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科長工作標準
銷售科長工作標準
64.1 責任
64.1.1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負責企業的銷售和煤質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及礦上有關工作方針、政策、規章製度和會議精神。協助礦領導參與重大經營決策。
64.1.2 主持科全麵工作,職責分工明確,對科內的工作內容、進度和質量定期檢查,及時向主管礦長彙報有關情況並請示工作。
64.1.3 全麵負責科室的廉政建設,處理問題及時準確。
64.1.4 做好礦各科室、區隊之間的協調,溝通信息,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做好礦領導的參謀與助手。
64.2 權限
64.2.1 對本部門內人員業務分工、業務考核、工資、獎金分配有決定權。
64.2.2 有權對煤炭銷售管理及煤質管理的具體業務進行監督,對違反製度規定的活動進行製止。
64.2.3 有權對各項統計數據來源提出質疑。
64.2.4 有權對違反銷售流程及煤質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理,並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4.3 崗位要求
64.3.1 身體健康,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曆,熟練使用各種常用辦公軟件。
64.3.2 熟悉企業管理及相關學科知識,熟悉黨和國家有關企業經營管理方麵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64.3.3 具有較強的協調、計劃組織能力,具有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
64.3.4 熟悉本科室全部業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64.4 工作內容與要求
64.4.1 負責科室行政、業務全麵工作。
64.4.2 負責科室各項管理製度的製定及執行落實情況。
64.4.3 負責上級分配計劃和供貨合同以及物價政策,做到產銷平衡。
64.4.4 負責每月對銷售及煤質工作進行總結03manbetx
,彙總上報。
64.4.5 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區隊煤質管理進行督查。
64.4.6 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時、準確傳達會議精神並貫徹執行。
64.4.7 完成上級部門及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