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行車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1、操作者應熟悉設備的機械性能、工作原理,掌握起重作業的基本知識,能夠正確的選用起重工具,組織吊運作業。操作者必須精力充沛,精神狀態良好,嚴禁飲酒或酒後上崗。
2、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啟動、操作行車,操作時嚴格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操作行車時,必須先用警鈴提示周圍人員注意,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操作。
3、工作前必須對行車各部件進行認真詳細檢查,並將小車開至司控室或近處,細致檢查鉤頭、鋼絲繩及繩扣等部件,確認無異常後,方可進行起吊作業。
4、操作行車應“緩、穩、準、慎”,並密切注意周圍人員和起吊情況,操作行車時,嚴禁閑談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5、操作行車時,每次隻準進行上下、左右、前後方向中的其中一項操作程序,嚴禁同時運行兩個方向及以上的操作。在重物未吊離地麵或支撐物時,嚴禁向前後、左右方向開車。
6、起吊、懸掛應確保重心穩固、繩索牢固不打滑,為保證物件平衡不歪斜,必須先進行試吊,確認無異常,方可緩慢起升。嚴禁用身體做平衡,嚴禁超負荷操作行車。
7、行車空載運行時,鉤頭應卷起距地麵3m以上,如有障礙物,應高過障礙物0.5m以上;吊起的重物不得離地麵過高,一般不超過1 m以上。
8、嚴禁利用行車拖拉設備、重物,嚴禁用行車做牽引工具,斜拉斜拽,禁止在起吊物上檢修設備,嚴禁在吊物未放置平穩時,用錘震敲物件。
9、行車運行中,禁止用手觸碰鋼絲繩、繩輪、製動器等其它機械部件,鋼絲繩斷絲超過10%時禁止使用,必須及時更換新繩,定期在鋼絲繩上塗抹潤滑脂,防止鋼絲繩鏽蝕。
10、堅持“人走機停”的原則,工作結束後,收起鉤頭,將行車停放在合適位置,然後切斷電源,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