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副礦長工作標準
管理副礦長工作標準
7.1 責任
7.1.1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經營係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7.1.2 組織製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係統的規章製度,體現“安全第一”的思想,並監督檢查製度執行情況。
7.1.3 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經費到位,並監督專款專用情況。
7.1.4 負責本係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7.1.5 定期召開計劃經營係統的安全工作會議,03manbetx
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7.1.6 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
7.2 崗位要求
7.2.1 預算、財會、工程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經濟師以上職稱,能夠使用常用計算機辦公軟件係統。
7.3.2 精通煤礦生產、經營活動,有豐富煤礦管理經驗,有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
熟練投資及成本管理業務,熟悉采、掘、開、運工作流程。
7.2.4 對國家、企業經濟政策、市場變化反映靈敏,對內部市場精細化管理有充分認識。
7.2.5 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控製能力,原則性強、工作認真謹慎、性格穩重。
7.3 工作內容與要求
7.3.1 對全礦的生產經營活動負直接責任。
7.3.2 負責製定分管科室各項規章管理製度,並督促各科室認真執行。
7.3.3 監督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等工作。
7.3.4 在管理全礦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履行永錦公司相關製度,積極配合礦長的工作。
7.3.5 全麵負責全礦的招標、議標工作。
7.3.6 協助礦長做好全礦的定員、定額工作。
7.3.7 加強對相關科室的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積極支持采掘一線和職能部門的工作。
7.3.8 組織編製礦月、季、半年、全麵經濟活動03manbetx
,負責組織召開礦生產經營活動03manbetx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