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第1條 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液壓基礎知識及電氣維修基礎知識。
第2條 熟知自己的職責範圍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有關內容及有關規定。
第3條 各種機械設備檢修的操作者,必須了解設備的性能和技術特征。
第4條 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第5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第6條 在進行檢修作業時,一般不得少於兩人,並與操作工配合好。
第7條 在傾角大於150的地點檢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
第8條 當檢修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9條 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並閉鎖或設專人看管,嚴禁在開機情況下進行檢修。
第10條 檢修前應對支架等設備采取可靠的穩固措施。
第11條 設備檢修時,應在周圍環境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並設專人進行監護。
第12條 液壓係統一般不得在井下進行檢修,如特殊情況需在井下檢修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及保潔措施。
第13條 檢修液壓係統時,嚴禁帶壓拆卸。
二、 操作準備
第14條 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合格。需專用工具拆裝的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第15條 入井前檢修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檢修人員要向有關人員了解所檢修設備的運轉情況。
第16條 操作前要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檢查,確保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
第17條 對大的零部件檢修時,要製定專項檢修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貫徹落實到人。
第18條 清理檢修設備殼上的煤塵,工作地點周圍應灑水滅塵。
第19條 檢修部位上方及進風側的工作帳篷、檢修人員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潔。
第20條 檢修前除原有設施外,還要另舍可靠的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第21條 檢修設備零部件要搭接工作台時,必須搭接牢固可靠。
第22條 工作麵所用設備要編號管理,要建立檢修檔案。
三、 操作順序:設備檢修的操作順序:
第23條 首先了解故障現象,查明和03manbetx 判斷原因。
第24條 檢查檢修作業場所的安全情況。
第25條 清理機體上的浮煤,矸石及作業場所障礙物。
第26條 切斷電源並實施相關閉鎖,打開離合器。
第27條 關閉冷卻水路,做好檢修工具、器材準備。吊具必須合格,滿足起吊能力。
第28條 檢修機械設備時,應先外部,後內部;先簡單,後複雜;先傳動係統,後液壓係統。
第29條 檢修排除故障。
四、 正常操作:設備檢修的正常操作:
第30條 液壓件需帶入井下時,應有防汙染措施。
第31條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結合麵。以免收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第32條 需要進行起吊工作時,起重工具及連接環、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可靠,連接必須牢固。
第33條 拆裝時,對重要部位和加工表麵應使用銅棒撞擊。
第34條 拆卸生鏽或使用了防鬆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鬆動劑或振動處理後在進行。
第35條 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第36條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汙染、丟失或落入機器內部。
第37條 更換的零部件必須是合格產品。
第38條 安裝骨架密封是應使用導向裝置,防止翻唇。
第39條 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麵及緊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鬆膠。
第40條 檢修後必須清洗油池(油箱),注入油池(油箱)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第41條 設備試機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道安全區,並向相關人員發出開機通知及開車信號後,方可送電,並有該設備的司機按規定開機。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停機處理。特別是運輸機試機時,檢修人員呀避開牽引鏈(膠帶、張緊鋼絲繩)的受力方向,防止斷鏈(斷帶、斷繩)彈起傷人。
第42條 設備試機前需要盤車時,檢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部。
五、 收尾工作
第43條 各設備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麵檢查後,方可撤去工作帳篷和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並進行全麵試機,觀察是否有異常。
第44條 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將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及時升井並做好詳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