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礦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大元煤礦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一、煤塵防治管理組織機構
1、機構:
組長: 礦長
副組長: 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
機構成員:其餘礦領導,各科室、區隊負責人
防塵工作人員:全體瓦檢員、通防工
2、職責:
組長全麵負責防塵工作
副組長負責防塵措施和有關製度的製定、督促、落實。
機構成員負責防塵係統、措施的檢查、落實。
防塵人員具體負責防塵設施的日常檢查、防塵地點的防塵除塵工作。
防塵管理小組的日常管理機構為安全通風科。
二、防塵管理規定:
(一)、采區設計、工作麵設計必須符合綜合防塵設計,否則不得施工。回采工作麵投產前,無綜合防塵設施及係統嚴禁生產。
(二)、通風部門必須根據防塵工作的實際情況,及時填繪一圖、兩板、三台帳。
一 圖:礦井防塵係統圖。
兩 板:防塵設施管理牌板、防塵機構牌板。
兩台帳:防塵台帳、綜合防塵工作台帳。
(三)、采掘班長要負責本區域的防塵工作:
1、負責本區域的濕式打眼管理工作。
2、負責本區域水炮泥使用管理工作。
3、負責本區域工作麵放炮前後灑水滅塵工作。
4、負責本區域工作麵浮煤清掃工作。
5、負責本區域工作麵防塵設施管理工作。
(四)、礦井的防塵工作,由總工程師全麵負責。礦井必須有具備防塵係統。防塵管路必須吊掛平直,不漏水,每隔50米設置三通閥門。
(五)、礦井必須有充足的防塵水源,可采用地麵水源或井下水源。防塵用水靜壓供水,地麵設置永久水池,其水池容量不低於200M³。要保證井下連續3小時的用水量。
(六)、防塵用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質應符合要求:PH值在6-9範圍內。否則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水池懸浮物含量不得超過150毫克/升。
3、水池懸浮物的粒度不得大於0.3毫米。
4、安裝淨化風流水幕要覆蓋全斷麵,每條巷道不少於一道。
5、井下各運輸轉載點,溜子轉載點,煤倉口,翻車楊等處, 必須安設噴霧裝置,確保使用可靠、靈敏、不漏水。
6、工作麵風速不得超過4米/秒,防止煤塵飛揚。
(七)、掘進工作麵防塵符合下列要求:
1、堅持濕式打眼。
2、使用水炮泥。
3、掘進工作麵迎頭50米以內設置斷麵噴霧裝置。
4、放炮前、後,衝洗兩幫、巷頂。
(八)、正規采煤工作麵,應采取煤層注水措施,如情況特殊不能注水,必須經總工程師批準。
(九)、礦井主要大巷每年刷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衝洗一次。要健全衝洗巷道製度,並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存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十)、要配齊防塵人員。測塵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持培訓合格證上崗。
(十一)、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要符合下列要求:
1、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井下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采掘工作麵進風及回風巷道。
2、隔爆設施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麵計算,不得少於:主要隔爆棚400L/m2.,輔助隔爆棚200L/m2。
3、隔爆水袋吊掛地點與工作麵距離,必須保持在60-200米範圍內。
4、隔爆水袋應采用橫向吊掛式安裝。
5、隔爆水袋應設置在巷道的直線段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