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溝礦業外線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李溝礦業外線電工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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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煤礦所屬地麵高低壓架空線路上從事線路巡視、線路檢修維護、線路施工、高空作業和杆(塔)運輸、基礎施工等方麵的作業人員。
上崗條件
第2條 本工種工作人員應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
第3條 具備必須的電工基本知識,熟悉《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電業作業01manbetx
中的相關規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術,並熟悉電工器具和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
第4條 掌握電氣02manbetx.com
處理方法和緊急救護知識。
第5條 身體適應本工種工作,無影響本職工作的病症。
第6條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後,方可到現場從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單獨工作。
安全規定
第7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第8條 在線路施工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著工作裝。
第9條 外線高空作業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高空作業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蹬杆前應檢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電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嚴重者,應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電杆,在基坑沒有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杆作業。
3、保險帶應係在電杆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係在電杆端頭上。
4、在有過往行人地段時,應在施工杆(塔)周圍架設防護欄,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5、杆塔施工時,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扔物件。
6、攀蹬杆塔時應檢查隨身物件,以防墜落。
7、高空作業時,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墜落的措施,地麵應有人監護。
第10條 倒閘操作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時使用合格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倒閘操作應按規定順序逐項進行,操作完畢後,應進行複查。
3、雷雨天氣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必須操作時,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變壓器台上操作時,應先拉開低壓開關,後停高壓熔斷器,恢複時順序相反;停分支熔斷器時,應取下熔斷器熔體。
5、發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後應立即向變(配)電所值班員及領導彙報。
第11條 高低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在變壓器、電容器台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2、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後,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3、拉合高低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4、變壓器台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專人監護。
5、落地式變壓器台,應設遮欄並加鎖。
6、對停電的電容器或有電容的線路或設備,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後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經重複放電、驗電後方可開始工作。
第12條 掛接地線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線路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壓後,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如有電壓感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2、同杆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下層後掛上層。
3、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4、若杆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麵下深度不得小於0.6米。
5、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麵不得小於25平方毫米,嚴禁使用其他導線用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第13條 帶電作業按水利電力部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各項規定執行。
第14條 銅導線與鋁導線連接處,必須使用銅鋁過渡線夾。
第15條 巡線人員禁止攀蹬杆塔。
第16條 對任何違反規程的命令不應執行,並向發令人說明理由,必要時報告上一級領導。
操作準備
第17條 施工前,工作負責人要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講清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第18條 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好、可靠。
第19條 指定專人負責聯係停送電、裝拆短路接地線,掛停電作業警示牌。有反送電可能的刀閘,加絕緣隔板。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已停電的通知後,指令安全負責人進行驗電,在確認線路已停電無誤後,立即下令在作業區兩端裝設短路接地線,經安全負責人檢查合格後,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方可發令開始作業。
第20條 新建高壓架空線路或撤除高壓線路,在施工前應根據新建高壓線路施工設計或撤除線路的任務對以下情況進行一次實地勘查,並根據實地勘察情況編製作業計劃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1、線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築物情況。
2、電杆(塔)、電纜(線)滾筒等物件的運輸路線、擬采用的運輸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礙情況。
4、施工線路與其他線路、設施等的跨越情況。
5、待接入或待斷開處的供電線路情況。
6、需要進行爆破施工,應按照規程要求對其爆破點及周圍環境進行認真勘察,並做好爆破前的相應準備工作。
線路巡視
第21條 線路巡視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巡線工作應由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巡線時必須由2人進行。觀察線路途經地帶及其周圍環境對線路的影響情況,用望遠鏡觀察架空線路及金具和杆塔頂部有無異常現象。
2、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天氣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行進,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02manbetx.com
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線路已停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
3、巡線人員發現導線斷落地麵或懸吊空中以及其他異常情況後,應設人監護,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點#(米以內,並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線路檢修、維護
第22條 線路檢修、維護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線路停電檢修或在高低壓設備上工作,應填寫工作票並發作業牌。在高壓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應由主管電氣、供電工作的領導或技術人員填寫工作票,一式兩份,交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審核操作程序無誤後,由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簽發交給工作負責人。停電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回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
2、工作票簽發人應負下列責任:
(1)工作開始前向有關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
(2)正確和安全的組織工作;
(3)指導工作人員遵守規程,執行安全措施。
3、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麵指定的有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4、在部分停電和鄰近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
5、在多路出線的工作地段檢修時,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和停電線路,並做好監護工作,防止誤蹬電杆。一般停電檢修時,互相之間應做好監護工作。
6、外線高空作業時必須遵守本規程有關高空作業的安全規定。
7、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設備完好、地線收撤情況。人員、工具、材料應全部撤離現場,經檢查正常後方可交回作業牌。工作負責人與調度聯係停、送電時,雙方要複
誦無誤。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8、在變壓器台上測量低壓電源時,可使用鉗型電流表。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防止相間短路。
9、測量帶電線路導線的弛度、交叉跨越距離時,應使用測量儀器進行測量計算。嚴禁使用鋼圈尺、皮尺、線尺測量或拋掛絕緣繩的方法測量。
10、測量電杆、變壓器台、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或解開及恢複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解開地線時,應先解開導體端,後解開接地端,恢複時相反。
11、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蹬杆。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並係好保險帶。
12、為防止樹木(樹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將樹木(樹枝)拉向遠離導線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倒落的樹木(樹枝)砸傷。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樹枝離帶電導線很近時,若沒有可靠的控製措施,必須申請停電後再進行操作。
13、砍剪的樹木(樹枝)下麵應有專人監護,防止砸傷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電或遠方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線路施工
第23條 裝運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裝運長、大件時,應遵守起重工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2、運輸前指定專人對運輸道路進行調查,以確定運輸路線。對易發生02manbetx.com
的坡路、彎路、冰雪路等處,應向運輸人員及司機交待清楚。
3、裝運貨物,必須綁紮牢固。裝運重物或超高超長大件時,車箱內不準坐人,禁止客貨混裝。
4、運輸及裝卸貨物,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起吊物下麵不得站人,運輸過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繩子牽引電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時,必須將電杆及其他重物綁牢,繩子不得觸磨地麵。電杆兩側5米內不得有人。用專用運杆車運輸時,車廂兩旁不準坐人。
第24條 基礎施工:
1、挖掘鬆軟土質或流沙時,應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擋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項工作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邊緣不準堆放重物,以防壓塌基坑。坑深超過1.5米時應戴安全帽。
3、岩石基礎打眼時,撐釺人應戴安全帽、手套、眼鏡,打錘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脫手傷人。
4、同一地點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後,方可裝藥。
5、放炮地點周圍建築物,不符合安全距離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應將工具材料全部撤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藥包爆破300米以外隱蔽。如深孔加大藥量時,可適當增加
安全距離。
7、放炮人員應由專職工種或受過爆破專業培訓的人員擔任,並設專人監護。采用電雷管放炮時,連線與放炮必須由同一人進行。
8、雷管與導火索連接要緊密,禁止碰擊雷管部分。
9、放炮人員應根據導火索燃燒速度,確定其長度,一般不少於600毫米。
10、往炮眼內裝藥時,必須使用木棍搗實,不準使用釺子。
11、放炮時遇有瞎炮時,需等待20分鍾後,再進行處理,可在孔內灌水使炸藥失效,輕輕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結束後。剩餘雷管應當場銷毀或作妥善處理,嚴禁個人收藏。
12、點炮人在同一地點不能同時點炮4個以上。必要時可集體連接導火索。在坑內點炮時,必須有撤離現場措施。
13、不準在瞎炮處繼續打眼,重新打眼時,要離開瞎炮處600毫米處與原炮眼平行打眼。
第25條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杆前現場負責人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並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2、在居民區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杆時,應設專人看守。
3、組立杆塔所設的地錨,根據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以確定,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現場負責人檢查後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杆塔稍離開地麵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後繼續起吊。
5、起立杆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杆塔中心、桅杆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
6、杆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
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應受力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8、杆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應暫停起立,可在地麵進行清理或用繩索幫助找正,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杆的兩側,並有專人監護。
9、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杆塔。當杆塔起立450,後,應減緩起立速度,注意拉緊各側拉繩。
10、使用吊車立、撤電杆時,鋼絲繩套應吊在電杆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杆突然傾倒,並在電杆上部兩側拴上拉繩,控製電杆擺動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應先檢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導線。在挖坑前應先在電杆上部適當位置兩側綁好拉繩。
12、已經立起的電杆,隻有在杆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後,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繩。
第26條 放線、撤線、緊線:
1、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有統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3、放線要有專人領線,並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並設專人看守。
4、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走向半徑外側,放線、緊線遇有障礙時,及時發出信號。
5、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必須設專人看守,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發出停止過線信號。
6、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場雷管開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區繁華地帶不準進行爆破壓接。
7、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驗電後掛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
8、搭跨架必須牢固,比新建線路的橫擔長3米,並和線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壓線路應可靠封頂。
9、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龍繩、棕繩或麻繩,一定要防止導線磨斷繩索。接近帶電體部分,禁止使用鐵線綁紮。
10、在帶電線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員應站在架子遠離電源的外側。
11、跨越架與帶電體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 3~10千伏 35~110千伏
水平與垂直距離 1.0米 1.5~2.0米
對地線距離 0.5米
12、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最小距離:
鐵路 公路 低壓通訊線
水平 2.5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收尾工作
第27條 每日下班後,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第28條 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應與安全負責人一起,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檢查正常後,工作負責人向調度彙報並聯係送電,待線路正常送電後,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