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辦主任工作標準
工會辦主任工作標準
69.1 責任
69.1.1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負責工會日常工作,協助工會主席參與重大決策。
69.1.2 主持工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對科內的工作內容、進度和質量定期檢查,及時向工會主席彙報工作情況,並請示工作。
69.1.3 按要求完成民主管理、礦務公開、職工小家建設、技術比武、勞動競賽、群眾安全、送溫暖、文體活動、維權工作、勞模管理、工會宣傳以及女工工作等,並保質保量完成其他各項工作。
69.1.4 全麵負責科室的廉政建設,處理問題及時準確。
69.1.5 做好各科室、區隊之間的協調,溝通信息,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做好礦領導的參謀與助手。
69.2 權限
69.2.1 對本部門內人員業務分工、業務考核、工資、獎金分配有決定權。
69.2.2 有權對各項工作、數據提出質疑。
69.2.3 審核各項工作,對各項工作有權提出意見和見解。
69.2.4 對惡意破壞或者阻止工會工作開展的各項行為,有權進行處罰。
69.3 崗位要求
69.3.1 身體健康,認同集團公司企業文化,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曆,熟練使用電腦及其他辦公設備。
69.3.2 熟悉企業工會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69.3.3 具有較強的協調、計劃組織能力,具有豐富的工會工作經驗。
69.3.4 熟悉本科室全部業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69.4 工作內容與要求
69.4.1 負責擬定工會工作目標、任務,撰寫工作總結
69.4.2 負責做好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
69.4.3 礦務公開文件的起草,日常檢查及落實。
69.4.4 負責職工小家建設、考核,監督。
69.4.5 負責礦技術比武文件的起草,比賽全過程策劃及組織實施、總結表彰,同時負責各工種參加好上級舉辦的技術比武活動。
69.4.6 負責勞動競賽文件的起草,組織實施、檢查以及表彰總結。
69.4.7 負責群眾安全督查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檢查考核,總結表彰。
69.4.8 負責送溫暖(送清涼)文件的起草,困難職工的摸底,送溫暖活動的實施以及跟蹤送溫暖等活動。
69.4.9 負責各項文體活動的策劃、組織、實施、表彰、總結。
69.4.10 負責落實好職工維權工作。
69.4.11 負責各級勞模管理日常管理。
69.4.12 負責工會工作日常宣傳、提煉、總結。
69.4.13 負責合理化建議的征集、評選、表彰工作。
69.4.14 負責夥委會成員的召集、檢查以及通報工作。
69.4.17 負責做好科室內部人員日常培訓計劃的起草、培訓以及總結。
69.4.18 負責指導各基層工會小組做好日常工作。
69.4.19 協管女職工日常工作。
69.4.20 完成上級部門及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