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科長工作標準
保衛科長工作標準
71.1 責任
71.1.1 領導和組織全科的業務、行政工作。
71.1.2 正確執行黨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堅決執行上級的決議和指示,根據法律和上級的規定,組織保衛人員正確行使保衛工作職責。
71.1.3 主持科務會議,根據上級的布置、製定本科工作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組織各項任務的落實,給領導提供治安保衛工作的決策依據。
71.1.4 加強治保會,經警隊,義務消防隊,民事調解組織和隱蔽力量建設,預防和製止違法犯罪活動。
71.1.5 對職工群眾進行防火、防盜、防爆,防治安危害02manbetx.com
的法律宣傳教育工作。
71.1.6 認真落實內部安全保衛責任製,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礦區治安秩序穩定。
71.1.7 維護領導班子團結,做好經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揚民主,關心經警生活。
71.1.8 上級領導來礦區檢查工作或外賓來礦參觀時,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領導和外賓的安全。
71.1.9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71.2 權限
71.2.1 對本部門內人員業務分工、業務考核、工資、獎金分配有決定權。
71.2.2 根據礦相關規定對保衛人員獎懲的建議權 。
71.2.3 有對辦公用品及消防器材采購必要性的核查權 。
71.2.4 有對辦公費用支出必要性的核查權。
71.3 崗位要求
71.3.1 熱愛保衛工作,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1.3.2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能認真踐行永煤文化。
71.3.3 具有較高的組織能力和管理能力。
71.3.4 有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有管理創新能力。
71.3.5 有較高的治安保衛業務能力,能處理治安、刑事案件,並具有偵破複雜案件的能力。
71.3.6 能做到廉潔自律,遵守黨和國家、企業的各項管理製度。
71.3.7 具備團結協作,協調各方關係的能力。
71.4 工作標準與要求
71.4.1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上級布置的任務按時完成。
71.4.2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和富山煤業治安管理處罰規定辦理各種案件,依法辦案,不徇私情。
71.4.3 治安案件特定時間內結案,杜絕重大02manbetx.com
發生。
71.4.4 治安案件發生率控製在5%0,刑事案件發生率控製在2‰。
71.4.5 加強消防管理、火工品管理,杜絕重大02manbetx.com
發生。
71.4.6 員工行為規範,員工每月遵守率在95%以上。
71.4.7 每月召開一次科務會,向上級彙報工作。
71.4.8 礦上各類考核合格,領導滿意率達到89%。
71.4.9 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