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標準
出納工作標準
60.1 責任
60.1.1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製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60.1.2 執行貨幣資金管理製度和收支結算紀律,保管好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
60.1.3 嚴格執行保密製度,確保庫款的安全和完整。
60.2 權限
60.2.1 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及空白收據,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60.2.2 對不真實、不合法和違反財務製度的收支業務,有權不予受理。
60.3 崗位要求
60.3.1 具備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
60.3.2 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曆,財會或相關專業,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60.3.3 熟練運用本崗位需要的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工作細心、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
60.4 工作內容及要求
60.4.1 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保證庫存現金不超過核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坐支現金,不得出借銀行賬戶和銀行支票,嚴格控製簽發空頭支票。
60.4.2 辦理對外付款業務必須依據複核後的付款憑證,並有經辦人員簽字後方可辦理。
60.4.3 按規定序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當日的收支款必須當日入賬,並結出餘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要及時與計算機明細賬及總賬核對無誤,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60.4.4 每天盤存現金,保證庫存現金賬實相符,並編製現金盤點表,經監盤會計及財務60.4.5 每天及時整理收、付款憑證,登記貨幣資金預算支付明細,及時向領導彙報貨幣資金預算執行情況。
60.4.6 按時將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如有不符及時查出原因,月末及時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60.4.7保險櫃的鑰匙不能隨意放置,更不能由他人保管,保險櫃密碼下班時必須打亂,庫內不準保管私人或未作憑證的現金。
60.4.8 完成財務科長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