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溝礦業通風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李溝礦業通風木工安全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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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本煤礦的通風木工作人員。
第2條 通風木工作人員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臨時密閉、永久風門、臨時木板風門、調節風窗、測風站、風橋等安設時的木工操作。
2、負責風門、風窗等的製作。
上崗條件
第3條 通風木工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4條 通風木工 工作人員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應掌握木工房備有的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電鋸、電刨的操作。
3、臨時密閉、永久風門、臨時木板風門、調節風窗、測風站、風橋安設時的木工質量要求。
4、礦井通風係統的基礎知識。
5、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安全規定
第5條 電鋸、電刨必須由經過技術培訓且考試合格的人員操作。工作時,應思想集中,確保安全。
第6條 安裝、維修風門前,必須檢查巷道頂板情況,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運輸巷道中安裝維修風門時。必須設專人監護。
第7條 禁止在木工房內吸煙、生火爐;特殊情況必須生火爐時,要製定安全措施,並經批準。
操作準備
第8條 工作前應把需用工具、材料準備齊全。
第9條 下井維修風門時,要運送所需的材料。
操作順序
第10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第11條 驗收材料----檢查故障----更換壞件----確認完好。
正常操作
第12條 使用電鋸、電刨前設備要完好,螺釘不鬆動,三角帶、輪罩等齊全,清理幹淨周圍障礙物。
第13條 使用電鋸加工木料時,應6人同時操作:1人運料、1人提料、1人接料、2人拉鉤、1人卸料。
第14條 拉鉤人員在拉鉤時,必須等送料人員把材料送到電鋸的軸中心後,方可拉出。
第15條 鋸料時,運料人員應佩戴眼鏡,不準帶手套。
第16條 鋸料時,人體靠近電鋸的轉動部位時,最近距離不得小於0.1米。
第17條 電鋸使用完畢後,要清理衛生、停電、保養設備。
第18條 不得用電鋸鋸除木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第19條 製作風門扇要達到下列要求:
1、風門扇用單層或雙層木板製成。
2、單層木板厚度不小於35毫米,木板接縫必須采用錯口接法,錯口寬度不小於20毫米。
3、雙層木板門中間要加襯墊。
第20條 風門扇要穿門帶,上下2條門帶規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門扇上下兩頭均留有一定間距。
第21條 風門扇安裝使用前要加裝鐵門帶(大型風門扇可到井下現場組裝),即要與木門帶平行地裝3條規格相同的鐵門帶,鐵門帶應長於木門帶,靠門軸的一端應伸出一定距離,並卷成折頁式圓筒。
第22條 風門扇必須進行防腐處理。
第23條 門框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證安裝的風門開關靈活。
第24條 井下使用的風門、調節風門等必須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第25條 風門維修時一般應關閉風門進行維修,必要時可摘下風門扇到安全地點維修,但禁止兩道風門同時打開。
第26條 維修風門時,要檢查電纜孔、管路孔是否堵嚴,凡不用的孔口及調節風窗口要及時封堵嚴密。調節風量窗口處應備有足夠的、合格的調節板。
第27條 拆除回收風門、木板牆、調節風門等木製品時,必須先檢查巷道安全情況,應在安全情況下回收。
第28條 木板、門框及立柱上的鐵釘要全部撥出,無法拔掉的必須打平,防止刺傷人。
第29條 木工房的材料要擺放整齊。
收尾工作
第30條 工作完畢後,雜物要清掃幹淨。
第31條 將剩餘木料晾幹後,存放入庫。
第32條 火爐周圍離開前應有專人檢查,火爐熄滅後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