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溝礦業風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李溝礦業風筒安全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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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本煤礦的風筒工作人員。
第2條 風筒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的風筒的運送、安裝、維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經損壞的風筒及時回收上井。
3、及時修補現場破損的風筒。
4、及時整理、接好脫節的風筒。
上崗條件
第3條 風筒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4條 風筒工作人員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學習《煤礦安全01manbetx
》並掌握對局部通風和局部通風機開停的有關規定。
2、掌握《煤礦安全01manbetx
》對選用風筒的有關規定。
3、掌握風筒安裝、使用的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
4、熟悉所分管區域的掘進工作麵的情況。
5、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6、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7、掌握下井須知等有關安全規定。
安全規定
第5條 風筒末端到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鄉鎮煤礦不大於5米,必須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
第6條 風筒必須使用有“煤安”標誌的合格產品。
第7條 風筒拐彎處要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
第8條 一台風機不允許同時向兩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麵供風。
第9條 風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讓”:即不讓風筒落後工作麵的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不讓風筒脫節破裂、不讓別人改變風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讓風筒堵塞不通、不讓風筒浸在水中。
操作準備
第10條 入井時要攜帶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點的風筒直徑、長度、是否需要新接風筒。
操作順序
第11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安裝時:運輸----吊掛----檢查。
拆除時:拆除----運輸----檢查(晾曬)---- 修補---- 保存。
正常操作
第12條 風筒的吊掛要平、直、穩、緊,避免風筒被刮破、擠扁、放炮崩破。
第13條 風筒吊掛要逢環必掛,盡量靠近巷道一幫,高度符合設計要求。
第14條 吊掛風簡要采取由外向裏的方向,逐節連接、吊掛。
第15條 風筒的接頭要嚴密,膠質風筒采用反壓邊接頭。
第16條 鐵風筒與膠質風筒連接處要加軟質襯墊,並用鐵絲箍緊,確保不漏風。
第17條 風筒的直徑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過渡節連接。應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第18條 經常檢查風筒的質量,發現有破口、漏風,要及時修補。
第19條 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風。確需停風時,應按照礦井技術負責人簽發的停風計劃執行。
第20條 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風筒突然斷開、大破裂,影響到正常供風時,應及時通知受影響地點的人員撤出,並盡快修複、更換。在更換過程中要注意檢查有害氣體的積聚情況,按照有關規定操作。更換完畢後,要向調度室和通防部門彙報。
第21條 巷道掘進完成以後,應在通防部門的指揮下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風筒要運至井上,衝洗、曬幹、修補完好。
第22條 拆除獨頭巷道的風筒時,不得停風,要由裏向外依次拆除。
第23條 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附近操作時,必須先和輸送機司機聯係好,必要時可以停止輸送機運轉,保證操作者的安全。
第24條 風筒過風門時,要加接硬質過渡風筒通過風門,不得用軟質風筒直接過風門。
第25條 在巷道中開挖水溝時,要用掩護物遮擋風筒,以防止放炮崩壞風筒。
第26條 風筒吊掛一般應避開電纜、各種管線,以免相互影響。
第27條 地麵修補風筒:
1、修補風筒時,粘補風筒的膠漿應按要求配製。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丁(以圓形為好);補丁四周應大於破口3厘米以上;補丁邊應裁剪成斜麵;補丁和破口處應刷淨漏出風筒原色,晾幹後塗上膠漿進行粘貼,粘貼後應用木錘砸實,使其粘貼嚴密;最後應再塗上滑石粉。
2、10厘米以上的破口,應先用線縫合後,再進行粘貼。
3、風筒上的吊環應齊全,吊環間距應一致,能保證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
4、修補好的風筒應妥善保存,每季度要晾曬1次。
5、製作過渡節風筒時,長度應大於3米。
6、修補風筒時,應準備1台局部通風機,用來吹幹風筒。
7、汽油、膠水必須單獨存放,應保持嚴密,周圍嚴禁煙火。
8、風筒修理室內不得使用火爐取暖。
9、風筒修理室內需配備滅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收尾工作
第28條 整修完畢的風筒,要交存保管。
第29條 記錄好風筒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