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隊副隊長工作標準
通風隊副隊長工作標準
100.1 責任
100.1.1 通風隊副隊長在礦總工程師,隊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自己分管業務和安全工作負責。
100.1.2 根據礦井生產需要和隊總體安排,協助隊長做好自己分管業務的日常管理工作。
100.1.3 協助分管技術副隊長搞好對職工的業務技能、安全知識、企業文化學習和培訓工作。
100.1.4 負責分工業務範圍內人員的日常出勤、分工、監督打分,請銷假和工作任務的檢查落實工作。
100.1.5 協助其它隊領導完成礦、隊安排的一切臨時性工作,預測井下瓦斯湧出情況,優化通風係統。
100.1.6 負責本隊儀器儀表的校正、檢查和維修工作。
100.1.7 負責本隊職工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提高職工業務水平。
100.1.8 負責每月、季、年度報表的編製、上報工作;做到數據準確、切實可靠。
100.2 權限
100.2.1 有權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班組長的建議任免權。
100.2.2 有權對分管業務範圍內工作的新技術推廣建議權。
100.2.3 有權對工資分配提出質疑,對工資分配辦法提出建議。
100.2.4 有權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違紀職工建議處理權。
100.3 崗位要求
100.3.1 熱愛通風安全工作,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100.3.2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能認真踐行永煤文化
100.3.3 具有較高的組織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方法。
100.3.4 具有處理一般突發事件的能力和管理剖析的能力。
100.3.5 有一定的通風安全方麵的業務知識和井下采掘的基本常識。
100.3.6 能做到廉潔自律,遵守黨和國家,企業的各項管理製度。
100.3.7 具備團結協作,協調各方關係的能力。
100.4 工作內容及要求
100.4.1 負責分工業務範圍內人員的日常出勤、分工、監督打分,請銷假和工作任務檢查落實工作。
100.4.2 負責礦、隊安排的一切臨時性工作,預測井下瓦斯湧出情況,優化通風係統。
100.4.3 負責科技公關、科技推廣等工作,提高生產力。
100.4.4 負責本隊職工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提高職工業務水平。
100.4.5 負責每月、季、年度報表的編製、上報工作;做到數據準確、切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