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溝礦業生產管理製度
李溝礦業生產管理製度
1、工作麵搬家、準備驗收製度
A、回采工作麵:
⑴巷道工程必須在安裝前三個月完成,回采工作麵巷道工程提前一至三個月掘完,巷道竣工驗收後,維護由三班維修隊負責,排水由機電隊負責。
⑵搬家準備工作由生產礦長,總工主持,調度室召集有關科、隊組領導研究,巷道設備安裝提前一個月完成,回采工作麵設備安裝提前半個月完成。
⑶安裝完畢後,由生產礦長和礦總工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巷道回采工作麵移交,必須有完整的通風,灑水,供電,運輸,運料,通訊信號,照明和排水係統,設備必須通過試驗,能夠進行正常動轉方可移交。
⑷回采工作麵結束後,采煤隊負責工作麵柱、梁等需要的材料和設備運到工作麵、由安裝回收隊將其回收上井,所有材料和設備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通風組負責20天內將其巷道密閉,調度室負責上述工作的安排、檢查、督促、驗收工作。
B、掘進和開拓工作麵
⑴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搬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搬家,擅自搬家,不收進尺,追究當事者責任,並限期搬回處理遣留問題直至合格為止。
⑵材料和設備由本隊運至新工作麵,施工中不需要的材料和設備由安裝隊回收上井所有材料和設備交接手續。
⑶貫徹巷道時,技術科跟班技術人員向施工隊組和有關科室及領導下達貫通通知書,以煤巷提前30米,岩巷提前15米要求各有關單位和領導在貫通時安排排水、瓦斯檢查等相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