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磨嶺煤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大磨嶺煤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編寫人:張廣波 張天亮
一、礦井概況:
大磨嶺煤礦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60萬噸/年,采用立井開拓方式,礦井通風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中央並列式通風係統,主要開采對象二1煤層賦存較穩定,埋藏深度350~800m,煤層平均厚度4.92m。地質構造較複雜,次級褶曲和斷裂較發育。有煤塵爆炸危險,為不易自燃煤層,二1煤層有煤與瓦斯突出,地溫梯度正常,地震基本烈度7度。水文地質條件屬中等類型。井田麵積10.8km2,可采儲量3566.7萬t,設計生產能力0.6Mt/a,服務年限42.5年。現在礦井處在基建期,礦井可能發生的災害主要有以下種:1、頂板冒落;2、突水;3、氣體災害;4、火災;5、井筒墜落。
二、礦井各類災害發生的預兆:
1、頂板大麵積冒落;
由地質構造因素,工程質量及支護質量差等原因造成,其預兆:
(1)頂板連續發出斷裂聲,有時采空區頂板發出悶雷一樣的聲音。
(2)在破碎頂板處邊疆掉渣,岩粉末下落,岩塵飛揚。
(3)煤幫受壓高,煤質變軟,片幫增多。
(4)冒頂前頂板急劇下沉,單體支柱漏液嚴重,支架扭、斜、前傾後仰,排距、柱距、位移、支柱變形,使用金屬鉸接的工作麵,發生“飛楔”現象。
(5)頂板裂縫擴大或發生脫層現象。
(6)在底板鬆軟時,支柱會大量插入底板。
(7)臉頰貼在磨擦式金屬支柱上可以聽到支柱在發顫等。
(8)金屬網假頂下唰唰漏矸。
(9)頂板的淋頭水有明顯的增加。
2、水災:
可能發生的水患主要有:(1)含水層水(2)夏季洪水灌入井下(3)斷層導水(4)鑽孔水等。
工作麵出現水災的主要預兆:
(1)巷道煤壁發潮發暗,煤壁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工作麵溫度降低,有淡的霧氣,使人感到陰涼。
(2)頂板來壓,淋水加大或底鼓冒氣滲水。
(3)煤層有水擠出,發出“嘶嘶”的響聲。
(4)煤層有水擠出,有酸性水出現,水質發澀,有臭雞蛋味,CH4、H2S等有害氣體增加。
(5)打鑽時,發現有“頂鑽”現象,或鑽孔有水流出等。
3、火災
主要指由於各種原因產生的明火,造成的火災02manbetx.com
,其主要預兆:
(1)有明火產生
(2)有煙霧;CO、CO2大量增加,
(3)火區附近溫度增高變化很快,出現霧氣,煤壁有水珠;井口或巷道口出現水汽,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等。
(4)嗅見有煤焦油味;
(5)人體感覺不舒服如:頭疼、悶熱、惡心、憋氣。
4、氣體災害:【瓦斯噴出、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預兆
(1)瓦斯噴出的預兆,煤層頂底板岩石中有溶洞,裂隙發育的石灰岩層,其中有大量瓦斯時,或在地質構造帶內或斷支,斷裂區和褶區軸部附近,會發生瓦斯噴出現象,預兆為:瓦斯濃度變大,或忽大忽小,煤質變軟、濕潤,地層活動激烈,發生悶鼓聲響等。
(2)煤和瓦斯突出的預兆:A、煤層結構變化,層理紊亂,煤層由硬變軟,傾角和厚度變化,煤由濕變幹,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斷層、斷裂、波狀起伏,煤岩層嚴重破壞。B、工作麵壓力增大,煤壁外鼓C、瓦斯增大忽大忽小D、打鑽時卡鑽、頂鑽、噴煤和瓦斯E、響煤炮、深部岩層的破裂聲、掉碴、支架折斷等。
三、各種重大02manbetx.com
的預防措施
對各類重大02manbetx.com
防治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和牢固樹立質量為本的觀念,把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擺上議事日程,采取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地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使礦員工對2009年的礦井災害的預防和處理,有明確的認識,尊重科學、尊重自然規律,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真抓實幹,強化現場管理,嚴格安全監督檢查,以下為各類02manbetx.com
的具體防治措施:
(一)預防頂板大麵積冒落的措施
1、各掘進工作麵必須嚴格按照作業01manbetx
,支設足夠數量的支架和支柱,做到迎山有力。控製頂板事故發生。
2、安全員要在工作麵巡回檢查頂板情況,當情況危急時要立即組織人員撤出工作麵。
3、當工作麵過斷層,褶曲、空巷、過局部破碎帶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或改變支護形式,報總工程師批準,並組織工人學習並執行。
4、回收支柱(架)時,必須認真執行作業01manbetx
有關規定,先支後回,當壓力較大時,要打好臨時支護或護身柱,采用遠距離操作回柱的方法進行回撤。
5、坡度達到5°以上的工作麵,支架、支柱必須聯鎖,(用拉杆連接)並製定特殊措施。
6、巷道的整修工作必須製定專門的措施,必須堅持由外向裏的整修原則。
7、巷道的回撤工作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堅持由裏向外架回撤的原則。
(二)預防水災的措施:
我礦可能發生的水患主要有:(1)含水層水(2)夏季洪水灌入井下(3)斷層導水(4)鑽孔水等
1、有關部門要做好礦井水文地質的基礎工作,加強井下各出水點的觀測,完善礦井水文地質圖。同時要在廣泛收集資料的情況下進一步摸清礦井水文地質情況。
2、掘進工作麵和其它地點如遇到《01manbetx
》266條中所述可疑情況的,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進行探放水工作,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安排生產。如遇到透水預兆時,各作業點負責人必須停止作業並采取措施,並報告調度室,如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威脅地點的人員。
3、各井口雨季前要準備一定數量的草袋以備防洪堵水之用。
(三)防火
(1)一般地點防護措施
1、嚴格執行《01manbetx
》224條有關要求,井下不準存放煤油、汽油、變壓器油,使用或用過的潤滑油,棉紗、布頭、紙等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往地麵處理,不準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和硐室內。
2、對井下巷道中各儲用油點,各種機械設置點,被油汙染的煤體,各單位必須由專人負責,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清除,每月至少進行兩次,加油必須使用吸油器和漏鬥,嚴禁用油桶直接傾倒各類油脂。
3、嚴格電氣設備管理,杜絕明火操作,消滅失爆,井下各類電纜不得有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開關(電纜電線),各類電器開關整定值要和負荷相符,過荷保護齊全。
4、井下進行氧電焊作業必須按《規程》223條規定執行,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進風巷道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並要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監督,作業後必須清理現場,不得留有火患,並監護一小時,確定安全後方可離開。
5、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峒室應配備3個CL4滅火器;檢修硐室、材料庫都應配備3個CO2滅火器;井底車場應配備5個以上CO2滅火器;工作麵應在指定地點放3個以上CO2滅火器。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性能,並熟悉自己工作區域內這些器材的存放地點,並明確責任,真正能起到積極滅火的作用。
6、設置地麵消防材料庫,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沙子、水桶、滅火器等)定期檢查試驗,保證應急時使用,消防材料非因處理事故時不得使用,因處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須及時補齊。
7、礦每季組織一次由安檢、通風、消防、生產、技術等部門聯合進行的井上下消防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氣體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通風管理,保持通風係統合理通暢,確保工作麵合理通風,按配風計劃進行供風,有害氣體最高允許濃度必須符合《規程》100條規定,嚴格加強CH4管理,嚴格“一炮三檢”製度和“三人聯鎖放炮製”。
2、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按《規程》140條要求進行處理,加強巷道通風管理,貫通必須有專門措施,各責任單位要嚴格執行貫通措施,並履行各自的職責。
3、加強盲巷管理,井下盲巷要及時封閉,並按要求進行掛牌管理,嚴禁人員入內,定期專人檢查密閉附近的有害氣體。
4、加強氣體檢查,瓦斯檢查員必須遵守井下交接班製,實行巡回檢查或專人定點檢查,做到牌板、填報、記錄三對照無誤,並嚴格執行彙報製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等問題,通風科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製定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進後實施。
5、局扇必須安設風電閉鎖裝置,並專人掛牌管理。使用的局扇必須符合《規程》127~129條的要求。
6、各工作麵要采用獨立通風,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可采用串聯通風(一次串聯),進入串聯工作麵的風流必須安裝有CH4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並必須符合《規程》114條規定。
7、放炮員、班組長、礦領導等、科、隊幹部、技術人員入井時應隨身佩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電鉗工等進入采區分散流動作業的工人佩帶報警礦燈。
8、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下井的電氣設備應由專人負責檢查、驗收,所有機電設備要專人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行檢身製度,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將各種火種帶入井下。井下氧電焊作業應按《規程》223條規定,審批並提出相應的措施,嚴格執行。
10、加強放炮管理,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及《規程》315~346條井下放炮的有關規定,封填炮眼必須使用水炮泥和炮土。
11、加強礦燈管理,發放的礦燈必須合乎要求,禁止井下拆卸、敲打、撞擊礦燈,凡有損壞或失爆的礦燈,不得入井使用,嚴禁用礦燈放炮。
12、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四有”(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螺絲和彈簧墊、密封圈和擋板,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峒室清潔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繼電器)。
(五)井筒墜落的預防
1、鑿井期間,井口工作範圍必須用柵欄圍住,人員進出地點必須安裝柵欄門;井口必須設置封口盤和井蓋門,井蓋門的兩端必須安裝柵欄,封口盤和井蓋門必須堅固嚴密,並采用不燃性材料製作。
2、工作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必須佩帶安全帶。
(1)乘吊桶或隨吊盤升降時。
(2)在井架上或井筒內的懸吊設備上作業時。
(3)在井圈上清理浮矸時。
(4)在倒矸台上圍欄外作業時。
安全帶必須定期按有關規定試驗。安全帶必須拴在牢固的構件上。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發現損壞時,必須立即更換。
3、天輪平台、封口盤、固定盤、翻矸台、吊盤要保持清潔無雜物,封口盤上各種懸吊設備孔口除使用外要處於嚴密封堵狀態。
4、在井筒內工作的人員所帶的工具必須有安全繩,安全繩要係牢,防止墜物傷人。
5、安裝井架或井架上的設備時必須蓋嚴井口。裝備井筒與安裝井架及井架上的設備平行作業時,井口掩蓋裝置必須堅固可靠,能承受井架墜落物的衝擊。
6、每次放炮後,必須由班長親自指揮清掃吊盤和模板上的浮石,並處理好井幫浮石,處理完畢後,方可進行其它作業。
7、用吊桶運送物料時,嚴禁裝得過滿,嚴禁超出桶外,要綁紮牢靠。
四、處理事故的指導原則:
礦井一旦發生事故,災區人員要采用最快最有效的傳報手段和方法通知和引導災區人員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迅速從災區安全撤出,並用電話通知礦調度室,簡述事故發生地點、原因、性質、情況危急程度等,礦調度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各項規定和處理程序進行緊急調度,及時傳達礦長命令,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工作。
當發生火災瓦斯事故時,所有井下人都必須在本班班長的組織與帶領下,帶好自救器,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當井下發生著火事故、水災、大麵積頂板冒落等事故時,人員都必須在本班班組長帶領下,撤離危險區域,或利用現場的工具,器材進行搶救或避免事故擴大。不能控製事故時,各隊班組長或有經驗的工人應帶領災區人員全部撤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按避災路線升井,同時,必須立即發出警報通知可能受災地區的所有人員撤離。
五、各種事故處理措施:
(一)火災:
A、自然火災:井下發生自然火災時,發現人應迅速通知所
在位置生產隊組,由各生產隊組班組長組織撤出受災區域的人員,並及時彙報礦調度室和現場瓦斯檢查員,說明受災地點、性質、範圍、氣體情況,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總工程師和礦長彙報,同時探明火災範圍和發生原因,並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災和瓦斯向有人員的巷道蔓延,礦成立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應要根據事故發生地點性質,做出搶救方案,若自燃範圍小,應立即切斷火區電源,並組織人員立即佩帶自救器直接滅火,若範圍不明,不能直接滅火時,要采取措施,切斷進風,回風風流並求得救護隊支援,自然發火事故一般不得改變風流方向。
B、外因火災
1、礦調度室在接到著火事故報告後,要迅速查明災區位置、工作人員狀況,了解著火點的範圍和發火原因,同時彙報礦值班領導立即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采取措施防止火災、瓦斯向有人員的巷道蔓延,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難人員。
2、下令切斷著火區域電源。
3、根據已探明的著火地點和範圍,由應急指揮部確定井下通風製度。
4、無論是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都必須:
①不致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③不使超限瓦斯風流通過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至瓦斯積聚的地點。
④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抑製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在火災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勢,直接滅火,若電纜著火,必須立即切斷電源,用專用滅火器、沙土撲滅。對其它著火一般采用滅火器、沙土覆蓋,控製火源或用水衝灌滅火。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並應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在必要時,應將排水、壓風管路臨時改為消防管路。
(二)氣體災害
1、接到事故報告後,礦調度員應立即按《計劃》中所列名單通知有關領導,成立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撤離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搶救遇難人員。
2、井下發生氣體災害時,人員要保持鎮靜,在班長或老工人的帶領下,迅速佩帶自救器撤至進風流中,迎著風流升井,萬一升不了井的人員應帶自救器在避難峒室或其它安全地點等候救援,救護隊下井後應將所有遇難人員撤出井下,並清點人數,積極搶救,直至全部救出為止,並組織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份,發現火源立即撲滅,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3、在證實確無二次爆炸的可能後,應迅速修複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出煙霧,清理巷道。
(三)水災:
1、井下一旦發生水災事故,首先組織災區人員撤離,並迅
速通知受水威脅區域的人員在班組長的帶領下盡快撤至安全地點而後立即清點人數,同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將災情報礦調度室,說明出水地點及出水量大小等事故情況。
2、透水後若水勢不大,班長和老工人迅速組織搶救,就地
取材,設法堵住出水,同時報告礦調度室,並通知受災區域人員做好撤退準備。
3、若突水有遇難人員時,救護隊及其它搶救人員在進行搶救時,應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搶救人員發生意外事故。
(四)頂板冒落事故:
一旦發生頂板冒落事故時,應由礦長組織人員迅速趕往現場進行搶救,搶救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首先探明冒頂區域範圍及被埋壓、堵塞的人數和位置。
2、積極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暫不能恢複時應利用水管、壓風管、局扇對埋壓堵塞人員供新鮮空氣。
3、處理必須堅持由外向裏的原則,加強支護,防止二次冒頂,必要時可開掘向遇難人員的專用通道。
4、遇有在大塊岩石威脅遇難人員時,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但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岩石的堆積狀態。
五、事故應急救援
(一)事故報告
各施工單位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礦值班室(值班電話:0371-69280555),再由礦值班室上報礦有關領導和有關主管部門。
(二)應急救援指揮係統
1.成立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事故的搶救、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應急指揮部由礦長任總指揮,副礦長、總監理工程師和各項目部項目經理任副總指揮,礦屬各部門專工、監理工程師和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成員。
2、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籌建處。主要承辦指揮部日常工作、傳達指揮部指示和命令,負責全礦的險情和事故的預防、預報、信息傳輸。
3.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事故搶救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
⑴事故搶救組負責組織製定事故搶救、技術方案,協調、調度救災所需的設備、物資、聘請技術專家,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煤礦礦級領導及總監理工程師
成 員:監理工程師、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聘請的技術專家、及煤礦工程技術人員。
⑵事故調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⑶事故善後處理按照國家、政府的有關文件、指令執行。
(三)應急救援組織係統
各項目部和礦山救護隊負責實施具體的救災行動,參加現場的救援活動、抗災、減災工作。
(四)煤礦應急救援體係和運行機製
煤礦發生災害時,以各項目部為主,應準確判斷事故性質、發生原因,不能盲目搶險,以免擴大災害事故。礦值班室接到報告後,應根據事故的大小,處理的難易程度和自身的救護能力,迅速向領導和向上一級彙報,並確定是否請上級救援部門調動相鄰縣(市)救護隊協助救援。
六、處理事故中各有關人員的職責:
1、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後,礦長、總工程師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同時向分公司彙報。
2、處理事故過程中各有關人員的職責:
①礦長:是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②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③各副礦長:根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所需設備材料供給等。
A、生產副礦長:協助礦長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救災過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實,並負責地麵秩序維護和治安保衛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B、機電副礦長:負責調集工人待命並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並負責機電運輸方麵的救災工作。
④礦調度主任:負責及時傳達礦長作戰計劃指揮命令,並隨時統計和掌握出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點人數,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麵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
⑤通風科長:按礦長命令負責維護現狀通風或改變成反風狀態,以及通風工作製度,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⑥工程部部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生產技術方麵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
⑦地測負責人準備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礦長命令完成測量打鑽工作。
⑧有關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負責查明本單位留在井下工作麵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撤到安全地點直到地麵,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地報告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搶救任務。
七、附則:
1、本《計劃》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通風、調度、機電、地質、技術等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編製和會審,並在每季開始前15天,根據礦井自然條件和采掘工程的變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及時修改和補充。
2、各單位的領導及技術負責人應負責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並進行考試,沒有學習或考試不及格,不熟悉《計劃》有關內容的幹部和工人不準下井工作。
3、根據《規程》第9條規定,每年必須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在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立即改正。
4、本《計劃》由礦長指定有關單位具體負責,經常或定期檢查貫徹執行情況,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