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副科長工作標準
企管副科長工作標準
27.1 責任
27.1.1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協助分管領導和科長參與企業經營決策。
27.1.2 協助科長明確科內職責分工,對科內的工作內容、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及時向科長彙報。
27.1.3 指導計劃、統計、合同、經濟03manbetx
、“三化”管理等工作。
27.1.4 做好與各科室、區隊之間的協調工作,溝通信息,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做好科長與分管礦長的參謀與助手。
27.2 權限
27.2.1 對惡意破壞內部市場交易的行為進行處理,並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27.3 崗位要求
27.3.1 身體健康,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曆,具備初級及以上職稱,熟練使用各種辦公軟件。
27.3.2 熟悉企業管理及相關學科知識,熟悉黨和國家有關企業經營管理方麵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27.3.3 具有較強的協調、計劃組織能力,具有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
27.3.4 熟悉本科室業務,有豐富的井下現場實踐經曆。
27.4 工作內容與要求
27.4.1 參與礦內部市場化的管理工作,包括內部市場化管理文件的起草、執行及考核。
27.4.2 參與編製年、月度生產經營計劃,並對生產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7.4.3 參與全礦全麵預算管理工作,包括預算資料的收集、審核、彙總和考核。
27.4.4 參與編製年度維簡資金計劃及月度完成情況編報工作。
27.4.5 參與全礦一、二級市場管理、計劃外材料審批、廢舊物資的回收及複用考核。
27.4.6 負責礦月、季、年度經濟活動03manbetx
的起草工作。
27.4.7 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27.4.8 負責修舊利廢及廢舊物資的回收及複用考核工作。
27.4.9負責礦井管理創新項目收集、整理、彙總、上報評審工作。
27.4.10完成上級部門及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