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礦危險品倉庫的保管及使用製度
一、為確保危險品庫房的絕對安全,保護煤礦企業財產不受損失,保障煤礦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特作如下規定:
二、危險品庫房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使用。
三、庫房保管人員應了解所管物質的化學性質、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識,並能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及應急知識。熟悉庫房各項安全規定,並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四、庫房應設倉庫負責人和足夠的保衛人員晝夜值班、巡邏,並設置必要的通訊、消防、報警等設施。
五、外來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進入危險品倉庫,如需進入的,應先關閉通訊工具,並經有關領導批準,由倉庫管理員帶領方可進入。
六、不得將化學性質不同的危險品存放在一起。
七、庫區內入口處應設防火警示牌,各庫房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牌,並標明品名、危險等級、安全定員定量及消防的辦法。
八、庫內民用爆炸物品碼垛應利於行走、搬運方便、通風良好、堆放穩固。按經營批號規格型號成垛堆放。應留有0.6米的通道,便於檢查、清點和裝運。走道內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牆不小於0.2米。炸藥、索類成品箱堆高不應大於1.8米,工業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米。
九、進入庫區的駕駛員應符合本單位《危險品裝卸管理製度》要求。
十、庫房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相符,日清月結,保持庫房內外整潔衛生。嚴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帶有靜電設施進入庫區。
十一、做好防潮、防熱、防凍、防洪、防火、防雷、防蟲、防盜、防破壞和庫內無灰塵、無禁物、無水汽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包裝損壞、無鏽蝕、無鼠蟲蛀咬、庫周圍15米內無易燃物,庫區內設置溫、濕度表。
十二、嚴禁在倉庫內開箱取產品。取試驗樣品應在倉庫管理人員參加下,將產品箱移至庫房屏障外指定地點進行。啟箱工具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