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洞煤礦:嚴格值、跟、帶班管理考核
為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到現場、到環節等,生產全過程,切實發揮各級管理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監督、檢查、指導作用,確保礦井安全生產。近日,綠水洞煤礦嚴格三項考核,強化管理人員值、跟、帶班責任。
嚴格值班考核。該礦要求各機關部門周一至周日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科級(含副主任工程師)及以上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凡明確在礦值班的人員,經抽查未在崗或離開礦區或不能在規定時間到崗的,按300元/次處罰責任人;要求基層單位周一至周五值班由隊長、書記、技術員或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副隊長輪流進行,凡抽查無隊長或書記其中一人在礦留守的,按2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
嚴格跟班考核。該礦嚴格執行跟班作業製度,要求井下單位作業現場每班必須有副隊長跟班,凡作業現場無副隊長且又無隊長、書記、技術員頂替跟班的,按2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隊長;明確跟班人員安排,要求井下單位每月根據礦生產任務安排情況,在每月1日前明確安排副隊長跟班的班次、跟班地點及副隊長休息時的頂班人員名單。
嚴格帶班考核。該礦要求生產技術部門正、副職每月井下帶班個數必須達到6個,安監處部門、培訓中心主任帶班個數必須到達8個,安監處其餘人員達到6個,基層單位隊長、書記帶班個數達到8個,帶班人員的帶班班次、地點統一由安監處安排。在帶班時間考核上,該礦要求各及管理人員帶班時間必須按照夜班22時至早上7時,早班7時至下午14時,中班14時至晚22時進行帶班。在帶班過程中,發現未嚴格按照安排班次與地點進行帶班的人員,給予500元/班.次處罰責任人,發現帶班個數或規定帶班班次個數不齊的人員,給予300元/個處罰責任人,並扣減責任人當季安全專項活動獎勵額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