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溝礦業充電工操作規程
李溝礦業充電工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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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電工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係統,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能熟練地按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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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充電作業。
3、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4、充電工作開始時,將充電器正負極與電機車負極對好後,觀察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進行送電。
5、注意觀察電池電壓在充電過程中的變化,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6、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和鬆動情況。
7、電池中的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淨。
8、監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9、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0、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體比重和溫度,作好記錄。
11、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等冷卻後才準蓋上電池塞,擦淨電液,蓋上蓋。
12、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13、酯性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
14、每組電瓶使用達30天循環時,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
15、配製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並必須將硫酸緩慢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中倒水。
16、配製電解液時,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以防發生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