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裝機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耙裝機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耙裝機維修工必須掌握相關業務技術知識,熟悉耙裝機的性能、結構、工作原理和所在工作麵的避災路線,熟練掌握耙裝機的維修保養和故障處理技能,並依法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檢修耙裝機時,必須首先切斷機器電源,閉鎖開關,並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
第2條 嚴格執行設備定期維修製度。必須嚴格執行機器出廠製定的各項維修質量標準。檢查、拆裝和維修必須按維修操作標準進行。
第3條 維修工作中,必須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麵不受損傷;拆裝零部件時,應注意保管好小零件,嚴禁將其丟失和掉入機器內部。
第4條 打開需要維修的減速箱、滾筒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塵及遮蓋措施,嚴防掉入煤、矸、雜物、淋水等。
第5條 維修更換的齒輪、軸承,及其它配件時,必須選用同規格型號的元件,嚴禁任意更換。
第6條 電氣係統的維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電氣設備維修的規定。
第7條 經維修的耙裝機必須達到質量完好標準,交當班司機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交付使用。同時,還要認真將機器維修情況填入交接班紀錄。
二、責任追究
第8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耙裝機維修工按嚴重“三違”論處;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班中睡崗、脫崗、離崗的;
(二)隱瞞02manbetx.com
真相的;
(三)酒後入井上崗作業的;
(四)井口20米範圍內吸煙,下井帶煙草、點火物品及井下吸煙,不帶自救器、安全帽,穿化纖衣服入井的;
(五)設備存在重大不安全隱患,不彙報、不處理,強行冒險作業的。
(六)檢修耙裝機不執行停送電製度,不停電閉鎖和不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牌的;電器設備失爆、電纜明接頭、帶電檢修和挪移設備,設備保護裝置甩掉不用的。
第9條 不嚴格堅持設備定期維修製度或設備檢修不按操作標準進行,每次罰款100元。
第10條 因設備維修不當,造成防爆麵損壞或將零部件和雜物掉入機器內部的,影響設備正常運轉的,對維修工罰款200元。
第11條 設備維修時,任意更換配套的設備配件,造成設備不能正常運轉,而影響使用的,對維修工罰款100元。
第12條 設備維修後,不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的,對維修工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