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隊隊長工作標準
采煤隊隊長工作標準
74.1 責任
74.1.1 全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74.1.2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負責隊內的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全隊日常管理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對隊內的工作內容、進度和質量定期檢查,及時向生產礦長彙報有關情況並請示工作。
74.1.3 認真遵守、執行礦內的各項規章及勞動紀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按質按量完成礦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及各項工作管理指標。
74.1.4 及時傳達礦各種會議精神。
74.2 權限
74.2.1 有對隊內管理幹部的建議任免權。
74.2.2 有權對違反隊內製度的人員進行處罰。
74.3 崗位要求
74.3.1 身體健康,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學曆,初級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級證書,有3年以上采煤工作經驗。
74.3.2 熟悉采煤隊管理知識及相關采煤方麵的知識,熟悉黨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管理方麵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
74.3.3 具有較強的協調、計劃組織生產能力,具有豐富的生產管理經驗。
74.3.4 熟悉采煤隊全部業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74.4 工作內容與要求
74.4.1 全麵負責全隊的綜合管理與日常生產工作。
74.4.2 建立健全全隊各項管理製度,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74.4.3 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生產情況,做好本隊的生產管理工作。
74.4.4 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74.4.5 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及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