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裏杜鵑“五強化”抓好春季動物防疫工作
一是強化部門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的工作要求,各鄉(管理區)對本鄉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領導、協調和動員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製定切實可行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管委會畜牧部門負責防疫物資準備、疫病控製技術指導、免疫抗體監測及疫情報告等工作。
二是強化隊伍建設。各鄉(管理區)落實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開展本鄉(管理區)畜牧獸醫工作,其中畜牧獸醫專業人員1名以上。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村級防疫員的技術培訓和管理,提高技術水平,增強免疫效果。及時對村級動物防疫員進行跟蹤管理考核。建立完善百裏杜鵑獸醫實驗室,配強配齊業務人員,紮實抓好動物免疫抗體監測和疫情監測等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
三是強化經費投入。管委會財政將把相應的動物防疫工作經費納入預算,解決應急反應治療藥品的購置和動物防疫工作隊伍業務技術培訓等經費。
四是強化宣傳教育。要通過新聞媒體等各種渠道和方式,向全社會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關規定,及時公布監督檢查結果。指導從事飼養、屠宰、加工、運輸、銷售、儲存的單位和個人,自覺地開展春季動物防疫,提高自我防疫保護意識,依法養殖和經營,做到群防群控。
五是強化責任追究。如因各鄉(管理區)對動物防疫工作措施不力、督促指導不到位或弄虛作假,造成免疫密度和抗體合格率低而導致疫情發生的,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將由各鄉(管理區)自行負責,相關疫情處置經費由各鄉(管理區)財政自行解決,對觸犯法律法規的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因畜牧部門儲備發放防疫物資不及時、技術指導培訓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防疫工作滯後、開展不到位的,造成疫情流行等嚴重後果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