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科批料員工作標準
供應科批料員工作標準
40.1 責任
40.1.1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負責企業的供應批料管理工作,認真執行礦製度。協助科長參與科室的決策。
40.1.2 日常管理工作職責分工明確,對分管工作內容、進度和質量定期檢查,及時向領導彙報有關情況並請示工作。
40.1.3 嚴格按程序進行審批物資,保質保量完成日常審批工作。
40.1.4 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40.2 權限
40.2.1 有權對區隊材料員及核算員的建議指導權。
40.2.2 有權對區隊提供的各項統計數據來源提出質疑。
40.2.3 有權對區隊材料員提出意見或見解。
40.3崗位要求
40.3.1 身體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曆,熟練使用各種常用辦公軟件。
40.3.2 熟悉供應管理及相關科學知識,熟悉黨和國家有關企業經營管理方麵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40.3.3 遵守各項管理製度,堅守工作崗位,做好本職工作。
40.4 工作內容與要求
40.4.1 負責物資的審批管理工作。
40.4.2 掌握二級庫庫存情況及消耗規律,保證合理批料。
40.4.3 對外調劑物資須科長批準,對外支援材料需礦主管領導批準,方可辦理,嚴格按程序辦事。
40.4.4 非生產性用料,需有相關礦領導的批條,方可辦理。
40.4.5 負責工具、勞保物資的卡片填寫工作。
40.4.6 負責區隊交舊領新製度的執行情況。
40.4.7 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