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發《內蒙古煤礦安監局對違反〈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違法違規行為處罰適用法規意見》的通知
作者:煤監總局
2013-05-07 10:11
來源:煤監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
轉發《內蒙古煤礦安監局對違反
違法違規行為處罰適用法規意見》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3〕12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8號,以下簡稱《七條規定》)做到“鐵七條、剛執行、全覆蓋、真落實、見實效”的要求,內蒙古煤礦安監局對違反《七條規定》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梳理,並對駐在轄區煤礦違反《七條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了行政處罰意見,印發了《關於對違反〈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違法違規行為處罰適用法規的意見》,現予轉發,請結合各地實際,製定針對性措施,進一步推進《七條規定》的貫徹落實。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3年4月18日
轉發內蒙古煤監局對違反七條規定行為處罰的意見 煤安監司辦〔2013〕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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