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達竹公司石板選煤發電廠成立安全監察和作風督查小分隊
川煤達竹公司石板選煤發電廠成立安全監察和作風督查小分隊
達竹公司石板選煤發電廠 何建民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管理人員作風督查,川煤達竹公司石板選煤發電廠於今日宣布決定成立了安全監察分隊和工作作風督查分隊,在全廠開展安全監察、作風督查工作。
安全監察小分隊,由廠安監科長任組長,調度室、技術科、發電科、值長室、經保科的管理人員為成員。作風督查小分隊,由廠紀委副書記為組長,紀監審科、政工部、工會、勞資科的管理人員為成員。安全小分隊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反“三違”、揭隱患工作;負責檢查各單位安全管理規章製度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檢查廠安全重點工作開展落實情況;根據需要負責檢查其它需要檢查的安全工作。作風督查小分隊的職責是:督查管理人員上班期間的勞動紀律、請銷假製執行情況;督查機關管理人員留廠、基層單位值班人員履職情況;督查工廠規章製度貫徹落實情況,重點是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各級管理人員的履職盡責情況。
並規定兩個小分隊一是重點針對特殊時段、重要環節、現場等情況開展監察、督查工作,每周監察、督查次數不得少於2次,每月特殊時段監察督查次數不得少於2次;二是兩個分隊實行不定時、不定點安全監察和作風督查。每次由分隊隊長臨時通知3-4名隊員參加,成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確因有事不能參加的必須向廠長請假;三是每周監察、督查結束後,形成書麵材料,及時在調度會上予以通報、考核。並要求:分隊隊員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原則,嚴格履行職責,如實反映監察、督查情況,認真做好記錄,不得弄虛作假;各被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小分隊的工作,認真執行監察、督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