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礦瓦斯排放製度
大元煤礦瓦斯排放製度
瓦斯排放是一項慎重細致的工作,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排放瓦斯的組織領導,明確排放瓦斯人員名單,責任落實到人頭。排放瓦斯的有關人員要在瓦斯排放前學習和掌握瓦斯排放的專門措施。
一、主扇排放礦井瓦斯
1、全礦有計劃停電、停風,事先要製定詳細的排放瓦斯措施,恢複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安通科、機電科做好瓦斯排放準備工作,安通科按照排放要求,監督措施的執行情況。
2、礦井因故障停電,造成主扇停止運轉,開啟主扇排放瓦斯前,應先將防爆門、副井人行正反四道風門全部打開,采用短路滲新的辦法進行瓦斯排放。
3、當主扇排出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必須保證最遠采煤工作麵的風流中瓦斯排出以後)逐漸關閉風門。
4、通風係統正常後,主扇出風口瓦斯濃度降低到1%以下時,瓦斯檢查人員方可從主井下井檢查瓦斯情況,瓦斯濃度降到0.75%以下且穩定30分鍾後,主扇排放瓦斯方可結束。
5、主扇出風口3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
二、局扇排放巷道內瓦斯
1、局扇排放巷道瓦斯按照瓦斯積存程度要分級管理。
①、臨時性停風,經檢查停風區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由現場瓦檢員直接啟動風機進行瓦斯排放。
②、臨時性停風,經檢查證實停風區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在1%~3%時,由安通科長和現場瓦檢員按照瓦斯排放措施的要求進行瓦斯排放,安全員、電工進行協助。
③、停風區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在3%~5%時,礦技術員要製定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由安通科安排專人根據措施進行瓦斯排放,並由礦技術員現場跟班,具體組織指揮瓦斯排放工作。
④、當停風區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5%時,礦技術員要製定專門的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報煤炭煤礦總工程師審批,並由總工程師組織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⑤、排放密閉內,瓦斯尾巷,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等處的瓦斯時,礦技術員要製定專門的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組織有關人員,並現場指揮,由瓦檢員協助進行。
2、瓦斯排放措施中應明確排放瓦斯路線,風流方向,風量控製設施位置,警戒設置位置,斷電範圍,各種電器設備、通訊電話、瓦斯傳感器的位置等內容,做到圖文齊全。
3、瓦斯排放要明確停電撤人的範圍,凡受排放瓦斯影響的巷道、硐室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與排放瓦斯相聯通的巷道口必須設置專人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4、排放瓦斯必須嚴格控製排出瓦斯量,嚴禁采用“一風吹”的方式,排出風流與全風壓風流彙合處和二氧化碳不得超過1.5%。排放過程中嚴禁產生一切火花。
5、在礦井主要進風道開口或采煤麵進風順槽開口,其排放瓦斯風流必須串入新鮮風流時,排放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全負壓風流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進行控製。
6、排放串聯通風巷道瓦斯時,應從進風方向第一台局扇開始排放,隻有在第一台局扇所負擔的區域瓦斯排放結束後,第二台局扇才能按照有關規定送電排放瓦斯,排出瓦斯所流經的區段內必須撤出人員,切斷所有電源。
7、排放臨時停工區,(巷道已有風筒)的瓦斯時,可采用扒開局扇消聲器前第一節風筒或預先安設三通,控製進風量的方法控製排出的瓦斯來排放瓦斯,嚴禁采用繼續停開局扇的辦法控製瓦斯濃度。
8、排放密閉內、尾巷、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巷道內無風筒)的瓦斯時,要先測量密閉牆瓦斯、當密閉牆處瓦斯濃度在1.5%以下時,方可用工具將密閉牆兩幫各扒開一個小口,進行通風(密閉牆出瓦斯濃度在1.5%以上時要先用局扇排除密閉牆處瓦斯),當密閉內瓦斯濃度降到1.5%以下時,方可將密閉牆口逐漸擴大,然後由外向裏逐節增加風筒進行排放。延接風筒的工作應由礦山救護員佩帶氧氣呼吸器來完成。
9、所有排放瓦斯人員不準進入風筒出口3米以外,的區域,風筒出口3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氧氣濃度不得地獄18%。
10、排放瓦斯的風筒不得有死彎,不得受擠壓,風筒必須接牢,杜絕風筒斷開02manbetx.com
。
11、排放瓦斯過程中,應使用光學瓦斯檢查儀檢查瓦斯濃度,在風筒出風口新鮮風流中讀取數據。
12、排放瓦斯時,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附近1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大於0.5%,嚴禁局扇發生循環風。
13、排放瓦斯後,經檢查證實,整個巷道內瓦斯濃度穩定在1%以下。二氧化碳濃度在1.5%以下。氧氣濃度不低於20%時,無局部積存且穩定30分鍾後,方可進行人工複電,排放工作方能結束。
14、排放瓦斯結束後,排放負責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彙報。
15、排放停風時間較長的巷道或密閉的巷道、聯通采空區的巷道的瓦斯時,必須攜帶測氧儀器。
三、全風壓排放瓦斯
1、利用全風壓排放采煤工作麵瓦斯時,必須采用短路滲新的辦法控製瓦斯排出量,保證排出風流與滲新風流彙合處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不得超過1%。
2、利用全風壓排放聯通采空區巷道的瓦斯或利用全風壓排放係統複雜,係統角聯的巷道瓦斯時,必須由礦製定出詳細的安全措施。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