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風機司機作業標準
局部通風機司機作業標準
1 班前準備:執行《通用標準》的有關要求。
2 接班
2.1準時進入工作麵接班地點。
2.2 詢問上一班局部通風機工作狀況。
2.3 現場檢查
2.3.1 現場檢查局部通風機溫度、聲音、運轉情況以及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一閉鎖(風電)的設施齊全完好情況。
2.3.2 沿途檢查風筒的完好及吊掛情況。
2.3.3 需及時處理的問題,必須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2.4問題的處理:發現問題,落實責任,按彙報後的處理意見履行接班手續。
2.5履行交接班手續。
3 作業
3.1啟動前的準備啟動:局部通風機要保證連續運轉,如果停轉,要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彙報處理。
3.2 啟動:啟動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特別提醒:瓦斯超限,必須及時彙報,查明原因處理後,再開風機。
3.3 觀察局部通風機運行
3.3.1 局部通風機運行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局部通風機運行是否正常,高壓墊是否完好,消音裝置是否有效,並做好各種記錄。每班至少檢查二次風筒,發現有脫節、擠壓、扭折、破裂、脫掛及漏風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特別提醒:嚴禁無計劃停風。
3.3.2 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5m內不準堆有雜物。
3.4 特殊情況的處理
3.4.1 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未經礦有關部門允許,都不得隨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行。
3.4.2因故停電停風,要及時向上彙報,查明原因,同時通知供風作業點,及時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 交班
4.1交班前的準備與自查。準備好要交代的問題與情況。
4.2 向接班人彙報本班工作情況。
4.3 接受並協助接班人現場檢查。
4.4 問題處理。
4.4.1 發現問題立即協同處理。
4.4.2 對遺留問題,落實責任向上彙報。
4.5 履行交接班手續。
4.6 下班:執行《通用標準》;上井彙報,填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