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條規定》要求的不僅僅是礦長
《七條規定》要求的不僅僅是礦長
近日,陝煤建司瑞能煤業廣大職工接到了一封該礦經理趙炳文《致全礦廣大職工的一封信》,另一麵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和《煤礦礦長保護礦工安全七條規定》,信的內容言辭懇切,意義深遠,真誠表示要在廣大職工的監督和共同努力下將《七條規定》落到實處,推動企業安全發展。
據了解,該礦已經在兩次安辦會上對《七條規定》向全礦中層以上幹部進行了重點學習,並做了詳細講解。該礦經理趙炳文強調說:《七條規定》話語不長,條條是真經,字數不多,字字爍金光。其核心是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本質是要求礦長盡職盡責,根本標準是為礦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總體要求是保護礦工合法權益,實現企業安全發展。作為一礦之長,我更是責無旁貸,必須嚴抓落實。這不僅僅是對礦長的嚴格要求,也是對煤礦每一個黨員和管理幹部的要求。我們在這裏反複對《七條規定》進行貫徹學習,就是要統一思想、統一認識、凝聚力量,眾人拾柴火焰高。隻有每一個黨員幹部都能夠盡職盡責,一切從職工最大利益出發,一切為職工生命所想,時刻把職工的平安幸福放到心上,我們才能真正把《七條規定》落到實處,隻有在全礦廣大職工的共同努力下,礦區才能實現安全發展、和諧發展。
圖一為該礦采掘一線職工在班前會開始前正在學習《七條規定》內容。
圖二均為該礦采掘一線職工在班前會開始前正在觀看信的內容。
撰稿:王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