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供應處采取措施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實現
作者:馬曉燕
2013-04-16 08:24
來源:攀煤供應處
川煤集團攀煤供應處為確保年度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於近日結合該處實際,製定下發了《關於采取組織措施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實現的決定》。
該決定把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對各基層單位和機關科室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對於完成年度目標的,按該處相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未完成年度目標的,除按照規定對責任單位及責任進人行經濟處罰外,還將視不同情況給予警示談話、黃牌警告、誡勉談話、組織處理並通報、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等處理。該處目標考核辦每季度對各單位、部門經營管理目標及工作任務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半年考評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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