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科副科長工作標準
培訓科副科長工作標準
47.1 責任
47.1.1 負責各種專項技術培訓班的組織管理。
47.1.2 負責培訓師資的管理,提高培訓教師的素質。
47.1.3 負責職工培訓教材管理。
47.1.4 負責教學器材、場地的管理工作。
47.1.5 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培訓任務。
47.1.6 協助主任做好培訓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47.2 權限
47.2.1 有對區隊培訓管理員的建議任免權。
47.2.2 對不配合全員培訓工作的行為進行處理,並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47.3 崗位要求
47.3.1 身體健康,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曆,熟練使用各種常用辦公軟件。
47.3.2 熟悉煤礦安全培訓及相關學科知識,熟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方麵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47.3.3 具有較強的協調、計劃組織能力,具有豐富的培訓管理經驗。
47.3.4 熟悉本科室全部業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47.4 工作內容與要求
47.4.1 認真遵照國家、公司和礦的安全培訓管理條例開展各項培訓工作。
47.4.2 協調、組織相關人員做好職工培訓工作。
47.4.3 掌握工人培訓情況和持證情況,並做好落實。
47.4.4 負責專項技術培訓班計劃的製定、下發工作。
47.4.5 負責專項技術培訓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47.4.6 核算教師講課酬金並報批發放。
47.4.7 按照培訓計劃,編製並上報教材采購計劃。
47.4.8 負責做好科室內企業文化宣傳、指導和教育工作。
47.4.9 協助主任做好培訓中心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