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01manbetx
》對采煤工作麵的安全出口有什麼規定?
答:采煤工作麵必須保持至少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不能保持2個安全出口時,必須製訂安全措施,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采煤工作麵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超前壓力影響範圍內必須加強支護,且加強支護的巷道長度不得小於20m;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麵,此範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8m,其他采煤工作麵,此範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6m。安全出口和與之相連接的巷道必須設專人維護,發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須及時更換、清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