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 動 合 同 書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係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係電話: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13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2013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13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2013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煤礦。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製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製。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8 小時,每周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 1 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3 小時,每月不得超過 36 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後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實行不定時工作製。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和不定時工作製的,應當事先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製。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2、實行計件工資製。計件單價為 元。
3、按甲方依法製定的工資支付製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麵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300的工資報酬。
第九條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製度。
第十三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製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違法解除和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製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 雙方協商簽訂的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 2、保密協議。 3、崗位協議。 4、其他協議。
第二十三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