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割肉” 煤炭經營許可證醞釀取消
本報記者 王秀強 北京報道
據接近國家發改委人士透露,存續多年的煤炭經營許可證即將壽終正寢,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和減少行政審批的要求,發改委正研究取消煤炭經營許可證。
一位熟悉此次改革方案研究的人士評價稱,“對於國家發改委而言,取消煤炭生產許可證等同於割肉,也是煤炭市場革命性的變化。現階段,發改委對煤炭經營實行總量控製,向各省分配配額,權力很大。”
煤炭經營許可證是煤炭生產、貿易企業的核心證照,決定企業是否有資格參與煤炭經營。1996年8月公布的《煤炭法》將煤炭經營許可寫入法條。隨著國家能源管理體製變化,經營許可證審批權從煤炭工業部轉移到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再到國家發改委。
煤炭經營許可證頒發的初衷在於維護煤炭經營秩序。但是,隨著煤炭市場化和煤炭物流產業的發展,繼續利用計劃經濟的手段幹預市場反而增加交易成本並形成行政尋租。
過去幾年,發改委下發過多份關於嚴格規範煤炭經營資格審查監管的文件,要求各地對經營企業進行總量控製,並不斷壓縮。
按照現在的申報流程,煤礦生產、經營企業首先向所在城市發改局申報,再向省級發改委申報,篩選通過後,上報國家發改委受理。發改委對全國經營企業數量總量控製,並向各省分配配額,在配額範圍內且具備資質條件方可申領證件。
由於經營數量被嚴控,且多數省份煤炭經營企業數量超過配額,因而獲得這張證照的交易成本逐年攀升。同時,也催生經營許可證代辦、轉讓的灰色渠道。根據《煤炭經營監管辦法》規定:“煤炭經營資格證不得偽造,不得買賣、出租、轉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
據貿易商介紹,在江浙一帶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的煤炭經營許可證,轉讓費用可以高達300萬-400萬元。
政府減少審批環節,將有利於企業根據市場狀況、資金實力參與市場競爭,煤炭的競爭將更加完全。本報記者接觸的煤炭生產商、貿易商均讚同改革。
不過,也有貿易商擔心,煤炭經營門檻大幅降低將把當前慘淡的市場行情再次推向低點。這種市場條件下降低煤炭行業的門檻,煤炭行業尤其是貿易環節將出現一次洗牌。
而煤炭經營許可證廢止後,《煤炭法》則需要同步修訂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