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副科長工作標準
供應副科長工作標準
37.1 責任
37.1.1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負責供應科的火工、土產及廢舊物資回收驗收保管工作,協助礦領導及參與重大經營決策,積極配合正職做好本科室的崗位分工。
37.1.2 主持土產及廢舊物資回收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對分管的工作內容、進度和質量定期檢查,及時向科長及主管礦長彙報有關情況並請示工作。
37.1.3 做好礦各科室、區隊之間的協調,溝通信息,深入一線調查研究。積極主動配合正職做好本部門崗位分工,規範責任,提高服務質量管理工作,當好正職助手。
37.2 權限
37.2.1 有對科內人員、區隊材料員及核算員的建議指導權。
37.2.2 有權對各項統計數據來源提出質疑。
37.2.3 審核分管物資的支出,對不必要的物資支出提出意見或見解。
37.2.4 對惡意破壞物資的行為進行處理,並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37.3 崗位要求
37.3.1 身體健康,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曆,熟練使用各種常用辦公軟件。
37.3.2 熟悉企業管理及相關科學知識,熟悉黨和國家有關企業經營管理方麵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37.3.3 熟悉本科室全部業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37.4 工作內容與要求
37.4.1 負責組織落實材料的審批、使用及網絡管理工作。
37.4.2 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工作和計劃實施的執行情況。
37.4.3 負責廢舊材料的維修、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37.4.4 負責土產材料的收購、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37.4.5 負責土產、廢舊物資的統計,及各種報表的管理工作。
37.4.6 協助正職做好本科室員工的思想溝通工作,指導員工提高業務素質。
37.4.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