭接長度,保護層厚度不符和設計及規範要求,每項每次罰款100元;
6、砼澆灌、砂漿配合比計量不準確,每項每次罰款200元;
7、砼澆灌、出現嚴重蜂窩、麻麵、露筋、狗洞,每次罰款200元;
8、模板的安裝、支撐、加固、幾何尺寸,不符和規範要求,出現脹模、塌落、嚴重漏漿,每處罰款200元;
9、磚砌體、加筋、長度、高度、砂漿飽滿度、平整垂直不符合規範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10、標高、軸線位移,每處罰款100元;
1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罰款5000元,並按有關規定執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管理
1、特殊工種無證上崗,每人次罰款100元;
2、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罰款50元;
3、高空作業不係安全帶,每人次罰款100元;
4、腳手架搭拆、龍門架、塔吊安裝、大型設施設備吊裝,無施工方案措施,無安全技術交底每項每次罰款500元;
5、在“四口”、“五臨邊”交叉施工作業無隔離,無防護措施,每項每次罰款500元;
6、各種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沒有采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工作零接地無使用保護措施,亂拉亂接,配電箱不上鎖等,每項每次罰款100元;
7、乙炔瓶、氧氣瓶、配電室、危險區域無隔擋、無警示牌,每項每次罰款100元;
8、若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每次罰款2萬元,並按有關規定執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施工進度及文明施工管理
1、分部分項工程不能按作業計劃完成,每項每次罰款300元;
2、周計劃進度不能按時完成,每次罰款1000元;
3、文明工地施工,成品、半成品材料亂堆亂放,分類標識牌混亂或不齊,作業場地無標識牌及文明工地管理體係不健全,每次罰款200元;
二、施工質量、安全、進度及文明施工檢查評比辦法
1、成立檢查評比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及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2、檢查評比辦法
為了加強施工管理,充分調動施工單位經營管理積極性,確保工程安全、質量、進度計劃的完成,工程部每月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對各單位工程舉行一次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大檢查,具體檢查評比內容見附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及文明施工檢查評比表》。
3、獎罰:
(1)、對檢查評比第一名且評比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無重大質量事故,獎項目部流動紅旗一麵,獎項目部3000元,獎項目經理500元;
(2)、、對檢查評比第二名且無安全事故,獎項目部2000元,獎項目經理300元;
(3)、對檢查評比最後一名,罰項目部3000元,罰項目經理200-500元;
(4)、每次檢查結束,根據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完成情況給予有關人員適當獎勵。
三、獎罰資金
獎罰資金由公司安全管理基金列支,獎罰通知單一式三聯(施工單位、工程部、財勞部各一聯),在月末工程結算時一次兌現。
第七條 投資及進度管理
一、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結算辦法進行結算,結算以工程驗收為前提,以質量合格為基礎。
二、設計單位應及時派駐工地代表,負責技術交底及配合施工。
三、設計變更須經原設計單位出據變更通知書交建設單位,然後送交有關部門和下發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據此安排施工。施工單位應按變更及時做預算增減。
四、施工單位應及時編製施工進度計劃(該內容包含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並經監理及甲方認可後,作為組織施工進度控製的依據。同時按照甲方的月度工程計劃組織施工,對完不成月計劃的工程,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五、年度工程結算按照合同規定,交進度作為一項考核內容。
第八條 工程設計變更及隱蔽簽證管理
為合理控製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客觀公正地反映工程成本,保證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規定。
一、合同內工程量執行施工合同規定。實際完成工程量與合同約定工程量不符時,按變更處理。
二、合同約定以外部分的變更簽證、工程量增減依據合同規定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一)發生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的簽證
1、施工單位須將詳細的簽證資料(注明發生變更或工程量增加的原因,發生的數量,以及處理方案)報送工程管理部、監理單位,工程管理部、監理單位根據實際驗收情況辦理簽證手續(包括施工方案和量的確認),工程管理部現場工地代表簽字後,報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批,監理單位現場工地代表簽字後,報項目總監審批,簽證資料必須加蓋三方公章。
2、發生追加費用大於五千元的簽證,除報單位工程分管領導、項目總監同意外,由工程管理部通知公司規劃發展部、財務部共同參加確定。簽證資料送規劃發展部一份備查。
(二)發生工程變更、工程量減少的簽證
工程部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報送相應資料,並按規定程序辦理簽證手續,不得漏簽、漏報。
三、簽證資料要求
1、簽證資料要求客觀公正、真實準確,不得虛報、假報。
2、施工方案必須符合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各項安全技術規程要求。
3、簽證資料原件一式六份,工程部、規劃發展部各一份,工程部負責歸檔一份,監理一份,施工單位兩份。
四、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時,施工單位須提供經監理單位審批的竣工資料,各項變更簽證單、施工方案、圖紙、以及與結算有關的其它資料原件。
五、發生以下情況時,工程量調增不予認可(由責任人全權承擔),工程量調減按實調整,費用相應扣減。
1、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記錄數據,或甲方代表、監理代表未簽字,分管領導、項目總監未審批的;
2、三方單位簽字手續不全的;
3、簽證資料有塗改現象或存在虛假現象的;
4、偽造的簽證資料;
5、違反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各項安全技術規程要求的簽證資料;
6、複印資料不得作為結算依據。
六、工程簽證人員的要求及處理規定
(一)對工程簽證人員的要求
1、簽證人員要認真負責,簽證內容必須真實可靠;
2、簽證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搞人情簽證;
3、簽證人員不得接受施工單位的禮物及吃請;
4、簽證人員不得將施工方造成的變更轉嫁由公司負擔;
5、簽證人員不得搞不符合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各項安全技術規程要求的簽證。
6、簽證人員要及時督促監理、施工單位辦理變更減少的簽證資料,不得漏簽、漏報。
(二)處理規定
若發生以上情況,經公司調查屬實時,將根據公司損失情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及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並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嚴格履行隱蔽工程檢查手續,隱蔽工程簽證必須及時,並且要有兩人以上(監理、甲方)簽字,資料要齊全,不允許後補。
2、對確屬地質原因造成的片幫、冒頂,且方量在20m3以上,8小時內停水、停電(非乙方原因)連續時間超過3小時,監理及甲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察看,並經甲方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計算相應的工作量,並且進入月末工程結算。
3、由於乙方支護不及時,措施不得當造成的片幫、冒頂所發生的工程量,亦應及時進行簽證,但不得計算工作量。
4、施工單位應對自己施工的產品質量負責到底(至移交之前)對已經月度或竣工驗收但沒有移交或者雖然移交,但在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缺陷及時修複。
對已按規定程序驗收合格並且封閉的隱蔽工程,甲方及監理對其提出疑議時,應進行剝露檢查。如果剝露合格,甲方應承擔剝露費用;如果剝露檢查質量不合格,施工單位應對不合格工程進行返工,並承擔返工及剝露費用。
第九條 工程監理管理
本項目工程實行項目監理製度。監理單位按照行業標準和合同要求對項目工程的分項單位工程實行“三大控製”管理。
一、及時編製監理細則。
二、監理單位的總監姓名、監理職責、監理範圍,建設單位以書麵形式通知施工單位。
三、專業監理工程師,由監理單位書麵通知施工單位。
四、監理人員對工程實行24小時(全過程)監理。
五、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要求標準。
六、施工工期按合同要求,批準索賠工期的應順延工期。
七、月末工程質量驗收,由監理單位組織。
八、要求施工單位按有關規定整理相應資料。
九、審核月度工程價款結算,參與年終工程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對項目工程實行投資控製。
十、采取組織、技術、經濟等方麵的措施,對項目建設工程實行有效監理,實現主動控製。
十一、項目工程監理結束,及時向業主和建設單位移交有關工程資料,寫出書麵監理總結。
第十條 其它
一、井下測水,每月由監理、甲方、施工單位共同實測,簽證手續齊全。
二、對各層有代表性的岩石硬度係數,要按規定采樣並委托有資格的實驗室進行測定,以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三、單位工程施工完畢,整理完所有竣工資料(包括竣工圖),由基建指揮部組織有關處室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及時辦理竣工工程移交手續。
火工品審批、使用管理規定
一、火工品的審批
1、礦安全副礦長全權負責由礦火工庫發出火工品的最終審批。安全副礦長外出離礦期間,由生產副礦長最終審批,其餘人員無權審批。
2、礦采掘隊各明確一名管理人員負責該隊各生產班火工品用量計劃單的審簽。
3、安全員、押運員在火工品用量計劃單上簽字後,爆破員才能持用量計劃單向礦安全副礦長審批。
各分管職責的審簽,嚴禁他人代理,若因代理簽字或仿冒簽字發出的火工品所產生的後果,不論是法律責任,還是經濟責任,全部由爆破員承擔。
二、火工品的領退
1、庫管員要驗明火工品用量計劃單上的各分管職責人員的簽字手續必須要齊備,不齊備時,禁止發放火工品。
2、庫管員必須要確認是爆破員本人,並且持有本人火工品領用卡時,才能按庫管規定發放火工品。
3、庫管員要查驗爆破員使用的雷管箱要符合要求,若發現雷管箱破損、鎖具不完好時,不準發放火工品。
4、退庫時必須有爆破員本人與押運員一起持退庫單退庫,退庫單上必須有安全員、押運員簽字,簽字不全一次,罰庫管員100元。
三、火工品安全使用
1、爆破員按規定領出火工品後,嚴禁在其他地點暫放,必須在相應時間內與押運員同時將火工品安全送到井下指定地點。
2、攜帶火工品下井時,必須到井口值班室填寫<監管員火工品領用、退庫台帳>,台帳數量和實際數量要相符,不得隨意改寫。
3、炸藥、雷管必須分裝並加鎖,嚴禁混裝,做引之藥前將雷管將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狀態,不扭結一次罰爆破員100元。
4、在井下放完炮後,爆破員必須認真檢查管藥爆破情況,並填寫現場爆破記錄,填寫所用火工品數量和爆破時間一定要真實有效。
5、井下用剩的管藥必須與押運員一起清點並分裝加鎖,不加鎖一次罰爆破員100元。
6、下班出井後,爆破員應及時到井口值班室填寫<監管員火工品領用、退庫台帳>,若有剩餘火工品,經安全員、押運員簽字後,爆破員隨押運員找庫管員退庫。若沒有剩餘火工品時,經安全員、押運員核準簽字後,可有爆破員單獨將退庫單交庫管員。
7、若因管理、把關不嚴,導致管藥未能及時退庫或存放在宿舍,一經查獲,除上級公安機關處罰外,一枚雷管或一筒炸藥,處罰使用隊隊長200元,爆破員200元,安全員200元,押運員200元,以此類推。
四、火工品的丟失與處理
嚴禁火工品流失到礦外,我礦任何人無權批準或者擅自將火工品借出礦外使用。
1、一經查獲爆破員擅自將火工品流失到礦外,對爆破員除上級公安機關處罰外,礦對使用隊一枚雷管或一筒炸藥,處罰1000-3000元,對爆破員一枚雷管或一筒炸藥,處罰1000-5000元,以此類推。
2、庫管員擅自將火工品流失到礦外,除上級公安機關處罰外,對直接責任人,一枚雷管或一筒炸藥處罰1000-3000元和開出礦籍處理。
3、火工品流失到礦外造成事故時,由公安機關追究使用隊和爆破員的法律責任。
五、獎懲
為從源頭強化管理,杜絕火工品流失礦外,使用火工品的采掘隊在井下各生產環節中要層層把關,嚴密管理,做到火工品不從井下流失到地麵。一旦發現管藥混同煤、矸運出地麵時,不論礦內、礦外人員撿到雷管,礦經核實後,給予獎懲對等的處理。
1、撿到雷管時,及時交礦火工庫,一枚雷管獎勵100元。
2、對交來的雷管,經火工庫核準後,一枚雷管處罰爆破員100元。
3、撿到雷管不及時交礦火工庫,按私藏炸藥物品處理,一經查獲除公安機關處理外,一枚雷管處罰私藏者200元。
4、對交到火工庫的雷管,經庫管員核準後,由爆破員交清罰款後,火工庫才能按照規定發放該爆破員火工品。所罰款項由火工庫對等獎勵給交雷管人。
5、經火工庫鑒別,已不能使用的雷管,月底上交民爆大隊銷毀處理。
6、使用火工品的隊,若因管理不當,被公安機關處罰的雷管數量累計到100枚時,立即取締承包資格。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建設工程安全,根據《安全生產辦法》、《山西省煤礦建設安全規定》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施工單位,指從集團公司外部招投標引進的從事井巷、土建、井下機電安裝工程的施工單位。
第二章 責任劃分
第三條 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全麵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加強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施工企業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施工安全負責。
第四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必須在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合同中約定的安全責任劃分條款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第五條 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劃分:
(一)安監處職責
1、負責公司範圍內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2、負責製定與完善公司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
3、負責集團公司範圍內施工單位安全培訓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3、負責製定與完善施工單位人員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二)生產技術科職責
1、負責公司範圍內施工單位井巷工程生產技術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2、負責重點井巷工程考核工作。
3、負責製定與完成施工單位生產技術管理規定。
4、負責公司範圍內外委井巷工程質量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5、負責製定與完善外委井巷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三)基建科職責
1、負責公司範圍內施工單位土建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2、負責重點土建工程考核工作。
3、負責製定與完成施工單位施工技術管理規定。
4、負責公司範圍內外委土建工程質量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5、負責製定與完善外委土建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四)“一通三防”科
1、負責公司範圍內施工單位“一通三防”管理的督促工作。
2、負責製定與完善施工單位“一通三防”管理規定。
(五)機電設備科職責
1、負責公司範圍內施工單位機電設備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2、負責製定與完善施工單位機電管理規定。
(六)地測科職責
1、負責公司範圍內施工單位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2、負責製定與完善施工單位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規定。
(七)監理公司職責
1、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對受委托的工程實施監理。
(八)綜合辦職責
1、負責公司施工單位定編、定員、用工備案等勞動用工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負責成本工程的驗收考核。
3、負責製定與完善施工單位勞動用工管理規定。
(九)經營管理部職責
1、負責施工單位資質的監督、檢查、指導及投標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工作。
2、負責製定與完善施工單位招投標過程中安全管理規定。
(十)其它有關部門按業務職責,做好業務對口保安工作
第三章 準入管理
第六條 資質準入管理。施工單位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具有與建設工程規模相適應的施工資質、井巷采掘施工許可範圍的安全許可證。必須具備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第七條 使用準入管理。集團公司集中招標、委托招標之外建設單位自主招標的,招標前建設單位必須以文件形式向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經分管部門及領導審核批準後,方可進行施工單位引入招標。
第八條 備案管理。中標後、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持山西省煤炭工業局基本建設局辦理的備案手續,在集團公司安監局、生產部門進行審核備案。
第九條 開工安全準入管理。單位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集團公司生產部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工。
第十條 勞動用工管理。招投標引入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本行業施工經驗的成建製隊伍,按規定實現定編、定員管理,人員結構、數量配備齊全。開工前施工單位要將勞動用工情況(花名、用工形式、勞動合同、勞動保險、人員培訓等信息)報建設單位勞資部門審核備案(工期在一年以上外委單位要在建設單位上級勞資部門備案)。人員增減變化要到勞資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 建立項目部管理機製。項目部設置經理1人,安全、生產、機電、通風、技術副經理各1人,相互不得兼職。副經理以上人員必須有所屬注冊公司的委任證明,項目經理必須有建造師技術職稱。
第四章 技術管理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必須按規定建立健全技術管理體係。配齊專職的具有相應技術職稱和三年以上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十三條 招投標過程中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商務技術談判程序,進行技術交底。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設備、采用落後的工藝施工。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製施工組織設計,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批之後方可執行。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製作業規程,並需建設單位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會審同意。施工前,由施工單位按規定對員工進行作業規程的貫徹學習,施工人員考試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按規定提供施工所需材料的合格證、試驗報告、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要求,收集地測等各類基礎技術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必須納入建設單位的管理。
1、掘進巷道開口前,外委單位必須提出書麵開口申請,編製開口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由建設單位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後,方可開工。
2、巷道貫通時,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編製貫通安全組織措施,建設單位通風部門負責編製貫通通風係統調整專項安全措施,施工隊負責編製貫通施工安全措施,雙方的貫通措施須由建設單位總工程師組織會審。
3、存在水害威脅的作業區域要製定探防水方案措施,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問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按規定配備測量儀器和探放水設備。
4、必須按規定配齊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各種技術裝備。
第五章 安全技術培訓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單位的實際建立安全培訓機構,並配備相應的師資。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實行雙證(建築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上崗作業證)製度:
(一)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等,負責工程項目管理人員,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現場施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由省煤炭行政部門協助有關單位組織培訓、考核、取得《建築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其他人員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培訓並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
(二) 施工單位內部的區(科)隊長,工程技術管理幹部,培訓機構領導和專兼職教學人員,安全檢查員、班組長、由各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培訓,並考核發證。、
(三)新上崗工人,臨時工、農民工,一般工種由各單位培訓考核,由本單位安監部門發證。
(四)特殊工種必須由經各基建單位有關業務部門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後,再由相應的安監部門組織安全技術培訓並簽發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持雙證上崗。其中包括爆破工、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含司機、指揮、司索人員)、機動車輛(指廠區內)駕駛員、金屬焊接工、登高作業人員(指2米以上作業的架子工、拆裝工)、鍋爐司爐作業人員、壓力容器操作工、通風安全計量員、測風員、測塵員、瓦檢工、絞車司機、通風機司機、信號工等。
(五)《建築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要重新考核延期。考核合格證書的考核條件、考核程序、考核內容和監督管理等按照山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六)施工培訓管理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安全培訓檔案,並監督檢查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上崗的執行情況。
(七)重傷以上和二類以上傷亡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不能勝任安全技術工作的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由施工單位安監部門吊銷其有關安全考核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對從事井下工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時間,規定如下:
(一)施工單位負責人,主管安全、施工、機電、基建的行政副職,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安監站長等,培訓時間不少於1個月。
(二)正副區(科)長、隊長、班組長、礦山救護和安全檢查專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1.5個月。
(三) 采掘、通風、防塵、爆破、采區機電維修、瓦斯檢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運輸各類司機、信號工等技術工種,培訓時間不少於1個月。
(四) 新進施工單位的井下工人培訓時間不少於2個月(包括至少20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新工人培訓合格並考試合格後,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工作4個月後,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對技術更新涉及的有關人員以及調換礦井、工種的人員,都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第二十二條 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 管理人員、工人都必須學習安全施工(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有關的安全規定等。
(二) 管理人員必須學習安全技術理論知識,了解礦井災害發生規律、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
(三)工人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了解有關的事故發生預兆,學習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學習並掌握本工種的操作規程及有關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六章 現場管理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質量自檢保證體係,嚴把質量關,實行質量責任終身製。(承包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要為員工配備統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五條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準入製度,班組“四位一體”開工準入,班組長、區隊長資格準入等,與公司同步推進,同步實施。
嚴格執行“崗位就近管理,班組全程管理,安全程序化管理”,加強“班組、崗位、工藝、工序”管理,堅決杜絕“三違作業”。
第二十六條 完善安全基礎設施,嚴格按照崗位標準、技術標準和工作標準組織施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周自檢自評工作,夯實安全基礎工程。
第二十七條 認真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製,按照“想長遠,看當前,幹眼下”工作方法,超前預測年度、月度、每周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製定安全措施,嚴格整改落實。
第二十八條 加強“一通三防”管理。管好用好作業區域通風設施,加強瓦斯監控和瓦斯檢測,切實做到微風無風不作業,瓦斯超限不作業,粉塵超標不作業。
第二十九條 加強頂板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設計組織施工,錨杆、錨索等支護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前探支護、特殊支護必須保證安全可靠,礦壓觀測必須做到監測有效。
第二十八條 加強機電管理。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提升設備、皮帶運輸保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機電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標準規定。
第三十條 加強防治水管理。掌握可靠的防治水基礎資料,摸清施工區域水患情況,按規定安裝防排水設備、管路,嚴格執行探放水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 加強火工品管理。嚴格儲存、發放、運輸、使用、清退等環節管理,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第三十二條 加強領導幹部帶班管理。施工現場班班必須有施工單位跟班領導帶班作業,監督檢查作業現場的作業條件和安全環境,幹部必須與員工同下同上。
第三十三條 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必須按規定配齊瓦檢員、安監員,實行“雙崗”管理,履行好各自安全檢查職責。
第三十四條 加強應急管理,針對現場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好防範的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教育員工熟知應對各類不同災害的處置方法和避災路線,做好應急演練工作。
第七章 考核
第三十五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所有施工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必須達到一級標準,由安監處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驗收,對不達標的施工單位停產整頓,並罰款5萬元。
第三十六條 由安監處牽頭組織進行安全風險抵押考核,季考核,季兌現。
(一)施工單位以項目部為單位,每季度向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10萬元。
(二)外委施工項目部季度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沉澱全部季度安全風險抵押金。
1、發生死亡事故的;
2、造成礦井停產8小時或生產盤區停產24小時或采掘工作麵停產120小時以上事故的;
3、給建設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的。
(三)季度內發生重傷事故的,每起沉澱季度安全風險抵押金20%。
(四)發生下情形之一的,每次沉澱季度安全風險抵押金10%。並嚴格執行問責製。
1、未編製作業規程組織施工的;
2、瓦斯超限、無風微風作業的;
3、掘進40米未按規定形成獨立通風係統的;
4、探放水安全措施現場落實不到位的;
5、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第三十六條 重點工程由生產技術科牽頭組織,逐月進行考核,對當月未完成考核計劃的,對施工單位罰款3萬元。年度累計保質保量完成考核計劃的,可返還所有扣罰。
第三十七條 對一年內累計出現兩次較大工程質量問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治理或連續三個月完不成考核計劃的施工單位,公司可建議辭退。
第三十八條 施工單位不得隨意增加、掛靠、轉包,一經發現立即清退,不予結算工程款。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承包合同條款相悖之處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承包合同條款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三百子煤業有限公司。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牌板管理辦法
一、 安全標誌、標語牌板
(一)按照有關規定的圖樣規格製作,采用1.5㎜鋁板反光材料,安全標誌規格為500×400㎜;安全標語牌板規格為600×800㎜.
(二)懸掛位置:
1、安全標語牌板斜井井筒段懸掛在井筒的左幫,間距為40米;懸掛高度底邊不小於1.5米,並與巷道底板平行。
2、安全標誌牌板:屬禁止標誌牌應懸掛於巷道正中間上方距頂100~300㎜處,不能被遮擋;屬警告標誌牌可懸掛於巷道或被警告提示設備、設施等相應的巷幫側,很容易觀測到的地點,懸掛高度一般底邊不小於1.5m;運輸巷道機道警告提示牌板一般懸掛於非人行側幫,巷道的進出口明顯部位和巷道內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每間隔100m左右懸掛一組;運輸皮帶、刮板機頭尾操作部位必須懸掛警示標牌,距機頭尾5m以內巷幫懸掛。
3、主要機電硐室、配電點,包括配電硐室、采掘工作麵配電點,均應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牌和專用標牌,專用標牌要直接懸掛於相應電氣設備外殼上適當位置。
二、五圖一表牌板:
(一)規格:600×800㎜,采用PVC防水及不鏽鋼邊框。
(二)懸掛位置:距迎頭80~100米,懸掛高度底邊不小於1.5米。並排列整齊。
三、材料牌板
(一)材料碼放點必須懸掛材料牌板,牌物相符,統一懸掛於相應物料側幫,距巷道底板不少於1.5m,要求高度要一致,錨網支護巷應整齊邦掛巷幫,料石錨噴巷道應設置專用掛鉤固定或吊掛。
(二)材料管理牌規格:300×200㎜,說明材料名稱和規格型號即可,材質為鋁板製作白底紅字或藍底白字。
四、巷道距離牌
(一)巷道距離牌分兩種:一種為主要大巷距離牌,應標明起始點位置和距離,一種為順槽距離牌,隻標明距離。
(二)主要巷道距離牌應使用膨脹螺栓,固定在人行道側距巷道底板(水溝蓋板上麵或道碴麵)1.8m,若有影響最低不能低於1.5m,板麵要貼緊牆麵,固定牢固,間距50m,順槽距離牌應用鉛絲或專用卡固定在非人行道一側側幫,距巷底不小於1.5m位置或懸吊於巷道正中頂部距頂100㎜處,從聯絡巷口作為起點每100m懸掛一處。
(三)規格:主要大巷距離牌600×300㎜,順槽距離牌300×400㎜,材料為1.5㎜鋁板,為藍底白字。
五、巷道硐室名稱指示牌板
(一)主要機電硐室及專用硐室,牌板應懸掛於硐室口左右一側即可,高度1.5~1.8m,或置於硐室口的正上方,不能被遮擋,距頂板100~300㎜。
(二)巷道指示牌板一般懸掛在巷道交岔口,正巷的中間上方,不能被遮擋,距頂板100~300㎜。
(三)規格:200×500㎜,材料為1.5㎜鋁板。
六、運輸絞車管理牌板
(一)運輸絞車處應安設管理牌板,說明絞車的技術特征,及安裝 地點、運輸長度、最大坡度等。
(二)懸掛位置:應懸掛至距絞車5m以內,絞車一側的巷幫距底1.5m處,整齊排列固定牢固。
(三)規格:600×400㎜
七、其它設備管理牌
(一)包括運輸皮帶機、刮板輸送機、轉載機等運輸設備。
(二)說明設備的技術特征和技術操作要點。
(三)懸掛位置應距操作設備位置5m以內的側幫上,距底不小於1.5m,整齊排列。
(四)規格:一般為600×400㎜。
八、通風管理牌板
(一)通風管理牌板主要有:隔爆水袋管理牌板、測風牌板、通風設施牌板、局部通風管理牌板、密閉說明牌板等。
(二)以上牌板除密閉牌板直接置於相應密閉牆中央102m位置處,其餘牌板均應懸掛於相應設施設備位置,距巷道底板不低於105m,距巷道頂板不大於300㎜
(三)規格:密閉說明牌板及防塵設設施管理牌300×200mm,局部通風管理牌板等為600×400mm。
九、瓦斯傳感器說明牌
(一)懸掛位置:相應傳感器的側幫(非電纜側)距巷底不小於1.8m,距頂不大於300m。
(二)材料為為1.5㎜鋁板,規格450×350mm,字色紅色。
十、瓦斯檢查記錄牌及四位一體牌板
(一)瓦斯檢查記錄牌位置要符合有關規定:
1、采煤工作麵機尾和回風上隅角瓦斯檢查記錄可合並一板,牌板懸掛於端尾超前支護區距機尾10m以內;回風巷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懸掛於距機尾50m以內;運巷瓦斯檢查記錄板懸掛於轉載機頭前後10m範圍內。
2、掘進工作麵和開拓工作麵的瓦斯記錄牌板懸掛於距迎頭50m以內。
3、柵欄處、局部通風機處等其它檢查點瓦斯記錄牌板要懸掛於相應檢測位置5m以內的側幫上。
(二)所有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懸掛高度要求:為便於填寫和管理,均懸掛於距巷道底板。1.2m—1.5m位置,並懸掛平穩、牢靠,可用專鉤固定,要及時根據生產進度和設備施巷道支護情況調整位置。
(三)材料為為1.5㎜鋁板,以延長使用周期,填寫使用專用筆或粉筆,規格700×500mm.
十一、頂板離層儀觀測牌和測量導線點說明牌
(一)頂板離層儀觀測牌應懸掛於正巷的中間上方,間距每50米一個,不能被遮擋,距頂板100~300㎜,規格500×350mm,材料為1.5㎜鋁板,白底紅字或藍字,填寫用專用筆。
(二)測量導線點說明牌應懸掛於對應導線點的巷道頂部正上方,距頂不大於100mm,規格:200×150mm,材料為為1.5㎜鋁板。
十二、水管、電纜等指示或警示牌
應直接懸掛於相應設施設備和管理線上,管線指示位置一般應在巷道的進口、出口和有交叉口處指示說明即可。
十三、其它牌板要根據實際要求製作,凡井下使用牌板均應先采用防鏽蝕材料製作,內容要簡明易懂,懸掛要求高度應統一距底板不低於1.5m。
十四、責任和範圍
所有的牌板由公司統一定製,各區隊負責所屬工作麵、責任區牌板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如發現丟失、損壞按原價的二倍進行處罰。
班前會製度
班前會是基層區隊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環節。為進一步規範區隊班前會,提高班前會質量,實現班前會程序化、規範化,特製定本製度。
一、班前會目標
通過不斷規範班前會,開好班前會,改善班組長的工作方法,使員工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得到提高,區隊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取得長足進步。班前會要突出講任務、講安全、講質量。講任務,做到工作任務目標明確;講安全,做到防範措施周全;講質量,做到標準嚴細到位。員工對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標準?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激發員工的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班前會程序
1、班前點名。
2、班前排查。在布置安排當班工作任務之前,要從關愛員工出發,觀察當天來上班、昨天休息或請假的員工是否休息好、班前是否有人飲酒、員工是否身體不適、情緒波動等,確保出勤的員工精神飽滿,心情舒暢。
3、總結表揚。把上一班工作現場情況進行總結,對出現的問題或可能存在的隱患進行點評、解析,提出應急措施和整改辦法,通報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必須表揚、鼓勵在上一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倡導大家向其學習。
4、布置工作。簡要傳達礦有關文件或會議精神,詳細布置當班工作,明確本班要完成的工作指標並分工到人頭,分析完成工作任務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增強當班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信心和決心;根據當班工作任務和生產現場的實際,針對每個生產環節、每個操作點應注意的事項逐項、逐條,講清、講透。
5、入井前安全宣誓
由值班隊長帶領, 所有參會人員應起立,腳跟並攏,腳尖分開呈60度,挺胸、收腹、腰直、肩平,右手握拳舉起,進行莊嚴的安全宣誓。
三、班前會要求
1、班前會每班必須召開,召開時間由各區隊根據自身工作特點自行確定,報安監處備案。
2、班前會主持人必須由值班副隊長以上管理人員擔任。
3、各區隊班前會主持人要提前掌握、了解上一班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前對當班員工情況了解排查,做到心中有數。按照班前會的程序和要求認真準備。
4、各單位要根據規定的內容和程序認真實施,不能隨意減少或更改規定程序和內容,也不宜把所有程序截然分開,要結合本隊實際製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5、班前會整個過程控製在20~30分鍾左右。
6、隊長、支部書記每月參加零點班班前會不少於12次,生產技術部門正副科長(主任)參加分管區隊的班前會每月不少於9次(每個班次不少於3次),並向安全質量科值班室(內部電話9118)彙報當班班前會情況和現場安全防範重點。
7、安監處每月初通報上月各區隊班前會進行情況和隊長、支書、生產技術部門正副科長(主任)參加班前會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