峁底煤業儀器收發員操作規程
峁底煤業儀器收發員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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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儀器發放前的準備工作
1、準備好瓦斯員所帶的必須品:瓦檢儀、白板筆、粉筆、巡回圖表、記錄手冊、圓珠筆。
2、把電池裝入儀器內,檢查儀器的各部件,要求:各組件連接牢固、可靠、鬆緊適度、無鬆動的螺絲、無損壞的部位、護蓋擰緊、處表清潔美觀、鏡片明亮、幹涉條紋清晰、無彎曲和傾斜。
3、調節目鏡時,分劃板不得晃動。
4、儀器的各轉動部位要平穩、柔和,不應有卡滯和急跳現象。
5、儀器必須保證防爆,開關要有保護套,電池外罩嚴密。
6、轉動調零手輪應能找到幹涉條紋,轉動微調手輪應能見到幹涉條紋的微小移動。
7、檢查藥品性能,檢查水份吸收管的氯化鈣和外接的二氧化碳吸收管中的鈉石灰是否變色。若變色則失效,應打開吸收管更換新藥劑。
8、檢查氣路係統,首先檢查吸氣球是否漏氣:用手捏扁吸氣球,另一手掐住膠管,然後放鬆氣球,若氣球不脹起,則表明不漏氣,其次,檢查儀器是否漏氣,將吸氣膠管同檢定器吸氣孔連接,堵住進氣孔,捏扁吸氣球,鬆手後氣球不脹起為好,最後,檢查氣路是否暢通,即放開進氣孔,捏放吸氣球,以氣球癟起自如為好。
9、檢查光路係統,按下光源電門,由目鏡觀察,並旋轉目鏡筒,調整到分劃清晰為止,再看幹涉條紋是否清晰,如不清晰,可取下光源蓋,擰鬆燈泡後蓋,調燈泡後端小柄,同時觀察目鏡內條紋,直到條紋清晰為止,然後擰緊燈泡後蓋,裝入儀器。
10、嚴禁將藥瓶上下兩端隔片堵死。
第二條 發放儀器
1、每位瓦檢員各使用一台瓦檢器,對號發出,要求上班領用,下班交回。
2、發放儀器時,要輕拿輕放,避免儀器受到較大震動或衝擊,以防內部零件發生變位、變形。
3、嚴禁將帶病、不準或損壞的儀器發放。
4、發出的儀器,實行定人管理儀器管理,並且必須簽字領用,若有丟失,照價賠償。
5、要求瓦檢員要愛護儀器、不得私自拆裝,若有損壞,根據情節,斟情給予處分,情節嚴重者,必須賠償。
6、每位瓦檢員必須領用巡回圖表和瓦斯傳感受器監測班報,瓦斯記錄手冊、圓珠筆。
7、儀器發放後,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隨時隨地監測井下瓦斯變化狀況,接收各個瓦檢員的彙報工作,能處理的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快速地向領導彙報,以便有關部門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第三條 儀器的回收
1、要嚴格檢查,發現損壞、零件短缺,必須落實處理,嚴重者折價賠償。
2、儀器存放在幹燥地方,溫度適宜,防止潮濕。
3、每天工用結束時,要把電池取出,以防腐蝕儀器。
4、要定期對儀器檢查,校正,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5、儀器檢修,調校完畢後,要準確、真實及時進行記錄、簽字,並存入檔案。
6、每台儀器必須進行編號,按號放入儀器架上。
7、儀器的拿放要輕、穩、手、齊,嚴禁亂扔、亂放。
8、保持儀器室內衛生清潔,無其它雜物,防止外界雜物、灰塵等由氣路逢隙進入儀器,否則應進行清洗。若儀器發現故障必須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9、保證便攜式報警儀的充放電正常,嚴禁有過充電和電壓不足等現象。
10、瓦檢器每季交柳林縣局校正一次。
11、根據當班瓦檢員交代的儀器使用情況,做好記錄,及時維修,如有問題,要向領導反映。
1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不能脫崗、串崗。
13、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加強基本技能的培訓。
第四條 日報表的彙總
1、認真審閱每班瓦斯員所填寫巡回圖表和瓦斯傳感器監測報表的各項內容進行詳細整理,分類並分別記錄下來,需要反映領導的,及時要向領導彙報,以備領導安排下一班的工作任務。
2、詳細核實瓦檢員所測處的各點的瓦斯數據,按時間、地點、瓦斯的濃度,所測人員分別以報表的形式彙總於日報表上以備礦領導審閱批示。
3、填寫報表字跡要工整,書寫要整潔,格式分明一目了然,嚴禁錯填,塗改。
4、數據要準確,真實,不得有半點含糊,如有弄虛作假者,堅決開除。
5、“一班二檢”必須填寫報表,若遇突然原因(停風停電排瓦斯),出現空班現象,也要查明原因,如實地反映在彙總報表上。
6、彙總表必須與原始資料一致,不得有半點改動。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須與當班的瓦斯員保持聯係,問清原因後,再填寫。
7、彙總表必須有真實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