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磨嶺煤礦人力資源及隊伍建設規劃
大磨嶺煤礦人力資源及隊伍建設規劃
編製人:白紅亮 張天亮
一、投產前機構設置
1、礦領導班子及副總。
2、生產科室:工程技術科、安監科、機電科、調度室、計劃科、通風防突科。
3、非生產科室:辦公室、勞資科、財務科、供銷科
4、區隊:采煤隊、掘進隊、開拓一隊、開拓二隊、通風隊、防突隊、機電隊、運輸隊、後勤服務隊、機修車間、巷修隊。
二、各機構職能及人員配置(詳見附表)共計1151人
1、礦領導班子(8人)
①礦長一人,負責全麵工作;
②副礦長四人,安全礦長、機電礦長、技術礦長、生產礦長、協助礦長做好相關工作;
③副總工程師三人,經營、技術、總會計,協助主管副礦長工作。
2、工程技術科
負責生產、技術、設計、地質、測量、水文、儲量管理等專業,設科長一人,副科長二人,共16人。
3、安全科
負責安全監督,安全培訓,礦區保安。設科長1人,副科長1人,采掘和機電專工各1人,設安監大隊長1人,安檢員12人,培訓1人,共17人。
4、調度室
負責生產調度、監測監控、安全儀器維修(含自救器、便攜等)等工作,由通防科負責。設調度室主任、副主任、經營調度兼統計、調度員、網絡專工、資料管理員,共計11人。
5、機電科
負責礦井機電管理和設備管理,設科長1人,副科長1人,機械專工1人,電氣專工1人,設備管理員2人,供配電專業1人。共7人、
6、計劃科
負責計劃管理、合同管理、生產經營核算、招標管理。設科長、計劃/統計員、造價員、合同管理員,共計4人。
7、勞資科
負責工資審核、勞保管理、社保管理及用工管理。設科長、工資、勞動關係管理、保險管理及培訓、人事管理(招工、辭退),共計5人。
8、財務科
負責礦井財務結算,設科長、主管會計、出納、材料會計,共計4人。
9、綜合辦
負責辦公日常事務、接待、工農事務、黨政工團、紀檢、環保、武裝保衛等工作。設主任、副主任(內、外)、文秘、檔案、對外關係管理、車輛管理、綜合管理員,共計9人。
10、通風防突科
負責礦井通風管理及安全儀器維修,瓦斯突出防治工作。設科長、副科長、通風、防突專業工程師、維修工2人,共計6人。
11、通風隊
負責局部通風、通風設施管理、放炮、瓦斯檢查工作,設隊長、副隊長、技術員、瓦檢員、測風員、放炮員、瓦斯監測維修工、電工、瓦斯泵站管理、自救器、木工、瓦工、火藥庫、通風儀器維修、核算員,共計70人。
12、防突隊
負責采煤、掘進場所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疏水降壓鑽孔施工,設隊長、副隊長、技術員、鑽機工、電工、抽放工、維修工,設50人。
13、機電一隊(井下)
負責主副井絞車、副井上下把勾、井下中央泵房、中央變電站、電機車運輸,設隊長、副隊長、技術員、絞車司機、機修工、電修工、水泵司機、電機車司機、副井信號工、副井把勾、道工、運轉工長、皮帶司機,共計126人。
14、機電二隊(地麵)
負責地麵生產係統,地麵變電站、礦燈維修工、空壓機、主扇、矸石山、選煤樓等。設電機車司機、運矸司機、翻車機司機、風機司機、充電工、撿矸工、下料工,共計90人。
15、采煤隊
負責采煤工作,設隊長、副隊長、技術員、核算員、采煤工、打眼工、刮板運輸機司機、膠帶運輸機司機、超前支護工、泵站司機、跟班電工、跟班維修鉗工、浮煤清理、水泵工、泵站檢修工、運料工、檢修電工、檢修鉗工,共計210人。
16、掘進隊
負責2個~3個掘進工作麵,設2個隊,設隊長、副隊長、技術員、核算員、掘進工、上料工、運輸工、機電工。共計120人。
17、開拓隊
負責礦井岩巷開拓和瓦斯抽放巷開拓,設2個隊,設隊長、副隊長、技術員、統計員、掘進工,共計120人。
18、供銷科
負責礦井材料設備采購、煤炭銷售、煤場管理工作,設科長、計劃員、統計員、煤場管理員、司磅員、鏟車司機、灑水工、業務員、化驗員,供應商管理、劃價、火工品采購、機電采購、五金庫管理員、炸藥庫管理員、財務、文書、木場發料員、木場製材員,共計90人。
19、機修車間
負責設備大中小修、機件加工,設主任、副主任、核算員、技術員各1人以及鉗工、車工等。共30人
20、巷修隊
負責井下失修巷道維修、水倉清理,設隊長、副隊長、技術員、統計員各1人以及掘工。共60人
21、服務隊
負責礦井食堂、澡堂、衛生、水處理等各項服務,設隊長、副隊長、核算員、宿舍管理員、食堂(含夜餐)管理、辦公樓管理、澡堂、礦井及生活汙水處理,共計100人。
三、管理隊伍及人力資源建設
(一)一期工程期間
礦建工程以三個井筒建設為主,土建工程以總體設計和生活設施建設為主,安裝工程以設備招標為主。
1、礦領導班子3人:礦長、副礦長、礦長助理。
2、科室,設工程科、安全科、計劃科、辦公室。
3、人員設置:工程科設負責人、測量專業、采礦專業、土建專業、機電專業、技術檔案管理員,共計7人;
安監科設2人;
計劃科設科長、造價員,2人;
辦公室設負責人、綜合辦事員、司機、廚師,共計7人。
(二)二期工程
礦井二期建設以井下工程為主,土建全麵開工,安裝工程開工。
1、礦領導班子四人:礦長、副礦長、機電礦長、礦長助理;
2、科室,設工程科、安全科、計劃科、辦公室、機電科;
3、人員設置:人力資源規劃表
(三)三期工程
為生產打基礎,後期人員全部到位,
1、礦領導班子,五職礦長;
2、科室設置完成;
3、人員設置除采煤隊外後期的人員全部到位,後期2個月采煤隊組建完成。
(四)試生產期
除三期外,采煤隊正式投運,人員、科室設置達到生產期條件。
四、薪酬體製設計
按照煤礦所有工作崗位的不同,根據勞動複雜程度、辛苦程度、風險程度、受教育程度等,將煤礦所有人員按等級分成不同的崗位,按崗位等級開工資,詳見崗位等級表
(一)薪酬管理原則
本礦將根據礦的經營狀況、同類行業以及同類崗位的薪酬標準製定統一的薪酬管理製度。薪酬管理製度的原則是公平和有競爭力的。
(二)薪資支付
1、礦根據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員工承擔,礦在每月發薪時代扣代繳。
2、礦於每月28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至節前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酌情延期發放薪資,但應事先通知所有員工。
4、關於薪酬發放標準,如有變化需通知到相關工作人員,由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三)薪資調整
礦會根據市場狀況、員工的工作表現以及財務狀況,對員工的基本工資進行調整。具體由礦的規定。
(四)獎金製度
礦根據員工崗位及職責,實行不同的獎金形式,包括年終獎金等形式。年終獎金礦應設定發放人員的範圍(如 月 日在職人員)及當年度離職或中途入職人員的處理辦法。
(五)保險福利
礦依法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員工應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礦為員工從工資中扣除代繳。
(六)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及經濟補償
第一節 勞動合同解除
1、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以書麵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本礦;
(2)本礦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本礦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本礦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有下列情形的,我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的;(見獎懲規定)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節 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除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外);
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4、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第三節 經濟補償:
1、員工有權因本礦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本礦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1)無效的勞動合同。(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訂立的勞動)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公司的規章製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解除勞動合同;
3、單位依照勞動法律規定可以解除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期滿、不能勝任工作、訂立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
4、公司依據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而需裁減的人員;
5、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與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的規定執行);
6、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7、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1)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可按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工資標準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確定。
五、人力資源管理
1、各個時期人員結構03manbetx
(1)一期工程
主要以施工管理和總體規劃為主,因有監理有現場管理,前期人員不需要太多,但必須對礦井建設總體布局、工農關係、社會關係各種手續辦理,招投標、工程結算十分清楚。以管理人員為主,崗位工人很少,最低設置。
①經驗豐富的礦長;
②精通煤礦生產、基建的總工;
③有熟練溝通能力和煤礦手續政策辦理的人員;
④工農關係協調人員;
⑤礦井地麵總體布局的土建人員;
⑥地麵變電站投入使用。
(二)二期工程
井下二期工程全麵展開,土建工程進入高潮。
人員要求:
①專業安全人員必須到位;
②土建管理必須加強;
③機電部門必須成立,機電負責人到位;
④造價管理和計劃統計工作量最大,礦土、安造價管理必須到位;
⑤副井提升係統在二期為投運,機電隊成立。
(3)三期工程
隨著各生產係統投運,各種隊伍和崗位工人逐步到位,三期工程結束,所有人員全部到位。
①井下中央泵房、變電站投入使用,機電隊增加人員;
②主井投入使用,機電隊接管,井下成立運輸隊;
③兩座宿舍、一座食堂投入使用,成立後勤服務隊;
④開始煤巷掘進,成立掘進隊和抽放隊、通風隊;
⑤承包單位逐步撤走,成立開拓隊;
⑥監控係統投入使用,成立調度室及監控班;
⑦礦井水處理係統確定,後勤隊接管;
⑧工作麵圈好,一個掘進隊變為采煤隊進行安裝;
⑨正式采煤。
附件:
1、人力資源規劃表
2、崗位等級表
3、人員招聘管理辦法
4、勞務工管理辦法
5、勞保發放、社保繳納原則
6、人員辭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