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科證書管理員工作標準
培訓科證書管理員工作標準
49.1 責任
49.1.1 負責落實公司培訓學校下發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
49.1.2 負責在培訓學校舉辦的各類安全資格證書培訓班的日常管理。
49.1.3 負責為參加各類安全資格培訓並且成績合格的學員辦理職業資格證書。
49.1.4 負責安全職業資格證書副證的製作和發放。
49.1.5 及時掌握我礦各單位人員持證情況,對即將過期證件的持證人員提前發出培訓通知。
49.2 權限
49.2.1 有對不遵守培訓紀律學員的處罰權。
49.3 崗位要求
49.3.1 身體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曆,熟練使用各種常用辦公軟件。
49.3.2 熟悉煤礦安全培訓的政策、法規及相關學科知識。
49.3.3 具有較強的協調、計劃組織能力,具有豐富的培訓管理經驗。
49.4 工作內容與要求
49.4.1 認真遵照國家、公司的安全培訓管理條例開展各項培訓工作。
49.4.2 及時下發各種煤礦安全資格證書培訓班的開班通知。
49.4.3 在上級培訓學校舉辦培訓班的日常管理,維持好培訓班紀律。
49.4.4 經常與上級培訓部門進行業務聯係,及時了解培訓信息。
49.4.5 定期調查、統計掌握工人培訓情況和持證情況,並做好落實。
49.4.6 做好各類安全資格證書的主證保管。
49.4.7 做好職工辦證資料的管理,做到不丟失、不損壞。
49.4.8 每月向各單位發布特種作業證到期信息,避免作業證超期限持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