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溝礦業攉煤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李溝礦業攉煤安全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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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崗條件
第1條 攉煤人員必須掌握作業01manbetx
中與攉煤相關的各項規定以及支護工、爆破工
等相關工種的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安全規定
第2條 攉煤人員必須在完好支護的保護下攉煤。
第3條 從采空區向外清理浮煤時,必須用長把工具,嚴禁身體的任何部位進入采空區內。
第4條 攉煤中,若發現有冒頂預兆時,必須立即撤離危險區,並向班(組)長彙報。
第5條 若遇拒爆或熄爆,必須找班組長和爆破工進行處理,嚴禁自行掏挖和處理。
第6條 在煤堆中發現的雷管、炸藥必須及時揀出,交爆破工保管。
第7條 矸石應置於采空區內,不得放於溜槽。
第8條 傾角超過25°時,要分段設置安全擋卡。
第9條 攉煤時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嚴禁空頂作業;要隨時觀察支護狀況,發現失腳、卸荷支柱,必須立即通知班(組)長進行調整加固。
第10條 煤壁傘簷超過規定或有片幫危險時必須按規定及時處理。
第11條 在攉煤時,要采用噴霧裝置進行灑水防塵;在自溜運輸工作麵溜煤時,要及時打開溜煤道內的噴霧裝置。
第12條 浮煤清理要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岩石底板工作麵攉煤時要攉淨見底,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實底上,否則應通知班(組)長安排先打替柱;分層開采的工作麵攉煤到見柱鞋即可,或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防止支柱失腳。
第13條 嚴禁站(騎)在輸送機上攉煤。
第14條 輸送機停止運轉時,不準攉煤。
第15條 機采工作麵,禁止人員進入機道內攉煤。
第16條 工作麵必須及時支設臨時支柱和貼幫支柱,否則不準攉煤。
操作準備
第17條 備齊鍁、鎬、錘等工具。
第18條 進入工作地點要檢查頂板、煤壁及支護狀況,先敲幫問頂,由班(組)長指定人員(支柱工)補齊缺柱、更換失效支柱,處理不安全隱患。
第19條 清除作業區間控頂範圍內的障礙物。
正規操作
第20條 先灑水滅塵,再清理材料道、人行道內的浮煤,後攉炮道內的煤。
第21條 要握緊鍬把,自上而下攉煤。先從煤堆邊沿把煤順勢推入溜槽內,再沿底由溜槽邊向煤壁方向逐步將煤攉入溜槽內,攉煤過程要進行灑水滅塵。
第22條 應先裝碎煤,後裝塊煤,以防塊煤滾動傷人。
收尾工作
第23條 收拾好工具,放到指定地點;按規定進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