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安全管理手冊彙編
2008年元月編製
井下作業現場的特點是:狹窄不平;光線不足;地質條件隨時都可能變化;設備笨重;災害較多;多人聯合作業等。井下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就是要圍繞人、物、和環境三個方麵開展。根據我礦井下實際情況,要求井下安全檢查員在管理中嚴格按以下安全檢查項目開展工作。
一、 巷道和硐室掘進的安全檢查
1、 一般規定的檢查
(1) 巷道和硐室掘進施工前,應編製掘進作業01manbetx ,經批準後,方可施工。
(2) 采用平行作業時,平巷不得由裏往外進行支護;超過10°的傾斜巷道,每段內不得由上向下進行永久支護(錨噴除外);在傾斜巷道中施工,應設有防止跑車和墜物的安全措施。
(3) 采用掘進和支護單行作業時,在前一段的永久支護尚未完成時,不得繼續掘進。永久支護前端距掘進工作麵不得大於40m;在頂板壓力特別大的地區或易風化、膨脹的軟岩中,要采取短掘短砌(噴)法施工。
(4) 通過鬆軟破碎地帶的大斷麵巷道和硐室、獨立施工的超前導硐,其長度不超過30 m。在特軟岩層或破碎帶中,采用兩側導硐法施工時,導硐長度不應超過4 m。導硐的刷砌(噴)與掘進不得采用平行作業;如采用平行作業時,必須設有滿足人員出入及通風的安全出口。
(5) 在長距離巷道施工中,應設置躲避硐室,傾斜巷道每掘進40 m,平巷根據施工需要,設一躲避硐室,硐室深度不小於2m,不大於5m。
(6) 巷道掘進臨時停工時,臨時支護要緊跟工作麵,並檢查好巷道所有支護,保證複工時不致冒落。
(7) 巷道掘進施工中,必須標設中線及腰線。
2、 巷道掘進檢查
(1) 巷道的掘進毛斷麵不得小於設計規定。其局部超高和每側的局部超寬,不應大於設計規定150mm(平均不應大於75mm)。
(2) 要根據巷道規格、岩石性質編製爆破說明書。
(3) 在掘進工作麵打眼前,應找淨頂板兩幫的浮石。打地眼一律不準帶貨打眼。最外圈炮眼位置必須與設計毛斷麵保持相當距離,一般為100—250mm。
(4) 掘進工作麵距煤層5m時應打探眼,探清煤層和瓦斯湧出情況,探眼深度超前炮眼深度800mm以上,探眼數量大於2個。如果發現瓦斯大量瀉出或有其他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礦領導。
(5) 對掘岩石巷道相距15m時,要停止一頭掘進(放炮方法),距貫通地點5m時,開始打探眼,探眼深度要超前炮眼深度0.6—0.8m。
(6) 掘進工作麵與舊巷道貫通時,對方巷道要給上中心。相距10m貫通時,放炮前由班(組)長指派警戒員到所有貫通地點的道口進行警戒,雙方要規定好聯係信號,不得到通知不準擅自離開警戒區。距貫通地點5m時,開始打探眼。
(7) 嚴格執行防塵措施,凡是岩石掘進工作麵一律執行水打眼、裝岩灑水,嚴禁打幹眼。
(8) 工作麵禁止裝藥與打眼平行作業,裝藥要指定專人負責,其他無關人員不準裝藥。炮眼裝藥後,剩餘的空隙要全部用水炮泥和黃泥封滿。
(9) 放炮母線必須懸掛,不得與鋼軌、管子、風筒、電纜、電線靠近。放炮地點距工作麵距離必須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10) 放炮必須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瓦檢員不在,放炮員不準放炮。
(11) 掘進工作麵嚴禁放糊炮。
3、 裝車、運輸的安全檢查
(1) 超過400mm長的大塊矸石必須經過破碎後方準裝車。經過斜井的矸石裝車高度不準超過車沿。
(2) 工作麵的各種機械要指定專人開動,不準亂動。
(3) 推車經過彎道、道岔口、下坡道、風門等地點要大聲喊話,並注意不要將手伸出車外邊。推車要往前看,防止碰人。
(4) 暗斜井上部必須設擋車器(指沒有甩車場的暗斜井),並要經常檢查,保證安全行車。
(5) 傾斜巷道上下山掘進,要搭好牢固的溜子口和溜子道,並經常進行檢查,人員上下要取得聯係。使用絞車提升時,要用鐵楔子固定好導向輪。
4、 巷道支護的檢查
(1) 掘進工作麵臨時支架和永久支架必須使用前探鐵刹杆護頂,前探距離不得超過1架棚距,後麵要別在2架棚梁上。
(2) 臨時支護距工作麵距離一般不大於2m,錨噴巷道不大於3—4m,軟岩層一緊跟工作麵。
(3) 傾斜巷道的棚子必須保持足夠的迎山角,棚子間用鐵絲係好,每節棚要打好勁木和扣木,以防棚子推倒。
(4) 斜巷掘進工作麵上方要設牢固的安全擋板。距工作麵上方20m處,要設安全欄遮擋。
(5) 大斷麵巷道施工必須架設牢固的腳手架,腳手架上麵不準存放過多的材料。
二、 炮采工作麵安全檢查
炮采工作麵生產時容易出現的問題是冒頂、片幫和爆破02manbetx.com 。因此,炮采工作麵的重點是工作麵支護與頂板管理、安全出口、放頂安全作業和爆破安全作業
1、 工作麵支護的檢查
(1) 檢查工作麵支柱布置是否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支柱要呈一條直線,柱距、排距偏差不超過100mm。
(2) 支柱初撐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窩是否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3) 是否存在失效柱、梁和空載支柱。
(4) 頂梁鉸接率是否大於90%,是否有頂梁連續不鉸接現象。
(5) 機道與放頂線是否配足水平楔。
(6) 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及時架設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
(7) 是否存在不同型號支柱混用問題。
(8) 支柱是否全部編號管理,並做到牌號清晰。
2、 上下順槽的檢查
(1) 檢查巷道斷麵是否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巷道淨高是否低於1.8m。
(2) 巷道支護是否完整可靠,有無斷梁、折柱、空頂。
(3) 機電設備是否上架進壁龕,電纜懸掛是否整齊。
(4) 巷道有無積水、浮渣、雜物。
(5) 材料、設備碼放是否整齊,並有標誌牌。
3、 安全出口的檢查
(1) 檢查順槽至煤壁線20m範圍內支架是否完整。
(2) 是否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超前支護。
(3) 巷道高度是否不低於1.6m。
(4) 有無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端頭對梁。
(5) 工作麵有無超過0.6m寬的人行通道,高度不低於工作麵采高的90%。
(6) 超前工作麵煤層開采的距離是否符合規程規定。
4、 煤壁及機巷支護的檢查
(1) 檢查煤壁是否平直,並與底板垂直。
(2) 是否存在超過規定的傘簷。
(3) 懸臂梁是否到位,端麵距小於300mm,梁端是否接頂,及時掛梁。
(4) 貼幫點柱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及時、周全。
(5) 懸臂梁支柱架設是否及時,改臨時柱是否做到先支後回。
5、 頂板管理的檢查
(1) 是否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 頂底移近量是否小於每米采高100mm。
(3) 是否出現台階下沉。
(4) 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是否出現高度大於200mm的冒落,出現時是否采取接實頂板的措施。
6、 工作麵放炮的安全檢查
(1) 是否按作業規程規定布孔、鑽孔。
(2) 是否按規定裝藥量和裝藥方法裝藥,裝藥前是否清除炮眼內的煤粉。
(3) 是否按規定使用炮泥封孔,不裝空心炮,並使用水炮泥。
(4) 是否堅持一組裝藥一次起爆,“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5) 雷管炸藥是否分開存放,並且上鎖。
(6) 啞炮處理是否按規程規定處理。
(7) 雷管、炸藥是否帳物相符,領退有記錄,並有簽字。
7、 工作麵設備的檢查
(1) 檢查煤電鑽是否有綜合保護。
(2) 刮板輸送機鋪設是否平穩、接頭是否嚴密。
(3) 工作麵小絞車是否有四壓、二線和地錨,鋼絲繩是否超限。
(4) 電纜架設是否牢靠安全。
8、 回柱放頂
(1) 密集支設、安全出口、回柱方法是否符合作業規程,是否按作業規程及時放頂,控頂距是否符合要求。
(2) 是否采用先支後回,由上而下,由裏而外的三角回柱法回柱。
(3) 回柱與支柱距離是否小於15m,分段回柱時,距離是否大於15m,掐頭處是否布置隔離點柱。
(4) 懸頂超過作業規程的最大值頂板不冒落時,是否加強支護,是否按作業規程要求處理。
(5) 用絞車回柱的,回柱絞車安裝位置,回柱大繩導向輪位置和固定方法及大繩與繩套連接方法是否符合作業規程,絞車安裝是否牢固。
(6) 回柱時是否明確的指揮人員,回柱工作區是否有人員停留。
三、 巷道維修的現場安全檢查
1、 頂板管理的檢查
(1) 凡裸岩巷道完好的頂板,不得任意破壞。
(2) 巷道頂板完好,整體性能強,岩質密實的靜壓巷道棚距最大限度為1.2m(特別堅硬時不架棚)。頂板破碎、有活石的靜壓巷道或無活石的動壓巷道棚距最大為1.2m。
(3) 翻棚時必須由班(組)長和安全員進行敲幫問頂。
(4) 撬落活石應從頂板完整的地方開始,以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在撬落活石時,一人操作,另一人在後麵當好安全監視哨,禁止行人通過撬頂危險區。
(5) 巷道頂板完好、岩質堅硬、整體性強,節理與層理不發達的靜壓巷道,可以采取錨杆支護。
(6) 打錨杆在打眼前,必須先找落浮石,然後開機鑽眼;有棚巷道打錨杆要翻1架打1m,或先打眼後翻棚。
2、 支架拆換的檢查
(1) 拆換支架一定從頂板好的地點開始,不得大拆大換。翻棚前要加固工作地點的支架;遇有頂板破碎,應超前挑頂,事後翻棚。
(2) 凡獨頭巷道,一定從外向裏拆換,不得由裏向外進行。貫通巷道要順風逐架拆換。
(3) 傾斜巷道拆換支架,要由上至下進行拆換。在拆換前必須增加下麵支架勁木和打好頂柱,防止支架推倒。
(4) 拆換棚時,在一架未完成之前,不得終止工作,應該連續進行;如果不能連續進行施工,每次工作結束後,必須接幫封頂。
(5) 對頭巷道維修拆換,在兩頭相距5m時,要停止一頭作業。以免造成壓力集中發生冒頂。
(6) 拆換支架時,一定要打牢固的腳手架,禁止用管子和礦車當腳手架。
(7) 上下山拆換支架前要在距工作地點5—10m處分別設2—3處擋板,防止滑落岩石打傷下麵的工作人員或檢查人員。
(8) 拆換支架遇有棚頂上有木垛時,要先用長杆托好木垛後再翻棚。
3、 推、裝、卸及其他的檢查
(1) 推車過彎道、風門子、道岔子、下坡等地點時,一律要進行安全喊話。
(2) 卸車時先打掩後卸料,卸重物要喊號,2人以上抬卸時,要搭配合適。
(3) 在獨頭巷道或頂部有高冒處施工前,要找有關檢查人員檢查瓦斯。
(4) 維修巷道需要放炮時,在裝藥前,首先檢查周圍設備維護情況和20m以內瓦斯情況,確定安全後,方準放炮。
一、 井下管理人員在井下發現安全隱患,隱患不排除不離開現場,發現人應立即安排工人進行整改。如不能處理的報生技科,發現人不立即排除或上報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 當班安全員對管轄範圍內安全保障全權負責。要求做到以下工作:
1、 掌握本管轄範圍內的地質構造情況、避災線路、設備運轉情況、安全程度,本班施工地點工作安排,人員分布情況,人員分工情況等。熟練掌握井下生產中“采、掘、機、運、通”,“破、裝、支、運、回”所涉及到的安全管理項目和技能。
2、 掌握本班本管轄範圍內人員思想、身體、家庭、生活規律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製止其入井工作。對不遵守礦安全規定的人員,可以建議礦部不錄用。
3、 根據礦領導安排,指揮本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4、 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管理技能,不斷學習新的安全管理方法,提高發現、03manbetx 處理問題的管理能力。
5、 加強本管轄範圍內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時組織召開班前會,加強勞動紀律建設,杜絕工人遲到和不參加班前會的現象。工人臨時休息,必須提前向安全員請假。
6、 本轄區新進工人必須取得安全員同意後方可參加工作。
7、 工作期間,嚴禁脫崗、井下睡覺和隨意出井等行為,隨時要在井下巡查本轄區各點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三、 安全監管
1、 井下安全監管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製,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井長對礦長負責,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井長負責,班組長、工人對安全員負責。
2、 礦領導在井下檢查到安全隱患,除立即安排整改外,要根據隱患危害程度對本轄區安全員進行告知並罰款,本轄區安全員再根據情況對本班相關工人進行處理。
3、 全礦安全罰款用作獎勵安全工作做得好,敢於逗硬的管理人員。
4、 對安全員的罰款由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和井長執行。對工人的罰款由安全員執行。
XX煤礦安全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安全檢查員是考試合格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是礦派到井下當班跟班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檢查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按照“煤礦三大規程”進行工作,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
2、 安全檢查員要按照礦製定的“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的規定進行監督檢查,做到無措施、無作業規程不作業。
3、 安全檢查員跟班作業中要把“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巡回檢查頂板、敲幫問頂、探放水等重要安全生產環節作為檢查重點,發現不按作業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可立即停止作業。
4、 安全檢查員在跟班作業中,發現安全隱患,需要緊急處理,可調動當班人員處理安全隱患,再向礦部彙報。
5、 安全檢查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對安全生產危及人身安全時,,可停止作業地點工作,進行處理,再向礦部彙報。
6、 安全檢查員要熟悉煤礦“五大災害”的各種預兆,對本礦容易發生的重點安全隱患進行重點排查,對在工作中對隱患能做到及時“發現、檢查、處理、彙報”。
7、 安全檢查員對井下不通風的巷道、盲巷、密閉口要檢查是否有柵欄警示牌,避免人員誤入。檢查通風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有困難要向礦部彙報。
8、 安全檢查員在工作中要本身不違章作業,抵製違章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安全檢查員能製止一次02manbetx.com ,礦部要給予表揚獎勵。因工作疏忽,檢查不到位,造成本班作業地點發生02manbetx.com 和損失,要追究責任。
XX煤礦瓦斯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瓦斯檢查員是考試合格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是礦派到井下當班跟班的專職檢查瓦斯人員。瓦斯檢查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
2、 瓦斯檢查員除檢查工作地點瓦斯外,要檢查與作業地點有關的電氣設備附近地點的瓦斯濃度,礦部安排到其他地點檢查瓦斯濃度。
3、 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必須做到“三對口”,就是原始瓦斯檢查記錄、工作地點瓦斯記錄板牌、瓦斯報表的數據要相符,絕不允許假檢、漏檢,因瓦斯漏檢造成瓦斯02manbetx.com 要負直接責任。
4、 瓦斯檢查員必須做到“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掌握瓦斯濃度界限,對瓦斯濃度超限,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對瓦斯局部積聚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 瓦斯檢查員發現井下有瓦斯積聚的地點,要立即向礦部彙報,有權停止該處作業。
6、 瓦斯檢查員發現局部風機安設位置不當,出現循環風,要立即向礦部彙報進行處理。對局扇突然停止運轉,要立即撤出人員。
7、 瓦斯檢查員要管好風機,風筒和通風設施,發現風筒漏風,風筒距工作麵過遠,造成微風,無風作業,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 瓦斯檢查員要監督作業地點是否按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作業。對貫通作業地點要檢查:瓦斯濃度是否超限、風筒是否脫落、警戒是否設置等,保證不發生事故。
9、 瓦斯檢查員自身要不違章作業,抵製違章指揮,遵守勞動紀律。能避免一次事故,作出成績要給予表揚獎勵,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為造就一支安全意識強、專業素質高,相對穩定的工人隊伍,就必須從招工的源頭抓起,首先是年齡在20至48歲之間,身體健康,精神正常,從事煤炭工作至少3年以上,初中畢業,無賭博、酗酒等惡習,無違法記錄,能夠長期待在礦上,一般不輕易回家。招工時,首先由生產副礦長麵試,麵試合格,由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副礦長進行培訓,培訓後進行考試,考試合格,由技術負責人出具試用通知單,才能領取勞保用品,安排住宿,在老師傅的帶領下入井工作。
XX煤礦班前會管理規定
一、 班前會召開時間
早班 7:30
中班 15:30
夜班 23:30
二、 班前會由當班所有安全員按時組織召開並作好相關記錄。會議召開前,每個安全員必須掌握本班本作業地點人員到位情況,認真觀察每個工人的精神、身體狀況,發現異常情況的工人,立即製止其入井。
三、 所有當班下井人員必須先參加班前會,後領礦燈,檢身入井。凡不參加班前會的人員,一律不予發放礦燈,不予入井。
四、 未經礦部培訓合格並同意上崗的工人和未參加班前會的工人,當班安全員必須製止其入井工作,礦部發現以上兩種情況人員在井下工作,由當班當工作點的安全員承擔全部責任。
XX煤礦工程驗收程序
每月29日,施工隊伍將當月完成工程段整理好,向礦部技術負責人提出驗收申請,技術負責人及時組織驗收,參加驗收人員包括生產、安全副礦長,井長和當班安全員,驗收合格,在驗收單上簽字,不合格的必須對相關項目整改完畢後,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
施工方憑驗收合格單經礦長簽字後到財務領取相應勞務費。
XX煤礦雜工開取程序
井下雜工本著事實求實,精簡高效的原則,盡可能控製不必要的雜工,降低生產成本。對安全投入的雜工,不能隨意扣減。
井下雜工由安全員根據需要先開派工單,作業完畢後由井長驗收,合格由井長簽字,月底工人憑井長簽字的派工單在井長處統一開取結算單,派工單作為附件,結算單經礦長簽字後領款。
XX煤礦礦燈發放規定
1、礦燈發放時間:
早班 7:40—8:00
中班 15:40—16:00
夜班 23:40—24:00
2、礦燈禁止私自充電,一律放礦燈房充電。
3、每人隻能領取本人礦燈,代領一律不予發放。
4、凡未參加入礦培訓或參加當班班前會的人員,一律不予發放礦燈。
XX煤礦2008年安全防範重點及要求
XX煤礦位於綏陽縣梘壩鎮陸台村,生產無煙煤,屬低瓦斯礦井,無衝擊地壓,采用中央並列式通風,木支護,炮采落煤,采煤傾角12度,回采頂板采用全部垮落法處理,圍岩為中等穩定的砂岩、砂頁岩或較堅硬頁岩。
2008年安全防範的重點是:頂板,瓦斯和運輸上的安全管理,要求全礦井下管理人員和工人做到以下安全要求:
一、頂板安全管理要求
1、所有作業地點嚴禁空頂作業。上衝巷道支護要求:柱距不超過1米,迎山角度正確,迎山有力,不得用楔子尖緊,必須挖腳窩,用草鞋板打緊,支柱直徑必須大於12公分。采麵支護要求:回采支護不少於三排,少於三排不準回采。柱距不超過0.8米,行距不超過1米,迎山有力,用草鞋板打緊,支柱必須挖腳窩,該打木垛的一定要打,回采的采空區要及時回柱放頂。頂板破碎地點,必須架廂跟進,廂距不超過1米,親口接角度要吻合,梁頭不能小於12公分,杠材不能小於8公分。C3煤層抽芯頂板危害較大,所有上衝、平巷掘進巷道必須架廂跟進,遇煤層變低,架抬板廂,抬板厚度不低於15公分,廂距不超過1米,跨度不超過1.7米。以上要求由井長、安全(瓦檢)員監督落實。
2、所有作業地點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工程質量標準,上衝巷道不準超寬,C1上衝巷道不超過3.5米,C3巷道不超過3米。各處平巷掘進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的斷麵要求施工。由技術負責人對全礦工程質量進行總的監督。
3、對頂板隱患實行重點監控,對在頂板管理上出現問題的管理人員給予重處。安全(瓦檢)員發現安全隱患,安全隱患不排除,不得離開現場。
二、瓦斯安全管理要求
1、瓦斯管理的重點在通風,全礦通風堅持“掘到哪裏,風到哪裏”的原則,保證各點風量足夠,瓦斯不超限。安全(瓦檢)員要根據工程進度,及時通知電工安裝或搬移局扇。井下各處電器、線路安裝應符合井下安全規定,標識明確,發現失爆現象要及時處理。
2、風筒堅持“班組負責,安全(瓦檢)員監管”的原則,正確懸掛,風機送風到哪個工作點,就由哪個點的班組接風筒,安全(瓦檢)員監督指導正確懸掛。放炮時,班組必須對風筒采取保護措施,風筒非正常損壞,由責任班組負責賠償。重點加強C3通風管理,嚴格執行規程規定。
3、安全(瓦檢)員要及時查找工作點無風或風小原因,及時督促整改落實。C3遇停電或瓦斯超限不能排除時,必須撤人出井。井下各作業點嚴禁無風作業。
三、運輸安全管理要求
1、運輸車距必須保持30米,不準推埋頭車,嚴禁放飛車。
2、井下工人不準相互用礦燈直射眼睛。
3、運輸班組工人不得無故缺班,避免引起慌亂。機車駕駛員要嚴格按照規程和礦規定操作機車,作好機車保養維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4、每個班組隻允許使用2個礦車。礦車離人時,必須塞緊墊實,防止自溜。計量人員要隨時對運輸班進行安全監督和教育。
5、機車未出井,不準推礦車入井,機車未入井,不準推礦車出井。
6、車場處重車必須可靠打掩,不得自溜,掛鉤必須全部連接可靠,礦車插銷必須插到位,由計量員監督執行。
7、人員出井時,必須等機車發車後,再尾隨其後出井,由計量員監督執行。
8、井下發現故障礦車,當班計量員在礦車側邊用粉筆標明後,由地麵倒車工人推至機修處進行維修。維修好的礦車由倒車工人及時推入井中運行。
9、機車未出井,人員若要入井,必須與井下電話聯係,確認安全後方可入井。
10機車嚴禁超速運行,將要出井時,必須減速、鳴號,岔道應由倒車工人提前扳好。倒車工人要維持地麵軌道兩旁暢通,無閑雜人員在軌道中間和兩旁停留。
四、其他安全要求
1、未經培訓工人嚴禁入井工作,誰放入井,誰承擔相應責任。進班前由安全員組織召開班前會,班前會召開後,再發放礦燈入井。
2、井下放炮距離必須大於100米,放炮後母線要收好,放炮器與鑰匙要分開保管。
3、班組少於3人,不得作業,回采工作麵少於5人,不得作業,回采班組連續缺2個班的,由礦上重新安排作業點。
4、安全管理人員(含礦長、技術負責人)交接班要當麵交清,安全隱患不得留到下一班。
5、工人未經安全員許可,嚴禁亂竄工作地點。
6、工人未出班,當班安全員不得提前出班。安全員主動組織好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安全問題。
7、加強機電管理,井下的各種機器、設備必須明確責任人,做好日常保養和維護,減少故障率,提高生產時間。
XX煤礦班組管理要求
1、 班組長由班組內部推選產生,班組長負責組織本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礦部對班組長組織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實行獎懲。班組內工人必須服從班組長安排。班組長應虛心接受工人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
2、 對不服從班組長安排或不適應煤礦井下工作的班組內工人,班組長應及時向礦部反映,由礦部調查、核實後處理。
3、 班組長應認真記錄好班組內人員的出勤、工資、領用材料等,帳目要做到準確、公開、公平,攤派要合理,使班組內工人不產生矛盾。不準克扣或提成班組內工人工資。
4、 班組內新進工人必須由班組長主動帶到礦部進行培訓。未經培訓就帶到井下工作的,對班組長處罰50元/人.次。
5、 每個班組原則上不能缺大班。由班組長合理安排班組內人員輪流休息。無故缺大班的,對班組長每次處罰20元。
6、 本要求從2008年3月1日起執行。
XX煤礦井下放煤(渣石)工安全生產要求
為避免放煤(渣石)工之間因交接不清扯皮,對放煤(渣石)工作如下要求:
1、 上一班不能將-煤(渣石)倉內的煤(渣石)全部放幹淨,必須留一車以上在倉內擋煤(渣石),並將倉門鎖牢,下一班因上一班放幹淨或倉門未鎖牢而造成煤(渣石)大量漏在巷道內,下一班對漏在巷道內的煤(渣石)進行裝運,由上一班按每車5元支付裝車費,由當班安全員、計量員監督執行。
2、 倉門在哪一班出現問題,當班必須修好,若下一班上班時發現倉門損壞,要及時報告當班安全員,如查證屬實,由上一班賠償下一班損失20元。由當班安全員、計量員監督執行。
3、 放煤(渣石)工必須按時上班並參加班前會,無故不參加班前會的按礦規定處罰。上班後應及時入井,在礦車空閑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多放煤(渣石),礦車緊張時,應先保證生產用車,一人一次限推一輛車。放煤(渣石)工必須保證倉內不堵塞,無故造成堵塞的,對當班人員每人罰款10元。由當班安全員、計量員監督執行。
4、 工作時必須注意安全,班組人員要熟練配合,防止漏煤(渣石)傷人。推車至岔尖時必須減速,堅持喊話,觀察確認兩邊無來車時,搬動岔尖過車,過車後,搬回岔尖。從車場推車到溜煤眼,搬動岔尖後要及時複原,確保底大巷推車安全。由安全員監督執行。
處理煤炭開采關係“十六字方針”:以采定掘,以掘保采,采掘並舉,掘進先行。
開采一般順序:采區前進,區內後退。
開拓巷道分為:平峒,斜井,立井,井底車場,石門,主要運輸及回風大巷,風井。
準備巷道分為:采區上山,采區下山,聯絡巷,溜煤眼。
回采巷道分為:回風巷道,運輸巷道,切眼。
礦井主要生產係統:通風係統,提升、運輸係統,供電係統,供排水係統,壓風係統等。
“一通三防”:指通風,防瓦斯,防火災,防煤塵。
礦井“五大災害”:指井下火災、水害、瓦斯爆炸、頂板災害、煤塵爆炸。
井下自救“五字原則”:滅、護、撤、躲、報。
井下急救“三先三後”原則:對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剛停止不久的傷員,必須先複蘇,後搬運;對出血的傷員,必須先止血,後搬運;對骨折的傷員,必須先固定,後搬運。
采煤法兩大體係:壁式采煤法和柱式采煤法。
礦山機械分為煤礦固定機械和煤礦采、掘、運機械。
礦山固定機械(四大件):排水設備,通風設備,空壓設備,提升設備。
煤礦供電基本要求: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什麼是安全:指消除能導致人身傷害、疾病或死亡,或引起設備或財產損失或危害環境的條件,就是安全。
礦井透水預兆:煤壁掛紅,發潮發暗,毒氣增生,新麵冒汗,巷道變冷,霧氣盤旋,淋水增多,水質突變,片幫底鼓,礦壓顯現,鑽孔漏水,水叫不斷。
“三專兩閉鎖”:指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采煤工作麵最高風速為4米/秒,最低風速為0.25米/秒。
探放水的原則:有疑必探,先探後掘。
觸電事故分為:電擊和電傷。
照明、煤電鑽供電電壓不超過127V,控製線路電壓不超過36V。
井下電器“三大保護”:過流保護,漏電保護,接地保護。
井下36V以上電器設備都要設接地保護裝置,並構成接地網。電纜的超長部分應放在呈S型的架上,不應盤成O型或8字型。
采空區處理方法:全部垮落法,全部充填法,局部充填法,煤柱支撐法,緩慢下沉法等。目前,我礦主要采用全部垮落法處理采空區。
巷道支護種類按結構可分為棚式支護,混凝土支護,錨杆支護,料石砌镟支護等。我礦目前主要采用棚式支護。
“一炮三檢”: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都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隻有瓦斯濃度在規定範圍內才能放炮和放炮後進入現場作業。
“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指每次放炮,都必須有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三人在場並按規定放炮的製度。
采煤工作麵至少要保持兩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另一個通到進風巷。
采煤工作麵必須及時放頂或充填,空頂距離不得大於5米,炮眼深度小於0.6米,不得裝藥放炮。
“三違”:是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回采工藝過程:破煤 裝煤 運煤 支護 處理采空區,簡稱破、裝、支、運、處。
“三直一平兩暢通”:煤壁、刮板運輸機、支柱各成一條直線,輸送機平整,上下出口暢通。
“三不傷害”:指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井下“三條線”(又稱生命線):指井下通訊係統,壓風係統和防塵供水係統。
處理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指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沒有采取相應安全防範措施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
打眼工01manbetx
1、 必須了解、熟悉作業麵的煤岩層情況,隻準按規程規定作業。
2、 打眼前,先敲幫問頂,處理好危岩、傘岩等,隻能在安全環境下工作。
3、 打眼工不準戴手套,衣服要扣(紮)好,紮好衣袖。
4、 開鑽前先檢查打眼工具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作業,再檢查或延效中線、腰線,堅持定向後打眼,按規定的炮眼布置角度、數量、深度打眼,確保預期爆破效果。
5、 打眼過程中,發現異常現象,如長針、風(電)鑽燙手或漏電等,應立即停鑽檢查,進行處理;若炮眼內有水、氣壓力突增,溫度徒生,煤岩突然鬆軟時,均應立即停止作業,不準拔釺子,立即向班(組)長彙報請示處理。
6、 不準在殘炮上打眼,不準沿裂縫方向打眼,不準亂丟風(電)鑽,不準強拉硬扯電纜,不準用鋼釺二錘硬搬風、水管。
7、 遇瞎炮時,嚴禁在原炮眼內打眼或用風(電)鑽洗眼,應向同方向間距不得少於30公分處重新打眼。
8、 打眼結束後,應將風(電)鑽和管線等放在安全地點。
9、 不斷完善濕式作業,減少層毒危險。
支護工01manbetx
1、 工作前先了解、熟悉作業規程的支護形式、質量要求、規格尺寸和注意事項。
2、 作業前要檢查應帶的工具、材料(包括備用和臨時用料)是否符合規定。
3、 進入工作麵前要全麵檢查工作段周圍支護情況,發現斷梁折柱、支架(柱)不齊全時,應立即補齊支架(柱)或臨時支護。同時檢查頂板、煤(岩)幫,及時排除偽頂、浮岩和傘簷。堅持班前、班中、班後敲幫問頂。
4、 采煤工作麵支護應按照作業規定的排柱距打成直線,支柱(架)應打牢實。頂底鬆軟可穿鞋戴帽(頂底隻能各加一塊木版),嚴禁打光頭支柱,傾斜或急傾斜煤層,支柱(架)向上傾三至五公分。
5、 掘進工作麵架設支架前,要先檢查延放中、腰線,按作業規程規定的巷道淨寬、淨高、棚距、腿窩深度無誤後,才可立柱上梁,先打緊端楔子,棚幹應垂直巷道中線和底板,再背幫接頂,背板隻能按雙數安排。
6、 用車運送支架料石時,裝車要放穩捆牢,同向推車間距不少於30米,長件物料前端應有人或設礦光,推車是經常注意行人。停車前向後方喊話,卸車前必須車刹牢,兩個卸料時要喊話且動作一致,不準翻車卸料,不準放飛車,所裝材料不準超出車寬。
放炮員01manbetx
1、 放炮員必須專門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放炮合格證的專職人員擔任。
2、 放炮員必須持廠(礦)規定的專門領料單,經班(組)長審簽的數量和規格到藥庫領取藥、管,藥、管分裝,管箱加鎖,並運至放炮地點。藥、管必須放在支護完整,避開機電設備、電纜、放炮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3、 裝配藥引的要求
① 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如軌道、電纜電線、金屬管道等)的放炮地點附近進行。禁止坐在藥箱上和炸藥包上裝配引藥,裝配引藥的數量以當班需要量為限。
② 抽雷管每10個或20個一把,使用時要逐個抽出,抽出前必須把腳線順好,插時一隻手按雷管散尾腳線,另一隻手把被抽的雷管放在手心,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雷管上端腳線,用力均勻抽出,再繞成小圈分個存放。
③ 紮孔:先將藥卷一頭的包裝紙扯開,再用略大於雷管直徑的炮錐(隻準用木、竹製作)紮一小孔,孔深比雷管略長。
④ 做引藥:把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小孔內,卷好包裝紙。雷管腳線先在藥卷口緊繞一個圈打一個結,剩餘腳線暫時纏繞在藥卷上就成待裝引藥。若用毫秒延期雷管,必須把同一段的引藥放在一起,按規定的放炮次序裝藥放炮。
4、 裝藥前的準備
① 裝藥前必須加固好工作麵附近的支架,排除偽頂、浮岩、傘簷、煤(岩)幫等。
② 放炮母線應妥善的懸掛在巷道幫上,支架(柱)上,且和其他導電物隔開,並把母線兩個扭結成短路。
③ 檢查放炮地點20米範圍內的瓦斯含量,瓦斯超限應查明原因,隻準在瓦斯允許量內才能裝藥放炮。
④ 檢查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圖表要求,不符合爆破圖表要求,不準裝藥放炮。
⑤ 裝藥時必須排除炮眼內煤粉、岩粉。
5、 裝藥應按下列要求
① 按照爆破圖表的規定進行裝藥。
② 裝藥時,藥卷之間必須密接,引藥最後裝入,最後用炮泥填塞,將雷管腳線卷結。
③ 有水炮眼要添加防水套。
④ 炮泥必須用不燃性的粘土,搓成長約一公分,比炮眼略小的圓條。
⑤ 不準放糊炮、扒炮,禁止明火,明電放炮。
6、 聯線與放炮的要求
① 放炮前先檢查放炮地點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由放炮員、瓦檢員或班(組)長指定專人在可能放炮點的所有通路上設置警戒。
② 放炮員按規定起爆順序自己聯線和親自放炮。放炮器鑰匙隻準放炮員隨身攜帶。
③ 放炮後,放炮員在離開放炮地點前,先取下放炮器鑰匙,再將放炮母線從放炮器取下並扭結在一起。
④ 放炮後,待工作麵炮煙排除後,檢查瓦斯濃度,撤回警戒人員後,方可進入工作麵工作。
瓦斯檢查員01manbetx
1、 帶病瓦檢器不準入井使用。
2、 瓦斯檢定器使用前的準備:
① 檢查吸收劑是否失效。內部吸收管裝二氯化鈣或矽膠,用以吸收水份;外部吸收管裝蘇打石灰以吸收空氣的二氧化碳,吸收劑顆粒大小以3—5毫米為宜。太小粉末太多,容易進入氣室,太大則藥品不能充分發揮吸收作用。內部吸收管的三塊隔片必須按說明書中要求安裝。
② 進行氣密性檢查。用左手堵住儀器進氣孔,右手按下膠氣球,如果球不膨脹還原,說明該儀器和吸氣膠皮球都不漏氣。
③ 檢查幹涉條紋是否清晰。把電池裝入儀器,按下按扭由目鏡觀察,旋轉保護玻璃座調整視度達到觀察數字最清晰,再看幹涉條紋是否清晰,如不清晰可將光源燈源蓋打開,稍微轉動燈泡座,直到幹涉條紋明顯為止。
④ 用新鮮空氣清洗氣室。必須在和使用地點溫度相接近的新鮮空氣中(如靠近進風井八字口前20米左右)清洗氣室。即將膠皮球按壓幾次。
⑤ 幹涉條紋的零位調整。第一步按下精讀按鈕,轉動測微手輪,使刻度盤的零位與指標線重合。第二步按下粗讀按鈕,轉動粗讀手輪,從目鏡中觀察,把幹涉條紋中最黑的一線或二線中的任一條邊緣(即壓邊)或正中對準分劃的零位線,牢記所對的黑線,旋上護蓋,確保零位不用移動。
3、 瓦斯檢定器的使用方法:
① 測定前,把膠皮球按在儀器出氣孔上,按動次數,吸入新鮮空氣,清洗瓦斯檢定器內的瓦斯。
② 按精讀數電門,反時針方向轉動測微手輪,使刻度盤的零位對準指示線。
③ 測定時,將連線進氣孔的膠皮管伸入測定地點(掘進磧頭可分別頂、幫、底、巷中測六至七點,每點按膠皮球5—6次)。
④ 按粗讀數電門,由粗讀數目鏡觀察看對零時幹涉條紋移動情況,如對零時幹涉條紋移動在分劃板上的3—4%之間,此時按順時針方向轉動測微手輪,使對零時的黑色幹涉條紋退回其中較低的數字上(即3%的刻線上),然後按精讀數電門,讀出精讀數盤上的讀數,若在0.22%-0.24%間,可讀為0.23%,最後測定結果為3%+0.23%=3.23%。
⑤ 檢查二氧化碳時,先按上法測出沼氣含量,再取下外部吸收管(裝蘇打石灰的二氧化碳吸收管),檢查出沼氣與二氧化碳的混合氣體含量,由混合氣體(即沼氣與二氧化碳)含量中減去先在同地測出的沼氣含量,再乘上係數0.955,即為該地實測二氧化碳含量。
4、 出井前的檢校
瓦斯檢查員出井之前,應在進班時對零地點,按壓皮球幾次,觀察儀器幹涉條紋對零是否移位。若移位,說明儀器有故障,要立即送專人檢修、校驗。
5、 瓦檢員按廠規定檢測範圍和《煤礦01manbetx 》規定檢查和填寫檢查記錄,檢查板牌和瓦斯檢查日誌。
6、 瓦檢員的儀器專人專用,妥善保管,井下不準拆修儀器,有故障送專人校驗。
礦燈充電工操作規程
1、 電解液的配製
① 所有硫酸、蒸餾水必須符合規定。
② 配製電解液前,充電工應穿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且用耐酸、耐溫(100℃以上)的容器的工具。
③ 配製電解液時,隻準把硫酸緩慢倒入蒸餾水內,以防發生爆炸危險。
④ 蒸餾水、硫酸等應妥善保管,封蓋嚴密,不準掉入雜物。
2、 對補充電的要求
① 新燈在使用前往電池內注入規定的電解液進行初充電。
② 注液時將電瓶傾斜45度角,注液後靜止二至四小時,再將電瓶直立,若液麵低於注液孔,應補加電解液使其與注液孔孔麵相平為止。
③ 礦燈上充電架時,將整流器直流電壓調到4.5—4.6伏。礦燈上完後調節電壓,使其充電電流達到規定值。
④ 當充電到48和72小時,電瓶內須各補充一次蒸餾水,使液麵電解液與注液孔平,充電結束後,測定電解液比重應為1.280±0.01(30℃)。
⑤ 礦燈充電完畢後,將燈頭逆時針方向旋轉180О,放置二小時後,打開開關,進行電燈實驗。
3、 對日常充電的要求
① 經初充電實驗後合格的礦燈,關閉礦燈開關編上號碼,依次放在充電架上進行充電,充電開始時充電指示器的指針大幅度偏轉,則表示充電正常。
② 在充電進行中,若外電源停電,則須立即把每個礦燈燈頭反方向旋轉開,與充電電源切斷,待外電源恢複供電時,再進行充電。
4、 日常注意事項
① 日常充電時,如發現充電指示器指針偏轉超過紅線位置,指示器表殼發熱,應立即將礦燈取下,進行檢查。
② 充電線路必須保持接觸良好。
③ 公休假日,礦燈應進行一次“均衡充電”。
④ 日常使用中,不準過放電,電瓶兩端電壓不準低於3.5伏。
⑤ 礦燈在使用中必須經常保護電瓶內的電解液液麵高出極板組上麵,且不準超過注液孔。
⑥ 每次在收燈時或充電前,必須檢查透氣孔眼是否暢通,防止因透氣孔堵塞引起漏酸。
⑦ 收、發礦燈前,要檢查礦燈是否完好,特別是緊固件。否則檢查原因,禁止發帶病礦燈下井。
井下電工操作規程
1、 入井前必須帶好所用工具、材料、停電作業片等。
2、 入井後檢查電氣設備,聽聲音是否正常,各部螺絲是否鬆動,電纜懸掛是否整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好記錄。
3、 處理故障必須先停電後作業,停電後必須懸掛“有人作業,禁止送電”標誌片,經試電筆檢查確認斷電後,才準作業。
4、 高壓作業時,堅決執行憑停電作業傳票,經配電所值班員同意並簽名,方可按規定作業。
5、 作業結束後,應派專人或電話與配電所值班員聯係,請求送電。
6、 井下防爆設備,必須按防爆管理規定執行。
7、 堅持填寫值班或檢修記錄,送有關負責人、礦長審閱。
采煤工操作規程
1、 采煤工入井前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才能入井作業。
2、 入井時必須帶齊所用工具和3—5根護身料,經檢身後入井。
3、 進入采煤工作麵的注意事項
① 進入采煤工作麵時,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壁和支架、支護、支柱情況。
② 采煤工作麵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③ 所有支架、支護、支柱都必須架設牢固,並有防倒柱措施。
④ 嚴禁在浮煤、浮矸上架設支架。
⑤ 采煤工作麵的支護料必須穿鞋帶帽,嚴禁做光頭料。
⑥ 嚴格執行放偽頂製度,放頂後用矸石充填采空區。
⑦ 控頂距超過作業規程時,禁止采煤。
⑧ 熟悉井下采煤工作麵的兩上安全出口路線及避災路線。
井下通風工操作規程
1、 礦井必須有獨立完整的通風係統,有足夠的風量。
2、 必須熟悉煤礦01manbetx ,礦井通風係統和井巷工程質量情況。
3、 采掘工作麵進風流中,按體積計算,О2不得低於20%,CО2不得超過0.5%,井下空氣中CO不得超過0.0024%。
4、 每旬對井下各主要地點風量進行測定,掌握井下總進風量,並計算各作業點所需風量,合理分配,保證風量滿足各作業點需要。
5、 礦井應建立測風製度,填寫測風記錄,采掘工作麵應隨時測風,每月進行一次全礦井測風,並在通風係統圖上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通風、防火、防塵設施的安裝地點。
6、 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加強通風設備、設施和通風構築物的檢查、維護保養,保證風流暢通和主扇風機的正常運行。
7、 繪製全礦井通風係統圖,標注出每個作業點所需風量和實際風量,按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包括采煤、掘進、硐室及其他地點,實際需要風量,每人每分鍾不得少於4m3。
8、 掘進巷道必須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不得采用擴散通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小於10米,風筒出口距獨頭不得大於5米。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不得大於規程供給該處的風量,以免產生負壓。
9、 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工作點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掘進巷道內CH4超限時,必須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的一切電源,並有專人管理,無論工作或交接班,都不準停風。因搶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經礦長批準後執行。
10、 當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可采用局扇串聯通風,但串聯次數不得超過一次。
11、 礦井根據通風需要,應設置風門(不得設置單道通風門),風牆和風橋等設施,有效的控製風流。通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采空區和報廢巷道必須及時封閉。
空壓機操作規程
1、 開機前檢查電壓、電流及線路是否正常,各種傳動是否靈活,各零部件是否緊固。
2、 檢查機油是否在控製線以上,各潤滑點是否有良好的潤滑油。
3、 空壓機啟動後,首先聽電機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其次檢查安全氣閥是否失靈,在達到額定氣壓後是否能衝開氣門,第三,檢查風路是否暢通,有無堵塞。
4、 當空壓機一切運轉正常後,才開始操作鑿岩機,正式進入打眼程序。當電機溫度超過75℃,電流有異常波動,立即停機檢修。
5、 愛護好設備,定專人開機,爆炸物品嚴禁放在空壓機旁,
主要通風機操作規程
1、 主要通風機由主扇司機專人管理,保持連續運轉,不得任意停開。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止主扇運轉時,必須製訂安全措施,並經礦長批準後執行。
2、 不論何種原因主扇停止運轉,受影響的地區必須立即停工、斷電、撤人。主扇必須裝有反風設施,10分鍾內改變風流方向。主扇安裝必須兩台,一台備用,一台運轉。
3、 主扇司機檢查電機性能是否良好,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機內溫度不應太高,不能燒機。檢查風機機座各種緊固件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脫落。
4、 風機運轉過程中,檢查風門是否關閉,有無漏風現象,風機葉片有無異常聲音,電流電壓是否正常。
5、 每天記好主扇運轉情況記錄,發現運轉不正常,立即報告安全科進行處理
地麵圓盤鋸操作規程
1、 開機前檢查電路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緊固,有無鬆動,檢查皮帶是否鬆動。
2、 開機時,手不能帶水開電源開關,以防觸電事故發生。必須空載啟動,將開關推向上部,圓盤鋸立即運轉。
3、 運行時,木料必須抬起直下,改扳子與圓盤鋸自轉方向是否垂直,如遇卡機,木料後退後在進行,不得蠻幹,以防燒毀電機。
4、 圓盤鋸運轉時,兩手距圓盤鋸保持20公分,接近圓盤鋸時用木料代替,防止圓盤鋸齒傷手指。
5、 機器轉動係統是否良好可靠。出現故障立即停機通知電工維修。
地麵粉煤機操作規程
1、 開機前先檢查各種螺絲是否緊固,線路及電壓電流是否正常,粉碎機內有無金屬雜物,機殼各部位有無鬆動情況。
2、 檢查轉動軸和軸承潤滑油是否良好,錘頭與肘板、篩條接觸是否完好。
3、 檢查篩條是否脫落鬆動,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無缺,濕式粉碎工作準備如何。
4、 開機時,抽上閘刀,空載啟動,機器運轉正常無異常聲音時開始下料粉碎。
5、 運轉時嚴禁從上麵朝機內窺視,嚴禁用手搬動進料口卡塞的煤矸石,防止機內煤矸石飛出來傷人。
6、 濕式粉碎放水在10%,最高不超過12%,防止堵塞機器。
XX煤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目 錄
一、 XX煤礦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 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 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三) 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製
(四) 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五) 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 XX職能機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 采掘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 通風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三) 地測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四) 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三、 XX煤礦生產、輔助生產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 安全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三) 瓦斯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四) 井下爆破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五) 井下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六) 井下絞車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七) 瓦斯監測監控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八)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九)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 井下采煤工、掘進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一) 煤礦井下巷道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二) 煤礦井下推車工按生產責任製
(十三) 煤礦井下鋪軌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四) 煤礦井下放煤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五) 煤礦井下通風管理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六) 煤礦井下探放水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七) 煤礦井下刮板運輸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八) 煤礦水泵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十九) 空氣壓縮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十) 主扇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十一) 礦燈收發、充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十二) 煤礦井口電鋸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十三) 煤礦地麵炸藥庫管理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十四) 煤礦井口檢身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XX煤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製
1、 XX煤礦企業負責人是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第一責任人,必須遵章守法、交納稅費,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製度,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2、 企業負責人要樹立“以認為本、規範辦礦”的理念,構建和諧礦區,使礦區安定、穩定。
3、 企業負責人要審批煤礦重大技術方案,審批回采三角煤、殘留煤柱的安全措施。
4、 煤礦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後,企業負責人要立即親自趕到現場,親自指揮,組織施救,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5、 企業負責人每月要參加1—2次下井帶班,組織安全生產,隱患自檢自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三定”處理,每三個月要親自簽字向縣有關單位報告重大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6、 企業負責人要組織安排年度、月份采掘計劃,每月要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學習有關文件,組織製定煤礦采用新技術的措施和規章製度。
7、 企業負責人要安排管理人員下井帶班,每月深入井下,不少於3—4次,要經常檢查各項措施執行情況。
8、 企業負責人要用激勵機製和經濟杠杆管理煤礦,在安全生產中要鼓勵、獎勵創新作出貢獻的有功人員,對違章肇事造成事故和損失的人要懲罰。
9、 企業負責人對煤礦重大隱患處理,要親自安排、檢查、落實,作到對安全生產不造成威脅。
10、 企業負責人要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按時參加有關會議,完成上級要求的報表資料,準確反映彙報存在的問題和措施。
XX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礦長在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按照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完成縣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煤炭管理局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
2、 礦長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煤礦01manbetx 》,以及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3、 礦長是煤礦井下安全生產的責任人,根據煤礦配備的特種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到位。煤礦要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組織2—3次安全自查自檢,對查出的問題要“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進行處理。
4、 礦長每周要下井帶班1—2次,下井檢查、03manbetx 、研究井下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對“一通三防”、頂板管理存在的問題要做好“人、財、物”優先保證。
5、 礦長要組織隻能機構人員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技術人員對井下作業地點編製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對作業規程要貫徹落實,做到無規程不作業。
6、 礦長要親自過問班前、班後會議,發現井下存在的問題,立即通過班前會采取措施。親自審簽當日瓦斯記錄和測風記錄。
7、 礦長要根據本礦情況組織製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管理製度的實施計劃,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8、 礦長要組織本礦人員進行崗位培訓,未經崗位培訓不準上崗,經培訓後的新工人要安排有經驗工人帶領下井,變更工種要再培訓。
9、 礦長對本礦工人要進行考核,對工作中發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對製止違章避免事故有功人員要進行表揚和獎勵。
10、 礦長每天要組織生產碰頭會,03manbetx 研究安全生產中的問題,每月要召開班組長工作會,交流經驗,表揚好的典型,布置下一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XX煤礦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製
1、 技術負責人在企業負責人和礦長直接領導下,負責全礦技術工作。
2、 技術負責人要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按國家技術政策、《安全生產法》、《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進行工作,協助礦長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3、 技術負責人要製定年度《煤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向工人貫徹。
4、 煤礦負責人要每月要填繪礦用“三圖”,做到按月交換,整理煤礦技術資料,存檔保存。
5、 技術負責人要組織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按“三定”措施(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進行落實。
6、 技術負責人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高煤礦機械化程度和采用先進的采掘方法,親自到井下跟蹤檢查,發現使用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7、 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礦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操作技術,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崗位培訓。
8、 技術負責人要經常深入井下,每周要下井帶班1—2次,下井檢查3次,掌握井下安全生產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遇不能解決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礦彙報,再研究新措施,修改、補充、完善作業規程。
9、 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礦職能機構內的技術人員學習上級文件、研究技術方案,共同製定處理重大隱患的技術措施。
10、 技術負責人要參加班前、班後會,了解掌握技術措施執行中的問題,因製定措施方案失誤造成損失要負直接責任,推廣新技術使礦上獲得較大經濟效益,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XX煤礦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 安全副礦長在企業負責人和礦長直接領導下,在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負責全礦安全生產工作,完成礦的安全目標。
2、 安全副礦長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並教育職工在安全情況下進行生產。
3、 安全副礦長每周要下井帶班2—3次,要經常下井,每周要下井3次以上,督促檢查井下作業地點的安全生產,負責檢查全礦各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業務保安製的執行情況。
4、 安全副礦長要抓好礦分管部門的安全質量工作,適時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不斷改造生產環境和勞動條件,實現安全生產。
5、 安全副礦長要抓好本礦工人培訓教育,要對經常發生的事故進行警示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
6、 安全副礦長要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定期安全檢查,對查出來的隱患,要“三定”處理,積極參加上級檢查部門進行安全檢查,落實解決問題。
7、 安全副礦長對生產中出現的重大隱患,要及時彙報,組織有關部門03manbetx 原因,製定措施,限期解決,防止事故發生。
8、 安全副礦長對單位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施救,並按“四不放過”原則,親自參加追查處理。
9、 安全副礦長要參加班前會,掌握班組工人上班情況,特別對新入礦的工人要派老工人幫助,對探親返礦立即上班和休息不好立即上班的工人,要采取措施,給予幫助。
10、 安全副礦長在工作中能製止一次事故,減少損失要給予獎勵,對工作失職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XX煤礦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生產副礦長在企業負責人和礦長直接領導下,在礦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負責全礦生產安全工作,完成礦下達的生產任務。
2、 生產副礦長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生產上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先處理好安全後,在組織生產問題。
3、 生產副礦長每周要在井下帶班2—3次,要經常下井檢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每周要下井3次以上。
4、 生產副礦長要主持參加班前會,根據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在班前會上親自安排、布置、落實,並要在班後檢查執行情況。
5、 生產副礦長參加礦組織的安全檢查後,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親自組織按“三定”去處理。
6、 生產副礦長親自組織井下采掘工作中推廣新經驗,采用新工藝、新材料。在實踐中能有所創新、改進,取得較好的效益。
7、 生產副礦長要親自參加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製定,做到無規程不作業,規程與實際不相符的,要及時反映,達到及時補充完善。
8、 生產副礦長要組織工人培訓,根據生產需要,提高工人技能知識,要采取“派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進行學習。
9、 生產副礦長要深入井下、深入班組,與工人打成一片,掌握工人的思想、生活動態,采用激勵與約束機製,管好安全生產。
10、 生產副礦長在工作中推廣新技術取得優異成績要給予獎勵,在工作中失職造成事故損失要追究責任。
XX煤礦采掘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采掘技術員在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負責煤礦井下采掘安全生產工作。
2、 采掘技術員每月要提出作業計劃,並根據計劃編製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經礦部會審後,組織貫徹落實。
3、 采掘技術員對井下作業地點可能發生的災害要提出預防措施,在實施時,要檢查措施執行情況,當情況發生變化時,對措施進一步修改、補充、完善。
4、 采掘技術員負責對作業地點要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同時要將推行情況及時作出小結和評價。
5、 采掘技術員每月要將采掘進展,及時填繪采掘平麵圖、井上下對照圖等。
6、 采掘技術員要按礦部安排,每周要下井帶班2—3次,參加檢查,並對井下發現的隱患做到及時彙報,及時采取措施。
7、 采掘技術員對煤礦每月生產安全工作的問題、隱患排查,要提出小結和報告。
8、 采掘技術員要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做到遵章守紀,及時製止“三違”作業。
9、 采掘技術員要經常深入井下,深入班組,參加班前會,做到與工人打成一片,及時掌握班組工人思想動態。
10、 采掘技術員編製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有失誤,造成損失和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對推廣新技術取得創新成果和經濟效益,給予嘉獎
XX煤礦通風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通風技術員在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負責煤礦井下通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通風技術員負責全礦“一通三防”,每旬與礦測風員對井下總進風、總回風和采掘作業點進行測風,測瓦斯濃度,根據風量和瓦斯湧出量進行風量調正。
3、 通風技術員每日對井下采掘地點瓦斯日報表進行審查。
4、 通風技術員要檢查井下作業地點“一炮三檢”製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 通風技術員要檢查井下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根據通風需要調正通風設施安設,做到風量分配合理。
6、 通風技術員要根據每月采掘進度,填繪通風係統圖。
7、 通風技術員對井下停風、停掘的地點,要及時采取永久密閉,經常檢查永久密閉的質量,對臨時停掘的巷道要設置柵欄,掛警示牌。
8、 通風技術員對全礦全負壓通風,做到正常合理。對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要正確,風筒到工作麵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杜絕無風、微風作業。
9、 通風技術員對采掘工作麵瓦斯檢查做到不空班漏檢,不造成瓦斯濃度超限和瓦斯積聚。
10、 通風技術員因管理事物釀成事故,要追究責任,工作有創新,創造效益要給予獎勵。
XX煤礦地測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地質測量技術員在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負責煤礦井上下有關地測工作。
2、 地測技術員負責煤礦“雨季三防”和“礦井地質災害預防”工作。
3、 地測技術員負責采掘工作麵地質資料收集、整理、判斷,做到巷道方向正確,不造成廢巷。做到及時給井下提供中腰線,不造成巷道坡度過大和中心線錯誤。
4、 地測技術員要經常檢查貫通巷道的方向,提供貫通巷道的預計距離,做到因貫通造成事故。
5、 地測技術員對采掘作業地點施工中遇地質構造、斷層做到正確判斷,不造成廢巷。
6、 地測技術員對長距定向掘進巷道要采取激光定向新技術。
7、 地測技術員對煤礦周邊小煤窯要進行實地調查,對有疑水區(含水的斷層、溶洞、裂隙),要在圖上標明。煤層頂底板有含水層對采、掘有影響,要提供資料。
8、 地測技術員要提前預報煤礦井下采掘對地麵塌陷、村莊、水域的影響,以便盡早采取措施。
9、 地測技術員要做好煤礦環境保護工作。
10、 地測技術員因工作失職造成災害和損失要追究責任,工作有貢獻、有成績要給予嘉獎。
XX煤礦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機電、運輸技術員在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負責全礦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 機電、運輸技術員對井下使用的機電、運輸設備、器材,必須有防爆標誌和防靜電、阻燃,才準入井。
3、 機電、運輸技術員要做好井口防雷電設施、電纜入井的總接地工作。
4、 機電、運輸技術員要做好井下電氣“三大保護”,做到電纜懸掛整齊不失爆。要做好井下局扇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5、 機電、運輸技術員要做好井下電氣設備、電纜移動檢修、安全管理、停送電管理,不因停送電發生事故。
6、 機電、運輸技術員對雙回路供電的要做到停電轉路安全操作不出事故。對有備用電源的要在10分鍾內啟動供電。
7、 機電、運輸技術員檢查各機電設備運轉記錄,絞車鋼絲繩檢查注油記錄,礦車注油檢查記錄等,並建立有關製度。
8、 機電、運輸技術員對各機電運轉崗位要檢查有無脫崗行為。
9、 機電、運輸技術員要經常下井檢查,每周要下井帶班2—3次,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10、 機電、運輸技術員因工作失職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在工作中做出成績要給予嘉獎。
XX煤礦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班組長在礦長領導下,在礦安全、生產副礦長領導下,礦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對當班作業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按照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任務。
2、 班組長上班前要接受礦部對作業地點安全生產的要求,開好班前會,布置當班安全生產任務,進行人員分工。在班後要做好上下班交接清楚,開好班後會,小結本班工作,向礦部彙報。
3、 班組長要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按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作業,做到無作業規程、無安全措施不作業。
4、 班組長是本班爆破作業中發布放炮命令的人,要求瓦檢員、放炮員嚴格按照“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執行。
5、 班組長在井下安全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先撤人後彙報。
6、 班組長要開好班前會,清點人數進行分工,作業中要接受員工監督。有新工人上班要派有經驗工人帶幫上崗。在作業中要做到本身不違章作業,抵製違章指揮,認真遵守勞動紀律。
7、 班組長在處理緊急安全隱患時,遇到不服從分配的員工,有權暫停該員工工作,向礦部彙報。
8、 班組長要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礦部布置處理安全隱患的任務,遇情況發生變化,完不成任務,必須向礦部彙報清楚,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9、 班組長自身要學習先進技術、新工藝,掌握新的操作技能,帶領本班工人實施新的作業方法。
10、 班組長對本班員工在作業中能製止一次事故的有功人員,要建議礦部給予表揚獎勵,對不負責任釀成事故的員工要建議礦部給予處罰。
XX煤礦安全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安全檢查員是考試合格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是礦派到井下當班跟班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檢查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按照“煤礦三大規程”進行工作,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
2、 安全檢查員要按照礦製定的“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的規定進行監督檢查,做到無措施、無作業規程不作業。
3、 安全檢查員跟班作業中要把“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巡回檢查頂板、敲幫問頂、探放水等重要安全生產環節作為檢查重點,發現不按作業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可立即停止作業。
4、 安全檢查員在跟班作業中,發現安全隱患,需要緊急處理,可調動當班人員處理安全隱患,再向礦部彙報。
5、 安全檢查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對安全生產危及人身安全時,,可停止作業地點工作,進行處理,再向礦部彙報。
6、 安全檢查員要熟悉煤礦“五大災害”的各種預兆,對本礦容易發生的重點安全隱患進行重點排查,對在工作中對隱患能做到及時“發現、檢查、處理、彙報”。
7、 安全檢查員對井下不通風的巷道、盲巷、密閉口要檢查是否有柵欄警示牌,避免人員誤入。檢查通風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有困難要向礦部彙報。
8、 安全檢查員在工作中要本身不違章作業,抵製違章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安全檢查員能製止一次事故,礦部要給予表揚獎勵。因工作疏忽,檢查不到位,造成本班作業地點發生事故和損失,要追究責任。
XX煤礦瓦斯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瓦斯檢查員是考試合格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是礦派到井下當班跟班的專職檢查瓦斯人員。瓦斯檢查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
2、 瓦斯檢查員除檢查工作地點瓦斯外,要檢查與作業地點有關的電氣設備附近地點的瓦斯濃度,礦部安排到其他地點檢查瓦斯濃度。
3、 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必須做到“三對口”,就是原始瓦斯檢查記錄、工作地點瓦斯記錄板牌、瓦斯報表的數據要相符,絕不允許假檢、漏檢,因瓦斯漏檢造成瓦斯事故要負直接責任。
4、 瓦斯檢查員必須做到“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掌握瓦斯濃度界限,對瓦斯濃度超限,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對瓦斯局部積聚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 瓦斯檢查員發現井下有瓦斯積聚的地點,要立即向礦部彙報,有權停止該處作業。
6、 瓦斯檢查員發現局部風機安設位置不當,出現循環風,要立即向礦部彙報進行處理。對局扇突然停止運轉,要立即撤出人員。
7、 瓦斯檢查員要管好風機,風筒和通風設施,發現風筒漏風,風筒距工作麵過遠,造成微風,無風作業,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 瓦斯檢查員要監督作業地點是否按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作業。對貫通作業地點要檢查:瓦斯濃度是否超限、風筒是否脫落、警戒是否設置等,保證不發生事故。
9、 瓦斯檢查員自身要不違章作業,抵製違章指揮,遵守勞動紀律。能避免一次事故,作出成績要給予表揚獎勵,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XX煤礦井下爆破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爆破員是考試合格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是煤礦井下爆破作業的專職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
2、 井下爆破員每次爆破必須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要聽從班、組長的放炮命令,放炮時要高聲大喊“放炮注意”。
3、 井下爆破員使用的炸材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的規定。
4、 井下爆破員使用的炸藥、雷管要專箱上鎖、運輸,不能亂扔、亂放,做到“領、用、退”三相符,不得隨身攜帶炸材,“私藏、私送”炸材要追究法律責任。
5、 井下爆破員的爆破器具不得交給他人,不得請人代操作,放炮工序結束,必須立即取出放炮器的鑰匙,擰住母線接頭,回收放炮母線。
6、 井下放炮員用的放炮母線要隨用隨設,不得與動力電纜敷設一方,放炮員裝藥後充填炮泥要有足夠的長度,不準用煤屑充填,造成放炮事故要負直接責任。
7、 井下放炮員在執行放炮任務時,必須嚴格做到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炮地點放炮,放炮前清點人數,放炮時要設置警戒。
8、 井下爆破員在放炮前發現炮眼有異常、支架不牢固、空頂距過長過大、巷道堆積物過多等情況時,有權拒絕裝藥放炮。
9、 井下爆破員在放炮後發現有瞎炮,嚴禁手拉雷管腳線或用鎬刨取雷管,要按規程處理好瞎炮,當班處理不完,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 井下爆破員要本身不違章作業,抵製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作出成績,要給予表揚獎勵,因工作失職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XX煤礦井下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電工是考試合格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是專門負責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開關、接線盒、電纜管理的專職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
2、 井下電工要做到入井電氣設備是否有防爆標誌,材料是否防靜電、阻燃。井下電氣設備要不失爆,電纜要無雞爪、羊尾巴、明接頭,實現井下安全供電。
3、 井下電工不準帶電作業,不準帶電移動電氣設備和電纜,井下電氣設備、開關,要台台接地良好,電纜懸掛整齊。
4、 井下電氣設備除安設在回風巷回柱絞車外,要做到安設在進風風流中,對串聯通風的局部通風機,要製定措施,後才執行,對停風巷道必須做到切斷電源,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和排瓦斯排放製度,保證井下安全。
5、 井下電氣設備要執行掛牌製,每台設備的負責電工名字與瓦斯檢查員的名字要掛在設備上,便於監督保證正常運轉。
6、 井下懸掛電纜要防頂幫岩石砸斷電纜芯線,造成斷相運轉引發火災和燒毀電機。對潮濕地點要檢查漏電。
7、 井下電氣設備附近要設置滅火器材,防止電氣失火時可立即撲滅。
8、 井下電工要做好井下電氣設備“三大保護”,對井下綜保、電煤鑽每天要維護檢查,不準甩掉不用,不準絕緣損壞漏電。
9、 井下電工要做好井口防雷電保護,在井口附近入井的軌道要集中接地,防止雷電事故發生。井下電工要做好風電、瓦斯電閉鎖。
10、 井下電工在地麵停電後,要執行停送電管理辦法,在恢複井下送電時,要執行瓦斯排放製度。
11、 井下電工對煤礦使用新設備要學習掌握性能,減少事故,要不違章作業,做出成績要給予獎勵,對失職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XX煤礦井下絞車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絞車工是考試合格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專門負責煤礦井下操作絞車。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完成礦交給的安全生產任務。
2、 井下絞車工要嚴格按照“提升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進行操作。
3、 井下絞車工上班後先要檢查絞車的控製閘、工作閘是否良好,檢查鋼絲繩及連接裝置是否良好。檢查深度指示器和信號設施是否良好,斜井阻車器、擋車器是否良好,並作好記錄。
4、 井下絞車工在操作時必須聽準信號,才開始啟動絞車,嚴禁放飛車和提升速度過快。
5、 井下絞車工必須按礦規定的提升車數進行提升,提升時超高、超長的器材要有安全措施。
6、 井下絞車工要熟悉提升軌道的情況,發現突然掉道,不準硬拉,要弄清情況後再啟動,因硬拉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7、 井下絞車工要定時給鋼絲繩注油,對鏽蝕嚴重、斷絲嚴重的鋼絲繩和連接裝置不符合安全時,必須立即處理,並作好記錄。
8、 井下絞車工操作絞車時要精力集中,不準讓沒有證的人學開、代開,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9、 井下絞車工操作絞車在起坡或到達車場時要減慢速度,在深度指示器失靈時,要防止發生過巷事故。
10、 井下絞車工要遵章守紀,安全提升不發生事故,要給予表揚,違章肇事要追究責任。
XX煤礦瓦斯監測監控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瓦斯監測監控員是考試合格持證的作業人員,是專門負責瓦斯監測監控設備運行和管理,對井下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風速等數據監測的專職人員。
2、 瓦斯監測監控員每日要填製瓦斯監測日報,報礦長、技術負責人審閱。
3、 瓦斯監測監控員在監控時發現井下瓦斯濃度突然超限,必須立即查找原因,並向礦領導彙報。
4、 瓦斯監測監控員要經常下井,檢查線路、分站、探頭的工作狀態,並與攜光譜瓦斯檢查員核對監測結果。
5、 瓦斯監測監控員對地麵設備要做好防雷電保護裝置,防止發生事故。瓦斯監測監控員發現停電或突然停電,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時,要向礦領導彙報。
6、 瓦斯監測監控員每月對井下使用的監控設備、數量、位置、控製區域變化情況,要繪出布置圖。
7、 瓦斯監測監控員要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因工作失誤造成監控中斷,無理由不做瓦斯監控日報,在電腦上玩遊戲,損壞監控設備要追究責任。
XX煤礦井下防爆柴油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是煤礦井下運輸需要,煤礦自行培訓,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專門負責煤礦井下運輸的專職人員。
2、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要執行煤礦“三大規程”,熟悉柴油車性能和柴油機有關操作規程。
3、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上班時要攜帶直讀式瓦檢器,當巷道瓦斯濃度超過0.5%時,要停止行車,進行處理;列車後端要掛紅燈警示;軌道上有行人和障礙物時,要減速並發出信號的鈴聲,車內存有適量的散沙。
4、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拉重車時,要按礦規定的車輛限量,不準超過。
5、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行駛到彎道、道岔、調車場和發現軌道上有堆積物、有人行走時,必須減速行駛。
6、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在井上下車場進行調車,要用機車作為動力時,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機車司機要聽準信號後,才啟動機車調車。
7、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不準把車的鑰匙交給沒有經過培訓的人員操作,一旦發生事故,要追究責任。
8、 井下防爆柴油機車司機按礦的規定分在班組,要聽從班組長分工、分配,在工作中做出成績要給予表揚,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XX煤礦地麵裝煤鏟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經駕駛管理單位培訓考試合格,持駕駛證,專門負責煤礦地麵裝煤的專職司機。
2、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要熟記交通法規有關規定,做好車輛檢驗、登記、核發牌證、車輛保修、技術監督等車輛安全管理,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在煤礦範圍內裝煤,要執行煤礦製定的有關規章製度,在煤礦範圍外將車開到國、省、縣道或鄉村公路上,必須持照駕駛。
4、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裝車時,必須精神集中,眼看鏟車前、後方,鏟車懸臂前伸、懸起、放落都要準確裝入車內,防止意外傷人。
5、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好做好車輛保養,開車行駛時要注意行人和路麵,做到安全駕駛。
6、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不準將車鑰匙交給無駕駛執照的人操作。因領導同意要將車借給兄弟單位時,必須將車輛有關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交代清楚後,才將鏟車鑰匙交給借車單位,歸還時要親自檢查一遍車輛是否有損壞。
7、 地麵裝煤鏟車司機在工作中遵章守紀,遵守勞動紀律,能出色完成本職任務,要給予表揚獎勵,對違章肇事要追究責任。
XX煤礦打眼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掘進打眼工根據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按炮眼布置圖,炮眼位置、角度、數量,用風鑽或電煤鑽打眼。
2、 掘進打眼工用風鑽打眼,要用濕式打眼。風管與風鑽連接,做到接頭不脫落,防止脫落傷人
3、 掘進打眼工用風鑽打上部眼時要有人把釺,人員站立,要防止突然斷釺傷人。
4、 掘進打眼工在打眼結束後,要用風管吹炮眼,將眼孔殘留的岩石粉屑吹盡,吹眼時要避免吹在人的臉部傷人。
5、 掘進打眼工在打眼時發現炮眼有異常,如遇小煤窯水、斷層承壓水、岩溶水、裂隙水等地質含水帶時,要停止打眼,向礦部彙報,采取措施。
6、 掘進打眼工要注意炮眼角度與深度,達到保證巷道淨斷麵,取得好效果,要給予表揚,打眼不注意角度,造成崩倒棚子“打風筒”,要給予批評。
XX煤礦采煤打眼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采煤打眼工要根據采麵作業規程的炮眼布置圖的炮眼位置、角度、數量用電煤鑽打眼。
2、 采煤打眼工在打眼前,要檢查綜保開關、電煤鑽手把開關是否良好,電煤鑽手把有無漏電情況。
3、 采煤打眼工要按本班采麵推進度確定打眼深度,按需要爆破的長度,確定打眼數量,不允許一次裝藥分次放炮。
4、 采煤打眼工打完眼以後,要先停綜保開關的電源,然後再移動電煤鑽,不準帶電移動電煤鑽和電纜,不準手拉電纜拖著電煤鑽移動。電煤鑽移動到位後要將電纜懸掛好。
5、 采煤打眼工在采麵打眼時,發現炮眼異常,如有害氣體濃度突然增大,炮眼前方打透小煤窯,炮眼有壓力水噴出,炮眼溫度驟升驟降,炮眼鑽煤粉屑量驟然增大,要立即停止作業,向礦部彙報采取措施。
6、 采煤打眼工要根據煤層厚度,夾矸層位置及采麵爆破後煤壁的實際條件,選擇合理的炮眼位置和角度,在作業時能達到省工省料,要給予表揚,在工作時不負責造成損失要給予批評。
XX煤礦掘進支架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掘進支架工要根據作業規程、巷道設計斷麵選用的支架材料支架形式進行作業。施工時永久支架不能一次到位,掘進時先用臨時支架二次成巷。
2、 掘進支架工在一次成巷永久支架不能到位時,用臨時支架的空頂距離達到能架設一架距離後,要立即支架。對前方頂板,用前探支架臨時護頂,保證安全。
3、 掘進支架工在掘進頭放炮前,要將已架設的永久支架回固,防止放炮崩倒支架。放炮後發現支架衝倒、衝歪,必須先將支架修理完畢,才能恢複其他作業。
4、 掘進支架工工作麵交接班後,工作麵放炮後,必須先進行敲幫問頂,撬掉頂板的懸石、浮石和離層的岩石後,才準正常作業。
5、 掘進支架工要認真選料架設支架,棚腿坑木要大頭朝上,彎曲坑木要將彎曲處緊挨頂、幫岩石。支架要打緊,頂幫要背實,支架口要嚴密,有一定的迎山角,腿窩要夠深,棚距要符合,水溝要一次帶出。
6、 掘進支架工要按巷道的用途架設支架,要保證巷道淨斷麵和巷道淨高、淨寬。
7、 掘進支架工在作業中能認真按規程操作,保證質量,不造成廢品,不返工,要給予表揚。如工作不負責任,架設不符合規格質量,要批評追究責任。
XX煤礦采麵支柱、回柱、放頂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采麵支柱工要根據采麵作業規程,采麵支柱使用的材料,采麵特殊支護的方式要求進行作業。
2、 采麵支柱工要按作業規程中對排、柱距的要求將支柱打直,誤差不超過±100mm,架設特殊支護要按規定。
3、 采麵支柱工打柱前先要敲幫問頂,挖好柱窩。用木支柱時,柱帽必須與頂板打緊,頂板破碎易漏頂時,要用木板護頂。用摩擦支柱時升柱器要立即將支柱升到頂板,達到初承壓力,並把頂梁鉸接好背緊。
4、 采麵支柱工架設支柱,不準空頂作業。架設支柱應由兩人操作,防止倒柱打傷人。采麵支柱在同一采麵不得使用兩種不同的材料。
5、 采麵支柱工要注意煤幫片幫和煤層頂板傘簷發生掉落傷人事故。
6、 采麵回柱工要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排、柱距,達到最大控頂距時,必須進行回柱,用回柱絞車回柱時,必須聽準信號後,才準操作。用回柱器,手動葫蘆回柱時,必須執行“三人回柱法”(即一人栓繩,一人觀察頂板,一人操作)。
7、 采麵回柱工操作時,原則上是“先下後上,先裏後外,先梁後柱”不準用斧子砍柱去回柱,回特種柱可先將楔子打鬆,再拉木料,回柱時要將采麵浮煤和材料清理,保證回柱工的退路暢通。與回柱無關人員要撤到安全地點,采麵回柱不準與生產同時作業。
8、 采麵回柱工發現回柱後頂板能隨回隨落,發生頂板有大岩石冒落,造成支柱被壓,人員不準進入老塘去摘取支柱。采麵頂板壓力大,無法回柱時,要采取安全措施,盡量不留“死柱”。
9、 采麵回柱工回柱後,頂板不隨冒落,不冒落的頂板麵積較大時,必須采取強製放頂措施,進行放頂。
10、 采麵回柱工在采麵初次放頂或強製放頂時,必須按製定的措施進行,聽從現場礦領導指揮,組織有經驗工人操作,保證安全。采麵收尾時要有措施,按措施進行操作。
XX煤礦井下巷道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巷道維修工要熟悉維修巷道的安全措施,按維修巷道的斷麵尺寸、支護方式、形式進行作業。
2、 巷道維修工在維修巷道時,平巷按“從外往裏”,下山按“從上往下”逐架進行維修的原則,不許間隔維修。
3、 巷道維修工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操作,要有2—3人組成一組,互相檢查安全隱患。
4、 巷道維修工不允許在通風不良、無風、微風的巷道內作業。進入通風不好的巷道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後,才準進入,不許盲目違章蠻幹。
5、 巷道維修工在維修巷道與前方掘進頭平行作業時,必須製定專門的措施,認真按措施作業。
6、 巷道維修工拆除支架維修時,先要觀察頂幫岩石,有無片幫冒頂的危險,有冒頂預兆,必須先處理,再架補新棚子,對頂幫的空幫、空頂要充填嚴實。嚴禁用煤屑充填。
7、 巷道維修工對維修巷道破壞嚴重時,維修支架不能保持原斷麵,要先向礦部請示,然後再作業。
8、 巷道維修工在維修不同的地點,如立井井筒、坡度較陡的上山,有特殊要求的巷道,必須嚴格執行相應的安全措施。
9、 巷道維修工在維修巷道,將原來的支護拆除後,必須立即進行重新支護,如砌镟材料沒準備好。防止因拆除支架後等材料貽誤時間,造成意外事故發生。
XX煤礦井下推車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推車工必須嚴格執行“一人隻準推一輛礦車”的規定。
2、 井下推車工,推車時要隨時觀察推車前方,發現前方有行人,坡度較大,有障礙物、通過風門時,必須減速推車,做到“一看、二喊、三通過”,達到安全推車。
3、 井下推車工在運送超長、超重的物體時,必須嚴格執行運輸特殊材料的安全措施。
4、 井下推車工在同一軌道上同向推車時,兩輛車的距離必須符合以下規定:在坡度小於5‰時,不得小於10米;在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米;在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5、 井下推車工推車時,發現刹車突然失靈,無法控製車礦車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首先要停止推車,發出各種信號,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 井下推車工推車時,不允許讓無關人員站在礦車上,不準在礦車前端堆放物體,推車時嚴禁推飛車。
7、 井下推車工推車時,必須將礦燈戴在礦帽上,不許含在嘴裏或拿在手裏,發現礦燈熄滅或紅燈時,必須立即更換,嚴禁熄燈作業。
8、 井下推車工推車時,發生礦車掉道,必須立即發出信號,穩住車輛,組織人員把礦車抬上軌道。
XX煤礦井下鋪軌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鋪軌工必須按照巷道斷麵的巷道中心,找出巷道的軌道中心位置,進行鋪軌。
2、 井下鋪軌工要按照規程規定,保證人行道的寬度和鋪軌質量要求,軌道接頭間距不大於5mm,兩根軌道的高低差和左右錯差不大於2mm,軌道連接配件要齊全。
3、 井下鋪軌工鋪軌時必須掌握軌距,允許大5mm,不允許小。在曲線巷道鋪軌,要做到曲線加寬,外軌要抬高。
4、 井下鋪軌工鋪設提升井巷的軌道時,軌道中心要與提升中心一致,軌道坡度要符合設計要求的坡度。
5、 井下鋪軌工鋪設永久軌道和道岔時,枕木間距按0.7—0.8米一根,道岔岔心的軌枕,麵寬要適當加寬,長度要滿足兩條軌道的軌枕長度。
6、 井下鋪軌工釘道釘時,兩顆道釘要相互錯開。釘道工序結束,必須檢查軌道中心線、軌距、接頭間隙、軌麵高低差,聯接配件是否合格,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 井下鋪軌工在同一條巷道內鋪設的軌道型號要盡可能一致,不要用雜拌軌。
XX煤礦井下放煤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放煤工根據井下放煤地點不同,放煤采取的設施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放煤工必須熟悉放煤地點的環境、設施和工作方式,按要求進行放煤。
2、 井下放煤工每放完一車煤後,應及時關嚴閘門,將地麵浮煤打掃幹淨。
3、 井下放煤工使用臨時放煤設施放煤或用固定設施放煤,或用調度絞車調車放煤,都必須做到裝車均勻,不灑煤,不漏煤。
4、 井下放煤工用調度絞車調車拉車放煤時,必須熟悉調車性能,鋼絲繩拉車聯結要可靠,不發生拉車掉道事故。
5、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時,突然發生溜煤眼(上山)堵塞,無法放煤時,嚴禁一人進入溜煤眼去處理堵塞。
6、 井下放煤工處理溜煤眼或煤倉堵塞時,應從上方進入處理,進入時要采取防墜安全措施。在其他措施處理無效時,隻有用爆破處理時,每次使用的炸藥量不準超過450克。放炮前要先檢查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再爆破。
7、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時不能將煤倉放空,避免煤倉上部突然有水衝擊或大量煤衝下,造成放煤閘門損壞傷人事故發生。
8、 放煤工對臨時溜煤眼放煤使用完畢後,要建議礦部及時進行永久密閉。
9、 井下放煤工每次接班時都要檢查放煤閘門、螺栓是否完好,螺帽是否缺失。
XX煤礦井下通風管理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通風管理工負責煤礦井下測風、策塵,通風設施的設置、拆除、維修和風筒管理,瓦斯檢查儀器的校核等工作。
2、 井下通風管理工負責井下10天測風一次。測總進、回風巷,采掘作業地點的風量,填寫通風牌板報表,並報礦長、技術負責人簽字審閱。
3、 井下通風管理工負責井下測塵、測量井下空氣成分,在缺乏測塵設備器材時,對井下有煤塵、岩塵的地點要做到先行灑水降塵,定時清洗、清掃。不準有煤塵、岩塵堆積。
4、 井下通風管理工負責井下風筒管理,對局部通風的地點按進度配送風筒,對結束掘進後的地點要回收風筒。回收風筒在地麵進行衝洗、曬幹,補好破損後折疊入庫存放。井下發現有風筒破損,撕裂口較大時,要與當班瓦檢員配合處理。
5、 通風管理工負責井下通風設施管理:
① 井下臨時停掘地點要設柵欄,掛禁止人員入內的警示牌。
② 井下停掘、停止使用的巷道和停采的采麵要設永久密閉。
③ 井下因通風需要設置的風門,要關啟嚴密不漏風,要隨手關門,不許敞開造成風流短路。
④ 井下風橋要不漏風,風速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⑤ 井下臨時風障是分配風量的一項措施,未經允許不準拆掉。
6、 井下通風管理工要檢查局扇,安設位置是否有循環風,局扇要安放在架子上,做到掛牌管理。
7、 井下管理工因通風管理沒有盡到責任,造成瓦斯積聚或瓦斯超限引發瓦斯事故要追究責任。工作負責避免事故,要給予表揚。
XX煤礦井下探放水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探放水工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進行探放水。能夠熟練使用探放水鑽具,熟練掌握探放水方法。
2、 井下探放水工要按照探放水措施布置鑽孔探放水。
3、 井下探放水工打鑽時必須和接班人員交接探放鑽孔深度,下班後要向礦部彙報,不許謊報打鑽孔的長度,因謊報鑽孔長度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4、 井下探放水工在打鑽時探到有承壓水或有害氣體從鑽杆中[噴出或發生有頂鑽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鑽,弄清情況,不許拔出鑽杆,要立即向礦部彙報。
5、 井下探放水工在操作打鑽時,人員要站在鑽杆旁側,防止鑽孔內水壓和氣壓突然把鑽機衝翻造成傷人事故。
6、 井下探放水對鑽杆前方需要放水時,原則上讓水徐徐從鑽杆內孔壁流出,如發生鑽杆堵塞,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後才準處理鑽杆。
7、 井下探放水工在探水或放水作業時,嚴禁單人作業。證明打鑽探到水,鑽杆放水也完畢,向礦部彙報後,采取措施,再決定處理。
8、 井下探放水工在作業時,發生突發水災時,要按措施的避災路線先撤離,後彙報。
XX煤礦井下刮板運輸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下刮板運輸機司機是操作井下固定的或移動的單鏈或雙鏈的刮板運輸機,必須了解刮板運輸機設備性能、電氣開關、電纜等要求,做到安全操作。
2、 井下刮板運輸機司機必須做到電氣設備、開關、啟動按鈕不失爆,把電纜懸掛好,保持設備運轉良好。
3、 井下刮板運輸機主要是運送煤炭,刮板運輸機不準運送其他材料,不許人員在刮板運輸機上行走。
4、 刮板運輸機運送煤炭要做到均勻,不造成大量煤炭壓住機頭、機尾,造成過負荷燒毀電機。若幹台刮板運輸機聯合運輸時,在機尾聯接處要掏好機尾槽,及時清理機尾回頭堆積煤。
5、 刮板運輸機司機要經常清理槽幫灑落的浮煤,要經常檢查鏈條螺絲是否鬆動,減少斷鏈事故。
6、 刮板運輸機司機對采麵刮板運輸機要做到:整體移槽對上山掘進刮板運輸機槽和鋪接溜鏈條要平直,並有必要的鏈條備件,對運輸順槽平巷刮板運輸機拆槽移動機尾時,要盡量按鏈條長度,可節省工時,對拆下來的槽、鏈要回收到指定的地點保存好。
7、 刮板運輸機司機要注意人員跨刮板運輸機行走防止將腳誤踩入機尾,造成工傷事故。
8、 采麵刮板運輸機司機要經常檢查采麵下出口機頭處巷道支架和頂板岩石,發現頂板來壓,要及時加固支架,以免造成頂板冒頂,壓壞機頭、機尾和槽子。
XX煤礦水泵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 水泵司機必須做好交接班工作,並做好交接班記錄,隨時檢查水泵運轉情況。
2、 水泵司機要掌握水泵的性能,熟悉所使用的開關、電纜等情況。水泵的工作場所較為潮濕,特別要注意啟動設備泵體、電機的接地,謹防發生觸電事故。
3、 水泵司機要檢查吸水管和吸水龍頭有無漏水現象,出水管有無破損漏水,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4、 水泵司機要把水泵電纜懸掛整齊,做到電氣設備不失爆。
5、 水泵司機對固定位置的水泵要檢查機座是否穩定,螺絲是否齊全;對移動水泵(指打追水的水泵),要檢查水泵是否平穩,吸水管是否漏水。
6、 水泵司機在啟動水泵時,要先關好吸水閘門,讓水泵在空負荷狀態下運轉,待運轉後再慢慢啟動閘門,帶負荷運行。在關閉水泵停止運轉時,沒有安設逆止閘閥,先要關閉送水閘門,再停止運轉。
7、 水泵司機不準在水泵運轉時擅離職守,造成無人情況下運轉發生意外事故要追究水泵司機的責任。
8、 水泵司機在交班時要把本班更換盤根情況和存在問題交代清楚。
XX煤礦空氣壓縮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空氣壓縮機司機要熟悉設備性能,電機開關、電纜必須達到防爆要求。
2、 空氣壓縮機處必須安設瓦斯檢測牌板,配備直讀瓦斯警報器,瓦斯濃度大於0.5%時,不準啟動設備,采取措施處理後再啟動。
3、 空氣壓縮機司機在掘進頭停止用風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停止運轉。
4、 空氣壓縮機司機對掘進頭用風要經常掌握需要。在空氣壓縮機連續放氣時,要主動詢問掘進頭是否用風,做到及時停止運轉。
5、 空氣壓縮機司機在啟動壓風機時,先空負荷運轉,慢慢打開送風閘門,在停止運轉時,先關閉送風閘門,再停止運轉。
6、 空氣壓縮機司機在設備運轉時,要經常檢查各類儀表和設備運轉是否正常,防止在無油情況下運轉。
XX煤礦主扇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主扇司機交接班後首先要觀察主扇運行情況,做到保持主扇正常運行,填好運行、維修、檢查記錄。
2、 主扇司機不準隨便離崗,因離崗時突然發生停電,後又在短時內恢複送電,由於司機脫崗造成主扇長時間停止運轉,造成井下無風或造成瓦斯事故要追究司機責任。
3、 主扇風機要定時檢查主扇各種儀表和主扇個部位螺絲是否齊全,發現儀表運行不正常或螺絲有鬆動,要立即處理並向礦部彙報。
4、 主扇司機要看管好主扇房室外的通風防護設施,防止人畜靠近風機的出口。每班接班時,要檢查一次引風道、防爆門和人行道風門關閉情況。
5、 主扇司機每次啟動操作必須按啟動程序進行,因誤操作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
6、 主扇司機要在接班後檢查通訊電話是否正常,保證隨時能夠向礦部彙報。
7、 主扇司機因事需要請假,必須向礦部彙報,不準私下找人代替。
8、 主扇因停電或線路故障,在10分鍾內備用電源能啟動備用風機。並及時向礦部彙報。
9、 主扇需要進行反風操作,必須按礦部製定的反風措施執行。
XX煤礦礦燈收發充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礦燈收發、充電工要按礦部規定的燈牌(或上崗證)發燈,做到“三不發燈”(礦燈充電不足不發燈,代領礦燈的不發燈,礦燈有失爆的不發燈)。礦燈收發充電工對礦工領取礦燈都要登記,在下班時要按登記檢查礦燈收回情況,發現有人不交礦燈要與井口檢身工核對人數,並立即向礦部彙報。
2、 礦燈收發充電工在回收礦燈後,要進行清洗灰塵和雜物,檢查礦燈螺絲是否齊全,燈頭是否失爆,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3、 礦燈收發充電工對每盞礦燈編號,按編號發礦燈,做到礦燈發出數、燈架上燈數、礦燈衝洗修理數相加,要與總數相符。
4、 礦燈收發充電工要嚴格執行初充電時間,在充電48小時後,要補充一次蒸餾水,充電2小時後,再補充蒸餾水,充電完畢放電2小時後,才能發放使用。
5、 礦燈收發充電工要按標準配製電解液。
6、 礦燈手法充電工要做到礦燈房保持清潔衛生,配製電解液時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室內要空氣暢通。
7、 礦燈收發充電工發現不交礦燈私自充電現象,要立即向礦部彙報,按規定進行處罰。
XX煤礦井口圓盤鋸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口圓盤鋸操作工是操作井口圓盤鋸的專職人員,必須熟悉圓盤鋸性能,電路開關設置,傳動係統等。圓盤鋸操作工必須經過礦部培訓。
2、 沒有經過礦部培訓的人員,不允許隨便操作圓盤鋸。
3、 井口圓盤鋸操作工都要親自掌握電鋸啟動開關的鑰匙,圓盤鋸啟動開關要上鎖管理,非圓盤鋸操作人員不準隨便打開啟動開關。
4、 井口圓盤鋸操作工操作圓盤鋸時,必須先檢查傳動皮帶是否有保護罩,圓盤鋸上端是否有保護設施。
5、 井口圓盤鋸操作工要先檢查需要改的木料上是否有釘子和材料的彎曲度,防止損壞鋸片,造成事故。
6、 在改較粗、較長的木料時,必須用備有輔助的夾楔和拉長材料的拉鉤進行安全操作。
7、 在操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上鎖。
XX煤礦地麵炸藥庫管理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煤礦炸藥庫管理工是經當地公安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專職人員。
2、 炸藥庫管理工要做到炸藥庫清潔衛生,不潮濕,無火源。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炸藥庫。
3、 炸藥庫管理工隻能將炸藥、雷管發放給井下放炮員。井下放炮員必須用上鎖的炸藥箱、雷管箱前來領取,否則,不與發放。
4、 炸藥庫管理工要對雷管發放進行編號,並能測定雷管電阻,做到電阻相同的雷管一次發放。
5、 炸藥庫管理工對庫存時間較長的炸藥、雷管,對受潮變質的炸藥要請示礦部予以銷毀。
6、 炸藥庫管理工對每天發出和交回的炸藥、雷管要登記台帳,做到“帳、領、用、退”相符。
7、 炸藥庫管理工工作中發現炸藥庫附近有焚火燒山、獵槍射鳥等危及炸藥庫安全的情況要立即勸阻。
8、 炸藥庫管理工要做好對炸藥庫附近的宣傳保衛工作,嚴格做到:帳物清楚相符,嚴格入門管理製度,對管理人員在交接時做到雙人雙鎖管理。
XX煤礦井口檢身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 井口檢身工對入井人員都要嚴格檢身,登記進出井時間。對入井人員的檢查要做到“三不”:不穿化纖衣服,不喝酒後入井,不攜帶煙火。
2、 井口檢身工對入井人員在下班後要清點人數,發現人員都已下班數小時,還有人沒出井,要與礦燈房核對人數後,立即向礦部彙報。
3、 井口檢身工要做好井口安全管理,對在井口逗留的無關人員要勸其離開,對在井口及附近亂扔煙頭的人員要製止並要報礦部進行處罰。搞好井口的清潔衛生。
4、 井口檢身要製止不經檢身登記擅自入井的行為,並及時向礦部彙報,給予處罰。
5、 井口檢身工對要入井而沒有安全措施的超長、超重材料或失爆的電氣設備或沒有培訓合格的工人,有權不準入井。
6、 井口檢身工礦部安排“一工兩崗”時,必須明確以檢身、清點人數為主要崗職,其他崗位在不影響檢身職責的情況下,可以兼職。不能因其他職責影響檢身而擅自離崗。
7、 井口檢身工有事需要離開井口時,必須找可靠人員短時代替,回到崗位後要詳細檢查入井檢身登記。
XX煤礦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第一條 為了建立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機製,促進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煤礦安全規程》,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在規劃煤礦長遠發展的同時規劃安全生產,製定煤礦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同時製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三條 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負責,實行民主管理,采取相應的組織、技術和政策措施,鼓勵職工參加安全目標管理工作。
第四條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礦每年製定企業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內容包括:
1、 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
2、 年度安全管理目標;
3、 保證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組織、技術和政策措施;
4、 安全目標管理的實施、考核和獎懲。
第五條 納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計劃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
1、 事故死亡人數;
2、 千人負傷率;
3、 工日損傷;
4、 設備完好;
5、 工程質量;
6、 設備和財產損失;
7、 安全教育培訓;
8、 遵章守紀,製止“三違”。
各項管理目標值不得低於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和政府主管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沒有規定的,不低於上年實際或計劃水平。
第六條 製定和落實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礦與車間、班組以簽定合同或責任狀等形式,將各項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並製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標,逐級按季、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
1、 承諾的安全管理目標完成情況;
2、 車間、班組安全管理情況;
3、 安全生產責任製執行情況;
4、 遵章守紀,製止“三違”情況。
第七條 煤礦鼓勵職工參與安全目標管理,對完成安全管理目標好的區(隊)、車間、班組或個人給予獎勵,具體條件是:
1、 完成考核期內的安全管理目標;
2、 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製規定職責,無重大“三違”行為。
第八條 年度、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單項打分,綜合考核,一票否決的辦法,即將區(隊)、車間、班組承諾的安全管理目標各賦一定的權值,滿分100,出現死亡、重傷事故,年度不得獎。
第九條 獎勵標準平均每月3000元,月考核,季兌現,年度一次結清。
第十條 本製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XX煤礦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第一條 為了保證過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及時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規程》,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依照本製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 煤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遇有特殊情況,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等,應隨時召開。
第四條 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特殊情況下,由礦長授權的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礦長或技術負責人主持。
第五條 生產辦公會議參加人員:各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和安全檢查人員,必要時可吸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班組長參加。
第六條 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的內容和任務是研究企業安全生產,具體內容由會議主持者確定。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
2、 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彙報;
3、 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 決定事故隱患治理、安全投入、獎懲、表彰等事項;
5、 研究其他相關安全生產事項。
第七條 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應當有準備,並提前一天將會議內容通知與會人員。
第八條 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設規範的專門會議記錄。
1、 準確記載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員、記錄人、會議主題內容、會議決定事項,按發言順序如實記錄發言人的姓名、職務和發言要點;
2、 會議結束,會議記錄由主持人審閱簽字;
3、 會議記錄保存2年,不準缺頁、塗改。
第九條 本製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XX煤礦安全獎懲製度
第一條 為了規範職工安全行為和安全獎懲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實行安全獎懲製度,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原則,引導職工遵守規章製度,自覺搞好安全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麵有突出貢獻者,依照本製度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製度,違反操作規程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依照本製度實施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條 職工必須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義務,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遵守企業規章製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職的安全工作負責。
職工違反《煤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本礦規章製度的,不論是否產生後果均應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有礦給予獎勵:
1、 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單位的負責人;
2、 有技術革新或發明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3、 由於個人行為而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個人;
4、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
5、 提出合理化建議明顯改善安全狀況的個人;
6、 其他煤礦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礦給予經濟處罰:
1、 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的;
2、 違反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
3、 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
4、 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標的單位或個人;
5、 對生產安全事故負直接或見解責任的。
第七條 對違反安全規章製度的職工實施經濟處罰,根據違章情節和危害後果,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處罰前由安全檢查人員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礦長批準後實施。對職工實施安全處罰,允許職工陳述和申辯。
1、 違章情節較輕或尚未產生不利後果的,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後果較嚴重或屢較不改的,加重處罰,直到給予行政處罰;
2、 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製度,違章作業造成嚴重後果或經常違章違紀屢較不改的,由礦依法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貫徹本製度,對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最少不低於50元;對違章職工實施經濟處罰,每次違章的罰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0元,由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 玩忽職守,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安全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的,除依照本製度實施經濟處罰外,還將依照有關規定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額度根據違章情節和損失情況確定,從本人工資收入中扣除。
第十條 建立違章登記製度。凡在各類檢查中被查出違章現象或行為的,必須到礦安全檢查部門登記。
第十一條 區(隊)長、班組長、安全檢查人員和其他對安全生產負有責任的人員,應當依照本製度加強安全檢查,製止違章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而不製止的,按違章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依照本製度,礦另行製定職工“三違”處罰規定,本製度一並執行。
第十三條 本製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XX煤礦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第一條 為了規範安全技術審批工作,落實技術審批責任,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所稱技術審批,是指設計、措施、作業規程和臨時措施的審批。
第三條 設計、措施、作業規程和臨時措施依照本製度編製和審批。編製、審批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
第四條 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報省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的,如“三下采煤”安全措施和開采設計、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鑒定報告、已留設的防水煤柱需要變動時新編的設計等,由礦技術負責人組織編製,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 經批準的設計、措施、報告,如改變全礦井通風係統的通風設計、安全措施,礦井瓦斯等級、二氧化碳湧出量的鑒定報告,煤塵爆炸性、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等,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
第六條 煤礦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采區設計方案、“三下開采”礦井反風演習計劃、采區水文地質探查設計、“帶壓開采”安全措施等,由礦技術負責人組織編製,按規定的程序報縣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條 其他由礦批準的,如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業規程、補充安全措施、巷道貫通措施、采掘工作麵采用串聯風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的停風措施等,由礦主管技術的負責人審批。
第八條 采區設計方案,采區、采煤工作麵設計和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的編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範要求。采掘作業規程的編製應符合采區設計和工作麵設計。
第九條 設計、規程和措施應當符合實際,內容全麵、具體,體現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生產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則。
第十條 設計、措施和規程的編寫,應條文清晰,語言精當,數據準確,表達簡練。計量單位、計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跡清楚、圖表清晰、裝訂整齊。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安全措施、作業規程,技術負責人必須向參與施工的所有作業人員傳達貫徹。傳達貫徹結束,接受傳達的人員應當簽字。未參加傳達貫徹的人員要補課。
第十二條 超越技術審批權限進行技術審批的,要及時糾正;設計、安全措施、作業規程等有嚴重缺陷,審批人員未能認真履行審批職責造成後果的,追究相關審批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製度與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有抵觸時,按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製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XX煤礦安全檢查製度
第一條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煤礦具體情況,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煤礦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依照本製度進行安全檢查,不斷改進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生產。
第三條 對政府有關部門安排部署的安全檢查,礦長或安全副礦長負責安排落實。政府有關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安全檢查、監察時,車間、班組、有關人員要積極予以配合。
第四條 礦長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對安全檢查負全麵責任。各分管礦長、技術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檢查負責。
第五條 由礦長組織,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職工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2、 是否樹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是否將安全放在生產的首位。
3、 規定的各項規章製度是否健全、適宜,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處於執行狀態;安全生產責任製是否落實。
4、 安全管理保障體係是否滿足管理需要並發揮作用,職工是否樹立了安全生產意識,是否形成了全員參加的管理網絡。
5、 作業場所是否存在環境、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否落實隱患治理措施。
第六條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礦每月至少進行1次,定期安全檢查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參加,分別對井上下作業現場、設備和設施進行全麵檢查。
第七條 礦長定期檢查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執行情況;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和其他各項規章製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修改。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分管礦長、技術負責人每半月組織1次專項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分管範圍內存在的安全問題。
第八條 對生產作業現場、設備、安全設施和人的行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和製止人的不安全行為。
1、 礦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礦長、技術負責人下井指揮生產,必須同時檢查安全工作。
2、 安全檢查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作業現場檢查,每月不少於20次。
3、 班組長作業前,必須對作業現場全麵的安全檢查。
4、 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對作業環境、使用的設備進行認真檢查。
第九條 安全大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和專業安全檢查實行安全檢查表製度。檢查前製定安全檢查表,檢查中應認真依照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填寫。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
第十條 作業人員必須按“三大規程”要求,實行標準化作業,做好崗位責任範圍內的檢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第十一條 安全檢查員日常監督檢查,應當檢查《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製止“三違”行為。現場檢查應當全麵、突出重點。檢查地點、時間、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要如實記錄。安全檢查員對作業班組和作業人員能夠解決的事故隱患有權要求限期解決;對發生事故危險的場所,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對違章行為有權提出處罰意見;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礦長或有關責任人報告。
第十二條 對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檢查或檢查工作不認真,檢查後未及時製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實整改措施導致事故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安全處罰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實施經濟處罰。
第十三條 依照本製度,礦製定嚴重和一般“三違”標準以及相應的處罰標準,經礦長批準後執行。
第十四條 安全檢查記錄要妥善保存。保存期半年以上。
第十五條 本製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XX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製度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規程》,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環境和設備、設施及礦井周邊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礦井安全,導致事故的危險情況。
第三條 本製度適用於本礦各類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整改。
第四條 礦長對本礦存在的事故隱患負有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的責任。建立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負責對事故隱患排查的組織領導。
第五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責任製。相關人員的職責是:
1、 礦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全麵責任;
2、 分管礦長、技術負責人對礦長負責,負責組織對主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3、 班組長負責職權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
4、 安全檢查員負責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管理。
第六條 煤礦建立事故隱患排查例會製度,保證每月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1次。排查結果報告縣煤炭管理部門。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級別、隱患類別、風險程度、治理前的防範措施、治理措施、資金情況等內容。
第七條 對02manbetx.com 隱患實行分類掌握、分級管理。
1、 根據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事故隱患分為10類:通風、瓦斯、煤塵、火災、水害、提升運輸、機電、放炮、頂板和其他/
2、 按嚴重程度、解決難易,事故隱患分為3級:
A級:危害嚴重或治理難度大,需要停產整頓的。
B級:危害比較嚴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須由礦限期解決的。
C級:對礦井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班組能夠且必須解決的。
第八條 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進行定性、定量的評估,確認事故隱患的類別和級別,同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重大事故隱患還要落實項目、資金和施工隊伍。
第九條 排查出的A、B級隱患,由礦治理,礦技術負責人組織編製治理措施,礦長落實整改,保證資金;C級隱患由班組立即解決。
第十條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前,必須有由技術負責人組織製定、礦長批準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計劃。必須加強對隱患的監控,並告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否則,不準從事相關作業。
第十一條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由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存入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建檔製度,實行事故隱患跟蹤管理。
第十三條 煤礦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檢查和安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整改措施,對事故隱患進行監控,督促落實整改措施,防範事故發生。
第十四條 因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力導致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五條 貫徹本製度,煤礦製定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內容和標準,經礦長批準後執行。
第十六條 本製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XX煤礦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根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開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旨在使職工了解國家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樹立安全生產意識,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具有與本職工作相適應的能力,保證安全生產。
第三條 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在職培訓和業餘培訓、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資質培訓和素質培訓相結合,保證職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機會。
第四條 職工應當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的義務,參加煤礦安排的各種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 本規定使用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教育與培訓製度職責
第六條 礦長依本製度要求,組織製定、審批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對所需要經費給予保證。
第七條 其他各有關人員,依照安全生產責任製,各自履行相應的職責。
1、 生產副礦長:具體負責製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2、 安全檢查員:負責提供安全教育與培訓信息;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培訓的組織、協調;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安全教育與培訓監督、考核。
3、 技術負責人:協助製訂安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與培訓計劃,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
第八條 各生產班組要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協助礦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實施。
教育與培訓範圍與任務
第九條 按照國家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國家認定的培訓機構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方可任職,上崗作業的下列人員,按要求參加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相應資質:
1、 礦長、分管生產安全的副礦長以及安全管理人員,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2、 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過專門安全知識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3、 礦井生產車間負責人、區(隊)長,參加三級培訓中心培訓。
第十條 新工人入礦,應由礦進行不少於72小時的安全教育與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入井作業;在老工人帶領下,4個月後,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新工人分配到車間、班組,入井前,車間和班組應對其進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作業人員轉崗,應按照新崗位的安全要求,對其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新崗位的作業。
第十二條 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實驗和使用前,由礦技術負責人編製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相關作業人員學習,經過教育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三條 生產作業人員,每年由礦進行不少於20小時的在職安全教育與培訓。
教育與培訓內容
第十四條 安全教育與培訓應當包括:政策法規教育、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方麵的內容,實施時區別不同人員分別安排。
1、 礦長、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應學習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管理知識,了解國內外安全生產發展趨勢,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和管理知識,明確本身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對特種作業人員重點進行安全知識、《煤礦安全規程》相關內容、操作規程和相關規章製度的教育和操作技能訓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明確本人的職責和從事的作業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作用,了解作業可能出現的風險和應急措施,能夠熟練操作。
3、 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人員應當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工作標準,安全管理與技術知識,有關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要求。
4、 對其他職工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普及教育,重點幫助起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必要的操作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安全素質。
教育與培訓實施
第十五條 根據上級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每年2月底以前製定出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1、 教育與培訓計劃內容包括:培訓對象、時間、內容、要求、目標以及相關單位或部門的職責。
2、 年度培訓計劃,應能保證上級安排的培訓任務。
3、 編製教育與培訓計劃時,各班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教育與培訓建議。
4、 教育與培訓計劃由礦長批準後實施。
第十六條 特種作業人員,按上級計劃要求,按時參加培訓。
第十七條 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1、 建立安全生產活動日製度,礦每月不少於1次。
2、 班前安全教育,布置生產任務時,必須布置安全工作。
3、 利用會議、學習、板報、標語、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知識教育。
第十八條 每次培訓結束,都要按照培訓計劃和教學內容要求,對培訓對象進行認真的考試,考核。安全知識、技術知識考試以筆答形式進行,操作技能考核在作業現場進行。考試、考核結果記入本人檔案。
第十九條 各類人員的培訓情況由安全檢查記錄員記錄並進行年度培訓工作總結。
第二十條 建立職工安全培訓檔案,切實加強職工培訓、考核、發證和存檔管理。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在進行業務檢查或安全檢查時,對各項培訓的效果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本製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XX煤礦入井檢身與出入井清點製度
第一條 為保證入井人員安全和生產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生產作業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外來檢查工作、參觀學習人員入井,依照本製度進行入井檢身和出入井清點。
第三條 生產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培訓時間和內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培訓,不得入井。外來檢查工作和參觀學習人員須由礦方進行安全注意事項介紹,登記後,由有關人員陪同方可入井。
第四條 本礦生產作業和管理人員入井,應當按礦燈牌號領取礦燈和自救器。出井後應立即交燈、換牌,不許出井後不交燈或延時交燈。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入井:
1、 班前喝酒的;
2、 未戴安全帽或未攜帶自救器、礦燈的;
3、 穿化纖衣服或著裝不整齊的;
4、 帶煙草和點火物品的;
5、 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的。
第六條 礦燈實行集中管理,專人專燈專號使用。礦燈房應對礦燈統一編號,禁止無牌發放礦燈或亂發礦燈。
第七條 管理人員、安全檢查人員下井,實行入井掛牌、出井摘牌製度。
第八條 作業人員下井,實行班前點名、班後考工製度。班前未點名者,禁止下井;班後2小時未考工者,值班人員應當查明原因並向礦長報告。
第九條 班組長負責掌握當班作業人員入、出井情況。當班結束,班組長應當最後離開作業現場。
第十條 每班換班2小時後,礦燈房須把尚未歸還礦燈人員的名單報礦值班室。確因工作需要延時出井的,作業班組長或本人應事先報告值班室。
第十一條 違反本製度,根據情節和後果,依照安全處罰規定實施處罰。
第十二條 本製度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企業管理要論〖內容提要〗不少的企業經營者最為感歎的問題多半是“人”的問題,既為沒有人而煩腦,更為沒有得力的人,尤其是沒有貼心的人而煩腦,既使用上得力的人,貼心的人(心腹之人)關鍵的時候可能又發現,原來壞事的根源正在於他們,心腹之人成為心腹之患。〖文章正文〗
企業管理要論
堯舜安編撰
一、 企業的人員管理—不求最親,但求最行
不少的企業經營者最為感歎的問題多半是“人”的問題,既為沒有人而煩腦,更為沒有得力的人,尤其是沒有貼心的人而煩腦,既使用上得力的人,貼心的人(心腹之人)關鍵的時候可能又發現,原來壞事的根源正在於他們,心腹之人成為心腹之患。
可對比的是大批來自西方的外資企業,他們常常是隻來一兩個負責人,揣著一本手冊類的管理規章,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公開招兵買馬,並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辦廠,辦公司,出產品,做業務,幹得風風火火,盡管也頻頻發生跳槽現象,但似乎並不會對企業產生任何傷筋動骨的影響。
因此,企業中的人員管理思想,原則上就是要體現外資企業似的人員管理效果不求最親—但求最行。
這種管理其主要的設計原則概括如下:
1. 建立“普通人製度”
企業是工作的場所,那麼從本質上講,所需要的必然也就是“工作的人”,即“工作”是客觀意義上的最明確的要求,除此外的其他要求卻是可以相對忽略的,建立“普通人製度”,其實質就是對這一思想的具體細化,它至少應該包括這麼幾個方麵的觀念和特征:
A. 工作是靠“普通人”來完成的,而不是靠“非凡人物”來完成的,沒有“普通人”的企業,肯定是無法管理的企業。
B. “按部就班”的工作,永遠是企業最主要,也是最大量的工作。
C. 企業中任何環節的工作,都應適合這一環節中技能最差的人員承擔,它可以確保企業任何情況下的人員儲備,而且也有助於顯示這環節中技能優秀者的能力優勢,引發每個環節中的競爭氛圍和競爭積極性。
在企業的許多工作環節,因錯誤的人事政策而導致不能安於現狀的高學曆者,高技能者的增多,往往就預示著企業不穩定因素的加大。
2、重同心,更重同路
“同心同德”是不切合實際的,因此,企業就應該在人員管理思想上倡導另一種更加符合實際的運作標準和運作原則,這類標準和原則應有助於企業人員管理的運作更趨科學,更趨實際。
A、“工作關係”是企業與員工的主要關係,所以“工作約束”也就成為企業對員工的主要約束。
B、企業家不是政治家,他要求員工的是任務,而不是信仰。
C、員工與企業“同心”是理想,但不是要求;“同路”是職責必須履行。
D、倡導“同心”,堅持“同路”;重“同心”更重“同路”,不“同心”照樣“同路”。
3、施授權管理
授權不同於放權。“放權管理”從根本上說是一種混淆管理職責,模糊職責定位的運作模式,對企業這樣一種目標任務十分具體明確的組織機構來說,不但是無的放矢,而且極具災難性。
企業的授權管理其運作基點在於:
A、企業的決策者,執行者的職責具體,性質單一,二者沒有調和的餘地。
B、“放權”意味著權利轉移,也意味著人員角色的轉換,所以“放權”對決策者而言是一種失職,對執行者而言是一種越權,失職和越權都是管理中的大忌。
C、授權”構架了決策者和執行者之間的必然聯係,同時也是對決策人和執行人雙方職責及任務的具體規範和明確,這是可以實施現代企業管理的前提,
現代企業所涉及的理念,還有許多相關方麵,它需要企業經營者的觀念變革和思維拓新,才能達到全方位革新企業的根本目的。
二、 企業發展戰略—不求最快,但求最實
企業發展戰略必須以現實狀況為基礎,務必是堅守以下幾條原則:
1、看得見,摸得著。
什麼樣的目標最具有誘惑力和鼓動性?應該是“看得見,摸得著”所定目標科學合理通過企業全體人員努力奮鬥就一般能夠達到和實現的。企業發展戰略的“說而不做”或“做而不達”往往是引發企業精神渙散的致命因素。
2、謹慎跨行
當別的企業已在你將進入的行業中處於壟斷地位時,跨行擴張應慎而又慎。
當某一企業在市場上擁有25%—40%的占有率時,後來企業的同類產品幾乎無“翻天”的可能,所以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在製定擴張戰略時堅持三條原則:一、隻在本行上擴張;二、必須有12%以上的投資回報;三、要有做當地市場前三名的把握。
1. 不該賺的錢堅決不賺
在一方麵賺的錢多了,在另一方麵賺的錢肯定就少,這是由於你的精力,能力及所相關的條件所決定的,要想賺足本該你賺的那份錢,唯一的辦法是擺脫各種其它賺錢的誘惑,在經曆了“見錢就賺”的苦澀競爭後,西方的各大企業在這方麵已是極有主見的了,所以百事可樂放棄了飯店和餐飲業,菲利普則出現了生產大家電的子公司。
三、 企業的組織機構—不求最全,但求最順
組織機構的“全”與“順”盡管隻是一字之差,但卻有著本質的區別,“全”是一種形式,而“順”則是一種功能,許多企業組織機構的“全”,往往是受慣性思維,外界壓力及橫向比較的影響,因此觀念與作風的務實至關緊要。
“不求最全,但求最順”的組織機製的設計,可在以下三條設計大綱的基礎上加以逐漸的設立與完善。
1. 健全第一個三角形
無論是金字塔結構,網絡結構或者是其它結構的組織機製,其內在結構需要有一個隱形的第一權力(職責)三角形的支撐,這個三角形的構成條件(人員素質)及架構狀況(權力分配),往往就直接反映著組織機製的整體結構及運行特征;不規則的三角形預示著組織的動蕩;等邊三角形可能引發組織目標的渙散;底邊大於邊長的三角形則可能導致勞而無功或疲於奔命的權力集中,隻有邊長適度大於底邊的三角形,才有利於形成組織機製的目標性權力運作,實現組織機製的目標性權力運作,實現組織機製的有效性和控製性。
現行許多企業的組織機製在運行狀態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一是權力過於集中,管理層形同虛設;二是權力中心傾斜或分散,政令不暢; 三是局部替代全局,機構偏癱,所有這些毛病,究其根源,關鍵在於“第一個三角形”未能形成,導致機構發育不良,這種狀況一旦持續存在,機構越大,問題就越多,最終極可能促發企業“大廈”的突然坍塌。
2. 製定並實施“鋼性製度”
成功的企業所施行的管理規範,即使在世界範圍到目前來看,還是極有共性的,其中“用製度說法”,幾乎已成為最具之泛適用性的經營法典。
管理的靈活或許是一種藝術,而製度的靈活肯定是一種災難,用“製度說法”直接取決製度和實施的“鋼性化程度”,其最直接的操作方法就是“量化處理”,這也是企業實施科學管理的必要條件。量化處理得越精確,越刻板,越沒有彈性,即鋼性化的程度就越高,企業的組織機製就可能越順,良性化運作的可能性就越大,把數字化管理引入管理製度,可能是“鋼性化”的最具體的支撐。
麥當勞經營的隻是大眾快餐,但其管理製度的製定和實施都極具鋼性。比如炸薯條,在暖箱中不能超過7分鍾,以防止反潮;泡菜端出來時必須保持某種圖案以防止滑落。其它如凍肉餅的大小,輕重,在烤箱內的轉動的次數等。都有詳盡而明確的規定,從而所產生的獎勵,懲罰措施當然也就無可爭議了。
3. 開辟晉升通道。
這好像是一個人才培養的問題,但其實質卻直接地關係到企業組織機製的相關運行。有一點可以肯定,假如一個組織中管理人員或職員沒有感覺出自己的前途和希望所在。也不明確自己究竟應該從什麼方麵努力,那麼這個組織的機製必然是大有問題。
在許多企業中“晉升”對絕大多數的管理者和職員來說實在是一個極“奢侈”的字眼,而對成功企業的絕大多數人如果表露的是一種旁觀,而不是最起源的參與心態,那麼企業的向心力必然是極弱的。為企業中每一份子提供“晉升”的機會和途徑,為其展示他現有基礎上的努力前景和方向,不但是現代企業的基本職責,也是保障企業組織機製有效順暢運轉的必要前提。
有一家大型企業《員工手冊》的扉頁上這樣寫道:“進入我們的機製,你就具備了成為我們的最高領導的可能,但是,這必須循序漸進,而且永遠是不進則退”。在這本手冊裏,從安排每個崗位的試用人員開始,都可以很明確找到自己目前所處在的位置以及相應的要求,職責和報酬,也注明了下一步可能謀取到的職位和發展前景,包括什麼時候轉正,什麼時候調資,什麼時候出國進修及什麼時候享受什麼樣的休假待遇等一一登錄在案。從而使公司每個在職人員都明顯地感受到壓力和動力的存在。形成了企業特定的凝聚力和積極的作用力。
每一個人發展的機會越多,發展的前景越寬就越具活力,進取感就越強。企業的發展速度也就越快,組織機製的運轉就越趨良性,越趨通暢。
地方國營煤礦設計若幹規定
一、總則
為適應國家經濟體製改革及科學技術發展,使地方煤礦逐步達到“正規生產、安全穩產、講求效益”的要求,使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礦井達到“少投入、多產出、快產出”的目的,針對地方煤礦的特點,統一設計技術原則,特製訂本規定:
第一條地方煤礦的設計技術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煤炭工業各項具體技術政策。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設計年生產能力6~30萬噸井型的新建、改造、擴建的地方國營煤礦礦井(露天)。設計年生產能力6萬噸以下的地方國營煤礦及鄉鎮集體煤礦的設計,可參照執行。設計年生產能力45萬噸及以上的地方國營煤礦,原則上執行現行《煤炭工業設計規範》及有關修改規定,同時,必須考慮地方的實際和地方煤礦的特點。
煤礦設計還應執行國家及有關部門頒發的設計技術規範和規程。
第三條要堅持基本建設程序,沒有批準的地質報告和計劃任務書,不能進行新井和改、擴建井的初步設計,設計部門要主動和地質勘探部門相結合,認真研究地質資料,製訂合理的設計方案;積極同施工單位配合,為施工創造條件,縮短建設工期。
礦井設計,可分兩個階段進行,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鄉鎮集體煤礦及6萬噸以下的地方國營煤礦,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均可簡化,或隻作方案設計,經批準後,即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的深度應作為基本建設(改、擴建)投資、貸款的申請依據,應滿足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土地征購,勞動定員安排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製等需要。
已批準的初步設計中規定的主要原則和內容,施工圖設計階段不得任意變更,如因情況變化確有必要變更時,應報請原設計審批機關同意後方準變更。
第四條新礦井設計,要做到布局合理,生產集中,係統完善,環節暢通,在巷道布置上應盡量減少井巷工程量,特別是岩巷工程量,多開煤巷以縮短建井工期,早出煤;要認真學習和總結國內外先進科學技術和經驗,結合本地的實際,努力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成果,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不斷提高地方煤礦機械化和安全裝備水平。
第五條地方煤礦的技術改造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改擴建的重點是選擇資源條件好,儲量豐富,交通運輸方便,有一定生產基礎和已達到原設計能力的礦井。編製礦井改造、擴建設計時,設計部門應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生產礦井基礎資料和圖紙,盡量利用原有井巷工程,地麵建築,設備和設施。充分發揮原有生產礦井的作用,以減少建設資金,縮短建設工期。
根據地方煤礦的特點,對地方煤礦的建設性質劃分如下:
新建項目: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項目。
擴建項目:指生產礦井為擴大生產能力而新建主要工程或車間的項目。凡按設計規定全部建成投產後,又在原有規模上進行新的建設並增加生產能力的項目,均應列為擴建項目(即擴建後能力在原設計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基礎上,按本規定劃分井型的類別升二級的項目)。
改造項目:指生產礦井為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並增加一定生產能力。對原有生產環節或原有設備,原有工程進行技術改造,並適當增加生產性工程及少量非生產性工程的項目(即改造後能力在原設計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的基礎上,按本規定規分井型的類別向上靠一級的項目)。
第六條要切實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按國務院頒發的《礦山安全條例》、《安全監察條例》和煤炭部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防護手段,改善作業環境,為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重大惡性事故,減少職業病的發生創造條件(鄉鎮集體煤礦設計應執行煤炭部頒發的《小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條堅持勤儉辦企業的方針,設計中,要認真進行方案比較,開拓方式等技術原則的確定必須提出兩個以上方案進行技術比較和論證,否則,審查設計機關有權拒絕審查。初步設計文件中,要加強經濟部分的工作,認真分析礦井建設的經濟效益,使企業具有一定的貸款償還能力、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設計應切合實際,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
第八條新礦區開發應先進行總體規劃。礦區應根據資源情況,開發條件,結合國家需要,本著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的原則,進行礦區總體設計。
礦區總體設計主要確定:礦區建設規模、開發布局、井田劃分、開發順序、井型大小、煤的加工利用、地麵總體布置、地麵運輸、附屬企業及生活區、供電、供水、通訊、環境保護及綜合利用,經濟論證等內容。如作總體設計有困難時,可作總體規劃方案。
礦區開發應先淺後深,先近後遠,先易後難,先開發施工和生產條件比較簡單,投資少,見效快的礦井(露天)。
礦區總體設計中,條件允許時,對煤炭加工、儲裝運、生活設施等可采用群礦集中和聯合布置的原則,同時要正確處理統配礦與地方礦,國營礦與集體礦、個體礦的關係。對煤炭資源要本著保護資源,統籌兼顧,充分利用,合理劃分的原則。靠近城鎮地區的國營煤礦,要結合城鎮規劃,將生活設施建立在城鎮適當的位置,以便充分利用城鎮現有公共設施。
第九條井田境界應根據地質構造、儲量、水文、煤層賦存情況,開采技術條件,開拓方式,並結合地形、地物等因素,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當地形、地物適合作自然境界時,應盡量利用,以減少煤柱和井巷工程量。
第十條礦區和礦井設計中,地麵運輸、供電、通訊、排水、防洪排澇、環境保護、綜合利用、複地造田、地麵火藥庫位置和居住區規劃等,必須與有關部門密切聯係,共同協商,並應取得書麵協議。
第十一條礦井設計中,除各生產環節已采取的各種備用係數、不均衡係數外,不得為設計礦井達產後預留潛力,增加工程項目和井上、下工程量及提高設備能力,以節省建設資金。對達產後有發展生產可能的礦井,可預留設計位置。
第十二條各級煤礦設計單位,要不斷總結地方煤礦的設計技術經驗,搞好設計改革,深入現場調查研究,不斷提高地方煤礦設計質量。凡列入國家計劃的地方煤礦設計項目,必須由持勘察設計證書的煤礦專業設計單位承擔。
二、礦井資源
第十三條地方煤礦的礦區總體設計,一般應以批準的詳查地質報告為依據,特殊情況,經省煤炭部門批準可降為普終。
第十四條新建和改、擴建礦井的初步設計,都應有批準的地質報告。根據不同井型,勘探程度和儲量備用係數規定如下:表2--1------------------------------------------------------
||儲量備用係數井型|勘探程度|----------------------(萬噸/年)||一般地|複雜地
||質條件|質條件------------|----------------|----------|----------
6|普終、詳查報告|1.5|1.6
9、15|詳查、詳終報告|1.4|1.521、30|精查報告|1.4|1.5------------------------------------------------------
勘探程度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勘探,並提出書麵的補充或生產地質勘探報告,經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後,也可作為礦井初步設計的依據。
對煤層穩定、構造簡單、埋藏較淺、水和沼氣含量不大的井田,經省級煤炭部門批準,勘探程度可相應降低一級,但儲量備用係數,須相應提高0.1~0.2。
第十五條編製礦井初步設計應以能利用儲量為依據。凡要求精查報告的係指煤炭儲量表內A+B+C級儲量,其中A+B級儲量:礦井不少於20%,第一水平不小於30%;詳查或詳終報告為B+C級儲量。其中:B級儲量,礦井不少於20%,第一水平不少於30%;對個別年產6萬噸礦井,可采用C+1/2D級儲量,但C級儲量應不少於50%。
第十六條煤層最低可采厚度、灰分、發熱量和儲量計算標準如下(見表2--2及表2--3):表2--2一般地區計算標準--------------------------------------------------------------
煤||非煉焦|
項種|煉焦用煤|用煤|褐煤
目|||--------------------------|----------|----------|----------
最|礦|<25°|0.7|0.8|1.0
低|井|--------------|----------|----------|----------
可|開|25°~45°|0.6|0.7|0.9
采|采|--------------|----------|----------|----------
厚||>45°|0.5|0.6|0.8
度||--------------|----------|----------|----------
米|露天開采||1.0|--------------------------|----------|----------|----------
最高灰分Ag(%)||40|--------------------------------------------------------------
表2--3缺煤地區計算標準--------------------------------------------------------------
煤||非煉焦|
項種|煉焦用煤|用煤|褐煤
目|||--------------------------|----------|----------|----------最|<25°|0.6|0.7|0.8低||||可米|25°~45°|0.5|0.6|0.7采||||厚|>45°|0.4|0.5|0.6度||||--------------------------|----------|----------|----------
最高灰分Ag(%)|40|50|40--------------------------|----------|----------|----------
最低發熱量QDW||3000|2000
(大卡/公斤)|||--------------------------------------------------------------
對缺煤又有對口用戶的地方,煤層可采厚度、灰分、發熱量達不到上述標準的經省煤炭部門批準,可以開采的,可列為能利用儲量,但初步設計時應單獨列出,不計算服務年限。
第十七條要充分利用煤炭資源,堅持合理的開采程序,不準采厚丟薄,采肥丟瘦。
三、礦井開采
第十八條礦井設計年生產能力定為6、9、15、21、30萬噸五個井型。除上述井型外,不應出現界於兩種設計生產能力的中間井型。
第十九條礦井設計生產能力按年工作日330天計算,每天3班作業,每天淨提升時間為14~18小時。
礦井和水平服務年限,不應小於下表規定:表3--1--------------------------------------------------
|設計服務年限(年)
井型|------------------------------------
|礦井|第一水平
|----------------|- (萬噸/年)|非缺煤|缺煤地區|非缺煤|缺煤地區
|地區||地區|------------|------|--------|------|----------
6|12|12|6|6
9|15|15|8|8
15|20|18|9|9
21|25|20|10|9
30|30|25|15|10--------------------------------------------------
注:改、擴建井的服務年限與缺煤地區同。缺煤地區主要指供需關係上的缺煤。
礦井設計年生產能力以一個水平生產來保證。
采區回采率一般不低於以下數值:
厚煤層:75%,中厚煤層:80%,薄煤層:85%。
第二十條礦井開拓方式應根據煤層賦存條件,地質、地形、水文、表土層厚度、井型、施工條件等因素,通過全麵的方案比較確定,力求做到集中生產、井巷工程量少,投資少、見效快。
當條件適宜時,應優先采用平峒、片盤斜井或階段斜井開拓,年產15萬噸及以下礦井,若采用斜井開拓,一般隻設一個混合提升井和一個風井或分區風井;若采用立井開拓,需經過各項技術、經濟比較也應盡可能采用混合提升井,同時另設風井或分區風井,滿足通風、行人要求,以利節省井巷工程量,縮短建井工期。
第二十一條井筒位置應按以下幾方麵綜合考慮,合理選擇:
1.重點考慮對第一水平開采有利,儲量可靠、井巷工程量少、建井工期短;
2.井田兩翼儲量盡可能大致平衡、井下運輸、通風、開采比較合理;
3.盡量不占良田,少占耕地,充分利用地形。使地麵生產係統、工業場地布置及地麵運輸比較合理;
4.井筒盡量避免穿過流砂層、較大含水層、較厚衝積層、有煤和沼氣突出的煤層、較大的斷層和采空區並應不壓煤或少壓煤;
5.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不受岩崩、滑坡和洪水威脅。
第二十二條井田劃分為階段時,階段垂高一般規定為:
緩傾斜煤層階段垂高為100~150米;
傾斜煤層階段垂高為150~200米;
急傾斜煤層階段垂高為60~120米。
緩傾斜煤層分為上下山開采時,上山的傾斜長度不超過800米。下山的傾斜長度不超過600米。對設計年產量9萬噸及以下的礦井,在保證第一水平服務年限的情況下,階段垂高可適當降低。
第二十三條采區宜雙麵布置,雙麵采區的走向長度不少於600米,當受地質構造限製或在安全上有特殊要求時,其走向長度可適當縮短,亦可單麵布置。
投產采區,應布置在井筒附近,有條件時應優先布置中央采區,按先近後遠,采區前進式開采原則逐步向井田邊界擴展,嚴禁從井田邊界後退式的開采順序。
采區生產能力應根據地質條件、煤層生產能力、機械化程度和采區內工作麵接替關係等因素確定。年產6~15萬噸的礦井可設一個采區;21萬噸及以上的礦井可考慮1~2個采區。
礦井三個煤量的可采期規定如下:
開拓煤量:2~5年。
準備煤量:0.8~1年。
回采煤量:4~6個月。
第二十四條井巷支護方式,應因地製宜的確定,對於井筒、岩巷、半煤岩巷及峒室,要積極推廣光爆錨噴支護。
錨噴支護的設計應符合《煤礦井巷工程錨杆噴漿、噴射砼支護設計試行規範》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斜井井筒、平峒、井底車場、上下山的位置,應避開斷層和破碎帶,盡量布置在煤層中,其他井巷工程也應盡可能布置在煤層中。
當運輸大巷采用機車運行時,主井空、重車線長度應能容納1.0~1.5列車。當采用罐籠井和斜井作輔助提升時,車線長度應能容納0.5~1.0列車。
當運輸大巷不以機車方式運行時,主、副井空、重車線長度應不小於一次提升串車長度的3倍。
井底車場通過能力,當采用機車運輸時,應按調度圖表進行計算,另加30%的富裕係數確定。
第二十六條井底車場一般均應設中央變電所、中央水泵房、管子道等主要峒室以及設置其它必要的峒室工程。蓄電池機車的充電室,一般設在井口附近;在條件適合且運距較遠時,也可設在井下。
一般井下應設火藥發放峒室,當每天火藥消耗量大於350公斤時,應設火藥庫。
水倉容量可按4~8小時正常湧水量計算,設兩個水倉或一個水倉加隔牆。
年產21萬噸以下礦井,正常湧水量在30立方米/小時以下時,可設一個水倉(不加隔牆)。
采用箕鬥提煤時井底煤倉有效容量可按提升設備0.5~1小時提煤量計算。
第二十七條選擇采煤方法,必須認真研究煤層賦存條件和生產礦井的經驗,並綜合考慮安全好、回采率高、工效高、材料消耗少和成本低等因素確定,不允許采用不安全和回采率低的落後采煤方法。
緩傾斜和傾斜的薄及中厚煤層,一般采用走向長壁式采煤方法,有條件的礦井可采用對拉工作麵,傾角小於12度的煤層,應積極推廣傾斜長壁采煤法,推行沿空留巷和沿空掘巷的經驗,實行無煤柱開采以簡化係統和提高回采率。
當煤層厚度超過3.5米時,必須采用分層開采。
急傾斜煤層厚度在1.5~6.0米,傾角在55度以上當條件合適時,應優先選用偽傾斜柔性掩護支架采煤法,其工作麵傾角一般不小於25度,工作麵長度為30~60米,年進度一般為420米~600米。當煤層不適宜用掩護支架開采時,厚度2米以下的煤層可采用倒台階采煤法或其它采煤方法;2米以上的煤層可采用斜切分層、水平分層或其它采煤方法。
第二十八條設計應盡量采用行之有效的先進技術,提高采煤機械化水平,有條件的年產量在15萬噸以上的礦井,可采用普機采煤或高檔普采等,不適宜機械采煤的可采用打眼放炮落煤。炮采工作麵可配金屬支柱、鉸接頂梁、刮板運輸機等。
普機采煤和高檔普采工作麵長度為110~150米,年進度為480~600米,炮采工作麵長度為70~120米,年進度為360~480米。
第二十九條采煤工作麵回采率一般不低於以下數值:
厚煤層:93%,中厚煤層:95%,薄煤層:97%。
第三十條巷道掘進應采用機械打眼,積極推廣動力單一化。岩巷拂進,應盡量采用電動鑿岩機,煤巷用濕式煤電鑽。有條件的礦井可配備一套鑽、裝、、運、錨和激光定向儀各工序配套的機械化作業線,以提高巷道掘進機械化水平。
掘進速度應根據鄰近礦區或相同類型生產礦井巷道掘進的平均先進指標確定,可分別采用下列指標:
立井月進25~50米
斜井月進50~60米
岩巷(平峒)月進70~100米
半煤岩巷月進140~200米
煤巷月進200~300米
第三十一條采掘設備備用台數占使用台數的百分數規定如下:新建井:電鑽、電動鑿岩機30%
風鑽30%
局扇20%
金屬支柱、頂梁10%
混凝土噴射機50%改、擴建井設備不考慮備用量。
第三十二條建築物、水體、鐵路下壓煤、應根據開采技術條件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在經濟合理,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麵規劃,統籌安排進行開采。
四、井下運輸
第三十三條井下運輸設計,應對井下煤炭、矸石、材料、設備及人員等的運輸作統籌安排,運輸方式與設備的選型應根據礦井設計能力,煤層賦存條件、沼氣情況、采煤方法等因素確定。同一礦區礦車類型應力求統一。
礦井一般采用600毫米軌距軌道運輸,選用一噸以下及一噸標準礦車。投產時,大巷運輸距離大於300米,應采用機械運輸;條件適宜時,運距不長也可采用無極繩運輸方式。
礦車使用數量,新建井以礦井達到設計日產量時,井上下用車地點的車數按排列法計算,不考慮備用係數。
材料車和平板車的數量分別為礦車總數的10%和3%。但平板車的數量不應少於2輛。
改、擴建礦井可按新增年生產能力每萬噸配備9~11輛指標計算。6~9萬噸礦井取大值,15萬噸及以上礦井取小值。
上、下人員的斜井,垂深超過50米的應配備運送人員的設備(人車或助行器)。
第三十四條采區煤炭運輸設備的計算和選擇應以工作麵循環產量為依據。運輸不均衡係數采用1.5,每班淨運輸時間規定如下:
(1)采煤工作麵5小時
(2)中巷采用運輸機運輸時,當隻有一個采煤工作麵生產時為5小時,兩個工作麵生產為5.5小時。軌道運輸時為5.5小時。
(3)上、下山采用運輸機或提升設備運輸時,應根據采區工作麵數量及分布情況,采用5~6小時。當采區上、下山采用溜槽或刮板輸送機運輸時,應在采區裝車站設置煤倉,其容量一般不小於1.5列車。
第三十五條井巷鋪軌一般軌型的選擇應根據運輸設備的類型、使用地點和提升方式確定,可按下表選用(年產6~15萬噸取小值)表4--1--------------------------------------------------使用地點|運輸設備|軌型(公斤/米)----------|------------------|------------------斜井|箕鬥、礦車|15~24----------|------------------|------------------井底車場及|7~8噸電機車|18
運輸大巷|------------------|------------------
|2.5~5噸電機車|11~18----------|------------------|------------------上、下山|一噸礦車|11~15----------|------------------|------------------
中巷|一噸以下及一噸礦車|8~11--------------------------------------------------
五、通風與安全
第三十六條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礦井需要的風量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方法計算確定。
第三十七條礦井通風方式一般采用抽出式。
第三十八條風井位置選擇,應盡量布置在煤層露頭之外,以求不壓煤或少壓煤。
第三十九條開采有煤和沼氣突出的煤層群的礦井,須首先開采解放層。在高沼氣及有煤與沼氣突出的礦井,凡采用通風方法不能合理解決沼氣問題時,均應采用沼氣抽放措施。礦井應配備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儀等必要的安全儀器儀表。有關工作人員應配備沼氣測定儀,下井人員均應配備自救器。
第四十條礦井都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係統,製訂綜合防塵措施。當礦井有煤塵爆炸危險時,回采工作麵一般要進行煤體注水。巷道掘進必須濕式打眼,采用水炮泥等。錨噴巷道應采用濕噴機,並配備一定數量的粉塵采樣器、粉塵測定儀等。
第四十一條井下應設消防管路係統,有關峒室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開采有自然發火的厚及中厚煤層時,除在巷道布置和采煤工藝等方麵創造安全條件外,還應對采空區進行預防性注漿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火措施。
第四十二條礦井在揭穿老巷、積水區、含水層和導水斷層前,都應采取放水措施,裝備探水鑽予先進行探放水。
在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或湧水量大,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必須在井下適當地點設置防水閘門
第四十三條受沼氣、水、火、煤塵爆炸威脅嚴重的礦井或年產15萬噸及以上礦井,應按礦山救護小隊的技術裝備給予配備,其隊員由井下生產人員兼任。
六、提升、通風、排水和設備壓縮空氣
第四十四條當礦井年產量為6~15萬噸時,可選用一套提升設備。年產量為21~30萬噸時,選用一套或兩套提升設備。
當礦井配備二套提升設備時,其中:主提升設備提煤,副提升設備提矸及完成其它輔助作業;當配備一套提升設備能完成全部升降任務時,這一套提升設備可作混合提升。
礦井提升絞車一般按第二水平條件選定,當第一水平服務年限超過20年時,也可按等一水平條件選定。在絞車服務年限內,需換裝電動機時,應考慮其可能性,但以換裝一次為宜。
第四十五條礦井設置二套提升設備時,提煤的不均衡係數,有井底煤倉時,為1.1~1.15;無井底煤倉時,為12。
副井提升設備最大班作業時間,不超過5小時。
礦井設置一套提升設備時,提煤的不均衡係數取1.25~1.3。最大班淨作業時間不超過7小時。
副井提升設備在最大作業班提矸及完成其它輔助作業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人下井時間,立井不超過40分鍾;斜井不超過60分鍾。升降工人的總時間按工人下井時間的1.5倍計算。
(2)升降其它人員的時間,按升降工人時間的20%計算。
(3)提矸量按日出矸石量的50%計算。
(4)運送坑木、支架按日需要量的50%計算。
(5)運送炸藥和雷管按1~2次計算。
(6)運送保健車按1~2次計算。
(7)運送設備按2次計算。
(8)其它按3次計算。
運送長材料和較大設備可在非最大作業班進行。
第四十六條采用定容裝載時,提升絞車的荷載應按提升容器可能達到的載重量計算。主提升絞車電動機的功率,應考慮1.1左右的備用係數。
第四十七條斜井活動天輪直徑不應小於鋼絲繩直徑的40倍。
第四十八條傾斜井巷中,礦車運煤裝滿係數按鬆散煤安息角計算或采用以下數值。
井筒傾角20度及以下為0.9~1;
傾角大於20度,而小於25度為0.85~0.9;
傾角25度及以上為0.8~0.85。
第四十九條礦井主要扇風機選型,應能滿足第一水平各個時期的礦井阻力變化,並適當照顧下一水平的通風要求。當礦井阻力變化較大時,可更換一次電動機。並根據需要,采用串級調速等節能措施。
風機應留有一定的餘量,離心式通風機設計轉速一般不大於最大轉速的90%。
第五十條礦井主要扇風機的配置,風機服務年限5年以下或年產6~9萬噸的低沼氣礦井,可配置一台主要扇風機,兩台電動機(一台工作,一台備用)。其它情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主排水泵的選擇,必須能使水泵工作總能力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湧水量。
備用水泵的台數應不少於工作水泵台數的70%,且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湧水量。
檢修水泵台數不少於工作水泵台數的25%。
對於正常湧水量為每小時50立方米及以下,且最大湧水量為每小時100立方米及以下的礦井,可選用兩台水泵,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備用。
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可根據情況在主排水泵房內預留安裝水泵的位置。
第五十二條主排水管路一般敷設兩趟。其中一趟停止使用時,其餘管路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湧水量。
正常湧水量為每小時50立方米及以下,且最大湧水量為每小時100立方米及以下的斜井,可敷設一趟管路,其能力應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湧水量。
第五十三條礦井水pH值小於5時,應采取防酸措施。
第五十四條地質地形條件允許時,經技術經濟比較,可通過鑽孔下排水管,管材采用鋼管。
沿進風井筒敷設的排水管,一般采用焊接連接。當井筒較深時,排水管宜分段選用壁厚。
第五十五條每台水泵排水量小於每小時100立方米時,兩台水泵的吸水管可共用一個吸水井,但其濾水器邊緣間的距離不得小於吸水管直徑的兩倍。排水量為每小時100立方米及以上時,應有獨自吸水井。
第五十六條井下生產采用壓縮空氣站,必須設於井下新鮮風流處,可選用礦用型移動式空氣壓縮機。
其它情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七、地麵生產係統
第五十七條地麵生產係統應根據煤質、煤的用途及用戶要求選擇工藝流程,努力實現機械化、半機械化,以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
第五十八條地麵生產係統設計應在保證礦井連續生產和滿足產品品種和質量要求的條件下,力求環節少,布置簡單、緊湊合理,充分利用地形地物。
設備通過能力應能與礦井最大小時提升能力相適應。
第五十九條井口設備布置:
(1)立井井口要根據井型大小選擇機械操作,對於15~30萬噸礦井應逐步做到聯動和集中操縱:
(2)斜井井口車場,可根據地形及提升條件選擇平車場或甩車場。平車場豎曲線半徑不小於15米。在井口附近的井筒內設防跑車裝置。重車線設擋車器,空車線設阻車器,甩車場豎曲線半徑采用12~15米,空重車線的高差不宜大於1米;
(3)有條件的井口,運輸距離不大時,礦車可用自動滑行;
(4)箕鬥井井口受煤倉有效容量為箕鬥容量的3~7倍。
第六十條翻車機可根據井型和用途選用電動、自動或手動翻車機。受煤倉有效容量在礦車逐個運來時,為5~7輛礦車容量。當礦車成列運來時,為0.5~1列車礦車容量。
第六十一條要采取措施提高煤炭質量,要進行揀矸,群礦煤炭集中外運的係統,可根據運距條件確定原煤集中或分散揀矸。
適於洗選的煤種,為滿足用戶要求且經洗選後經濟效益顯著的,群礦一般可合建洗選廠。年產量為30萬噸礦井,有條件也可建坑口洗選廠。洗選廠項目單列。
第六十二條根據煤質、煤層篩分大樣資料及用途和銷售情況,確定分級與否或分級的粒度,並選用高效篩分設備以縮小廠房麵積。分級後的煤塊應有防碎措施。要分裝分儲,以合理利用能源,提高經濟效益。群礦可合建篩選廠,項目單列。
第六十三條礦井的儲裝係統,可按外運方式、地質、地形、裝車量及品種等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因地製宜確定儲裝方式。
當通過準軌或窄軌鐵路裝車外運時,其煤倉容量可為一次裝車量的1.2~1.5倍,但采用準軌外運的還不得小於礦井一天的產量。儲煤場容量為礦井3~7天的產煤量(運輸條件較好的礦區取下限)。
當用汽車外運時,可不設固定煤倉,采用儲煤場儲煤,配置裝煤機裝車。儲煤場容量為5~10天的產煤量(缺煤地區取下限)若設固定倉時,其煤倉容量可為1~1.5天的產煤量。並設落煤場地,其容量為3~7天。
有地形條件適宜儲裝合一的礦井,煤倉容量可為礦井2~3天的產煤量,且可設落煤場地、但不設返煤設施,直接裝車。
第六十四條排矸場應結合環境保護及綜合利用全麵考慮,可根據具體情況分期設置。場地選擇應符合安全規程,優先考慮排在荒山溝穀或窪地。
第六十五條排矸設備每天三班工作,每班工作七小時,生產能力不均衡係數采用1.5。
第六十六條礦井機修車間主要擔負礦井部分設備的中修和小修任務。主要設備一般按下表配置:------------------------------------------------
名|車|鑽|刨|電|段|氣|空|手
||||||||動井稱||||焊|釺||氣|液
||||||||壓
型|床|床|床|機|機|焊|錘|機--------------|--|--|--|--|--|--|--|----
6~9萬噸|1|1|1|2|1|1|—|—15~21萬噸|2|1|1|2|1|2|1|—30萬噸|3|1|1|3|1|3|1|1------------------------------------------------
邊遠地區或鄰近有機修能力的礦井,可酌情增減。
第六十七條礦井應加強煤質檢查,設煤樣室。群礦可合建化驗室。30萬噸礦井也可單獨設化驗室。
第六十八條礦井一般要設衡器。群礦可集中過磅,分別計量。
八、總平麵布置
第六十九條工業場地總平麵布置應有實測的地形圖和必要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地形圖的比例尺根據地形條件、企業規模和工程性質采用1:500或1:1000。
第七十條工業場地的選擇,應充分考慮礦井開拓、生產係統布置及外部運輸銜接的合理性,在山區還應考慮鐵路、公路及架空索道有進線的可能,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場地選擇應因地製宜,充分利用地形,盡量利用山坡荒地,不占良田果園,少占耕地,不拆遷或少拆遷村莊。
(2)不壓或少壓可采煤層,特別是淺部煤層。
(3)場地不受洪水及內澇威脅。
(4)場地選擇要避開采空區及滑坡、岩溶等不良工程地質地段。
(5)不占用國家保護的文物古跡,不妨礙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第七十一條平麵布置要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布置緊湊合理,節約用地。盡量縮短場內運輸線路及管線長度,以節約建設資金及降低生產成本,並符合防火、衛生、安全等要求。
第七十二條豎向布置應盡量利用原地形,滿足生產、運輸和裝卸作業要求;盡量減少場地土石方工程及防護工程數量;確保場地排水暢通,防洪可靠。
第七十三條對改擴建礦井,本著節約的原則,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場地、生產設施及建築物。
第七十四條場內運輸、工業場地內的窄軌鐵路,其軌距應和井下一致。窄軌鐵路運輸方式,應與生產係統、運輸任務多少及場外運輸結合考慮,有條件時應盡量采用自溜運行。當不宜采用自溜運行時,可考慮鋼絲繩運輸或人力推車。工業場地內窄軌鐵路運輸有關技術規定,按“煤炭工業設計規範”執行。
第七十五條坑木場應設在便於卸車的地點,采用準軌鐵路運輸時,卸車線長度按3~5輛車長度計算。采用其它運輸工具時,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坑木場的貯存量不少於礦井30天的坑木消耗量。場內應考慮消防通道及消防設施。
第七十六條工業場地(包括選煤廠)占地麵積指標應控製在:15~30萬噸,不大於1.8(公頃/10萬噸);6~9萬噸不大於1.5公頃。
九、地麵運輸
第七十七條礦區地麵運輸,應按礦區的總體規劃,從全局出發,統籌兼顧;並根據運量、運向、服務年限,結合地形、地質條件和河流的利用情況,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采用準軌鐵路、窄軌鐵路、公路、水運及架空索道等的運輸方式。
設計中應注意節約用地,少拆民房、少占良田熟地,有利灌溉,方便交通;不壓煤或少壓煤;力求技術經濟合理,效益顯著。
礦井本身生產、生活物資和傷病救護短途運輸,應采用汽車,其大小汽車配備數量是:
6~9萬噸2~4輛
15~30萬噸4~6輛
第七十八條礦井的對外運輸,其年運量按設計年產量計算;其日運量按不同的運輸方式,乘以下列不均衡係數:
標準軌鐵路1.15
窄軌鐵路1.15~1.25
公路1.15~1.25
架空索道1.35
第七十九條標準軌距鐵路設計,應與鐵路部門密切聯係取得協議。並應符合現行《工業企業標準軌距鐵路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
第八十條窄軌鐵路設計,應符合現行《煤礦地麵窄軌鐵路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
第八十一條公路的設計,應盡量考慮永久公路和臨時公路相結合。對已有道路應盡量加以利用,並應符合現行《廠礦道路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
第八十二條架空索道及水運的設計,應符合現行架空索道及水運專業規範的規定。
十、供配電、信號及通訊
第八十三條礦區供電設計,應根據煤礦電力負荷的分布和發展情況,結合地區電力規劃,合理確定供電電源、電壓等級、供電方式、礦區變電所位置和建設順序,並應留有發展餘地。
室外變配電裝置應盡量避開粉塵汙染源或處於上風向位置,在有粉塵汙染地區應采取加強絕緣的措施。
第八十四條礦區電源應由兩個獨立電源供電。其電源線路,當一回路停止運行時,另一回路應保證所有礦井全部用電負荷。
第八十五條礦區變電所主變壓器一般選用兩台,考慮負荷增長,運行方式,經技術經濟比較,有明顯經濟效益時,也可選用三台,當一台停止運行時,其餘應保證全部礦井安全和生產用電,且不小於全部負荷75%。
第八十六條礦井供電電壓可視具體條件采用6千伏、10千伏和35千伏的電壓。
第八十七條礦井應設兩回電源線路,其中一回必須是專線,另一回經主管部門批準,可由鄰近線路T接。但T接用戶不應多於三戶,T接點應設分段開關,當一回電源線路停止運行時,另一電源線路應能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當另一回距電源較遠,架線確有困難時,可設備用發電機組,其容量應能保證礦井安全用電量。
低沼氣、湧水量小,(正常湧水量50立方米/小時、且最大湧水量100立方米/小時以下)年產量9萬噸以下、開采深度較淺的斜井和平峒可設一回專用線。
第八十八條礦井應設地麵變電所。在工業場地內設有礦區變電所的礦井,不另設礦井地麵變電所,年產量6~9萬噸的礦井,服務年限不長,高低壓配出線不多時,其高壓部分可采用簡單的室外構架,低壓部分可在其它生產廠房附建配電室。
第八十九條礦井變電所應按如下主要原則設計:
(1)有兩回進線的變電所,應采用分段單母線;
(2)變電所負荷的同時係數,可取0.85~0.9;
(3)變壓器一般選兩台,一台停止運行時,另一台應保證生產必須的用電負荷;
(4)高低壓配電裝置應預留不少於總安裝數25%的備用位置,低壓配電屏應有1~2回備用出線。
第九十條在半地下式煤倉中,如原煤幹燥,粉煤較多,煤塵較大的地方,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若采用有效的防塵措施後,可選用防塵型或封閉型電氣設備。
當電氣設備在隔開的房間內時,不受以上限製。
第九十一條井下電壓應采用6千伏、660伏及127伏。
對已有380伏電壓的改擴建礦井,仍可采用380伏供電電壓。
第九十二條井下主變電所應由兩回及以上電纜供電,並引自地麵變電所的不同母線段。電纜截麵選擇,應在一回停止送電時,其餘仍能保證原有全部負荷供電,電纜的選擇和敷設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第九十三條主排水泵200千瓦及以上用高壓電動機,條件允許時應采用直接起動,主排水泵電動機為低壓時,井下供電變壓器一般不少於兩台。當任一台變壓器停止運行時,其餘應能保證排出最大湧水量時所需用電容量。
第九十四條工業場地內的照明和動力由同一台變壓器供電,路燈及照明有較高要求的用戶線路不與動力線路合用,路燈應集中管理。
第九十五條嚴禁井下明火、明電照明,井下必須設固定照明和移動照明,固定照明的裝設要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移動照明采用礦燈,其配備的礦燈數,按井下生產在籍人員和50%管理人員總和的125%計算。
第九十六條計量儀表安裝,應執行有關儀表裝置規程,儀表裝設應滿足對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的監視及企業對電能消耗量的考查。生產用電與生活用電應分別計量。
第九十七條礦井下列生產環節應設信號裝置:
(1)主、副井提升設備;
(2)采區上、下山提升設備;
(3)井下大巷運輸係統;
(4)采區中巷運輸係統;
(5)地麵窄軌機車運輸係統;
(6)采用多台設備連續運輸的地麵生產係統;
(7)矸石提升設備。
第九十八條年產量15萬噸以上的礦井,地麵生產係統較為複雜時,可裝設簡易的有觸點集中控製裝置。
第九十九條生產礦井,行政電話和調度電話可共用一台交換機,根據礦井的不同規模,裝設50~100門,礦井對附近鄉、鎮或縣郵電局的中繼線,最少應設置2~3對,有礦務局時,對礦務局的中繼線最少應設置3~4對,其中一對作為生產調度用。在架設通信線路不經濟或有困難時,可使用多路無線電話設備。
第一百條下井通信電纜備用芯線對數如下:
(1)礦(廠)地麵或井下幹線15~30%;
(2)立井井筒50%左右;
(3)斜井井筒和平峒30%左右。
第一百零一條新建礦井應設電視機接收係統,距電視台比較近的礦井,應設電視共用天線係統。距電視台較遠的,收看有困難的礦井,可裝設電視差轉機。
第一百零二條新建年產量21萬噸及以上的礦井,有條件時可設置計算機管理係統,根據需要裝設適當數量的終端機,用電話線將其連至礦計算中心的計算機上,實現數據通訊。
第一百零三條在下列地點應裝設磁石式直通電話:
(1)井底——井口——絞車房之間;
(2)裝載點—卸載點—絞車房之間。
十一、地麵建築
第一百零四條地麵建築設計必須貫徹適用、經濟、在可能條件下美觀的方針。
第一百零五條設計前,應具備必要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地震、地形、氣象等原始資料。
第一百零六條地麵建築物標準應按井型大小、使用要求、服務年限區別對待。服務年限短的礦井可采用簡易結構。
對改、擴建的礦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結構形式的選擇,應根據使用要求、工程地質條件、地震烈度等因素並結合當地材料來源和施工條件合理確定。
第一百零七條礦井主要工業建築物及構築物的設計,可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慮。倉庫建設標準,按下表選用:表11—1----------------------------------------------------------------------序|井型|汽車庫|材料庫|消防材料|油脂庫號|(萬噸/年)|(平方米)|(平方米)|庫(平方米)|(平方米)----|------------|------------|----------|------------|----------1|6|80~120|200|24|302|9|120|200|24|303|15|160|300|24|304|21|160|380|30|405|30|200|450|40|40----------------------------------------------------------------------
第一百零八條行政、公共建築的建築麵積,以勞動定員(改、擴建礦井以新增定員)為依據,其項目指標按下表選用:(見表11—2)
表11--2--------------------------------------------------------------------------------------------序號|項目名稱|單位|指標|說明------|--------------------|----------|----------------|--------------------------------
1|礦辦公室|平方米/人|0.7~0.9|①按原煤生產在籍人員計;②大礦
2|招待所|平方米/人|0.2|取小值,小礦取大值;③第四項指標
3|任務交待室|平方米/人|0.6~0.65|包括洗衣房、修理室、理發室、貯藏
4|浴室及更衣室|平方米/人|1.3~1.4|室、管理室、井口保健急救站等建築
5|燈房|平方米/人|0.3|麵積在內。
6|食堂|平方米/人|0.65|------|--------------------|----------|----------------|--------------------------------
|俱|6~9萬噸|平方米|700|①為每礦的建築指標;②6—9萬噸
7|樂|15~21萬噸|平方米|1000|的井,其俱樂部應與食堂聯合建築。
|部|30萬噸|平方米|1200|------|----|--------------|----------|----------------|--------------------------------
|圖書|6~15萬噸|平方米|150|此項指標可和俱樂部一塊建設,兼做化
8|文娛|21~30萬噸|平方米|200|裝室。
|室||||--------------------------------------------------------------------------------------------
第一百零九條居住區宜建在附近的村、鎮或幾個礦聯合設置,其公共建築亦宜合並建設。邊遠和偏辟地區亦可獨立設置。
第一百一十條居住區設計按下列標準執行。
(1)單眷比:
年產15萬噸及以上的省(區)、地(市)屬煤礦:8∶2(不再考慮雙職工係數)。
縣(市)屬煤礦和年產6~9萬噸的省(區)、地(市)屬煤礦:9∶1(不再考慮雙職工係數)。
邊遠礦區,有特殊民族風俗的地區,其單眷比可適當放寬,但省(區)礦不得超過7∶3。
(2)帶眷係數:4(包括職工本人在內)。
(3)單身宿舍建築麵積,每人7.5平方米。
(4)職工住宅建築麵積,平均每戶42~45平方米,對邊遠和偏辟地區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50平方米。
(5)居住區的公共建築項目及建築麵積指標按下表選用。
表11--3--------------------------------------------------------------序號|項目名稱|單位|指標|說明----|------------|--------------|------------|------------1|托兒所|平方米/千居民|150|2|小學校|平方米/生|2.5|小學生千居民
||||為120人
|中學校|平方米/生|3.5|中學生千居民
||||為180人3|門診所|平方米/千居民|120|4|綜合服務部|平方米/千居民|300|包括百貨、副
||||食、糧店、
||||修理、縫紉
||||等在內。5|探親房|平方米/間|17|按單身職工
||||4%計算間數。6|公共廁所|平方米||按布置合理確
||||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服務年限在20年及以上的礦,職工住宅和單身宿舍應建3~5層樓房;服務年限在20年以下的礦及地多人少的邊遠地區,原則上宜建平房。
第一百一十二條行政、公共建築和居住區的總控製指標不得超過每人16~18平方米。年產15萬噸及以上的礦井取大值,其餘取小值。
十二、給水排水和采暖通風供熱
第一百一十三條給水排水和采暖通風供熱設計,凡本規定未作規定的應符合衛生、防水、勞動保護和其它有關本專業的各項規範、規程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四條選擇水源時,應正確處理工業與農業用水的關係,合理利用水的資源。
對改、擴建礦要從實際出發,充分發揮其原有設施的效能。
新建礦的水源、給水排水的主要建築物和輸水管路,可適當考慮其發展的可能性。
第一百一十五條井下消防、灑水等用水管道,一般采用聯合配水管網合用。在井下個別地點,當灑水用水量很小,設置灑水管道不經濟時,也可利用移動的氣壓水箱供水。
第一百一十六條生活區與工業場地靠近時應盡可能合設集中鍋爐供熱與采暖、生活區一般不宜單獨設集中鍋爐采暖。對於距離生產區較遠或靠近附近城鎮的生活區設置集中鍋爐采暖時應優先考慮與相鄰單位的協作。
第一百一十七條采暖與供熱設備的熱媒工作參數,可按表12~1選用。
表12—1
采暖與供熱設備熱媒工作參數----------------------------------------------------------------------------------------------------
|新建礦熱媒種類|改擴建礦熱媒種類|
建築物名稱|------------------------------|------------------------------|備注
|高溫水℃|蒸氣|高溫水℃|蒸氣|
||kg/平方厘米||Kg/平方厘米|----------------------|--------------|--------------|--------------|--------------|------------生產及輔助廠房|||||火災危險性鑄鐵散熱器|105~130|—|105~130|≤2.0|等級為甲、乙熱風采暖|110~130|—|≥110|≤4.0|類的生產廠房輻射采暖|110~130|—|≥110|≥2.0|除外。行政、住宅建築物采暖|105|—|105—130|≤2.0|礦燈房、變電所、坑木加|105|—|≥110|≤0.5|
工房等采暖|||||熱水及洗衣幹燥設備供熱|≥110|—|≥110|≤4.0|----------------------------------------------------------------------------------------------------
第一百一十八條產生大量粉塵、餘熱餘濕以及有害氣體的建築物、房間或設備,應設自然通風裝置。當自然通風達不到預期效果時應采用機械通風。
在地麵生產係統中,當煤的外在水分較小時,可采用水力除塵,灑水後煤的外在水分不超過7%。
第一百一十九條職工食堂一般設冷藏櫃(或電冰箱)其容積可按具體情況考慮。
礦井應設工作服的洗滌、縫補及幹燥設備。
第一百二十條工業場地外的進風井及9萬噸以下(不包括9萬噸/年)的井,當井筒防凍需熱量不大,技術經濟合理時,可以采用熱風爐采暖,但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一條井筒防凍空氣加熱室,井口浴室等主要用熱戶的供熱管道的敷設宜采用專管供熱,但當熱負荷較小,距離熱源較遠的用戶,在便於關閉控製的情況下,可與其相應的供熱管道合設。
給水排水和采暖供熱管道的布置,應和其它工程管線綜合考慮。
十三、環境保護和綜合利用
第一百二十二條應因地製宜考慮井下排水、工業廢水和民用汙水的排放,排入天然水體、灌溉渠道、農田耕地和汙水係統的,應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醫院有害汙水應進行專門處理。
第一百二十三條洗選廠要實現閉路循環,防止煤泥流失,選用無毒或低毒藥劑和凝聚劑,並應經衛生和環保部門批準。
第一百二十四條對其它汙染源,如煤塵、噪音等、要進行綜合治理。
第一百二十五條應充分利用工業廣場和居住區的路邊、空地和周圍的荒山植樹造林和種植草皮,美化環境。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礦井有開采價值的伴生元素、共生礦產,要考慮開采、回收利用,與礦井同時設計,項目單列。
第一百二十七條對煤矸石的處理,可因地製宜逐步做到綜合利用,變廢為寶,重實效,講經濟效益。
十四、經濟部分
第一百二十八條勞動定員及勞動生產率。勞動定員應按下述原則進行配置:
(1)從提高勞動生產率的目地出發,盡量減少非生產人員,簡化機構,改善勞動組織。
(2)原煤生產人員應根據日產量和平均先進的全員效率計算。全員效率根據井型,煤層條件和技術裝備水平按表14—1選取。表14—1
礦井全員效率指標表------------------------------------------------------------
生產能力|全員效率指標(噸/工)
|----------------------------------------------(萬噸/年)|炮采為主|普采為主|普采------------|--------------|--------------|--------------
6~9|0.8~1.0||15~21|0.9~1.2|1.1~1.3|1.2~1.4
30|1.1~1.3|1.2~1.4|1.3~1.5------------------------------------------------------------
注:中厚以上煤層取上限,薄煤層取下限。
(3)原煤生產人員構成比例:原煤生產人員中,管理人員占原煤生產人員5%,工人占95%,原煤生產工人中,井下工人占原煤生產工人的80%~85%,地麵工人占15%~20%。
(4)服務人員和其它人員:礦井服務人員按原煤生產人員在籍人數的5~7%計算;其它人員按原煤生產人員在籍人數的1~1.5%計算。
(5)勞動定員在籍係數:井下工人在籍係數取1.3;地麵工人在籍係數取1.1;管理人員在籍係數取1。
(6)技術改造礦井要體現提高效率,一般不再增加人員或盡量少增加人員。
第一百二十九條礦井建設工期。新建、改擴建礦井應按設計要求建成投產。設計建設工期應根據施工條件控製在下列數值內:
設計年產6~9萬噸礦井為20~24個月
設計年產15~21萬噸礦井為28~32個月。
設計年產30萬噸礦井為28~36個月。
擴建井建設工期一般應低於與淨增能力相近的新井工期之下限值。15萬噸以上的礦井可邊建設邊生產。
技改礦井工期應根據改造內容和增產情況盡量縮短工期或停產時間,一般應控製在18個月以內。
第一百三十條設計概算。概算是控製項目總投資,編製基本建設計劃、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和貸款合同的依據。也是撥款、施工圖預算、考核設計經濟合理性和建設成本的依據。概算的編製工作應深入調查研究,做到完整地、準確地反映設計技術麵貌。設計概算應按下述規定執行:
1.井巷工程概算:采用煤炭部井巷工程概算的有關指標,但須根據地方國營煤礦建設和施工的特點作如下調整:
新建礦井輔助費按煤炭部定額標準的80%計取;施工管理費按自營標準的80%計取。此外,礦區材料計劃價格或材料預算價格與實際價格之差價,不計取施工管理費。
擴建井輔助費按煤炭部定額標準60%計取;施工管理費按自營標準的60%計取;計費基礎與新井相同。
技改礦井輔助費按煤炭部定額標準的40%計取;施工管理費按自營標準的40%計取。計費基礎與新井相同。
新井在建設期內掘進出煤的收入全部留給建設單位。改擴建礦井采區煤巷不列入概算。
2.土建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概算:土建工程概算選用煤炭部和本地區相應的概算指標,做好材料價差調整;機電安裝工程概算選用煤炭部概算指標,不足部分執行有關部的指標或編製補充指標,做好差價調整。新建、擴建井施工管理費分別按自營標準的80%、60%計取;技改井按自營標準的40%計取。改擴建礦井用於土建工程的投資,不得超過總投資的20%。
3.其它基本建設費用:土地征用費按國務院規定計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按建安工程直接費的1%計取;維修費隻計錨噴和木支架巷道直接費的1%;技術裝備費按建安工程總值的1%計取;辦公生活用具購置費、工器具購置費、勞保支出費、培訓費按煤炭部規定的50%計取;工程勘察費、設計費暫由各省市主管部門自行製定;大臨工程費按建安工程直接費的1~2%計取,其它項目不再計取。技術改造礦井隻計土地征購費和工程勘察設計費,其它項目不再計取。
4.預備費:新建井按概算總值的5%計取;改擴建井按概算總值的3%計取。
第一百三十一條“三材”清冊按煤炭部《三材計算方法》規定編製,材料選取要盡量就地取材,並注意節約和代用。
第一百三十二條生產成本預測。生產成本是最終反映礦井技術經濟效果的綜合性指標,煤炭生產成本應根據煤炭部財務製度有關規定,結合本礦具體情況,按設計計算的材料和動力消耗指標以及當地地方煤礦的平均工資,附加工資和各項費用指標進行核算。
第一百三十三條技術經濟評價。對設計所采用的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合理性論述。結合設計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噸煤投資、生產成本、建設工期、勞動生產率進行經濟效果定量分析,計算礦井投資收益率、投資還本期,貸款項目必須作貸款分析,如項目建成後沒有內部收益並導致虧損,而設計方案無再修改的必要時,應說明虧損的理由或客觀原因。
煤炭工業部關於頒發《鄉鎮煤礦設計若幹暫行規定》的通知
按照國務院關於鄉鎮煤礦實行行業管理的有關要求,為使鄉鎮煤礦合理開發利用國家的煤炭資源,保有發展後勁,並使新建和技術改造礦井有一個統一的設計技術原則,實現安全生產、正規生產、文明生產,我部製定了《鄉鎮煤礦設計若幹暫行規定》,現頒發執行。
本規定根據煤炭生產應遵循的科學規律,對1~6萬t/年的礦井設計技術原則,作了普遍要求。鑒於全國各地的鄉鎮煤礦在資源開發、技術裝備、管理水平、資金來源等方麵都有各自的特點和差異,各省(區、市)煤炭廳(局、公司)可結合具體情況,加以補充。在執行中要注意研究出現的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
本規定自1987年10月1日起執行。
鄉鎮煤礦設計若幹暫行規定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鄉鎮煤礦實現正規開采,改善安全狀況,保有後勁,穩步增產,並使新建和技術改造礦井有統一的設計技術原則,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鄉鎮煤礦年產1~6萬t(含6萬t)井型的新建及技術改造礦井。年產6萬t以上礦井的設計,原則上執行《地方國營煤礦設計若幹規定》。
第三條 新建和技術改造礦井的設計,必須有批準的地質報告或省(市、區)煤炭工業部門及其指定單位批準的地質資料。
設計應由有設計證的單位承擔。設計單位可根據批準的計劃任務書或建設單位設計委托書進行設計。設計分初步設計(或方案設計)和主要單位工程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初步設計應能基本滿足控製投資(貸款)、實行包幹建設,主要設備訂貨的需要。
設計經縣或縣以上煤炭工業部門批準後才能作為建設項目的依據。
第四條 礦井設計要做到開拓合理、生產集中、係統完善、環節暢通。在巷道布置上應盡力減少岩巷,多開煤巷,以節約投資,縮短建設工期。
第五條 新建和技術改造礦井設計要符合總體規劃要求。對資源條件好,有發展前途的礦井,在設計時可考慮井上、下工程預留適當設計位置。
第六條 設計要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礦山安全條例》、《安全監察條例》和煤炭部頒發的《鄉鎮煤礦安全規程》等安全條例及規程的要求,完善安全設施,改善作業環境,確保安全生產。
二、礦井資源
第七條 新建、技術改造礦井的初步設計(或方案設計),所依據批準的地質報告(或地質資料),其儲量中:C級及以上儲量應不低於30%,並應分布在淺部或首先開采的地段。設計的儲量備用係數取1.5~2。
第八條 煤層最低可采厚度、灰分、發熱量和儲量計算標準如下:
一 般 地 區 計 算 標 準
----------------------------------------------------------------------
煤 | | |
項 種 |煉焦用煤|非煉焦用煤|褐 煤
目 | | |
--------------------------------------|--------|----------|--------
|礦| <25°| 0.7| 0.8 |1.0
|井|25°~45°| 0.6| 0.7 |0.9
|開| >45°| 0.5| 0.6 |0.8
最低可采厚度(m)|采| | | |
|------------------|------------------------------
| 露 天 開 采 | 1.0
--------------------------------------|------------------------------
最高灰分Ag(%) | 40
----------------------------------------------------------------------
缺 煤 地 區 計 算 標 準
----------------------------------------------------------------------
煤 | | |
項 種 |煉焦用煤|非煉焦用煤|褐 煤
目 | | |
--------------------------------------|--------|----------|--------
| <25°| 0.6| 0.7 |0.8
最低可采厚度(m)| 25°~45°| 0.5| 0.6 |0.7
| >45°| 0.4| 0.5 |0.6
--------------------------------------|--------|--------------------
最高灰分Ag(%) | 40 | 不作具體規定
--------------------------------------|--------|--------------------
Y | | |
最低發熱量(MJ/kg)Q | | 12.5|10.5
DW | | |
----------------------------------------------------------------------
小於最低可采厚度的煤層以及灰分超過40%的煤種是否開采,由各省(市、區)煤炭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九條 要充分利用煤炭資源,不準采厚丟薄,采肥丟瘦,堅持合理的開采程序。
三、礦井開采
第十條 礦井設計能力定為1、3、6萬t三個井型。6萬t以上井型劃分按《地方國家煤礦設計若幹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礦井設計生產能力按年工作日280~330天計算,每天2~3班作業,每天淨提升時間14~18小時。
第十二條 礦井服務年限:
1萬t,不少於5年;
3、6萬t,不少於10年。
采區回采率一般取下列數值:
厚煤層 65~75%;
中厚煤層 70~80%;
薄煤層 75~85%;
第十三條 礦井井田開拓方式應根據地形、地貌、煤層賦存條件等因素,通過全麵的方案,比較確定。一般采用平峒或斜井,采用斜井時,應首先考慮片盤斜井開拓方式。根據具體條件,經過技術經濟全麵比較,亦可采用立井開拓。
當采用斜井或立井開拓時,一般隻設一個混合提升井和一個能行人的風井。
第十四條 礦井三個煤量的可采期規定如下:
開拓煤量:1~2年;
準備煤量:1年;
回采煤量:4~6個月。
第十五條 礦井井下巷道支護方式應根據服務年限,圍岩情況因地製宜地確定。
第十六條 井底車場一般隻設變(配)電、水泵和主副水倉等主要峒室。水倉總容量一般按礦井4h正常湧水量計算。
第十七條 選擇采煤方法,必須認真研究煤層賦存條件、綜合考慮安全、回采率、工效、成本等因素,不允許采用不安全和回采率低的落後采煤方法。緩傾斜和傾斜煤層應盡量采用壁式采煤方法。
當煤層厚度超過3.5m時,應分層開采。
回采工作麵落煤方式,可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產量大的工作麵應盡量使用刮板輸送機。
采掘設備一般不考慮備用量。
第十八條 巷道掘進盡可能采用機械作業,濕式打眼。
第十九條 礦井一般采用600mm軌距軌道運輸。選用1t及以下礦車。大巷長度超過500m時,原則上采用無極繩絞車或電機車運輸。垂深超過100m時,應裝設運送人員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條 礦井提升一般隻配備一套提升設備,擔負提煤、提矸、運送人員、材料等全部升降任務。
第二十一條 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礦井需要的風量按《鄉鎮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方法計算確定。
第二十二條 礦井通風一般采用抽出式。主扇風機選型應能滿足各個時期的礦井通風阻力變化,一次選定。配置數量為:主要扇風機1台,電動機2台(1台工作,1台備用)。
第二十三條 礦井井下必須配備沼氣測定儀和必要的儀器、儀表;高沼氣和瓦斯突出的礦井,應按下井人員逐步配備自救器;設置防塵灑水設施;有自然發火的礦井,應設防止設施;受水威脅的礦井,應配探放水設備;按救護的需要,配備適當的救護設備,救護隊員由生產工人兼任。
第二十四條 主排水泵的選擇,必須能使水泵工作總能力在20h內排出礦井20h的正常湧水量。
備用水泵的台數應不少於工作水泵台數的70%,且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
主排水管路一般隻敷設一趟。
四、供配電、信號、通訊
第二十五條 礦井供電應用就近的可靠電源,並確定相應電壓等級,地麵采用10KV、6KV、380/220V;
井下采用6KV、660V、380V及127V。
第二十六條 低沼氣或正常湧水量小於每小時100立方米的礦井,盡可能設一回專用線路供電;高沼氣或正常湧水量每小時大於100立方米的斜井和立井,應有備用電源,其容量應保證礦井安全用電。
第二十七條 井下電器設備、巷道、峒室的照燈具應符合《鄉鎮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 井下移動照明采用礦燈。其配備的礦燈數按井下人員和管理人員總和的120%計算。
第二十九條 礦井下列生產環節應設信號裝置:
(1)井筒提升係統;
(2)采區上、下山提升係統;
(3)井下大巷、采區中巷運輸係統;
(4)地麵窄軌機車運輸係統;
(5)采用多台設備連續運輸的地麵生產係統;
(6)矸石提升係統。
第三十條 礦井應設對外和井下聯係電話,在架設通訊線路不經濟或有困難時,可使用多路無線電話設備。
五、地麵設施
第三十一條 地麵生產係統應根據煤質、煤的用途及用戶要求選擇工藝流程,力求環節少,布置緊湊,簡單合理,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和原有設施。
第三十二條 要采取措施提高煤炭質量,原煤應進行揀矸,如需要在井上篩選分級時,可采用概率篩、旋流器、斜槽分選或其他簡易洗選設施。
第三十三條 地麵一般不設固定煤倉,采用儲煤場儲煤。根據外運方式,配備必要的裝煤設備。
第三十四條 礦井機修隻配備鑽、焊和簡單的電、鉗維修設備;較大設備的維修應充分利用就近國營煤礦和其它機修力量。
第三十五條 工業廣場及生活區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減少土、石方工程量,從簡布置,但必須考慮防洪排澇、不受滑坡威脅。
場區排水管理和下水道應合並建設,一般采用明溝或加蓋板,減少或不設地下管道。
第三十六條 地麵工業建築主要設置絞車房、風機房、變(配)電室、礦燈房、浴室、庫房等。行政公共建築可以置簡單適用的辦公、醫務、文娛、學習等聯合建築物。單身宿舍、食堂等其它建築物,可根據需要確定。建築麵積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商定。
第三十七條 礦井要有可靠的水源,以保證生產和生活的需要。生活用水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消防係統要健全。
第三十八條 絞車房、風機房、礦燈房、浴室、井筒等應根據需要設計供熱、保溫、采暖設施。
第三十九條 環境保護。
井下廢水、生產和生活汙水的排放要進行處理,不造成危害。
煤的加工、儲存和裝卸環節,要采取灑水降塵。
煤矸石要因地製宜地處理、堆放,或進行綜合利用。
按當地農副業生產規劃,搞好環境綠化。
第四十條 根據生產、生產的需要,可適當配備運輸工具。
六、經 濟
第四十一條 勞動定員和全員工效:
勞動定員的確定,生產工人應根據煤層賦存條件、生產能力、開拓方式、采煤方法、工藝流程、機械化程度和工作製度等,按生產環節、崗位具體配備;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及其它人員,由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如按上述原則配備定員後,計算出的全員工效如低於下列指標時,應重新調整。
中厚以上煤層,不低於0.8t/工;
薄煤層,不低於0.5t/工。
各類人員均不取在籍係數。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期:
新建、技術改造礦井應按設計要求一次建成投產。設計建設工期應根據施工條件控製在下列數值內:
1萬t,工期為1年;
3~6萬t,工期為1~2年。
第四十三條 設計概算:
直接費:開巷工程、土建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執行煤炭部頒發的有關概算指標。
輔助車間服務費:執行煤炭部頒發的輔助車間服務費概算指標,並按以下比例調整後計取:新建擴井40%;技術改造礦井20%。
施工管理費:執行煤炭部頒發的施工管理費自營定額標準,並按以下比例調整後計取:新建礦井40%;技術改造礦井20%。
其它費用:土地征購費按當地有關規定計取;設計費按各省規定計取。其它項目不再計取。
預備費:新建礦井按概算總值的5%計
取;
技術改造礦井按概算總值的
3%計取。
第四十四條 技術經濟評價。
根據設計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噸煤投資、生產成本、建設工期、勞動生產率等,並結合當地產銷狀況進行經濟效果分析,計算礦井投資(貸款)收益率、還本期。
七、設計文件
第四十五條 初步設計文件包括:說明書,主要圖紙八項(地質地形圖、主要地質剖麵和煤層柱狀圖、底板等高線和儲量計算圖、開拓係統圖、采區巷道未置及采掘設備配備圖、通風係統圖、井上、下供電係統圖、工業廣場布置圖);主要設備器材清冊;總概算書。
第四十六條 主要單項工程需要哪些施工圖,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商定。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The classification for casualty accidents of enterprise staff and workers
(GB 6441-86)
1 名詞、術語
1.1 傷亡事故
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以下簡稱傷害)、急性中毒(以下簡稱中毒)。
1.2 損失工作日
指被傷害者失能的工作時間。
1.3 暫時性失能傷害
指傷害及中毒者暫時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傷害。
1.4 永久性部分失能傷害
指傷害及中毒者肢體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喪失的傷害。
1.5 永久性全失能傷害
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傷者造成完全殘廢的傷害。
2 事故類別
01 物體打擊
02 車輛傷害
03 機械傷害
04 起重傷害
05 觸電
06 淹溺
07 灼燙
08 火災
09 高處墜落
010 坍塌
011 冒頂片幫
012 透水
013 放炮
014 火藥爆炸
015 瓦斯爆炸
016 鍋爐爆炸
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傷害
3 傷害分析
3.1 受傷部位
指身體受傷的部位(細分類詳見附錄A.1)。
3.2 受傷性質
指人體受傷的類型。
確定原則:
a. 應以受傷當時的身體情況為主,結合愈後可能產生的後遺障礙全麵分析確定;
b. 多處受傷,按最嚴重的傷害分類,當無法確定時,應鑒定為“多傷害”(細分類詳見附錄A.2)。
3.3 起因物
導致事故發生的物體、物質,稱為起因物(細分類詳見附錄A.3)。
3.4 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傷害及中毒的物體或物質(細分類詳見附錄A.4)。
3.5 傷害方式
指致害物與人體發生接觸的方式(細分類詳見附錄A.5)。
3.6 不安全狀態
指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細分類詳見附錄A.6)。
3.7 不安全行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為錯誤(細分類詳見附錄A.7)。
4 傷害程度分類
4.1 輕傷
指損失工作日低於105日的失能傷害。
4.2 重傷
指相當於表定損失工作日等於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
4.3 死亡
5 事故嚴重程度分類
5.1 輕傷事故
指隻有輕傷的事故。
5.2 重傷事故
指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5.3 死亡事故
a. 重大傷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 特大傷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6 傷亡事故的計算方法
適用於企業以及各省、市、縣上報企業工傷事故時使用的計算方法有:
6.1 千人死亡率
表示某時期,平均每千名職工中,因傷亡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數。
計算公式:
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數/平均職工人數)×103 (1)
6.2 千人重傷率
表示某時期內,平均每千名職工因工傷事故造成的重傷人數。
計算公式:
千人重傷率=(重傷人數/平均職工人數)×103 (2)
適用於行業、企業內部事故統計分析使用的計算方法有:
6.3 傷害頻率
表示某時期內,每百萬工時的事故造成傷害的人數。傷害人數指輕傷、 重傷、死亡人數之和。
計算公式:
百萬工時傷害率:A=(傷害人數/實際總工時)×106 (3)
6.4 傷害嚴重率
表示某時期內,每百萬工時,事故造成的損失工作日數。
計算公式:
傷害嚴重率:B=(總損失工作日/實際總工時)×106 (4)
6.5 傷害平均嚴重率
表示每人次受傷害的平均損失工作日。
計算公式:
N=B/A=總損失工作日/傷害人數 (5)
適用於以噸、立方米產量為計算單位的行業、企業使用的計算方法有:
6.6 按產品產量計算的死亡率:
計算公式:
百萬噸死亡率=(死亡人數/實際產量(噸))×106 (6)
萬米木材死亡率=(死亡人數/木材產量(立方米))×104 (7)
附錄A(補充件)
A.1 受傷部位
分類號
1.01 顱腦
1.01.1 腦
1.01.2 顱骨
1.01.3 頭皮
1.02 麵頜部
1.03 眼部
1.04 鼻
1.05 耳
1.06 口
1.07 頸部
1.08 胸部
1.09 腹部
1.10 腰部
1.11 脊柱
1.12 上肢
1.12.1 肩胛部
1.12.2 上臂
1.12.3 肘部
1.12.4 前臂
1.13 腕及手
1.13.1 腕
1.13.2 掌
1.13.3 指
1.14 下肢
1.14.1 髖部
1.14.2 股骨
1.14.3 膝部
1.14.4 小腿
1.15 踝及腳
1.15.1 踝部
1.15.2 跟部
1.15.3 部(距骨、舟骨、骨)
1.15.4 趾
A.2 受傷性質
分類號
2.01 電傷
2.02 挫傷、軋傷、壓傷
2.03 倒塌壓埋傷
2.04 輻射損傷
2.05 割傷、擦傷、刺傷
2.06 骨折
2.07 化學性灼傷
2.08 撕脫傷
2.09 扭傷
2.10 切斷傷
2.11 凍傷
2.12 燒傷
2.13 燙傷
2.14 中暑
2.15 衝擊
2.16 生物致傷
2.17 多傷害
2.18 中毒
A.3 起因物
分類號
3.01 鍋爐
3.02 壓力容器
3.03 電氣設備
3.04 起重機械
3.05 泵、發動機
3.06 企業車輛
3.07 船舶
3.08 動力傳送機構
3.09 放射性物質及設備
3.10 非動力手工具
3.11 電動手工具
3.12 其它機械
3.13 建築物及構築物
3.14 化學品
3.15 煤
3.16 石油製品
3.17 水
3.18 可燃性氣體
3.19 金屬礦物
3.20 非金屬礦物
3.21 粉塵
3.22 梯
3.23 木材
3.24 工作麵(人站立麵)
3.25 環境
3.26 動物
3.27 其它
A.4 致害物
分類號
4.01 煤、石油產品
4.01.1煤
4.01.2焦炭
4.01.3瀝青
4.01.4其它
4.02 木材
4.02.1 樹
4.02.2 原木
4.02.3 鋸材
4.02.4 其它
4.03 水
4.04 放射性物質
4.05 電氣設備
4.05.1 母線
4.05.2 配電箱
4.05.3 電氣保護裝置
4.05.4 電阻箱
4.05.5 蓄電池
4.05.6 照明設備
4.05.7 其它
4.06 梯
4.07 空氣
4.08 工作麵(人站立麵)
4.09 礦石
4.10 粘土、砂、石
4.11 鍋爐、壓力容器
4.11.1 鍋爐
4.11.2 壓力容器
4.11.3 壓力管道
4.11.4 安全閥
4.11.5 其它
4.12 大氣壓力
4.12.1 高壓(指潛水作業)
4.12.2 低壓(指空氣稀薄的高原地區)
4.13 化學品
4.13.1 酸
4.13.2 堿
4.13.3 氫
4.13.4 氨
4.13.5 液氧
4.13.6 氯氣
4.13.7 酒精
4.13.8 乙炔
4.13.9 火藥
4.13.10 炸藥
4.13.11 芳香烴化合物
4.13.12 砷化物
4.13.13 硫化物
4.13.14 二氧化碳
4.13.15 一氧化碳
4.13.16 含氰物
4.13.17 鹵化物
4.13.18 金屬化合物
4.13.19 其它
4.14 機械
4.14.1 攪拌機
4.14.2 送料裝置
4.14.3 農業機械
4.14.4 林業機械
4.14.5 鐵路工程機械
4.14.6 鑄造機械
4.14.7 鍛造機械
4.14.8 焊接機械
4.14.9 粉碎機械
4.14.10 金屬切削機床
4.14.11 公路建築機械
4.14.12 礦山機械
4.14.13 衝壓機
4.14.14 印刷機械
4.14.15 壓輥機
4.14.16 篩選、分離機
4.14.17 紡織機械
4.14.18 木工刨床
4.14.19 木工鋸機
4.14.20 其它木工機械
4.14.21 皮帶傳送機
4.14.22 其它
4.15 金屬件
4.15.1 鋼絲繩
4.15.2 鑄件
4.15.3 鐵屑
4.15.4 齒輪
4.15.5 飛輪
4.15.6 螺栓
4.15.7 銷
4.15.8 絲杠、光杠
4.15.9 絞輪
4.15.10 軸
4.15.11 其它
4.16 起重機械
4.16.1 塔式起重機
4.16.2 龍門式起重機
4.16.3 梁式起重機
4.16.4 門座式起重機
4.16.5 浮遊式起重機
4.16.6 甲板式起重機
4.16.7 橋式起重機
4.16.8 纜索式起重機
4.16.9 履帶式起重機
4.16.10 叉車
4.16.11 電動葫蘆
4.16.12 絞車
4.16.13 卷揚機
4.16.14 桅杆式起重機
4.16.15 壁上起重機
4.16.16 鐵路起重機
4.16.17 千斤頂
4.16.18 其它
4.17 噪聲
4.18 蒸氣
4.19 手工具(非動力)
4.20 電動手工具
4.21 動物
4.22 企業車輛
4.23 船舶
A.5 傷害方式
分類號
5.01 碰撞
5.01.1 人撞固定物體
5.01.2 運動物體撞人
5.01.3 互撞
5.02 撞擊
5.02.1 落下物
5.02.2 飛來物
5.03 墜落
5.03.1 由高處墜落平地
5.03.2 由平地墜入井、坑洞
5.04 跌倒
5.05 坍塌
5.06 淹溺
5.07 灼燙
5.08 火災
5.09 輻射
5.10 爆炸
5.11 中毒
5.11.1 吸入有毒氣體
5.11.2 皮膚吸收有毒物質
5.11.3 經口
5.12 觸電
5.13 接觸
5.13.1 高低溫環境
5.13.2 高低溫物體
5.14 掩埋
5.15 傾覆
A.6 不安全狀態
分類號
6.01 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6.01.1 無防護
6.01.1.1 無防護罩
6.01.1.2 無安全保險裝置
6.01.1.3 無報警裝置
6.01.1.4 無安全標誌
6.01.1.5 無護欄或護欄損壞
6.01.1.6 (電氣)未接地
6.01.1.7 絕緣不良
6.01.1.8 局扇無消音係統、噪聲大
6.01.1.9 危房內作業
6.01.1.10 未安裝防止“跑車”的檔車器或檔車欄
6.01.1.11 其它
6.01.2 防護不當
6.01.2.1 防護罩未在適當位置
6.01.2.2 防護裝置調整不當
6.01.2.3 坑道掘進、隧道開鑿支撐不當
6.01.2.4 防爆裝置不當
6.01.2.5 采仗、集材作業安全距離不夠
6.01.2.6 放炮作業隱蔽所有缺陷
6.01.2.7 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
6.01.2.8 其它
6.02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6.02.1 設計不當,結構不合安全要求
6.02.1.1 通道門遮檔視線
6.02.1.2 製動裝置有缺欠
6.02.1.3 安全間距不夠
6.02.1.4 攔車網有缺欠
6.02.1.5 工件有鋒利毛刺、毛邊
6.02.1.6 設施上有鋒利倒梭
6.02.1.7 其它
6.02.2 強度不夠
6.02.2.1 機械強度不夠
6.02.2.2 絕緣強度不夠
6.02.2.3 起吊重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
6.02.2.4 其它
6.02.3 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
6.02.3.1 設備帶“病”運轉
6.02.3.2 超負荷運轉
6.02.3.3 其它
6.02.4 維修、調整不良
6.02.4.1 設備失修
6.02.4.2 地麵不平
6.02.4.3 保養不當、設備失靈
6.02.4.4 其它
6.03 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麵罩、呼吸 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6.03.1 無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6.03.2 所用的防護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6.04 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6.04.1 照明光線不良
6.04.1.1 照度不足
6.04.1.2 作業場地煙霧塵彌漫視物不清
6.04.1.3 光線過強
6.04.2 通風不良
6.04.2.1 無通風
6.04.2.2 通風係統效率低
6.04.2.3 風流短路
6.04.2.4 停電停風時放炮作業
6.04.2.5 瓦斯排放未達到安全濃度放炮作業
6.04.2.6 瓦斯超限
6.04.2.7 其它
6.04.3 作業場所狹窄
6.04.4 作業場地雜亂
6.04.4.1 工具、製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6.04.4.2 采伐時,未開“安全道”
6.04.4.3 迎門樹、坐殿樹、搭掛樹未作處理
6.04.4.4 其它
6.04.5 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
6.04.6 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
6.04.7 地麵滑
6.04.7.1 地麵有油或其它液體
6.04.7.2 冰雪覆蓋
6.04.7.3 地麵有其它易滑物
6.04.8 貯存方法不安全
6.04.9 環境溫度、濕度不當
A.7 不安全行為
分類號
7.01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7.01.1 未經許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
7.01.2 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
7.01.3 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等
7.01.4 忘記關閉設備
7.01.5 忽視警告標誌、警告信號
7.01.6 操作錯誤(指按鈕、閥門、搬手、把柄等的操作)
7.01.7 奔跑作業
7.01.8 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7.01.9 機械超速運轉
7.01.10 違章駕駛機動車
7.01.11 酒後作業
7.01.12 客貨混載
7.01.13 衝壓機作業時,手伸進衝壓模
7.01.14 工件緊固不牢
7.01.15 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7.01.16 其它
7.02 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7.02.1 拆除了安全裝置
7.02.2 安全裝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7.02.3 調整的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7.02.4 其它
7.03 使用不安全設備
7.03.1 臨時使用不牢固的設施
7.03.2 使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7.03.3 其它
7.04 手代替工具操作
7.04.1 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7.04.2 用手清除切屑
7.04.3 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加工
7.05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
7.06 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06.1 冒險進入涵洞
7.06.2 接近漏料處(無安全設施)
7.06.3 采伐、集材、運材、裝車時,未離危險區
7.06.4 未經安全監察人員允許進入油罐或井中
7.06.5 未“敲幫問頂”開始作業
7.06.6 冒進信號
7.06.7 調車場超速上下車
7.06.8 易燃易爆場合明火
7.06.9 私自搭乘礦車
7.06.10 在絞車道行走
7.06.11 未及時眺望
7.0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7.08 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7.09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7.10 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7.11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7.11.1 未戴護目鏡或麵罩
7.11.2 未戴防護手套
7.11.3 未穿安全鞋
7.11.4 未戴安全帽
7.11.5 未佩戴呼吸護具
7.11.6 未佩戴安全帶
7.11.7 未戴工作帽
7.11.8 其它
7.12 不安全裝束
7.12.1 在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旁作業穿過肥大服裝
7.12.2 操縱帶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
7.12.3 其它
7.13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附錄B
損失工作日計算表(補充件)
1. 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傷害定6000日。
2. 永久性部分失能傷害按表1、表2、表3計算。
3. 表中未規定數值的暫時失能傷害按歇工天數計算。
4. 對於永久性失能傷害不管其歇工天數多少,損失工作日均按表定數值計算。
5. 各傷害部位累計數值超過6000日者,仍按6000日計算。
表1 截肢或完全失去機能部位損失工作日換算表
手
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
遠端指骨300100756050
中間指骨-200150120105
近端趾骨600400300240200
掌 骨900600500450400
腕部截肢1300
腳
拇指二趾中趾無名趾小趾
遠端指骨15035353535
中間指骨-75757575
近端趾骨300150150150150
骨(包括舟骨、距骨)600350350350350
踝 部2400
上肢
肘部以上任一部位(包括肩關節)4500
腕以上任一部位,且在肘關節或低於肘關節3600
下肢
膝關節以上任一部位(包括髖關節)4500
踝部以上,且在膝關節或低於膝關節3000
表2 骨折損失工作換算表
骨折部位損失工作日骨折部位損失工作日骨折部位損失工作日
掌、指骨60肱骨外科70脛、腓90
撓骨下端80頸70股骨幹105
尺、撓骨幹90鎖 骨105股粗隆100
肱骨髁上60胸 骨70間160
肱骨幹80蹠、趾股骨頸
表3 功能損傷損失工作日換算表
包被重要器官的單純性骨損傷(頭顱骨、胸骨、脊椎骨) 105
包被重要器官的複雜性骨損傷,內部器官輕度受損,骨損傷治愈後,不遺功能障礙者500
包被重要器官的複雜性骨損傷,伴有內部器官損傷,骨損傷治愈後,遺有輕度功能障礙者900
接觸有害氣體或毒物,急性中毒症狀消失後,不遺有臨床症狀及後遺症者200
重度失血,經搶救後,未遺有造血功能障礙者200
包被重要器官的複雜性骨折包被器官 受損,骨損傷治愈後,伴有嚴重的功能障礙者
腦神經損傷導致癲癇者3000
腦神經損傷導致癡呆者5000
腦挫裂傷,顱內嚴重血腫,腦幹損傷造成無法醫治的低能5000
腦外傷致使運動係統嚴重障礙或失語,且不易恢複者4000
脊柱骨損傷,脊髓離斷形成截癱者6000
脊柱骨損傷,脊髓半離斷,影響飲食起居者6000
脊柱骨損傷合並脊髓傷,有功能障礙不影響飲食起居者4000
單純脊柱骨損傷,包括殘留慢性腰背痛者1000
脊柱損傷,遺有脊髓壓迫症雙下肢功能障礙,二便失禁者4000
脊柱韌帶損傷,局部血行障礙影響脊柱活動者1500
胸部骨損傷,傷及心髒,引起明顯的節律不正者4000
胸部骨損傷,傷及心髒,遺有代謝功能失調者4000
胸部骨損傷,胸廓成形術後,明顯影響一側呼吸功能者2000
一側肺功能喪失者4000
一側肺並有另側一個肺葉術後傷殘者5000
骨盆骨損傷累及神經,導致下肢運動障礙者4000
骨盆不穩定骨折,並遺留有尿道 狹窄和尿路感染3000
腰、背部軟組織嚴重損傷:脊柱活動明顯受限者2000
四肢軟組織損傷治愈後,遺有周圍神經損傷,感覺運動機能障礙,影響工作及生活者1500
四肢軟組織損傷治愈後,遺有周圍神經損傷,運動機能障礙,但生活能自理者2000
四肢軟組織損傷,治愈後由於疤顏瘢彎縮,嚴重影響運動功能,但生活能自理者2000
手肌腱受損,伸屈功能嚴重影響障礙,影響工作、生活者1400
腳肌腱受損,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行走者1400
眼瞼斷裂導致導閉合不全200
眼瞼損傷導致淚小管、淚腺損傷,導致淚溢,影響工作200
雙目失明6000
一目失明,但另一目視力正常1800
兩目視力均有障礙,不易恢複者1800
一目的明,另一目視物不清,或雙目視物不清者(僅能見前2M以內的物體,且短期內,不易恢複者)3000
兩眼角膜受損,並有眼底出血或溷濁,視力高度障礙者(僅能見1M之物體)且根本不能恢複者4000
眼球突出不能複位,引起視障礙者700
眼肌麻痹,造成斜視、複視者600
一耳喪失聽力,另一耳聽覺正常者600
聽力有重大障礙者300
兩耳聽力喪失3000
鼻損傷,嗅覺功能嚴重喪失1000
鼻脫落者1300
口腔受損,致使牙齒脫落,不能安裝假牙,致使咀嚼發生困難者1800
口腔嚴重受損,咀嚼機能全廢3000
喉損傷,引起喉狹窄,影響發蘭及呼吸者1000
語言障礙,說話不清300
語言全廢3000
傷及腹膜,並有單獨性的腹腔出血及腹膜炎症者1000
由於損傷進行胃次全切除,或腸管切除三分之一以上者3000
由於損傷進行胃全切,或食道全切,腔腸代替食道,或腸管切除三分之一以上者6000
一葉肝髒切除者3000
一側腎髒切除者3000
生殖器官損傷,失去生殖機能者1800
傷及神經、膀胱及直腸,遺有大便、小便失禁,漏尿、漏屎等2000
關節結構損傷,關節活動受限,影響運動功能者1400
傷筋傷骨,動作受限,其功能損傷嚴重於表2者2000
接觸高濃度有害氣體,急性中毒症狀消失後,遺有腦實質病變臨床症狀者4000
各種急性中毒嚴重損傷呼吸道、食道粘膜,遺有功能障礙者2000
國家規定的工業毒物輕度中毒患者150
國家規定的工業毒物中度中毒患者700
國家規定的工業毒物重度中毒患者2000
【頒布日期】1986年08月22日
【實施日期】1987年05月01日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
Statistical standard of economic losses from injury--fatal accidents of enterprise staff and workers
(GB 6721-86)
本標準規定了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的統計範圍,計算方法和評價指標。
1 基本定義
1.1 傷亡事故經濟損失
指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1.2 直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後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1.3 間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2 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範圍
2.1 人身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
2.1.1 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2.1.2 喪葬及撫恤費用
2.1.3 補助及救濟費用
2.1.4 歇工工資
2.2 善後處理費用
2.2.1 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
2.2.2 現場搶救費用
2.2.3 清理現場費用
2.2.4 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2.3 財產損失價值
2.3.1 固定資產損失價值
2.3.2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3 間接經濟損失的統計範圍
3.1 停產、減產損失價值
3.2 工作損失價值
3.3 資源損失價值
3.4 處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3.5 補充新職工的培訓費用(見附錄A)
3.6 其他損失費用
4 計算方法
4.1 經濟損失計算見公式(1):
E=Ed+Ei .......................... (1)
式中:E--經濟損失,萬元;
Ed--直接經濟損失,萬元;
Ei--間接經濟損失,萬元。
4.2 工作損失價值計算見公式(2):
VW=DL·M/(S·D) ...................... (2)
式中:VW--工作損失價值,萬元;
DL--一起事故的總損失工作日數,死亡一名職工按6000個工作日計算,受傷職工視傷害情況按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的附表確定,日;
M--企業上年稅利(稅金加利潤),萬元;
S--企業上年平均職工人數;
D--企業上年法定工作日數,日。
4.3 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3.1 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固定資產淨值減去殘值計算;
4.3.2 損壞的固定資產,以修複費用計算。
4.4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4.1 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等均按帳麵值減去殘值計算;
4.4.2 成品、半成品、在製品等均以企業實際成本減去殘值計算。
4.5 事故已處理結案而未能結算的醫療費、歇工工資等,采用測算方法計算(見附錄A)。
4.6 對分期支付的撫恤、補助等費用,按審定支出的費用,從開始支付日期累計到停發日期,見附錄A。
4.7 停產、減產損失,按事故發生之日起到恢複正常生產水平時止,計算其損失的價值。
5 經濟損失的評價指標和程度分級
5.1 經濟損失評價指標
5.1.1 千人經濟損失率
計算按公式(3):
Rs(‰)=E/S×1000 .............................. (3)
式中Rs--千人經濟損失率;
E--全年內經濟損失,萬元;
S--企業平均職工人數,人。
5.1.2 百萬元產值經濟損失率
計算按公式(4):
Rv(%)=E/V×100 ............................... (4)
式中:Rv--百萬元產值經濟損失率;
E--全年內經濟損失,萬元;
V--企業總產值,萬元。
5.2 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5.2.1 一般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小於1萬元的事故。
5.2.2 較大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大於1萬元(含1萬元)但小於10萬元的事故。
5.2.3 重大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大於10萬元(含10萬元)但小於100萬元的事故。
5.2.4 特大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大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事故。
附 錄 A
幾種經濟損失的測算法
(補充件)
A.1 醫療費按公式(A1)測算:
M=MbMb/P·Dc ............................. (A1)
式中:M--被傷害職工的醫療費,萬元;
Mb--事故結案日前的醫療費,萬元;
P--事故發生之日至結案之日的天數,日;
Dc--延續醫療天數,指事故結案後還須繼續醫治的時間,由企業勞資、安全、工會等按醫生診斷意見確定,日。
注:上述公式是測算一名被傷害職工的醫療費,一次事故中多名被傷害職工的醫療費應累計計算。
A.2 歇工工資按公式(A2)測算:
L=Lq(Da+Dk) ............................. (A2)
式中:L--被傷害職工的歇工工資,元;
Lq--被傷害職工日工資,元;
Da--事故結案日前的歇工日,日;
Dk--延續歇工日,指事故結案後被傷害職工還須繼續歇工的時間,由企業勞資、安全、工會等與有關單位酌情商定,日。
注:上述公式是測算一名被傷害職工的歇工工資,一次事故中多名被傷害職工的歇工工資應累計計算。
A.3 補充新職工的培訓費用
A.3.1 技術工人的培訓費用每人按2000元計算。
A.3.2 技術人員的培訓費用每人按1萬元計算。
A.3.3 補充其他人員的培訓費用,視補充人員情況參照A.3.1,A.3.2酌定。
A.4 補助費、撫恤費的停發日期
A.4.1 被傷害職工供養未成年直係親屬撫恤費累計統計到16周歲(普通中學在校生累計到18周歲)。
A.4.2 被傷害職工及供養成年直係親屬補助費、撫恤費累計統計到我國人口的平均壽命68周歲。
煤炭知識
(一)煤及其產品
序號 術語
名稱 英 文 名 稱 定 義 符號 允許使用的同義詞 停止使用的同義詞
2.1.1 煤 coal 植物遺體在覆蓋地層下,壓實、轉化而成的固體有機可燃沉積岩 煤炭
2.1.2 煤的品種 Categories of coal 以不同方式加工成不同規格的煤炭產品
2.1.3 標準煤 Coal equivalent 凡能產生29.27MJ的熱量(低位)的任何數量的燃料折合為1kg標準煤
2.1.4 毛煤 Run-of-mine coal 煤礦生產出來的,未經任何加工處理的煤
2.1.5 原煤 Raw coal 從毛煤中選出規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黃鐵礦等雜物)以後的煤
2.1.6 商品煤 Connercial coal;salable coal 作為商品出售的煤 銷煤
2.1.7 精煤 clenedcoal 煤經精選(幹選或濕選)後生產出來的、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 洗精煤
2.1.8 中煤 Middings 煤經精選後的道德、灰分介於精煤和矸石之間的產品
2.1.9 洗選煤 Washed coal 經過洗選後的煤'
2.1.10 篩選煤 Screened coal;sieved coal 經過篩選加工的煤
2.1.11 粒級煤 Sized coal 煤通過篩選或精選生產的,粒度下限大於6mm並規定有限下率的產品
2.1.12 粒度 Size 顆粒的大小
2.1.13 限上率 Oversize fraction 篩下產品中大於規定粒度上限部分的質量百分數
2.1.14 限下率 Undersize fraction 篩上產品中小於規定中的粒度下限部分的質量百分數 含末率
2.1.15 特大塊 Uitra large coal(>100mm) 大於100mm的粒級煤
2.1.16 大塊煤 Large coal(>50mm) 大於50mm的粒級煤
2.1.17 中塊煤 Medium-sizldcoal(25~50mm) 5~50mm的粒級煤
2.1.18 小塊煤 Small coal(13~25mm) 13~25mm的粒級煤
2.1.19 混中塊 Mixed medium-sized coal (13~80mm) 13~80mm的粒級煤
2.1.20 混塊 Mixedlumpcoal(13~300mm) 13~300mm之間的粒級煤
2.1.21 粒煤 Pea coal(6~13mm) 6~13mm的粒級煤
2.1.22 混煤 Mixed coal(>0~50mm) 0~50mm之間的煤
2.1.23 末煤 Slack;slackcoal(>0~25mm) 0~25mm之間的煤
2.1.24 粉煤 Fine coal(>0~6mm) 0~6mm之間的煤
2.1.25 煤粉 Coal fines(>0~0.5mm) 小於0.5mm的煤
2.1.26 煤泥 slime 煤經洗選或水采後粒度在0.5mm以下的產品
2.1.27 矸石 Shale 采.掘過程中從頂、底板或煤層混入煤中的岩石 矸子
2.1.28 夾矸 Dirt band 夾層在煤層中的礦物質層
2.1.29 洗矸 washeryrejects 從洗煤中排出的矸石
2.1.30 含矸率 Shale cont ent 煤中大於50mm矸石的質量百分數
(二)煤的采樣和製樣
序號 術語名稱 英文名稱 定義 符號 允許使用的同義詞 停止使用的同義詞
2.2.1 煤樣 Coals ample;sample 為確定某些特性而從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
2.2.2 采樣 Samping 采取煤樣的過程
2.2.3 子樣 Increment 采樣器具操作一次或截取一次煤流分斷麵所采取的一份樣
2.2.4 總樣 Gros ssample 從一個采樣單元取出的全部子樣合並成的煤樣
2.2.5 隨機采樣 andom sampling 在采取子樣式,對采樣的部位或時間均不施加任何人為的意誌,能使任何部位的煤都有機會采出
2.2.6 係統采樣 Systematic sampling 按相同的時間、空間或質量的間隔采取子樣,但第一個子樣在第一個間隔內隨機采取,其餘的子樣按選定的間隔采取
2.2.7 批 Batch;lot 在相同的條件下,在一段時間內生產的一個量
2.2.8 采樣單元 Sampling unit 從一批煤中采取一個總樣的煤量。一批煤可以是一個或多個采樣單元
2.2.9 多份采樣 Reduplic atesampling 從一個采樣單元取出若幹子樣依次輪流放入各容器中,每個容器中的煤樣構成一份質量接近的煤樣,每份每樣能代表整個采樣單元的煤質
2.2.10 煤層煤樣 Seam dample 按規定在采掘工作麵、探巷或坑道中從一個煤層采取的煤樣
2.2.11 分層煤樣 Stratified deam sample 按規定從煤和夾矸的每一自然分層中分別采取的試樣
2.2.12 可采煤樣 Workable seam sample 按采煤規定的厚度應采取的全部試樣
2.2.13 生產煤樣 Sample froproduction 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在一個整班的采煤過程中采出的,能代表生產煤層煤的物理、化學和工藝特性的煤樣
2.2.14 商品煤樣 Sample forcommercial coal 代表商品煤平均性質的煤樣
2.2.15 浮煤樣 Float sample 經重液分選浮在上部的煤樣
2.2.16 沉煤樣 Sink sample 經重液分選沉在下部的煤樣
2.2.17 實驗室煤樣 Laboratory sample 由總樣或分樣縮製的、送往試驗室供進一步製備的煤樣
2.2.18 空氣幹燥煤樣 Air-dried sample 粒度小於0.2mm、與周圍空氣濕度達到平衡的煤樣 一般分析煤樣
2.2.19 標準煤樣 Certified reference-coal 具有高度均勻性、良好穩定性和準確量值的煤樣,主要用於校準測定儀器,評價分析試驗方法和確定煤的特性量值
2.2.20 煤樣製備 Sample preparation 使煤樣達到實驗所要求的狀態的過程,包括煤樣的破碎、混合、縮分和空氣幹燥
2.2.21 煤樣破碎 Sample reduction 在製樣過程中用機械或人工減小煤樣粒度的過程
2.2.22 煤樣混合 Sample mixing 把煤樣混合均勻的過程
2.2.23 煤樣縮分 Sample division 按規定把一部分煤樣留下來,其餘部分棄掉以減少煤樣數量的過程
2.2.24 堆錐四分法 Coning andquarterirg 把煤樣堆成一個圓錐體,再壓成厚度均勻的圓餅,並分成四個相等的扇形,取其中兩個相對的扇形部分作為煤樣的方法
2.2.25 二分器 riffle 混合、所分煤樣的工具。由已列平行而交替的、寬度均等的斜槽所組成
(三)煤的分析
序號 術語名稱 英文名稱 定義 符號 允許使用
的同義詞 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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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工業分析 proximatanalysis 水分、灰分、揮發分和固定碳四個項目煤質分析的總稱
2.3.2 外在水分 Freemoisture;
surfacemoisture 在一定條件下煤樣與周圍空氣濕度達到平衡時所失去的水分 Mf
2.3.3 內在水分 moisture intheairdriedsemple moisture inthe analy sissample 在一定條件下煤樣達到空氣幹燥狀態時所保持的水分 Minh
2.3.4 全水分 TOTAL MOISTURE 煤的外在水分和內在水分的總和 Mt
2.3.5 空氣幹燥煤樣水分 Moisture intheairdriedsample moisture in the analy sissample 用空氣幹燥煤樣(粒度<0.2mm)在規定條件下測得的水分 Mad 分析煤樣水分
2.3.6 最高內在水分 Moisture holding capacity 煤樣在溫度0c、相對濕度96%下達到平衡時測得的內在水分 MHC
2.3.7 化合水 Water ofconstitution 以化學方式與礦物質結合的、在全水分測定後仍保留下來水分的
2.3.8 礦物質 Minera matter 賦存在煤中的無機物質 MM
2.3.9 灰分 ash 煤樣在規定條件下完全燃燒後所得的殘留物 A
2.3.10 外來灰分 EXTRANEOUS ASH 由煤炭生產過程混入煤中的礦物質所形成的灰分
2.3.11 內在灰分 INHERENT ASH 由原始成煤植物中的和由成煤過程進入的礦物質所形成的灰分
2.3.12 碳酸鹽二氧化碳 Carbonate carbon dioxide 煤中以碳酸鹽形態存在的二氧化碳 CO2
2.3.13 揮發分 VOLATILE MATTER 煤樣在規定條件下隔絕空氣加熱,並進行水分校正後的質量損失 V
2.3.14 焦渣特征 Characteristics of charresidue 煤樣再測定揮發份後的殘留物的粘結性柱狀
2.3.15 固定碳 Fixed carbon 從測定煤樣的揮發份後的殘渣中減去灰分後的殘留物 FC
2.3.16 燃料比 Fuel ratio 煤的固定碳和揮發分之比 FC/V
2.3.17 有機硫 Organic sulfur 與煤的有機質相結合的硫 s
2.3.18 無機硫 Inorganicsulfur;mineral sulfur 煤中礦物質內的硫化物硫、硫鐵礦硫、硫酸鹽硫和元素硫的總稱 礦物質硫
2.3.19 全硫 Total sulfur 煤中無機硫和有機硫的總和 St
2.3.20 硫鐵礦硫 Pyretic sulfnr 煤的礦物質中以黃鐵礦或白鐵礦形態存在的硫 S
2.3.21 硫酸鹽硫 Sulfate sulfur 煤的礦物質中以硫酸鹽形態存在的硫 Ss
2.3.22 固定硫 Fixed sulfur 煤熱分解後殘渣中的硫
2.3.23 真相對密度 True relative density 在20Oc時煤(不包括煤的孔隙)的質量與同體積水的質量之比 TDR 真比重
2.3.24 視相對密度 APPARENT RELATIVE DENSITY 在20OC時煤(包括煤的孔隙)的質量與同體積水的質量之比 ARD 視比重、
容重
2.3.25 散密度 BULKDENS-ITY 容器中單位體積散狀煤的質量 堆比重
2.3.26 塊密度 DENSITY OF LUMP 整塊煤的單位體積質量 體重
2.3.27 孔隙率 POROSITY 煤的毛細孔體積與煤的視體積(包括煤的孔隙)之比 孔隙度
2.3.28 恒容高位發熱量 GROSS CALORIFIC value ATCON STANT OOLU ME 煤樣在氧彈內燃燒時產生的熱量減去硫和氮的校正值後的熱值 Qgr,v
2.3.29 恒容低位發熱量 Net calor ific value at constant tvolu me 煤的恒容高位發熱量減去煤樣中水和燃燒時生成的水的蒸發潛熱後的熱值 Qnet,v
2.3.30 元素分析 Ultimate analysis 碳、氫、氧、氮、硫五個項目煤質分析的總稱
2.3.31 煤中有害元素 Harmful elements in coal 煤中存在的、對任何生態有害的元素,通常指煤中砷、氟、氯、磷、硫、鎘、汞、硌、鈹、砣、鉛等元素
2.3.32 煤中微量元素 Trace elements in coal 在煤中以微量存在的元素如鍺、镓、鈾、釷、鈹、鎘、鉻、銅、錳、鎳、鉛、鋅等元素
2.3.33 燃點 Ignition temperature 煤釋放出足夠的揮發分與周圍大氣形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著火溫度
(四)煤質分析結果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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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收到基 As received basis 已收到狀態的煤為基準 ar 應用基
2.4.2 空氣幹燥基 Air dried basis 與空氣濕度達到平衡狀態的煤為基準 ad 分析基
2.4.3 幹燥基 Dry basis 以假想無水狀態的煤為基準 d 幹基
2.4.4 幹燥無灰基 Dry ash-free basis 以假想無水、無灰狀態的煤為基準 daf 可燃基
2.4.5 幹燥無礦物質基 Dry mineralmatter free basis 一假想無水、無礦物質狀態的煤為基準 dmmf 有機基
2.4.6 恒濕無灰基 Moist ashfree basis 一假想含最高內在水分、無灰狀態的煤為基準 maf
2.4.7 恒濕無礦物質基 Moist mineral matter-free-baisis 以假想含最高內在水分、無礦物質狀態的煤為基準 M,mmf
(五)煤的工藝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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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結焦性 Chking property 煤經幹餾結成焦炭的性能
2.5.2 粘結性 Caking property 煤在幹餾時粘結其本身或
外加惰性物質的能力
2.5.3 塑性 Plastic property 煤在幹餾時形成的膠質體的粘稠、流動、透氣等性能
2.5.4 膨脹性 Swelling property 煤在幹餾時體積發生膨脹或收縮的性能
2.5.5 膠質層指數 (sapozhnikov)plastometer indices 由勒.姆.薩波日尼柯夫提出的一種表征煙煤結焦性的指標,以膠質層最大厚度Y值,最終收縮度X值等表示
2.5.6 羅加指數 ROGA INDEX 由布.羅加提出的一種表征煙煤粘結無煙煤能力的指標 R.I.
2.5.7 粘結指數 Caking indexG 在規定條件下以煙煤在加熱後粘結專用無煙煤的能力表征煙煤粘結性的指標 Gr.i. G指數
2.5.8 坩堝膨脹序數 Crucible swelling number;free swell-ngindex 以煤在坩堝中加熱所得焦塊膨脹程度的序號表征煤的膨脹性和粘結性的指標 CSN 自由膨脹指數
2.5.9 奧亞膨脹度 Audiberts arnu dilatation 由奧迪勃斯和亞尼二人提出的、以膨脹度(b)和收縮度(a)等參數表征煙煤膨脹性和粘結性的指標
2.5.10 基氏流動度 Giseeler fluidity 由基斯勒爾提出的以測得的最大流動度表征煙煤塑性的指標
2.5.11 葛金幹餾試驗 Gray-King assay 由葛萊和金二人提出的煤低溫幹餾試驗方法,用以測定熱分解產物收率和焦型
2.5.12 鉛甄幹餾試驗 Fisher Schrader assay 由費舍爾和史萊德二人提出的低溫幹餾實驗方法,用以測定焦油、半焦、熱解水收率
2.5.13 抗碎強度 Resistance tobreakage 一定粒度的煤樣自由落下後抗破碎的能力 機械強度
2.5.14 熱穩定性 Thermal stability 一定粒度的煤樣受熱後保持規定粒度的性能 TS
2.5.15 煤對二氧化碳的反應性 Carboxyre activity 煤將二氧化碳還原為一氧化碳的能力 A
2.5.16 結渣性 Clinkering property 在氣化或燃燒過程中,煤灰受熱、軟化、熔融而結渣的性質 Clin
2.5.17 可磨性 Grindabili-ty 煤研磨成粉的難易程度
2.5.18 哈氏可磨性指數 Hardgrove grindability 用哈氏儀測定的可磨性表示硬煤被磨細的難易程度 HGI
2.5.19 磨損性 abrasiveness 煤磨碎時對金屬件的磨損能力
2.5.20 灰渣融性 Ash fusibility 在規定條件下得到的隨加熱溫度而變化的煤灰變形、軟化和流動特征物理狀態 灰熔點
2.5.21 灰粘度 Ash viscosity 灰在熔融狀態下的粘度
2.5.22 灰的酸度 Sah acidity 灰中酸性組分(矽、鋁、鈦等的氧化物)與堿性組分(鐵、鈣、鎂、錳等的氧化物)之比
2.5.23 灰的堿度 ash basicity 灰的堿性組分(鐵、鈣、鎂、錳等的氧化物)與堿性組分(矽、鋁、鈦等的氧化物)之比
2.5.24 透光率 transmittance 褐煤、長焰煤在規定條件下用硝酸與磷酸的混合液處理後所得溶液的透光率 Pm
2.5.25 酸性基 Acidic groups 煤中呈酸性的含氧官能團的總稱,主要為羧基和酚涇基 總酸性基
2.5.26 腐植酸 Humic acid 煤中能溶於稀苛性堿和焦磷酸鈉溶液的一組多種縮合的酸性基的高分子化合物 HAt 總腐植酸
2.5.27 遊離腐植酸 Free humic acid 酸性基保持遊離狀態的腐植酸,在實際測定中包括與鉀、鈉結合的腐植酸
2.5.29 黑腐植酸 Pyrotomalenic acid 一組分子量較大的腐植酸,一般呈黑色,能溶於稀苛性堿溶液,不溶於稀酸的丙酮
2.5.30 黃腐植酸 Fulvic acid 組分子量較小的腐植酸,一般呈黃色,能溶於水、稀酸和堿溶液
2.5.31 綜腐植酸 Hymatomalenic acid 一組分子量中等的腐植酸,一般呈棕色,能溶於稀苛性堿溶液和丙酮,不溶於稀酸
2.5.32 苯萃取物 Benzene extracts;benzene soluble extracts 褐煤中能溶於苯的部分,主要成分為蠟和樹脂 Eb 苯抽出物 褐煤蠟
(六)煤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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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類別 class 根據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藝性能指標把煤劃分成的大類
2.6.2 小類 group 根據煤的性質和用途的不同,把大類進一步細分成的小類
2.6.3 褐煤 Brown coal;lignite 煤化程度地的煤,外觀多呈褐色,光澤暗淡或成瀝青光澤,含有較高的內在水分和不同數量的腐植酸 HM
2.6.4 煙煤 Bituminous coal 煤化程度高於褐煤而低於無煙煤,其特點是揮發分產率範圍大,單獨煉焦時從不結焦到強結焦均有,燃燒時有煙 YM
2.6.5 無煙煤 anthracite 煤化程度高的煤,揮發分低、密度大,燃點高,無粘結性,燃燒時多不冒煙 WY 白煤
2.6.6 硬煤 Hard coal 一般指煙煤和無煙煤的總稱,或者指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等於或大於24MJ/KG的煤,以及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等於或小於24MJ/KG,但鏡質體平均隨機反射率等於或大於0.6%的煤
2.6.7 長焰煤 Long flame coal 變質程度最低、揮發分最高的煙煤,一般不結焦,燃燒時火焰長 CY
2.6.8 氣煤 Gas coal 變質程度較低、揮發分較高的煙煤,單獨煉焦時,焦炭多細長、易碎,並有較多的縱裂紋 QM
2.6.9 肥煤 Fat coal 變質程度中等的煙煤。單獨煉焦時,能生成熔融性良好的焦炭,但有較多的橫裂紋,焦根部分有蜂焦 FM
2.6.10 焦煤 Coking coal 變質程度較高的煙煤。單獨煉焦時,生成的膠質體熱穩定性好,所得焦炭的塊度大、裂紋少,強度高 JM
2.6.11 瘦煤 Lean coal 變質程度高的煙煤。單獨煉焦時大部分能結焦。焦炭的塊度大、裂紋少,但熔融性較差,耐磨強度低 SM
2.6.12 1/3焦煤 1/3coking coal 介於焦煤、肥煤與氣煤之間的含中等或較高揮發分的強粘結性煤。單獨煉焦時,能生成強度較高的焦炭 QF
2.6.13 氣肥煤 Gas-fatcoal 揮發分高、粘結性強的煙煤。單獨煉焦時,能產生大量的煤氣和膠質體,但不能生成強度高的焦炭 QF
2.6.14 1/2中粘煤 1/2medium caking coal 粘結性介於氣煤和弱粘煤之間的、揮發分範圍較寬的煙煤 1/2ZN
2.6.15 貧瘦煤 Meager lean coal 變質程度高,粘結性較差、揮發分低的煙煤。結焦性低於瘦煤 PS
2.6.16 貧煤 Meager coal 變質程度高、揮發分最低的煙煤。不結焦 PM
2.6.17 不粘煤 Non-caking coal 變質程度較低的、揮發分範圍較寬的煙煤。無粘結性的煙煤 BN
2.6.18 弱粘煤 Weakly caking coal 變質程度較低的、揮發分範圍較寬的煙煤。粘結性介於不粘煤和1/2中粘煤之間 RN
2.6.19 天然煤 carbonite 煤層中的煤因受岩漿熱的影響而形成的焦炭 自然焦
6.20 風化煤 WEATHERED COAL 受風化作用的影響,含氧量增高,發熱量較低,並含有再生腐植酸等明顯變化的煤
(七)煤質分析常用數理統計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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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觀測值 obserations 在試驗中所測量或觀測到的數值
2.7.2 極差 Range 一組觀測的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值
2.7.3 偏差 dcviation 一個觀測值與一個規定值之間的數值
2.7.4 平均偏差 Mean deviation 各觀測值與其平均值差值(取絕對值)的平均值
2.7.5 總體 Population universe 作為數理統計對象的全部觀測值 母體
2.7.6 個體 individual 總體中的一個,即指一個觀測值
2.7.7 總體平均值 Population mean 總體中全部觀測值的平均值 μ
2.7.8 方差 variance 各觀測值與其平均值差值的平方和除以自由度 V 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